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引发事端 企业发展稳定难保
位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吉林省黄泥河林业局,是一个50多年的老局。由于历史和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特别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后,木材产量调减,企业原材料不足,经济效益锐减,造成企业经济危机,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工资收入和生活来源。从1995年以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退休职工养老金现象十分严重,困难职工人数急剧增加,不少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因生活过不下去而引发的突发性事件有增无减,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一、长期拖欠,困难加剧
黄泥河林业局有职工13766人,其中集体混岗职工5259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后,下岗职工8054人,其中国有职工3835人,集体职工4219人。林业局从1995年以来累计拖欠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职工养老金18个月,拖欠金额1.5亿元。2001年10月,延边州林业管理局为扭转黄泥河林业局多年亏损的局面,决定调杜文国同志担任黄泥河林业局局长。该同志在企业最困难的时候接任局长职务,在他到任后的2002年的一年时间里,扭转了多年来亏损状况,当年实现利润83.8万元,上缴税金511万元。同时,全年按月发放职工工资,并且年底分别为职工和退休职工补发了1995年拖欠的1个月工资共计350万元。但是由于企业困难和矛盾积压时间长,解决起来需要有一个过程,拖欠仍然是众多问题当中最突出的矛盾之一,目前仍拖欠职工档案工资1.5亿元,其中,拖欠全民职工工资(包括档案工资)1.3亿元、退休职工生活费188.5万元;拖欠集体职工工资2400万元、退休金285万元。
这些拖欠的工资和离退休金中,包括有吉林省吉政办发(1996)32号《关于企业增加生活补贴、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补贴的通知》文件规定的企业职工生活补贴(每月人均50元);有省政府吉政发(1995)7号《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工资参考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的企业职工享受寒冷、工龄、地方等三项津贴;包括有国务院国办发(1999)69号《关于企业职工工资的调整和管理的指示》文件规定的企业职工普调工资(每月人均50元)。
一是国有职工生活普遍困难。据统计,黄泥河林业局生活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30元以下的职工有8714人,占全局总职工数的63.3%。由于该局年平均职工工资在240元以下,低于延边州职工工资280元的8.5%,其中有4414名职工靠地方政府扶贫办每月40元的定向补助维持生存。全局46个单位(局机关、公检法除外)1万余名职工,由于企业经营困难,只好放长假,18个月没活干,没有发到一分钱工资。制材厂850名职工从2001年4月至2001年10月没发过一分钱工资。吃饭难、看病难、子女上学难困扰众多职工。自1994年以来,该局先后有80多名应届毕业生考上高校而未能就学。为了子女上学,有的职工到血站卖血,有的职工变卖住房,有的外出打零工为子女凑学费。先后有100多户职工离家到省外打工至今未归。中小学生失学率逐年上升。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至2001年间有800多名中小学生因生活困难等原因而辍学。由于生活所迫,有140多名学龄前儿童父母离异。在该局782户职工遗孀中,有617户年龄在55岁以上已故职工家属,靠每月70元救济和借款以及靠子女接济勉强维持生活。困难职工怕得病,更愁看不起病。职工付胜利爱人患脑膜炎,9岁孩子又患肾积水,他所在的加工一厂放长假5年不开支,一家人连维持生存都很艰难,哪有钱治病,处于“大病顶着,小病挺着,重病等着”的状况。为了生存,贫困职工普遍为农民打工。由于困难,有女不嫁“黄泥河”,大龄男青年找不到对象的全局有167人。
二是劳动模范住房困难,无钱治病,他们期盼能改善居住条件。长期以来企业没有盖过职工住房,全局多数劳模至今的住房条件仍很差。建局50年来,受到局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共123人。一些曾经为林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各级劳动模范,除了少数劳模在90年代搬迁住进了楼房外,还有80%的劳模仍然住在70年代以来的草泥房或简陋房,有的老少三代住在不到40平方米的屋子。曾经参加过建设毛主席纪念堂的78岁老劳模芦风长,最大的愿望是在临死前能住上暖气房,可惜终未能如愿,带着这种遗憾,他不久前离开了人世。目前,该局有76名占61.78%的州以上劳模(其中,有47名65岁以上老劳模),全家仍然住在不到35平方米的房屋。劳模的身体健康状况企业无力进行健康检查,他们生病的治疗费企业无力报销,有的看病上千元医疗费长达3年都未能予以核销。
三是大集体职工生活陷入困境。黄泥河林业局有集体职工5259人,除284人分流安置外,其余4975名集体职工均未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范围之内。不但约95%的集体职工放长假,未领一分钱工资,而且拖欠集体职工工资和退休养老金的问题十分突出。该局拖欠集体职工工资2400万元,拖欠退休金285万元,拖欠企业应缴养老统筹金91万元。集体职工要求享受天保政策,享受国有职工同等待遇的呼声非常强烈,生存受到威胁的集体职工静坐、上访,在问题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有的铤而走险,采取极端措施,已经成为企业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二、引发事端,稳定难保
拖欠职工工资不仅造成职工生活困难,形成困难职工群体,而且使不稳定因素逐年增加,突发事件接连不断,成为黄泥河地区一方不安定的潜在隐患。
