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自发的农村共同体

自发的农村共同体

时间:2023-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没有国家这一外部因素的介入,牙美里通过自发的调整解决氏族矛盾,重新组建了农村共同体。因石碾和选举而激化的氏族矛盾在辛骏千里长向村里捐献石碾后得到缓解,随后精米联合会也作为村庄的自发共同体得以成立。老区长一去世,农村共同体便一下子丧失了指导中心。同时,他们作为大韩民国忠诚的国民接受国家的训练。后来这些人的归乡弱化了牙美里氏族组织的排他性,成为重建农村共同体的原动力。
自发的农村共同体_精米联合会的成立_复旦大学亚洲研究中心译丛:韩国新农村运动·口述史的角度

随着解放和朝鲜战争爆发,牙美里的氏族矛盾也逐渐暴露,并在内部自行消化。没有国家这一外部因素的介入,牙美里通过自发的调整解决氏族矛盾,重新组建了农村共同体。因石碾和选举而激化的氏族矛盾在辛骏千里长向村里捐献石碾后得到缓解,随后精米联合会也作为村庄的自发共同体得以成立。

解放以后,特别是经过了朝鲜战争,氏族矛盾在牙美里作为重要问题登场了。随着崔氏势力的弱化,林氏家族与辛氏家族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对立,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发展到“冤家仇敌”一样的严重程度:

辛骏千里长任职期间,辛氏与林氏两派之间的矛盾严重到难以想象的程度,“不可思议的程度”“冤家仇敌一样”……(村民林晚圭,1933年生,2000年2月11日口述

20世纪50年代,牙美里的氏族矛盾有几大原因,从间接的背景来看,不得不首先提到农村共同体的基础,即里长权的弱化。日本统治时期牙美里的农村共同体之所以具备强大的向心力,是因为有老区长这样权高位重的领导者存在。老区长一去世,农村共同体便一下子丧失了指导中心。另外,国家行政力的弱化也是牙美里氏族矛盾的间接背景之一。50年代的行政组织虽然热心于对居民的政治动员,却不对农村进行行政支援和指导。因此里长的作用仅局限在管理户籍、传达公文资料、回收贷款等日常事务方面。

氏族矛盾的直接背景,是氏族共同体在战争体制下凝聚力的强化。战争这一极端事件对氏族共同体产生了两种方向相反的影响。首先,战争强化了氏族间的纽带关系。以牙美里和罗来里为例,在外部战争的大背景下,氏族组织成为为村民遮风挡雨的保护伞。根据外部情况的变化,氏族的凝聚力在必要时会牺牲氏族外弱势群体的利益,来解决氏族成员的危机,从而表现为一种氏族利己主义的形态。在战争这一特殊的危机状态下,氏族成员如果不依靠氏族组织的力量就无法生存下去,氏族成员对氏族的依赖感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另一方面,战争也带来了氏族内部的分裂。在战争中,氏族的“门中组织”人员分化为左翼和右翼两派,他们之间互相敌视、互相告发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知识分子中左翼化的倾向比较严重,因此越是两班家族,左右翼对立的情况在“门中组织”内部越是严重。最终,战争给氏族成员留下了无法痊愈的裂痕和伤口。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这种矛盾在战争结束后并没有带来氏族的解体。在这个过程中,弱者要么流亡到北朝鲜,要么涌向城市,总之他们选择离开了村庄,于是村庄内部的氏族逐渐形成了意识上的单一化,战争带来的伤口也得以表面上缝合。因此,战后大都市人口之所以出现激增的局面,虽然也有教育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但人们从农村共同体和氏族共同体中分离出来形成的移民潮,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

战后,农村的氏族组织虽然成为农村共同体的重要基础,但同时也作为农村保守力量的源泉,阻挡了民主主义的进程。这是因为在氏族内部,传统的身份观念和以父系为中心的位阶秩序根深蒂固并发挥其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氏族成员与农村内部的非氏族成员和弱者之间平等自由的关系,同时,也强加于氏族内部成员一种强烈的压抑机制。20世纪50年代,农村区域的地方自治选举并不是根据居民们的政治取向实行的,而是根据氏族当权者的政治立场,由氏族成员集体投票来实现的[33]。农村社会学者李万甲在1958年的农村调查显示,农民半数以上在选举行为方面受氏族当权者的影响极大[34]。大多数的村庄,当权者都是以氏族为基础的,即村庄大姓氏家族的政治方向影响着全体村民的行为。如果一个村庄内出现几大家族互相竞争的情况,投票的票数便分布在几大家族中。

