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农村贫困的实质是农业贫困
中国现有的贫困现象主要发生在农村,而农村贫困的实质又是农业的贫困,或主要表现为农业的贫困。在贫困地区,贫困的根源,或面临的挑战,首先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其工业的极端落后及缺乏发展的不利条件,而是其农业的落后,即农业是一种贫困的产业。在贫困地区,农业不仅不能满足本地区人口的食品需求,更不能适应发达地区工业化所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对贫困地区提出的需求,即提供工业原料和食品。由此可见,中国农村贫困的产业根源是其农业的落后,即农业贫困。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贫困。
纵观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这样的事实,即农业始终是最发达的产业,正是农业的发达才支撑和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发达国家现有的贫困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的低收入阶层,即城镇贫困和流民贫困,而当今世界上那些经济落后的国家在本质上首先并不是其工业的落后,而是其农业的落后。我们正好在这个问题上错了位,在某种程度上舍本逐末。
我国贫困地区农业的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的基础(战略)地位始终没有摆正。农业从总体上看是一种“弱质产业”。长期以来,由于全国性的“轻农重工”的思维错位,我国在扶贫开发上形成了以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的指导思想。把贫困地区摆脱贫困的希望寄托在以发展现代工业为主的发展战略上,经过多年的努力,结果并不乐观。我国的工业化扶贫与西方发展理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时至今日,工业不但不能反哺农业,而且仍然需要农业作出一定的“牺牲”。
(2)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工农产品贸易条件扭曲。农业成为一种典型的“剥夺性产业”。40多年来,除少数时期(如1979—1984年),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有所缩小外,多数时期一直呈扩大趋势,其实质是实行全国性的“以农补工”。工业发展到今天,这种格局仍未根本改变。以1994年、1995年的价格改革为例,虽然是从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开始,但由于随后的轮番涨价,结果以形成新一轮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而告终。1993年农副产品收购价上涨了13.4%,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却上涨了14.1%,高出0.7个百分点。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贫困地区的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与农产品在同发达地区的贸易过程中,由于极不公平的扭曲的贸易条件,即价格不顺,利益流失太多,从而使贫困地区的农业成为一种典型的“剥夺性产业”。
(3)由于畸形农业产业结构,导致我国的农业是一种典型的传统落后型农业,即贫困产业。产业结构单一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大致命弱点。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非农产业比重很小,且不发达。农业是贫困地区农民主要甚至唯一的收入来源。据统计表明,2000年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的60%仍来源于种植业。而农业又是一种维持生存的农业,即传统农业,不仅产值低,而且结构单一,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内部又偏重于种粮业,偏重于种植粮、棉、油业。
(4)农业生产条件恶劣。经济发展史表明,在经济发展初期,可作为农业利用的土地的数量和质量对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贫困地区,作为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一般比较缺乏,且水土流失严重,土质低劣,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较差,比如干旱少水、无霜期短等等。此外,还有其他许多不利条件。
(5)在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程度比较低。从平均每亩耕地拥有的农业机械总动力来看,贫困地区只有108.6W/h,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2,发达省份的1/3。
此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下。在贫困地区,人均耕地面积虽然较多,但大部分是生产中低产品,产出较低,农业劳动力人均粮食产量只有917.29市斤(1998年),而全国平均达1392.86市斤(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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