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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汉传佛寺公益活动的历史学考察

时间:2023-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政府当局也必须在公益领域有一定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公益组织虽然比较多,但是在面对重大的社会灾害时,政府依然要负担主要角色。公益的概念,最接近佛教思想之内容,应属布施。在华南地区,至少在宋代以降,中国汉传佛教已经形成了公益领域的重要补充。在汉传佛教传入大马之后,其在中国传统的宗教公益活动,是如何生根发芽,又有何表现?
大马汉传佛寺公益活动的历史学考察_兼与华人神庙公益活动的比较_马来西亚华人史:权威、社群与信仰

中国古代没有“公益”一词。现代“公益”一词是近代由日本传入。明治年间的日本学者留冈幸助,曾著有《慈善问题》一书,书中将英文之Charity和Philanthropy译为“慈善”,Public Welfare译为“公益”。[1]一般认为,公益事业的内涵界定是:①救助灾害、救济贫困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这是我们一般认为慈善活动的内容;②教育、文化事业;③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如桥梁、道路、水利设施等修筑与养护。[2]

“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但社会公益不是现代社会才具有的内容。在中国的传统阶级社会里,政府是唯一的“公共部门”,[3]尽管此时的“公共”与现代含义差距甚远,但此时它的存在对“公共性”的实现是非常必要的。即使在阶级社会里,“公共性”也并非仅仅局限于统治阶级范围内,它至少在表面上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各阶级的共同利益,因此仍未完全丧失“公共”的内涵。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政府当局也必须在公益领域有一定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公益组织虽然比较多,但是在面对重大的社会灾害时,政府依然要负担主要角色。

公益的概念,最接近佛教思想之内容,应属布施。六度,又称六波罗蜜,是修菩萨行的大纲。[4]六度当中,又以布施为首。《大智度论》曰:“菩萨常行三种施,未曾舍废,财施、法施、无畏施,是名‘檀波罗密’。”[5]《大丈夫论》又进一步说明:“财施除众生身苦,法施除众生心苦……财施者为众生所爱,法施者常为世间之所敬重……财施者能与现乐,法施者能与天道涅槃之乐。”[6]本文所谈布施,主要是以财施为主,因财施的表现相当具体,并与公益的概念相近。

从历史上来看,佛教在传入中国后,就不断努力走向人们,而慈善工作是与人们接近最好的方式之一。在华南地区,至少在宋代以降,中国汉传佛教已经形成了公益领域的重要补充。在汉传佛教传入大马之后,其在中国传统的宗教公益活动,是如何生根发芽,又有何表现?这是本文所要着重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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