综合来看,战争在农村社会中强化了氏族组织的影响力,但这是一种短期影响,因为由战争形成的氏族关系网在自下而上地渐渐弱化。征兵制度强化了国民化进程,弱化了氏族关系网。被征兵的人们脱离了身份与姓氏的概念,根据年龄编制,他们作为一种平等的存在,履行国家赋予的义务。同时,他们作为大韩民国忠诚的国民接受国家的训练。在征兵过程中实现的国民化更多地呈现了国家和国民的主体性,淡化了传统的氏族和身份的概念。开始于朝鲜战争时期的征兵制在三年后并没有随着战争的结束而结束,而是以长期兵役的形式存在下来。牙美里大家族的子女们在朝鲜战争爆发后接受国家的号令,投身到一场高强度的国民化训练中。后来这些人的归乡弱化了牙美里氏族组织的排他性,成为重建农村共同体的原动力。

本章中要讨论的主要内容不是牙美里的氏族矛盾,而是这种矛盾的调节过程。牙美里在国家力量介入之前,就已经开始调节氏族间的矛盾,以自身的力量重建新的农村共同体,比如在氏族矛盾中诞生的新农村共同体——精米联合会。这一事件体现了20世纪50年代农民社会的自发性和自治能力,尤其值得关注。

解放以后,牙美里的氏族矛盾始于机械石碾的引进。机械石碾是在解放前后引进利川地区的,在此之前,新马村和大马村各有一台牛拉的手工石碾。

之前都是怎么碾米的呢,是用一种手工石碾,这里有一台,那边那个村也有一台。碾子一般由碾槽、碾磙和碾架三部分组成,碾磙靠牛来拉,套上牛,牛拉着磙子这样一圈一圈地转着。碾米时,先把稻谷均匀地倒入碾槽,然后驾上牛,人坐在碾架上挥鞭驱牛,牛走磙动。石磙在碾槽里不断地对稻谷磨碾,直到壳破米出。过去就是这么碾米的,还有大麦等。后来发动机石碾进来后,这种手工的石碾就慢慢消失了。(村民方仁峰,1933年生,2000年1月8日口述

牙美里的机械石碾首次进入人们的视线是在解放后金东植里长在任期间。金东植、李秉圭、辛骏千三人引进了4.0马力的移动式发动机,因为是移动式的,在春夏季的丰水期,可以在湖边用作水泵,在秋季丰收期,可以与粮食脱皮机和制粉机结合使用。

机械石碾大大节省了人力,具有传统的手工石碾不具备的优势,作为一种“近代农具”急速推广开来。但是由于其造价高、维修维护不易,不是每家每户都可以拥有的。因此20世纪50年代出现了机械石碾的碾米专业户。而里长作为有影响力的经手人,将机械石碾引入村子,独占了碾米的经营权,面向居民收取费用。

在罗来里,最初将机械石碾引入村子的姜大基老人仍然在世,他的口述向我们生动再现了当时的情形。1942年,姜大基老人25岁,村里迎来了第一台机械石碾。日本统治末期,罗来里的人们用石臼和石碾碾米,但自从长湖院邑出现了机械石碾,姜氏目睹了机械石碾的威力,其中有6户人家合伙从长湖院邑买了1台4.0马力的发动机石碾。罗来里虽然地处肥沃的稻米基地,但却离长湖院邑中心有些距离,因此人们不可能每次都将稻米带到长湖院邑中心去碾米,对于在罗来里本地用机械碾米的需求非常强烈。但是,罗来里机械石碾的使用在战时体系下一度中断,因为战时油品是稀缺资源,连煤油灯用油都供应不上,姜氏不得不中断其发动机石碾的业务。据说后来姜氏的石碾被邻村的人借去了。

解放之后,机械石碾的大潮重新涌现出来。罗来里没有石碾,却有很多需要碾的粮食,于是有外地人来罗来里从事碾米的业务。然而,毕竟石碾架只能在某处设点,无法满足所有村民的需要,于是村里有3个人(包含口述者姜大基在内)集资以100斗[35]大米的价格买了一台石碾。当时村民们对碾米的需求非常旺盛,1天1台碾子的碾孔可以出10斗米,5天就是50斗。因此,即使石碾出了故障需要到首尔去修理,从事石碾业务的人们也乐此不疲,后来石碾的碾孔可以达到990斗大米的出成率。解放以后,罗来里除了包含姜大基在内的碾米“三人组”之外,还出现了一个碾米“九人组”从事碾米业务,姜氏内部之间展开了竞争:

加上姜大雄(姜大基的哥哥),我们一共九个人一起运营了一间“九人组”碾坊,后来村里开设碾坊,就把我们这个九人组碾坊给取消了,还有姜大基、姜准成、姜九元的“三人组”碾坊。我们当时建立这个“九人组”碾坊也是为了与姜大基他们一决高下。

提问:姜氏村民当时都是用姜大基的碾坊吗?

