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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工作纪实

时间:2023-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风廉政 警钟长鸣———红寺堡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纪实红寺堡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成立于2002年3月,下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纠风执法室4个内设机构。严格重大项目督察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纪工委对组织部拟推荐每一位干部都提供廉洁自律及违纪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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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警钟长鸣———红寺堡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纪实

红寺堡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成立于2002年3月,下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纠风执法室4个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人,现有工作人员5人。自成立以来,在红寺堡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立足红寺堡实际,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吴忠市及红寺堡工委、管委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部署,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执纪执法能力为着力点,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把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与促进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履责,争创一流,深入开展了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强化内部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了机关的思想作风、制度纪律、干部队伍、设施环境、业务素质建设,形成了“党性强、勤学习、团结好、作风硬、纪律严、工作实”的良好作风。为红寺堡优化政务环境,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防范措施———教育方式实现新突破

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纪工委、组织、宣传和党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让红寺堡党员干部最大限度地接受廉政教育。

创新教育方法,在教育内容上联系实际。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确定了不同的教育内容。对党员领导干部注重世界观、人生观、权利观、政绩观的教育;对一般党员和机关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对村级干部重点进行政策法规、党纪条规等廉政教育。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现身说法,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创新教育方式,在教育对象上突出重点。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进行教育,通过教育,真正使领导干部触及灵魂并引起情感共鸣,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几年来,纪工委、监察局积极协调妇联、工会、政法、林业等单位,深入开展各种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实际,细算“经济账、政治账、名誉账、家庭账、健康账、自由账、生命账”,通过算账对比,震撼了领导干部的心灵。

创新教育理念,在教育形式上丰富多彩。注重正面引导,日常提醒,把廉政文化与人文特色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意境深远的画面,并以温馨的提醒,做到时时关心,事事提醒。近年来,举办了廉政书画展,制作了廉政宣传牌,安装了廉政屏幕,重大节日发送温馨廉政短信,举办家庭助廉座谈会,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在现代宣传教育活动中接受廉政教育。

创新规范措施———制度建设实现新突破

按照推进惩防体系工作方案的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在创新完善制度上狠下工夫,充分发挥了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按照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工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要求,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机制、检查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由纪工委和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组,每个考核组都由工委指派一名领导带队,第一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单项考核。

为了体现考核的权威性,红寺堡纪工委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当场通报反馈,同时进行现场打分,避免了以往考核后打分随意性强的现象。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在管委会综合办公楼电子屏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了实处。

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民主决策、效能提升、评议考核、领导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了《红寺堡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工作制度》《红寺堡开发区工作规则》《红寺堡开发区行政过错问责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村管理细则》《红寺堡开发区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完善效能建设10项制度的意见》《红寺堡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意见》《红寺堡开发区信访举报制度》《实名举报奖励办法》等60多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权力运行。严格重大项目督察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纪工委对组织部拟推荐每一位干部都提供廉洁自律及违纪情况说明。

创新约束措施———监督方法实现新突破

纪工委在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把加强党内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规范村级民主管理,全面实施“阳光村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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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村务”和“阳光政务”。2008年,在全自治区率先启动了“阳光村务”和“阳光政务”活动,开通了红寺堡开发区廉政网,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积极筹建红寺堡政务大厅,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便民服务。完善政务、党务、财务、村务及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制作公开目录,从公开形式、公开层面、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上狠抓落实;为各行政村制作了涵盖涉农政策的19项村级民主管理和规范化运作的“流程图”;编制了村务公开目录;实施了“阳光村务”“1+5”公开模式和“6个1”入户工程,有效转变了基层干部作风,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这项活动的开展,受到了区、市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8年11月11日,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在红寺堡召开,目的就是在全区总结推广红寺堡的做法。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吴忠日报等媒体就此做了多次报道。

