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近代小城镇的转型发展期[1]
1840—1949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这段时期,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外国商品大量倾销到我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受到严重的冲击,尤其是沿海沿江通商口岸的农村传统经济首当其冲,我国传统的手工纺织业等自然经济开始解体。有较好的生产条件的农村地区,为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农业生产中商品经济所占的成分越来越大。小城镇便在商品流通的增大和农产品不断商品化的产业循环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成为了大城市向农村收购原料和推销商业产品的基层商业集散中心。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下,这时期我国小城镇在得到普遍发展的同时,区域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1)小城镇数量的普遍增加
在上述特定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下,这时期我国小城镇数量有了大量增加,据我国东部地区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江苏(含上海)、浙江和广东7省区36州县地方志不完全统计,道光及道光前(公元1850年前)共有市镇630个,而到抗日战争时,市镇数已增加到1 106个,几乎增长了1倍。从地区增长情况看,总体上表现为北方较少、中部最多、南方次之的特点。但总的说来,无论南方还是北方,市镇数量都有了增加。
2)小城镇发展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性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变成了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中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小城镇的空间分布和当时的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及统治者所执行的政策、国际间的形势密切相关。由于各地的发展条件不同,这时期小城镇的发展表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
从地区数量增长情况看,总体上表现为北方较少、中部最多、南方次之的特点;从发展程度看,南方高于北方、沿海东部省区和中部省区的城镇数量多于边疆地区。如安徽蚌埠,随着铁路的修建和淮海航运业的开发,由原来的小镇发展成为豫东部与皖北物资集聚的要地,这种情况造成了中国城镇分布的畸形发展。据统计,当时80%的城镇分布在交通比较方便的沿海各省,而西南、西北、内蒙古等广大地区只占20%,这进一步加剧了旧中国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平衡性。
3)沿海地区的小城镇经济功能发生结构性的转变
沿海地区的小城镇,受港口型城市现代经济发展和农村相应结构性演变的双重影响,小城镇功能发生了结构性的转变。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的专业经济进一步扩大,促使原先基本以国内市场为基础的传统经济向着一种新的结构转化,与国际贸易紧密相连,并成为了世界经济体系的一部分,以所产原料为基础,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传统经营方式逐步被打破。蚕桑、棉花等专业经济变成了一种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原料借债经济,迫使依附在这种专业经济上面的传统手工业与之分离并最终衰落,各种替代型家庭手工业先后兴起。这种贸易结构的转化推动了农村市镇结构的调整,不少农村小城镇由于直接与区域性经济城市中心城市发生经济联系,出现了新型的家庭手工业和商业贸易。
4)小城镇受商品经济的影响而兴盛
近代以来,小城镇受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而兴盛,特别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小城镇和集镇的发展出现了一个高峰。据国民政府内政部对1933—1934年江苏、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6省548县的2 000~2万人的建制镇调查统计,共有8 026个。此外,内政部还对全国其他22个省1 010个县的建制镇进行了调查统计,共有镇6 987个,平均每县6.9个。由于全国还有404个县未进行调查统计,如按每县6.9个镇计算,那么这404个县共有镇2 788个。以上2部分再加上江苏、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548县的镇,共有17 801个。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