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 小城镇在城镇化中的地位
目前,关于我国城镇化道路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种意见:①大城市论;②中等城市论;③小城市和小城镇论;④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论。
关于优先发展大城市的主张,其有利的论点主要有3个:一是城镇规模效应,城镇规模越大,经济效益越高。二是大城市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容纳更多的人口,孕育更大的市场。三是只有大城市才具有国际影响力,才能有效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反对的主张也有几条理由:一是大城市带来的城市膨胀病,或称“大城市病”,如住房紧张、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犯罪率高等,成为长期困扰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难题。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大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大幅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这些问题有所缓解,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且不断增多的大城市也日益遭受到“大城市病”的困扰。二是大城市效益高,但投入也相对较大,只有经济实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可能建设更多和更大规模的城市,中国的经济发展还没有达到大规模建设大城市的阶段。
关于优先发展小城镇的主张,其有利论点一是城镇化的成本低,投入相对较少。2003年我国超大城市人均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为2 237元,特大城市1 323元,小城市只有885元。二是城镇化过程平稳,社会转型的震动相对较小。符合人口城镇化由农村到小城镇,小城镇到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再到大城市的一般规律。三是小城镇是城乡结合部,大力发展小城镇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一是小城镇就业机会少,难以解决中国长期存在的就业问题。二是小城镇基础设施较落后,如果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则投资效益又不高。三是小城镇造成环境污染日益严重。2003年我国超大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5.41%,而小城市仅为31.14%。
目前,主流的城镇化道路的思想仍然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这既符合城镇按规模大小具有一定的功能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共同构成一个结构合理的城镇群体系的一般城镇体系理论的原理,又是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发展对各类城镇都有所需求的客观实际的要求。如杜润生认为,城市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能笼统用一个标准来判断,更不宜抑大崇小,或崇大抑小。单纯强调发展大城市或小城镇都不切合实际。基于中国巨大的农村人口,实现城市化的目标,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分流,那种人为地控制某一类城市的发展是不可取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