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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均衡的公共品供给制度

时间:2023-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要盘活存量资产,对镇村原有的厂房、设施、场地等存量资产,以出租、出售,或以存量资产折价入股的形式,引进企业发展镇村经济。三要建立新增债务的评价、审核和监督控制机制,各郊县应制定专门制度,对镇村新的债务实行申报审批制。
建立均衡的公共品供给制度_科学发展观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三、建立均衡的公共品供给制度

改变偏重城市的财政支出政策,进一步改革现实中存在的非均衡的城乡公共品供给制度。基本思路:一是少取。当前,在税收和规费方面,建议对镇(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费等有关建设规费,除国家和省市必须上缴的部分外,给予全额返还;在农业产业化、镇村道路建设、中心镇建设、土地收益及规费收入、扶贫等方面,分别以设立专项资金、留用或返还等方式,加大对镇(街)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税收留成返还村级集体的制度。二是多予。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用设施、现代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绿色南京、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投入,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财政投入,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具体措施:

1.明确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

改变不合理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建立市、区(县)、镇(街)、农民四位一体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郊县部分镇(街)财政较为困难的现状,采取以市、区(县)两级政府为主导,镇(街)财政适当配套的方式,着重解决好与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农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确立以市、区(县)两级政府为主体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

2.稳步推进镇(街)机构改革

稳步推进镇(街)机构改革,科学合理地核定财政供养人口编制,大力压缩镇(街)财政供养人口,切实减轻镇(街)财政负担,从源头上控制财政支出的过快增长。同时,要把减人和减事结合起来,避免镇(街)职能下放,逐步减少村委会承担的政务活动,取消村委会的“政务职能”,建立健全农民利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减轻农民的负担。

3.拓展郊县财政收入来源

以帮扶薄弱镇村为突破口,逐步增强全市镇村自我发展的能力,拓展郊县财政收入来源。一是构建农产品精深加工信息平台。通过市级财政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等方式,建立“学研、基地、加工”一体化信息平台,收集全市特色、规模农产品开发技术信息,吸引有资金、有技术、管理规范的农业龙头企业投身农产品深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二要盘活存量资产,对镇村原有的厂房、设施、场地等存量资产,以出租、出售,或以存量资产折价入股的形式,引进企业发展镇村经济。三要调整农业结构,根据镇村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特色发展道路,主要发展名特优产品和发展对本地有带动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农村丰富的山水资源和特色农业基地,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旅游农业等,推进农业发展产业化,提升农业产业档次,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四要加快农产品运转、储存、加工和销售网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物流中心、配送等功能一体化新型流通业态,实现农产品营销方式现代化。五要通过切实加强培训、加强引导、创建基地、搭建平台、落实政策等方式,鼓励农民创业就业,促进郊县发展。

4.建立债务预警和控制机制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镇村债务。一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建议市财政部门协调省、市有关部门关系,创造条件适当减免或核销各区(县)的历史债务。二要控制新增债务,统一扎口镇村债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在新农村建设和“新八件实事”实施过程中尽量不搞要求下面配套资金的“钓鱼工程”,防止出现新增债务。三要建立新增债务的评价、审核和监督控制机制,各郊县应制定专门制度,对镇村新的债务实行申报审批制。四要严格控制不符合区域统筹发展要求、新增加镇(街)财政负担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严格控制各类达标、评优和验收工程。

5.加大农村居民点集中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居民点合并的力度,提高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和公共财政资源配置的效率。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村镇经济、人口发展状况,确定镇、村庄发展规划,预测用地规模。一要合理确定镇村用地指标。确定镇、村土地利用规划的规划期限和建设用地指标,建立用地数量阶段控制指标体系,提出规划期内各镇(街)集体建设、农民建房用地等相关非农地指标及开发复垦数量。二要优化镇村功能布局。遵循“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因地制宜,兼顾各业发展,合理安排村镇布局,科学编制村庄改造规划,为提高公共财政配置效率奠定基础。三要强化村庄集中建设。因村制宜,充分利用各村的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选择合适的移村方式,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村公共财政投入效率。

6.完善农村保险与金融政策

一要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完善保险体系。进一步将农业保险范围由水稻、能繁母猪试点扩大到小麦和油菜。抓好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的制定,进一步扩大主险理赔范围,减少附加险种,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效益。积极探索防范诚信风险的有效途径,维护农业保险长效、健康的发展。鼓励区(县)结合地域农业生产特色,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产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的地区,市财政给予一定的保费奖励。二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镇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增设农村网点,加大信贷投入,积极解决好投融资难问题。推行农户联保贷、小额农户保证担保贷款和用地承包权质押贷款等,扩大灵活放贷范围,对优质项目和企业,大胆放贷支持,最终实现农村存款的回流。积极探索成立民办银行,创造条件对相关项目实行额度、年限不等的贷款贴息,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公司,更多地搭建镇村、企业和金融部门的沟通平台,支持镇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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