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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旅游开发的现状

时间:2023-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种情况下,广东东莞信益集团公司提出撤资。曼听村是以“公司+村寨+农户”的模式来发展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业。“公司+村寨+农户”的发展模式经过多年的经营运作,作为民族文化生态景观园区的傣族园,不仅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在事实上给
“公司+村寨+农户”开发模式及开发现状_边界与利益: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研究

1.开发模式

1998年,根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旅游兴州发展战略,经云南省计委、省旅游局批准,通过州、市政府参与分析论证、立项,由西双版纳州橄榄坝农场控股组成旅游开发公司,把曼听村的五个傣族村寨开发建设为云南省精品旅游工程之一,使之成为打造云南民族文化旅游大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傣族园”景区以及作为经营实体的傣族园公司随之产生,并于1999年开始营业。

1997年1月,云南省政府在西双版纳召开第二次旅游现场办公会时,提出了发展西双版纳东西旅游环线,其中东环线以橄榄坝的民族风情游为主。随后,在西双版纳州招商引资会上,广东东莞信益集团公司提出了“规划占地336公顷,投资1.5亿打造一个傣族园”的开发方案,并取得了傣族园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权。因为此项目是西双版纳州西部大开发的招商引资项目,同时也是当时西双版纳州最大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所以景洪市政府与广东东莞信益集团公司在短短一个月内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傣族园”项目前期的审批也快速完成,东莞信益集团公司也开始了园区建设土地征用工作。

傣族园项目建设不久,广东信益集团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工程几度停工,整个傣族园的开发建设处于瘫痪状态。时值云南昆明’99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在即,被作为世博会分会场的傣族园,为了不影响建设,州、市、镇三级政府都竭尽全力为开发资金奔走。1999年3月,云南省农垦集团公司橄榄坝农场以控股60%的形式介入傣族园开发项目,并先期投资1000万元保障傣族园工程实施。而橄榄坝农场干部范文武、石明煌等人以农场代表的身份进入了傣族园公司管理层,参与傣族园的开发和管理。

通过先期的资金投入,傣族园公司对5个村寨的道路基础设施、旅游接待环境进行了提升改造,并进行了统一的旅游形象包装。至此,傣族园已经完成了从一个自然村到“旅游场景”的角色转换,而村民以自己的土地资源与傣族园公司明确了各自的利益分配。

傣族园于1999年4月份开始试营业,在第一期3900万的投资中,傣族园公司建成了傣族园大门、迎宾大道、江边活动区、露天歌舞表演剧场、泼水广场、停车场、部分道路及水电设施。虽然已经开业,但由于公司债务重,旅游资源及运作方式尚不为市场所接受,即使门票价格仅为每人10元,每天进入园区的游客也不足百人。在这种情况下,广东东莞信益集团公司提出撤资。

2000年9月傣族园公司向国家旅游局展开了AAAA级旅游景区的申报工作,于2001年2月17日顺利通过了省旅游局的初评。在初评工作中傣族园参照AAAA级旅游景区等级标准投资300多万元对曼听村的道路、标识牌、环卫设施、绿化设施、交通设施、游览设施、邮政通讯设施等进行整改,并于同年4月6日顺利通过了国家旅游局的评定。2001年傣族园被评为国家 AAAA级风景区。

2001年,东莞信益集团公司投入的350万股份全部撤出,至此,橄榄坝农场完全控股并拥有傣族园的经营权。2011年10月26日,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傣族园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景洪城投注册资金为3780万元,以51%的股份控股傣族园,成为傣族园最大的股东(见图9)。傣族园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扩大到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玉器加工、销售;民族歌舞表演,生态农业开发;花卉、城镇绿化苗木种植、销售等方面。

曼听村是以“公司+村寨+农户”的模式来发展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业。在这种开发模式下,由旅游开发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由公司出资整合曼听村五个村寨旅游资源。而村寨则以500亩土地资源,村民以傣家竹楼、佛寺等傣族传统文化人文景观资源与公司合作,共同经营傣族园。土地租金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曼听村,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中的困难户,公司予以优先聘用。对村中主要的寺庙景观资源曼听佛寺、曼春满佛寺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和5万元的修缮费。

图9 傣族公园的宣传栏(马可提供图片)

在“公司+村寨+农户”开发模式下,曼听村民参与旅游经营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直接参与方式:被傣族园公司聘为作为员工参加傣族园内的工作,如被聘为环卫管理工作人员、参加泼水节活动、歌舞表演等;

②间接参与方式:在园内销售旅游产品、经营傣族风味烧烤等;

③自主经营方式:村民利用自家院落经营“傣家乐”项目,这是一种类似农家乐的以傣族风味餐饮、民居参观、住宿等为主的游客体验式活动。

目前,傣族园的员工中近50%的员工来自于曼听村的5个村寨,参与傣族园的旅游活动的报酬、土地补偿金、寺庙补偿金和村民作为傣族园员工的工资性收入等已成为当地居民重要的收入来源。

2.开发现状

“公司+村寨+农户”开发模式下,开发公司始终主导傣族园的整体规划和建设。

在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开发公司先后出资500万元对曼听佛寺、曼春满佛寺等古迹进行修复;投资100多万元新建曼将、曼春满150余户村民的村寨网络设施、柏油路、绿化、环卫设施,增设民俗活动区、生活展示区、贝叶经的刻制展示区等。