不是啊,大家当然喜欢去效率高、实惠多的碾坊了。我们这边的“九人组”碾坊很多姜氏村民都经常来。(村民金乘京,1935年生,2000年3月11日口述

机械石碾作为一种改良型的农器具,在解放之后,特别是朝鲜战争之后,为农村社会节约了大量的劳动力,不失为创造效益的一种有效存在。通过机械石碾的引进和运营问题,围绕在共同体和成员间的利益分配、调节方式便可见一斑。罗来里作为姜氏一族的单一村,碾米权并不是通过姜氏氏族组织统一调配的,而是由少数成员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实现收益。牙美里作为几大家族的聚居村,也与氏族共同体没有关联,而是以个人为主体从事机械石碾的引进和碾米经营活动。可见,在经济利益关系层面,农村共同体和氏族共同体力量相对薄弱,个人主义占据重要地位,个人作为主力活跃起来。然而,随着碾米业务的开展,围绕着碾米权的竞争最终升级为氏族间的对立。

让我们重新回到牙美里,最初进入牙美里的机械石碾是归3个人共有,后来这3人中最有财力的辛骏千将石碾从另外两人手中买断。旺季时,辛骏千将石碾放在一架牛车上,拉着牛车走街串巷,为需要的人家提供上门服务。淡季时,他便在家中设置制粉机为大家提供服务:

辛骏千有台发动机,燃石油的。夏天,没有电的时候,他的发动机可以当水泵用。秋天,粮食收获的时候,他的发动机用来碾米。大家如果想碾米不用到他家里去,而是他拉着发动机上门服务。那时我们家有头老牛,被辛骏千借走了,他每天套着牛车拉着发动机走街串巷。(村民方仁峰,2000年1月8日口述

当时的手工碾坊使用起来非常吃力,人们需要将稻谷搬运到碾坊,再驾着碾磙一圈一圈地走动,所以人们更喜欢辛骏千的上门服务,辛骏千的碾米业务因此开展得红红火火,经济收益非常高。林氏家族中有位财力较好的村民叫林仁圭,他看到机械碾米机的经济收益好,并考虑到村中林氏村民很多,于是也买来一台机械石碾。然而,虽然机械石碾分别是辛骏千和林仁圭的个人财产,但令他们自己都始料不及的是,这迅速引发了一场氏族之间的争斗。辛氏村民必须使用辛氏的石碾,林氏村民必须使用林氏的石碾,而其他姓氏的村民成了辛氏石碾和林氏石碾争夺的客户。他们选择哪一家为自己碾米,意味着他们站在哪个氏族一边。本来是很简单的一个经济选择问题,被上升到氏族关系和邻里关系的复杂高度。据说在这个时期,非辛姓和非林姓的村民们得到了非常高的地位和待遇,因为他们成为辛氏和林氏拉拢讨好的对象。

正在人们围绕着石碾展开的氏族对立如火如荼之时,韩国全国范围内开始了最初的地方自治选举。1952年4月25日,随着大总统令的颁布,市、邑、面的选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利川郡通过邑议会和面议会的一次会议,在2个邑和9个面设立选举处,共11个选举处选举出128名议员。然而,面议员的选举中,可以明显看到氏族投票的影子,因为每个氏族都倾向于将票投给本氏族的人。

牙美里辛氏石碾的主人辛骏千,和林氏石碾的主人林仁圭同时被提名面候选议员,于是两个氏族间展开了短兵相接的赤膊战,最终林仁圭以多数得票当选面议员。林仁圭生于1925年,毕业于景成公立职业学校,后任职于景成金桥商会。而辛骏千的影响力则是建立在土地农耕之上的,他没有接受过近代教育,可以说是一种旧时代人物的代表。而林仁圭出身于财主家庭,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又接受过近代教育,他以压倒性投票当选为面议员似乎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夫钵面的议会议员共有10名,基本上是以村为单位,每个村上报1名候选人。

