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市场化与全球化力量的非规范作用
市场化的改革虽然在中国开始的时间很晚,但是也许中国是向市场化转变最快的国家之一。从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制度转型的主要内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涉及诸多方面,如市场价格体系的确立,资本、土地、劳动力要素市场的建立,所有制形式和收入分配方式的变化等,其中尤以土地市场改革和住宅商品化改革对城市空间的影响最为深刻。市场化的改革松动了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城市空间的规制和塑造约束,市场机制、经济动力正在城市空间的再建构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中国向市场机制的接轨是在一个缺乏完善的法律机制和透明环境中进行的,市场经济的商业规范甚至是商业道德并没有得到正确的吸收,而政府也没有在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找寻到自身正确的位置。所以,我们经常会发现种种看似非常悖论的现象:完全应该是市场主导作用的领域却是被政府所包办(例如招商引资),而完全应该是政府使用公共财政的行为却被简单地推给了市场(例如公共医疗、基础教育和福利性住房等)。事实上可以简单地说,在这个多体制并存、互相碰撞甚至有许多空隙的转型期,政府、市场都在进行着权利的寻租,既有政府与市场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增长联盟,也有许多政府与市场的相互竞争。此外还值得我们担忧的是,在许多情况下,转型期不受规范和道德约束的“市场经济”已经将利润至上奉为不二的极端“教义”,于是在许多中国城市的空间重组中已经失去了基本的公平准则和对弱势阶层的关注,空间剥削的残酷性甚至可以与18、19世纪工业革命时期的欧洲资本主义城市境况相比拟。从本质上讲,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规范的市场经济。因此,体制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城市空间重构,其许多现象和机制是并不能用经典的市场经济规律所进行解释的。
中国的对外开放与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几乎是同步发生的,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深刻地影响着城市和区域发展,并表现在不同的地域尺度上。在区域尺度上为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城镇体系正进行着功能的调整和尺度(scale)的全面重组(Shen,2003);在城市尺度上,经济全球化给城市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新机遇和新动力,改变着传统的城市景观,如跨国公司进入与CBD的出现,开发区建设引发新工业空间的扩展,城市消费空间的重塑等等。魏立华(2006)的研究指出:全球化和市场化背景下的转型城市具有4种新的城市空间形式:分异空间(space of differentiation)、消费空间(space of consumption)、边缘化空间(space of marginalization or informal space)、全球化空间(space of globalization),这些都可以在中国转型城市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中非常容易地寻觅到。
但是,中国也许是世界上少有的几个对全球化持完全肯定并抱以极大热情的国家,这或许是因为作为当今世界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外资在相当某种程度上缓解了中国地方政府的“投资饥渴症”。但是,越来越多的数据表明,中国诸多地方政府吸引外资的成本是极其高昂的(包括潜在的巨大风险、对土地的大量占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民族工业和自主创新的抑制、非常有限的财政和就业岗位贡献等等),从长远的收益来衡量或许还是一个“赔本的买卖”,但是为何仍然得以在中国诸多的城市中如火如荼地进行,这或许还是应该从政绩考核体制、财政税收体制、城市增长机器等角度去寻找答案。西方学者很早就指出,跨国公司利用资本作诱饵,正在相当程度上取代国家与地方政府的主权或管制权力,从而全面地干预国家和城市的发展过程,这一点事实上在中国的地方政府治理中已经得到了非常明确的验证。总之,经济全球化这本身应是一个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资本转移过程,在中国也发生了诸多的变异,并表现出许多非常有趣的现象。例如,为了在中国城市土地出让的政策差异中追逐巨大级差利润,一向布局在城市郊区的沃尔玛进驻南京市时竟然选择了寸土寸金、号称“华夏第一商圈”的南京新街口地区。再如,中国东部沿海的两个城市为了抢夺一个外商投资的微晶制造项目,在相互开出零地价、利税减免的政策优惠后,其中一个城市更是提出城市中任意地区都可供外商选择,即使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也向其敞开了工厂选址的大门。类似的案例无需一一枚举。
总之,在中国转型期的城市空间重构中理解市场化与全球化力量的作用,不能仅仅局限于固有的思维和经典理论的推演,必须关注其事实上非规范作用的机制及其独特的空间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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