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政策体系的要求及其方向
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形势下,结合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及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完善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制度具体要求和基本方向,从而促进南京城乡发展的制度“一体化”。
1.具体要求
一要做好新旧政策之间的衔接,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经验,实现南京郊县发展政策的新突破。二要深入领会中央关于“三农”政策精神,一方面要深入掌握好中央政策精神实质,寻找上级政策精神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关键点;另一方面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南京市郊县群众意见、愿望、要求,正确处理好中央要求和群众愿望之间的关系,因地制宜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体系。三要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小康的战略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确立和保护农民平等权利为核心,改革造成城乡发展失衡的二元经济社会体制,摒弃城市偏向的传统发展战略和政策,逐步统一城乡经济社会体制和政策。四要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深入探索通过工业化壮大郊县、城市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市民化惠及农民的新措施,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机制,探索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方式,建设设施配套、村容整洁的新环境,形成民主法制健全、社会文明和谐的新风尚等各项政策措施。
2.基本方向
即以促进新型农村郊区化发展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南京市郊县发展的制度及政策体系。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南京市面积较小、人口多,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在空间方面所面临的阻力较小,这为全面推进以郊区化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奠定了基础。为将南京市城市化以及城镇化政策转化为新型的郊区化政策,必须强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约束性。郊县任何政策制度的制定都要考虑与城市接轨,当前能够“一体化”的,要坚决“一体化”,当前不能“一体化”的,要为将来“一体化”创造条件。二是全面性。即政策体系能够覆盖统筹城乡发展的全部领域、全部过程和全部内容,充分体现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性。三是配套性。作为政策体系,不仅要求各自独立,更要求彼此能够配套协调,互为条件,互相补充,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四是互动性。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制度,通过行政协调、市场引导,形成城市系统对口支援农村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城市和农村资源共享、市场共用、发展平衡、配套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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