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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和文化体制改革

时间:2023-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任何一个国家和区域经济体的文化产业竞争力,首先需要有若干文化产品和知名品牌作为支撑。例如,我们说到美国的文化产业竞争力,首先就会想到作为好莱坞品牌的美国电影。第二层结构是文化产业组织的竞争力。第三层结构是文化产业的公共制度和市场监管效率的竞争力。随着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滞后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暴露无遗。
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和文化体制改革_齐勇锋集

竞争力是近年来经济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从微观的角度看,竞争力主要是指市场微观主体,即企业的竞争力;从中观的角度看,竞争力表现为某一产业和区域经济体的竞争力;从宏观的角度看,竞争力还表现为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作为一个正处于经济、社会和文化转型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大幅度提升国家的综合竞争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以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若干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区域作为支撑。否则,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

说到文化产业的竞争力,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它的内部要素、层次和结构形式,从而使之可以进行评价,进而找出问题所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哈佛大学教授波特(Porter)强调微观经济基础在国家竞争力中的作用,认为国家竞争力的唯一意义就是国家生产力,一个国家在某一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表现为国家能否创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使该国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他利用“钻石模型”(Diamond model),提出决定国家竞争力的四大要素:生产因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和支援产业的表现;企业的策略、结构和竞争对手,并且系统地展示了各项竞争力要素的关系。近年来,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和瑞士日内瓦世界经济论坛(WEF)作为国际知名的整体国家竞争力评比机构,系统地提出了国家和区域经济体竞争力的评价原则、指标体系与评比方法。总体来看,IMD对竞争力的评价是一国先天资源与后天生产活动配合下创造财富的能力,侧重与静态的评价。其主要指标有四项:①经济绩效(国内经济、国际贸易、就业、价格)。②政府效率(财政收入、财政政策、制度框架、商业立法、社会框架)。③商业效率(生产率、劳动市场、金融、管理手段、价值观)。④基础设施(基本基础设施、技术基础设施、科学基础设施、健康与环境、教育)。

WEF则强调竞争力是一国提高经济成长率和持续增进人民生活水准的能力,注重其未来5~10年的经济成长潜力,侧重动态的评比。其主要指标有五项:①宏观经济环境指数。②公共制度指数。③技术制度指数。④商业环境指数。⑤公司运营与战略指数。前3项主要考察国家和区域经济体的成长竞争力,而后两项主要考察商业竞争力。借鉴上述有关国家竞争力的要素评价指标,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转型期和文化产业的特点,我们认为,评价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主要有5个层次的结构和18个要素:

第一层结构是文化产品竞争力,包括品牌的文化创意含量和知名度、技术含量、成本、价格。任何一个国家和区域经济体的文化产业竞争力,首先需要有若干文化产品和知名品牌作为支撑。例如,我们说到美国的文化产业竞争力,首先就会想到作为好莱坞品牌的美国电影。好莱坞电影不仅投资大,制作精良,而且富有创意,技术含量高,有很强的文化感染力和市场竞争力,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二层结构是文化产业组织的竞争力。包括所有制结构、管理手段、国际化程度、行业中介组织、人才和收入分配制度。产品和品牌是竞争力的外在表现,产业组织则是其深层结构。按照经济学的理论,无论是企业、产业还是国家和区域经济体,其产品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一系列资源配置的结果。在这中间如果没有产业组织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把各种资源和要素有效地配置在一起,形成一个优化的结构,那么不可能产生有竞争力的产品和品牌。

第三层结构是文化产业的公共制度和市场监管效率的竞争力。包括党和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和功能整合、文化立法、监管效率、产业政策。

第四层结构是文化产业的商业环境的竞争力。包括文化基础设施、市场条件、融资环境、相关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没有高效的公共制度和市场监管、良好的商业环境是不可想象的,这也是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共同做法和普遍规律。

第五层结构则是更深层次的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的竞争力。比方说当我们以意识形态为指导,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混为一谈,还不允许社会资本介入,而由国家垄断性经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时候,那么,在这种僵化的文化理念的指导下,就不可能产生富有活力的文化产业组织体制,文化资源和要素的配置就一定是低效率的,我国的文化产品也就不可能有竞争力。而一旦实现了观念和理论上的突破,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适度分离,同时对社会资本放开投资准入门槛的时候,我国文化产业所蕴含的巨大潜力和竞争力就开始释放出来,一批初具竞争优势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文化企业在短短几年间就脱颖而出,在文化市场迅速走红。

所以,概括地说,一个国家的文化产业竞争力,是由外在的包括文化品牌在内的文化产品竞争力、内在的文化产业组织竞争力、公共管理和市场监管制度竞争力、商业环境竞争力和更深层次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竞争力这样5层结构、18个要素有机构成的一个系统的集合。当然,提出这样一个评价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层次结构和要素指标还是初步的、不十分成熟的,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地细划和完善。然而,这一工作的意义在于,初步提出这样一个评价指标体系,我们由此就可以进一步分析影响我国文化产业竞争力的主要问题是在哪里。

大家知道,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文化资源,是当今世界上名副其实的文化资源大国。然而,无论从文化产业的经济总量还是文化产业的国际化水平、文化产品的竞争力看,目前我国都是一个文化产业的小国。毫无疑问,形成这种尴尬局面的主要问题在于长期以来以管办不分、事企不分、条块分割、单一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为特征的我国传统文化体制及其指导理论的落后,极大地束缚了文化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滞后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暴露无遗。经过党和国家决策部门、理论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党的十六大及其随后召开的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几届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明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重大理论和政策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在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实行分离的基础上,把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上来,作为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国家战略总目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摆在这么一个突出的位置,这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所不曾有的。这表明,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和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一个崭新阶段,具备了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理论和政策上的突破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铺平了道路。通过近两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及对出版、报刊、广电、电影等文化产业的核心领域的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实行转企改制、开放投资准入门槛等改革措施的出台,我国文化生产力所蕴含的巨大潜力被迅速激活。其中,最突出的是电影产业。2003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电影改革的重要文件,从上游、中游到下游,电影产业对社会资本全方位开放了市场。今天广电总局的朱虹同志也介绍了这方面的情况,2002年全国生产电影99部,2003年是140部,2004年增长到212部。前年票房纪录不到10个亿,2004年增长到15个亿,连同其他衍生产品加起来有30个亿。虽然还只是恢复性地增长,但增长势头无疑是良好的。