方便群众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向群众公布了工委、管委会领导的联系方式,开通了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专线和信箱,在红寺堡电视台公布了纪检监察、检察院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各行政村全部成立了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配备了村级纪检员。出台了《红寺堡开发区信访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关于重申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有关问题的通知》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含金量高、使用性强,走在了全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前列,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建立“一述双评”监督制度。不断总结以往经验做法,大力推行村干部“一述双评”监督制度。“一述”就是村干部要在年终考核中集中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双评”就是村干部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要通过乡镇领导班子和群众评议。村干部要把履行职责情况向群众述职,包括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情况和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还要把廉洁自律情况向群众述廉,内容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和廉洁自律情况,落实村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考核评议中,乡镇领导班子和村民代表现场给村干部打分,当场兑现考核结果。

推行“三色卡”管理制度。强化源头治腐工作,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对群众举报反映但不够立案处理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一般违纪方面的问题,向反映对象发放违纪苗头警示卡;要求接卡人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对经查属于不正之风性问题,发放限期整改督促卡。“三色卡”告勉不仅发挥了监督的防范作用,从而保护、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在标本兼治上实现新突破。

创新信访工作流程———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新突破

建立健全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了《红寺堡开发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九项制度》,有力规范了来信来访处理、查办、催办、情况报告、责任追究、信访监督工作。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和干部下访制度,加强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建立案件督办检查领导小组,积极做好乡镇纪委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对转办信件一律明确办结时限并回复结果,做好登记,明确专人,加强督办。认真排查由干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引发的联名信、集体访、异常访和上访老户,对重点案件进行走访调查,造册登记,包案到人,限期办理。对初信初访案件,明确专人和责任,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减少了越级上访和重复信访。纪工委把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作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方式,对每一起有影响的案件都严厉查处。自2002年纪工委、监察局成立以来,每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多件,已立案查处62件,有力打击了违法违纪行为。不断创新办案措施,本着边查、边纠、边改的原则,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有问题的,进行提醒谈话。谈话后,要求该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写一篇心得体会上交纪工委;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违纪苗头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谈话后,根据被谈话的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的情况,要求他们将苗头性问题发生的原因、危害和应吸取的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案件检查工作的治本作用,实行了“一案双报告”制度,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创新工作理念———在作风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完善行政管理。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效能建设10项制度的意见》《红寺堡开发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的若干规定》。各乡镇全部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建章立制、强化问责”集中整顿活动。公开效能承诺,有30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红寺堡电视台黄金时段公开亮相,承诺为民服务的宗旨、项目和举措。二是公开效能监察。对一些关乎民生的项目建设实行公开监督、公开测评和公开验收,聘请红寺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次对红寺堡“3211”工程和“两大工程”工作进行实地观摩点评,现场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工作成效进行打分排序,并对测评中落实任务好的乡镇给予现金重奖,对工作排在末位的乡镇部门负责人给予效能告诫和经济处罚。三是强化督查督办。采取现场督办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上下班期间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上班玩游戏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单位召开专门会议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制定政策激励机制,采取先干后补的资金分配方式,鼓励、支持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在红寺堡初步形成了“定了干、干必成、成必优”的良好氛围。四是方便群众监督。开通“主任专线”和信箱,明确专人负责,快捷办理,全方面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问题,成为加强各部门和各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站”。自2008年7月1日开通以来,已累计受理灌溉用水、土地纠纷等方面的问题22件,办结18件。五是强化行政问责。成立效能建设督查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制定了惩戒性强、约束力严、操作性强的《红寺堡开发区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五章三十一条,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开刀问斩”。从会风、考勤等看似小事的点滴抓起,开展了一场整顿机关作风行动。目前,共受理举报投诉26件,办结22件,开展效能专项检查85次,70多人次因会议迟到和无故不参会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受到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六是强化考评问责。对日常工作,由工委督察室和纪工委开展平时督查和考核,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实行现场观摩点评、公开监督、公开测评和公开验收,现场兑现奖惩。年终开展了综合考核,由工委领导带队,抽调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采取听、查、看、问、实地查看等形式,对照目标责任书逐项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同时组织工委、管委会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102人现场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进行公开民主评议,现场通报评议结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由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述职述廉、查阅资料、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了综合考评,有力促进了红寺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红寺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在红寺堡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和红寺堡《工作方案》的落实,积极探索符合红寺堡实际的反腐倡廉新思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红寺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红寺堡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供稿;撰稿人: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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