围绕石碾展开的氏族矛盾在1952年的邑议会、面议会议员选举中变得白热化。辛氏石碾的主人辛骏千和林氏石碾的主人林仁圭在议员选举中短兵相接,进一步激化了辛氏氏族与林氏氏族之间的矛盾。照片为1952年选举当时的场景,那一年选举出第二届总统和第三届副总统(1952年8月5日拍摄,国家记录院提供)。

直到20世纪70年代,牙美里的氏族还是以祭祀意识为媒介而得以集团化的。相互间即使亲缘关系隔得远,但是只要同属于一个氏族,就会无一例外地出席氏族内部的大小祭祀、庆典和聚会。根据宁越[36]辛氏宗孙的描述,他父亲那一代时,每到大小节日和祭祀,氏族内部所有的成员全部参加,但是大约从20—30年前开始,大家便只在自己家中举行祭祀仪式了,这也许是氏族成员之间关系疏远的原因之一(辛宗百,1930年生,2000年1月19日口述)。林氏家族的情况也大抵如此,根据林氏的回忆,那时还没有电灯,天还未亮他们便提着煤油灯去参加祭祀活动,直到听到第一声鸡叫祭祀活动才可以开始。祭祀时间很长,祭祀结束后,“我记得我们都要把供奉用的美食一起吃掉,然后回到家就很晚了”(林晚圭,1933年生,2000年1月8日口述)。这便是因亲缘关系和祭祀意识而捆绑在一起的氏族,在这样的氏族意识下,本氏族的人使用其他氏族的石碾是无法接受的,被其他氏族的人登科议员,也是无法想象的。

石碾问题和选举战几乎是在同一时期发生的,围绕石碾展开的辛林氏之间的氏族对立,在地方自治制度实行的第二年以辛氏的胜利落下帷幕。辛骏千将石碾捐赠给了村里,赢得了石碾事件的主导权。辛氏的石碾成为村里的共有财产,村民们使用村里的共有财产碾米就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最终林氏石碾在村中失去了立足之地:

牙美里二区有位叫林仁圭的也有一台发动机。这里住着很多姓林的人,他也想面向广大林姓村民开展碾米业务,就也买了一台发动机石碾进来。从此林氏的石碾和辛氏的石碾就对着干上了。辛骏千用牛车拉着他的石碾在村里为大家碾米,后来有一天宣布要将石碾捐赠给村里。于是林氏的石碾自然就只有退出的份儿了。因为大家用村里的石碾碾米,收益最后又都归大家集体所有,何乐而不为呢?(村民方仁峰,1933年生,2000年1月8日口述

我们推测辛氏的捐赠行为是为了扳回在选举中的失败,后来辛骏千成为继金豪成之后的第二任里长。辛骏千之前管理着首尔地主在牙美里的土地,靠抽取租子营生,我们可以得知他是和老区长同等类型的人物,即凭借耕作权和佃农管理权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最终,面议员由林氏担任,里长由辛氏担任,似乎辛氏与林氏在这场氏族争斗中打成了平局。

另一方面,氏族矛盾孕育了新共同体的诞生,辛氏的石碾捐赠事件促成了牙美里精米联合会的成立。牙美里村民以辛氏捐赠的机械石碾为基础,成立了精米联合会,共同运营碾坊,所得收益为村里集体所有,精米联合会承担着支付村中各项共同经费和开支的责任:

从捐赠之后,村里有了共同财产。那时大家一面用它碾米,一面将碾米的收益当作村里的共同财产。自从有了那个共有的碾坊,就不再向大家收取公摊费用了,因为这些费用都可以通过碾坊支出了。(方仁峰,2000年1月8日口述

精米联合会中有6名理事,理事长正是捐赠石碾的辛骏千。会员按照每个碾孔5斗白米出资。开始时认购碾孔(1—4个)数不同,出资额自然不等,后来统一为每名会员认购2个碾孔,出资10斗大米。联合会规定,只有从事农业种植的本村村民才有会员资格,联合会成立当时共有70名会员。日本统治时期牙美里不过约有60户人家,70名会员的数字相当于涵盖了所有的村民。

精米联合会虽然理论上不是村里共同运营,但实际是从事大米种植的农业村民的共同体,可以说是牙美里的农村共同体。精米联合会的会长由里长兼任,联合会的收益或者分配给会员,或者转为村里的共同财产存储起来。