应当指出,文化体制改革既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又与政治体制改革相衔接,因而是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复杂的一项工作。尽管近两年的改革已经在一些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离改革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目前的基本情况是:新体制已经在一些方面开始发挥作用,但旧体制还远远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甚至在一些领域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继续束缚着市场微观主体的创造性和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文化体制改革整体方案,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即在“十一五”期间,能够突破目前改革中的一些难点和传统体制的若干主要环节,把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文化体制的基本框架在2010年前构建起来。

关于构建新体制的基本框架,我觉得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行”的改革目标要求,至少应当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

一是要构造具有生机与活力的文化市场微观主体。在这方面,改革的重点是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最终的格局是要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以股份制为主要形态的混合经济结构。

二是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包括发展文化产品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和文化市场中介组织,从而打破条块分割,促使文化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实现优化组合,不断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是要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体系。包括文化立法,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调整和功能整合,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推进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文化市场监管制度、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等,为文化产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从目前文化体制改革的环境和条件来看,我们认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起文化新体制的基本框架是有可能的。因为:第一,我们已经有2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可资借鉴。第二,加入WTO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也促使我们把压力变为动力。必须在5年的过渡内把对WTO的承诺兑现,而目前过渡期只剩两年了,如果不能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突破旧体制的束缚,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起新体制框架的话,我们可能会因此而丧失很多市场开放中的机会。第三,文化体制改革和我们当初搞经济体制改革时的起点不同。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今天,无论是市场环境、政府效率,还是人们的观念、人才队伍,都比那个时候成熟得多,基础要好得多。可以说,我们是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的。所以,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在“十一五”期间建立新型文化体制的基本框架应该是可以实现的。在此基础上,可以设想,再用5~10年的时间(2020年前)来发展和完善新体制的框架。否则,传统体制的惯性可能会大大拖延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延误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我国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最好时机,甚至于在一些领域使我们由主动变为被动。

这里,我想着重谈谈文化市场微观主体的改革问题。这一方面有这么几个问题要梳理一下:

一是要按照分类改革的原则,积极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向企业体制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什么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呢?因为各个文化行业不同,存在着很大差别。比如广电、出版和演出、电影的情况就不一样。所以必须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首先把一大批可以实行市场化、产业化的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分离出来进行转企改制。

二是要转变国家财政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资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投融资工具,促进文化市场微观主体的改革和机制转换。目前,国家财政正在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型财政转变,这就意味着,国家财政对于文化产业的投资只能是少量的、引导性的。因此,必须要和投资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投融资工具,大力引进社会资本,通过多元投资主体的介入来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革,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是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将一大批有竞争力的国有和混合经济的文化企业,包括民营文化企业推向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和结构调整功能促使它们尽快做强做大。我记得国家体改委在1996年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个规划,就是说要用五六年的时间,把上市公司从300家增加到800~1200家,当时还担心实现不了,结果到2001年、2002年就实现了,现在我国深、沪两市全部上市公司已达1300多家。不和资本市场结合,想做强做大是不可能的。目前国内资本市场情况不是太好,最近国资委提出鼓励中央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所以,我觉得可以考虑首先把一批具备条件、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企业推到海外资本市场去,像北青报已经在香港上市了。如果通过5~10年的时间,有80~100家文化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那么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就会大大提高。在这方面首先要做出规划,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提出了12家国有文化企业的候选上市名单,其实这个进程应该可以大大加快,因为在这方面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

四是要加快国有文化产业集团的改革步伐。文化产业集团现在全国有80多家,但都是事业体制、企业化经营。我觉得对国有文化产业集团也应该分类指导,可以考虑拿出少数企业集团来进行整体转企的试点。由于一些文化产业集团属于传媒行业,或多或少涉及意识形态等敏感性问题,所以在监管体制、产权结构、治理结构方面要做出特别的制度安排来保证国家文化信息安全。例如,在产权结构方面,对于一些重要媒体应当采取国有资本独资经营,允许吸收社会资本的可以实行国有资本控股,或采用国际通行的“黄金股”“优先股”的办法,以确保党和政府对重要传媒的控制权。我觉得如果在这三个方面做出一些特别的制度安排,在其他方面国有文化产业集团的改制就和一般企业没有太大的差别。因此,经过试点以后如果条件成熟,一大批国有文化产业集团就可以整体转为企业,成为真正的文化市场微观主体。

最后,我还想说一点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理论研究方面的话题。目前在文化体制改革实践中出现不少新问题。比方说出版行业在转企改制中,如何区分国有经营性产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就存在着不同意见。如人民出版社,如果保留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那么,它现有的经营性业务怎么办?分离出去,就需要国家财政补贴,何况有些产品到底是公益性的还是经营性的,也很难区分。像这样一些突出的问题,我们理论界还缺乏研究。应该说,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启动的。当前,文化体制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为理论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也为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提供了新的需求空间。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中不断吸收企业和基层的鲜活养分,进行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应当是理论工作者责无旁贷的责任。

(本文系笔者于2005年1月8日应邀出席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举办的“第三届文化产业新年论坛”上的讲演稿,经修改补充,在《北大文化产业前沿报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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