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后不断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包括完善门特住院合并起付线等12项新医保惠民措施,使广大参保人员及时受益,减轻了参保患者负担。
不断调整完善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_记忆:天津医保十年
四、不断调整完善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医疗保险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天津始终把多病、重病和年老参保患者作为减负的重点对象,不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2003年出台实施了《降低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放宽特殊病种的用药和检查范围》等五项减负政策,2004年出台实施了《合并两类特殊病起付标准》、《降低6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提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医疗保险待遇》三项减负政策。2007年出台实施医保政策包括:一,退出市场的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二,提高市级以上参保退休劳动模范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三,将血友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四,将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五,提高狂躁型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险待遇;六,取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常用的1500种乙类药品个人增付比例,减轻长期用药的参保患者个人负担;七,将参保人员直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非处方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八,确定参保人员外地就医适用药品范围;九,放宽参保人员家庭病床设立条件;十,将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认定标准,并将具备联网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实施的这十项医保政策涉及医疗保险的各个层面,政策惠及全体参保人员,解除参保人后顾之忧。随后不断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包括完善门特住院合并起付线等12项新医保惠民措施,使广大参保人员及时受益,减轻了参保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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