1953年精米联合会的成立虽然表面看起来是一件偶然事件,但氏族矛盾的解决方式却是一种对农村共同体的投降。这反映出解放后农村社会试图在一片混乱和无序中找到突破口,重塑一种全新的关系,重新赋予各个成员团结的力量。辛骏千曾经通过捐赠石碾的措施,结束了与林氏之间的对立关系,并将自己与农村共同体全体的公共利益绑在一起,从这一点来说,他在政治策略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种策略与八年前去世的老区长的做法非常相似,老区长曾经将公共礼堂捐献给村里,突破了氏族代表的局限性,一举成为整个村庄的代表和领导者以及各个氏族间的仲裁者。也许辛里长从老区长留下的公共礼堂和功绩碑中受到了启发,和老区长一样最终突破氏族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牙美里农村共同体以精米联合会的成立为契机,重新具备了活力,并在自发自治的基础上开始了重建的步伐。精米联合会通过碾坊经营、利益分配等日常活动为村民们提供了一个自由交流的公共空间。碾坊的收益在联合会会员之间平均分配,村民们还设立了公共基金,像里长税等公摊费用不需要再额外缴纳,全部由公共基金支出。

以上由精米联合会成立带来的诸多好处,在辛里长的功绩碑中可以得到确认。辛里长的功绩碑同样立于农村会馆前,功绩碑背面记载了村民表示感谢的文字,如下:

辛公为宁越人士,出生于公元1910年9月2日,辞世于1984年12月7日,享年74岁。辛公为人正直、深明大义、行事稳健、坚忍不拔,连任村中里长的7年期间,团结村民,勤勉执政。1953年,辛公将其精米石碾捐赠于村中,为牙美里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为了纪念辛公的功绩,特立此碑,供后世子孙瞻仰。

宁越辛公骏千的功绩碑是在他逝世后的1987年树立的。辛骏千里长因为石碾捐赠和成立精米联合会的突出事迹,在1953年至1959年的7年时间里,连任里长一职。他作为牙美里未接受过近代教育的旧时代人物代表,是最后一任旧时代里长。

辛骏千里长通过捐赠石碾,结束了与林仁圭之间的对立局面,实现了自身利益与农村共同体利益的统一。以此为契机,精米联合会得以成立,村里有了共有财产。农村会馆前竖立的辛里长的功绩碑,记载着牙美里居民的感激之情。(拍摄于2009年5月)

正如前文中介绍的,牙美里的农村会馆前立着两块功绩碑,一块记录着在20世纪30年代主导农村振兴运动的老区长的事迹,另一块便是这位辛骏千里长主导成立精米联合会的事迹。两位领导人都是超越了氏族观念,为农村共同体服务,具有献身精神的人物。但为老区长立碑时得到了全体村民的拥护,为辛里长立碑时村里却有相当一部分持反对意见,认为他人品有问题,捐赠行为也是出于氏族斗争的需要。但事实上,精米联合会这一农村共同体的成立过程,并没有任何国家行政力量的支持,而是辛里长主导下的一种朴实的村民自发行为。如果说老区长创造了一个新农村振兴运动的神话,那么辛里长则是培育了一个新农村共同体,继承发扬了这个神话。1987年辛里长的功绩碑建成后,牙美里的人们也以同样规格为老区长新建了一个功绩碑,也许是人们无法接受后生的功绩碑比老区长的华丽吧。

牙美里的农村会馆前立着老区长和辛里长的功绩碑(拍摄于2009年5月)。老区长是20世纪30年代主导农村振兴运动的人物,辛里长主导成立了精米联合会。但是两人的事迹有所不同。精米联合会的成立,是辛里长主导下的一种朴实的村民自发行为。因此,老区长创造了村庄的神话,辛里长不过是在人间继承发扬了这个神话。

如果说牙美里是通过精米联合会的成立实现了农村共同体的再建,那么罗来里的情况有所不同,石碾不是通过个人捐赠的形式自发地转化为村里共有财产,而是由农业互助会通过购买的形式实现的。农协创立初期,从个人手中购买了两台石碾,所得收益归农协所有。但不幸的是,由于经营不善运营出现问题,最终又将石碾强制性地卖给村民。农协将碾米业务按照20个碾孔划分出售,收益按照购买的碾孔比例分配,买的多分到手的也多。当初将石碾卖给农协的“三人组”主人姜氏重新从农协手中回购了20个碾孔中的5个,因此罗来里的石碾并不是农村共同体共有的,而是少数个人所有,但最终由于收益不佳,不得不与邻村的碾坊合并了。

