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 亚“中心—周边”结构理论
关于如何加快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避免经济极化产生的负效应方面的理论与对策中,传统的中心—周边关系理论是有代表性的一种理论。这里的“中心”是指经济总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水平(如地区平均水平)的地区,“关系”是指中心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对周边的经济扩散和吸纳关系。
亚中心结构理论是通过对传统的中心—周边关系理论和对欧洲一体化理论及实践中的“中心—周边关系”问题的分析。亚中心结构理论认为中心—周边关系理论缺乏对相对落后地区发展的深层次分析,可能忽视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问题,进而在对传统的中心—周边理论进行摒弃的基础上提出了亚中心结构理论。
1)亚“中心—周边”结构及相关概念
增长中心指在一定的时间内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经济总量也达到一定水平(如超过欧盟平均水平)的区域。增长中心由增长极和围绕增长极的周边组成,其周边的范围以增长极的经济所能达到的范围为其周边区域。
增长中心与其辐射到的周边区域形成的关系称为“中心—周边”结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经济增长水平比较快的新的增长中心在老的中心周边区域内出现,从而发展成新的中心周边结构,称之为亚“中心—周边”结构(后文有时将用亚中心、亚中心结构来代称)。因此,亚“中心—周边”结构或亚增长中心是从动态方面来指称的。在亚中心周围,会形成一个相应的周边体系,这个周边对亚增长中心有很强的向心力,其力度在某种程度上要超过对传统老中心地区的向心力。简言之,亚“中心—周边”结构是以区域增长极为辐射源,其经济辐射所能达到的辐射范围为其周边区域,它由亚经济增长中心与其周边辐射的区域范围所构成,其范围受辐射媒介及亚中心的现代化及经济发展水平限制,辐射特征为双向辐射及发生频繁,是区域经济增长的一部分。
在亚“中心—周边”结构里,中心的要素与周边的生产要素可以无障碍、自由地流动,自由中心与周边的关系是互动的、发展的且互为矛盾的。表现为:亚中心的经济的提高可以使周边更多的生产要素进入亚中心,使亚中心的生产能力向周边发散,并逐步使周边转化为亚中心的一部分,同时也可以在周边衍生出一些新的产业为亚中心配套,从而形成互动的局面;周边与中心是共同发展的,且二者的关系有可能互换;中心与周边是一对共存共亡的矛盾体。
2)亚“中心—周边”结构形成与发展
根据弗朗索瓦·普劳克斯的形成增长极需要的条件,钱运春认为亚中心结构的形成是通过满足增长极的形成所必需的3个条件并通过它们的作用机制后形成的,表现为:地区内有足够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及企业家群体,以促进技术的创新及扩散;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能够带动相邻地区及相关部门的发展;具有良好的投资和生产环境,能够促进并加快资本的集聚与输出。通过上述3个条件及其作用机制后,最后形成“凝聚经济效果”(Economics Agglomeration),从而推动区域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从人口与空间产业的空间扩散来看,亚中心结构由3个阶段构成一个完整的顺序演替:①中心的单项(主要对城市附近地区的)辐射阶段。②交通条件的改善作为提高城乡边缘区扩散的主导扩散力量进而进入圈层扩散的周边发展阶段,也是亚中心结构初步形成的阶段。③中心与周边地区在生产要素及发展资源之间的相互交融的互动发展阶段。该阶段在城乡边缘区形成对中心发展的坚实的支撑体系,城乡边缘区的地域扩张进入相对静止稳定阶段;在交通等优势区位点上,将吸引较多的人口和产业活动,出现次一级中心地,从而使边缘区空间结构出现多极化趋势。
3)亚中心结构的区域性
亚中心结构是一个能够独立生存和发展(表现为能够独立地组织与其他区域的经济联系)、具有较完整的经济结构的区域,这就需要其具有一个能够协调和组织区内经济活动和区际联系的、以高级循环占主导地位的中心城市的存在。
亚中心结构内的区域空间要素特征为:由于亚中心结构内的要素(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运动是互相流动的,且中心周边是一个依靠特定网络所形成的互联关系的等级体系,该互联关系是由起到相互联系作用的节点所形成。随着中心扩散能力的提高,这个网络将不断地向外扩张,相应的节点将会成为次级中心。如果由于经济发展或政府的作用,等级体系被改变,亚“中心—周边”关系将会消失。因此,要重点研究中心与周边的关系。在研究区域平衡发展时,必须把对增长极的研究放在一个更大的周边关系下进行,因为增长极的不断发展有可能对中心周边关系形成很大的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这个关系下整个区域的稳定。另外,利用一体化实践来推动增长级(亚中心)的形成和发展,形成亚中心之间的互动关系,是解决区域平衡发展的关键。
4)市场范围与亚中心结构
一般意义上,市场范围就是在一定条件下商品和劳务所能达到的地理范围,与增长极的“经济空间”类似。交易成本、地理空间的可接近性、市场的总量与潜力是影响市场范围的主要因素。
市场范围是亚“中心—周边”结构发展的支撑体系。随着市场范围影响因素条件的改善与提高,市场范围将逐步扩展,当其扩展到一定程度(可以为某些新的产业生存提供空间)的时候,该产业便会在这个市场成长,形成新的产业区域分布。因此,亚“中心—周边”结构与其所依托的市场范围密切相关:市场范围越大越深,亚中心也就越有可能发展起来,相应地亚“中心—周边”结构的次区域经济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将会进一步融合出一个更大的经济区域和市场范围,为中心的扩大创造条件。当一个新中心得到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提高、趋同程度加强之后,邻近的2个不同的中心会相互融合形成一个更大的新的中心,从而使原有的在中间地带的周边地区转化为新的增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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