一是相互串联,聚众闹事。由于拖欠工资问题迟迟不予解决,该局职工特别是退休职工和大集体职工多次聚众上访,他们在省、州和国家机关静坐,多次串联在本局聚众闹事,影响和干扰了所到地区的工作秩序。2002年6月10日,黄泥河大集体职工2000余人以及300余名退休工人,经过相互串联,在黄泥河林业局办公楼门前以上访为由聚众闹事,扬言如果不安排工作,不正常发放工资,就堵铁路,拦火车,炸毁办公楼。闹事持续10多天,经出动林业公安对带头闹事的个别人进行处理,才平息了事态的蔓延。职工集体上(信)访次数逐年增加,2002年比1998年上访次数增加了33.84%,来访信件比2001年增加了80%,特别是去年5-8月间,集体上访达到高峰,少则30人,多则一两千人。
二是纵火犯罪,触犯刑律。从1998年至2002年的5年间,黄泥河林业局共发生职工纵火案20多起,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约170万元。其中,放火烧毁林场仓库21间,烧毁职工和居民住宅24栋,烧毁各种农用物资、机械工具等数十件。因触犯刑律被逮捕起诉的职工6人,未破纵火案6起。这些犯罪行为,给黄泥河林业局生产、职工及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纵火犯罪嫌疑人大都是大集体职工,由于夫妻双方都是集体职工,生活没有任何来源,对社会和企业产生不满情绪,利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在居民住宅区和易燃地方作案,由于大都在夜间作案,不仅房屋用具遭到严重破坏,而且人员遭受伤害,导致死2人,重伤50~60人,轻伤100余人。
三、拖欠职工工资的原因及建议
1.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该局有林产工业单位9个。自1995年至2000年间,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由于对市场需求和决策缺乏调查和科学的研究,调整后的产业在改组、改造后,没有严格的企业经营管理,加上经营者决策失误,直接造成严重亏损达1.27亿元。该局华宇公司自1996年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大连华美公司联合生产木制百叶窗,由于技术和质量都没有达到标准,造成产品大量积压,无奈中,将1979年建成产值达5000多万元的人造纤维板厂改建为百叶窗加工车间。1996年4月投产,1997年8月停产,1998年4月破产,经济损失达3600万元。2000年4月,该局给美国硬木公司生产各种装饰木线条,由于决策失误,直接和间接损失达3500多万元。制材厂生产不规格锯材,由于经营不善,损失达6000多万元。到2000年,该局债务达2.24亿元,已经到了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地步。
值得一提的是,该局有的经营者民主意识淡薄,企业重大项目的改革根本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代会形同虚设,靠少数人主观臆断,使企业付出了沉重代价,教训惨重,使职工群众成了直接受害者。
2.集体(混岗)职工未能享受天然林保护工程有关政策。该局有集体(混岗)职工5259人。由于木材产量调减,加之转产后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企业亏损带来沉重的债务,无力扶持集体经济,全局21个集体经济单位从1996年开始放长假,拖欠集体职工工资、养老金问题很突出,同时,由于企业困难,也无力缴纳职工养老统筹金。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后,这一部分职工,未能和国有职工同等享受转岗分流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政策,多数集体职工下岗失业后,又不能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和城镇居民最低保障政策,他们认为政策有失公平,内心极不平衡,因此,参与上访、静坐甚至违法犯罪现象中,集体职工占了相当一部分。
基于上述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延边州政府对黄泥河林业局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金、医疗费问题,责成林业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清欠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并下决心解决拖欠问题。
二是延边林管局应对该局大集体职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由吉林省林业厅报国家林业局提出解决办法。建议国家林业局制定天然林保护工程方案补充意见,报请国务院批准,尽快将大集体职工纳入“一次性补偿”和领取下岗生活费等政策范围之内。
三是对由于企业困难等原因,影响企业和职工建立和完善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统筹问题,建议省、州财政部门会同相关林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拖欠应缴纳的职工社保金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两个确保”和“低保”不落实问题,黄泥河林业局应会同州林管局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四是对黄泥河林业局当初建局时的资金投入缺口2000万元,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偿还。对企业债务问题,企业在剥离优良资产进行重组的同时,要下决心关闭资不抵债的亏损企业,妥善安置关闭企业职工。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企业调减木材产量而受到影响的木材加工企业所形成的债务,报请国家林业局及相关部委,由有关银行通过停息挂账、核销呆、坏账等办法予以解决。黄泥河林业局调整领导班子后,千方百计解决企业和职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但由于积累问题太多,仅靠自身力量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使企业尽快从困境中摆脱出来。
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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