农协刚成立不久,听说开展碾米业务赚钱,就硬从我的手里把石碾抢购了去,后来不见什么收益,就又要卖给我们。我买了5个碾孔,最初我以为这总比种地强,因为一个碾孔可以碾5斗米,我后来甚至又用400斗米从我堂兄手里买了两个碾孔。但没想到碾坊的业务进展并不顺利,因为后来在离我们碾坊不远的地方又开了两家碾坊,业务竞争非常激烈,后来算下来根本没有什么收益可言了。(村民姜大基,1918年生,2000年3月12日口述

战后的罗来里,并没有因为它是同一氏族的单一村,就具备格外团结的素质。反而由于长期以来氏族内部的位阶秩序森严,村里的成员似乎缺失了自由讨论的能力,无法为自己争取合理合法的权利。村里的里长在这样盘根错节的氏族关系下,开展工作困难重重。当时的里长后来痛苦地回忆了那段无奈的执政史:

本来我根本没想到要去当什么里长,村里的人老是劝我。当了三年里长,也就算是尽到了做人的本分而已,后来又推举我连任,就这样一共当了七八年的里长,但,这个里长实在是干不了呀,一想起来我就头痛犯愁,我也不喜欢做里长,这是个出力不讨好的活儿。咱们韩国人是缺乏爱国精神的,如果大家都有爱国心,团结一致,劲儿往一处使,还有做不好的事情吗?可有时甚至勾心斗角、互相拆台,结果能好得了吗?(村民姜大满,1921年生,2000年6月16日口述

在罗来里,由于没有其他大氏族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真州姜氏一支独大,因此罗来里相对于其他村子来说,更具强烈的保守性,而且很难有契机打破。一方面,传统的“门中组织”具有权威的支配力,另一方面,氏族内部矛盾重重,这就是战后罗来里的真实写照。里长作为村庄代表,处处受到氏族势力的压制,无法形成凝聚力,无法有效解决战后农村疮痍满目的社会弊端。氏族这一特殊的社会组织在非常态的战争时期,在应急处理和战争动员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在和平时期,却因其顽固的保守性阻碍了战后的村庄共建和共同体文化的形成。

牙美里的精米所生意红火,村民可以使用村里的公用石碾,刚开始是移动式的,后来随着精米所业务的红火,在20世纪60年代初从村民手中租用了576号前面的空地,建成了固定的碾坊。

幸亏村里有运营碾米业务的得力人才,有一位徐姓村民,1944年在忠清道堤川市的精米所工作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后来邻村有碾坊动员他加入,但他还是选择留在了牙美里精米所。

当时精米所收益挺好的……精米联合会最初都是些老人们组成的,运营得不理想。后来由辛骏千负责,他也是当时的里长……联合会会长就由辛里长兼任了,之前那些老人们由于年龄的原因,后来退出了联合会,等于联合会的大小事宜都由辛会长一力承担了。随着业务的开展,石碾也都换成了新的、大的,运营得就更红火了。但是非也不断地找上门了……后来,林晚圭里长上任后,将精米所碾坊迁到了别处……山岭都削平了。(村民方仁峰、朴圭和、崔东硕,2000年1月9日口述

据说最初碾坊的收益都按照比例分配给会员,但后来有意见提出建立村庄公共基金,才决定从碾坊收益中留存一部分作为公共基金:

辛里长捐赠的石碾作为村里的公共财产运营没有多久,有人提出应该设立村里的公共基金以备不时之需。于是就从碾坊碾米的收益中截流一部分留存,不再下放到会员手中。基本上是碾坊运营六次,提出一次的收益留存。留存的那部分只不过是不再像以前那样发到手里罢了,但留存下来等于还是存在自己账上的。(村民方仁峰、朴圭和、崔东硕,2000年1月9日口述

牙美里农村共同体因为精米联合会的成立充满了新鲜的活力,村民共同参与碾坊的运营、收益分配,积极参与到自发的共同体建设中来。图为牙美里精米所(摄于2009年5月),仓库右手边的空地为精米所的旧址。

新农村运动中牙美里的山岭地带被建设成村里的公共空间,精米联合会后来迁址到山岭地带了。精米所基金成为后来牙美里重要的公共基金,这个公共基金为新农村运动时期村庄会馆的建设,以及1999年农村会馆的新建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几年前,农协新建了一所大规模的碾坊,精米所便停止了营业。后来IMF事件[37]中兴起了回收废铁的运动,精米所的旧机器设备就在那次运动中捐赠出去了,现在山岭地带仅能看到精米所的旧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