在对曼听村傣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充分利用上,开发公司策划推出了一些文化旅游衍生资源,如“傣家乐”民俗旅游服务项目,这种民俗旅游服务的主题类似农家乐,是以住傣楼、吃傣饭、看傣戏、听傣歌为主的体验旅游服务。旅游开发企业对该项目的扶持中,对开展“傣家乐”农户在项目宣传促销、卫生标准管理、住宿标准管理、庭院绿化指导、礼仪培训等方面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其目的是通过规范旅游接待标准,提高农户接待公司所组团队游客的接待能力和接待水平,农户也因此有了一定的接待质量意识,改善了接待设施。

曼听村在“公司+村寨+农户”模式经营的初期,因旅游市场尚处在一个孵化阶段,资金、人才、管理等资源较为稀缺,而旅游资源则坐享该社区既有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因此,在开拓阶段村寨、村民、开发公司三方的相互依托、相互需求是“公司+村寨+农户”模式能够得以顺利运行的客观前提,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共同走旅游致富之路,这在充分利用文化旅游资源,通过旅游经济实现少数民族农村社区脱贫方面具有时代意义。“公司+村寨+农户”的发展模式经过多年的经营运作,作为民族文化生态景观园区的傣族园,不仅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在事实上给村民带来了实惠,大多数村民得益于此种发展模式,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

但这种模式在持续经营中同样也存有很多问题:

一是在“公司+村寨+农户”的发展模式下,开发公司是经营主体,村寨和村民始终处在景区经营管理弱势的一方,对园区的规划、发展、管理、利益分配缺少决策权和发言权。即便是2011年曼听村与开发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也是双方长达十多年利益博弈的结果。

二是农户以土地资源和自身旅游资源作为条件,参与公司运作,但关于旅游资源中的文化旅游资源,无论是村寨还是村民,对其市场价值及资源报酬的分配方式缺乏发现能力、估价能力和议价能力。这种问题主要表现在对自身传统文化资源的观赏价值、体验价值和市场价值认识不足,一些被旅游开发企业和游客视为珍稀的旅游资源,如筒裙这一傣族服饰和傣家竹楼这一传统干栏式建筑等,在部分村民眼中却无多大价值。而在一些园区发展所急需的要素上(如土地资源),村民则过分看重其价格补偿的高低,部分村民对开发公司漫天要价,与公司一方难以展开对等合作。这种对市场认知、价值判断能力的不对称制约了“公司+村寨+农户”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三是参与主体对保护和发展认知的不对称,村民自身的旅游活动行为与景区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存有很大的矛盾。傣族园公司虽然在景区规划伊始提出了“保护就是发展”建议,但由于一些村民难以从自身传统文化资源中直接受益,就丧失了保护的积极性。如部分村民没有意识到傣家竹楼对游客的吸引力,加之竹楼新建、修缮成本较高,就建盖一些与傣家村落格格不入的钢筋水泥房屋,干栏建筑风格异化,与傣族传统自然村落景观极不协调。虽然城建部门、地方政府、景区管理部、村委会等对保留干栏式建筑风格、村民新建房屋风格等有所倡议和规定,但由于村民从干栏式建筑等文化旅游资源中难以分享收益,未能体现出这类资源的价值,因而在曼听村、曼春满村,异化建筑越来越多,使得新建民居与整个旅游园区的傣族干栏式建筑风格极不协调,使景区的文化旅游资源的整体性观赏、体验价值下降。

四是曼听村傣族村民不善讲汉语,普通话水平普遍不高。在导游这一服务环节,基本上为外来随团导游所垄断。而随团导游质量参差不齐,大多对傣族传统文化了解甚少,在讲解过程中曲解、歪解傣族民俗以及导游随意减少游览时间,诱导游客过度消费,联手个别村民欺诈宰客等,使游客对景区傣族传统文化产生误解,从而使村民与游客之间、村民与傣族园公司管理层之间易产生矛盾和摩擦,从而不利于旅游模式的长远发展。

不可否认的是,旅游开发企业的商业运作经验加上少数民族社区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使得这些民族社区很快走上致富之路。但由于参与主体本身的地位差异,随着财富快速增长也涌现出除上述问题之外的其他一些问题,如社区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与旅游企业的商业开发之间的矛盾;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等。一方面旅游企业(尤其是旅游景点企业)投资数额巨大需要回收成本和创造利润,另一方面傣族村民及其传统文化是能够吸引游客的主要旅游资源,村民理应从旅游业中获得更多收益。但目前旅游业产生的利润大都由旅游开发企业获得,村民作为旅游资源的创造者和承载者或者是所有者,极少或无法分享其中的利益。这些矛盾严重影响民族社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各个层面,使社区的社会结构变迁也呈现出明显经济利益的特点。

曼听村作为典型的少数民族农村旅游社区,其中的五个自然村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因“公司+村寨+农户”这一发展模式给社区带来一系列积极影响的同时,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及产权价值的模糊,也不可避免地给该社区的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而文化旅游资源的权属问题始终不能明晰,为利益分配矛盾的产生埋下了长期隐患。少数民族地区若以传统文化作为旅游资源来开发,以此来带动整个经济发展,处理、协调好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格局是关键,成功地平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出现的利益和矛盾,才能扫除民族社区旅游业发展的障碍,使少数民族社区旅游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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