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馆是中国传统籍贯观念的体现。著名史家何炳棣先生认为:“会馆是同乡人士在京师和其他异乡城市所建立,专为同乡停留聚会或推进业务的场所。狭义的会馆指同乡所公立的建筑,广义的会馆指同乡组织。”[1]指明了会馆的同籍贯特征。不同籍贯者,由于不同的方言和社会习俗、宗教信仰上的不同,更有助于培养地域的认同感。在移民过程中,又进一步加强了地域上的认同感和方言的亲密感。这是东南亚华人会馆形成的基本条件。
雪兰莪成为英国保护国及1857年吉隆坡建立以后,福建人又大举移居雪、隆一带。来到马来半岛的福建人移民和其他华人,最初多数是青壮年,他们只身漂洋过海来到南洋一带谋生,鉴于人地生疏,环境恶劣,非团结无法生存,于是乡贤仿照中国旧有之会馆模式,建立福建会馆,以照顾南来同乡。雪兰莪福建会馆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于1885年在吉隆坡成立。乡贤在吉隆坡谐街7号延聘塾师,设馆授徒,名为“福建公司”,馆舍则供同乡住宿之用,后来同乡迁居者日多,则乡贤合献出吉宁街41号地方一段为建设新会馆之用,改名“福建会馆”。雪兰莪福建会馆就是雪兰莪福建籍贯乡亲的同乡组织。
早期华人社团的功能,是照顾同乡(地缘性社团)和同宗(血源性社团)在各方面的利益与福利。颜清湟教授曾通过马六甲应和会馆和吉隆坡广肇会馆的记录,总结会馆的职能有“宗教和社会职能”“福利职能”“仲裁职能”。[2]陈烈甫先生也有更明确的归纳,为我们认识大马华人会馆有很大帮助。[3]但问题在于,随着华人对中国政治认同的不断变化,会馆在处理有关中国和华人的问题时,并不是铁板一块。尤其是土生华人逐渐增多以后,他们对中国的认同程度大为降低。因此进入民国以后,不同籍贯会馆所体现出来的功能随着时间、政治形势、人员构成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迄今为止,笔者未见到对20世纪30年代大马华人会馆的专门详细研究。非常幸运的是,雪兰莪福建会馆从1930年开始,有比较完整的会议纪录,[4]笔者选取1930~1938年日本全面侵华开始为研究时段,考察早期雪兰莪福建会馆对中国事务的关注,以彰显彼时华人会馆功能表现的一般性,以及吉隆坡福建人对中国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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