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缙云的胡则信仰——南唐胡则与北宋胡则
胡则信仰不只分布在他曾经任过地方官的地区,其他与胡则经历没有必然联系的地区,也都有其信仰的流布。那么,胡则没有任过地方父母官的地区,其信仰又是以什么样的形态表现出来的呢?下面我们试以处州府缙云县及杭州府海宁县的事例进行考察。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与永康县紧邻的缙云县。胡国钧提到,该县是胡则信仰的核心区域之一。在金华府以外的区域中,只有该县才与金华府属县共同构成为胡则信仰核心区。雍正《处州府志》有如下记录:
(缙云县)云台岩赫灵行祠:神姓胡讳则,仕南唐,守江州,坚壁不下,曹翰攻之危急,忽有旋风吹片纸坠城中,有诗曰:由来秉节世无双,独守孤城死不降。何似知机早回首,免教流血满长江。后城陷不屈。《江表志》。旧郡志称系宋庆历间人,官至兵部侍郎。显灵于婺之方岩,今香火流传于括,丽、缙皆有行祠。(52)
也就是说,旧府志(雍正之前)认为神是北宋庆历年间永康县的胡则。首先在永康县方岩山显灵,此后该信仰传播到处州,丽水、缙云两县都有其行祠分布。把胡则看成是庆历年间的人,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但关于其庙传播过程,则基本可信。在此,我要提起注意的是,雍正《处州府志》的编纂者没有沿袭传统的说法,而特意从《江表志》中引述同名同姓的另一位历史人物——南唐武将胡则的事迹。《江表志》乃北宋郑文宝所著,其中所载的南唐将军胡则,其事迹梗概如下:在北宋吞并南唐时,他不肯投降宋朝,在宋朝军队的围攻中,坚守江州城3年。城陷后,宋军展开大屠杀,全城军民几乎杀略殆尽(53)。此后,南唐胡则被历代文人当作忠臣典范。光绪《处州府志》也原原本本地抄录了雍正府志的记载。由这些记载可知,在处州府,除了永康人胡则外,也有南唐将军胡则的说法。
那么,由邻县金华府永康县传播来的胡则信仰,入清后为什么会变成了南唐的胡则呢?首先,南唐胡则与北宋永康县胡则,完全同名同姓。其次,两人生活的年代基本接近,同为五代末期至宋初之人,只不过永康胡则稍微靠后一点。但如从大尺度的时间跨度来看,两人基本属同代人。由于以上两点的共性,永康县的胡则被偷换为南唐胡则也就顺理成章。当然,这一问题并非如此简单。缙云濒临北宋名臣胡则故乡,距胡则祖庙甚近,是胡则信仰的核心区域。长期以来,缙云县的胡则信仰活动,与金华府之间必然有着互相连动的关系。而且原来的府志就说缙云、丽水两县的胡则庙是金华府永康县方岩赫灵庙的行祠。而雍正《处州府志》所记载的南唐胡则,不过是直接引用了《江表志》而已。胡则信仰的对象是南唐胡则的这一说法,可能并非起于民间,而极有可能是知识分子牵强附会出来的。缙云县与永康县虽说相邻,民情风俗相似,但却分属处州府、金华府,因而缙云县不可能分享前述胡则“奏免衢婺民身丁钱”的传说。就墓志铭所记载的胡则事迹来看,他与缙云并无任何关系。再加上《宋史》等正史资料对胡则的评价也并非完美,就儒家的观念来看,胡则并不属于清官忠臣之类的官僚。总之,缙云县人崇拜胡则,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但如果说崇拜对象是南唐武将胡则的话,那又另当别论了。历史上,南唐胡则被当作忠臣来评价,是儒家的忠良典范,完全体现了儒家的价值观。在明清时期朱子学派的知识分子眼中,他的行为、人格都是值得称道的。即如果把崇拜对象当作南唐胡则的话,不管是金华府还是处州府,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士人,祭祀胡则就有了合情合理的缘由,与当时的中央王朝的祭祀政策并没有矛盾。雍正《处州府志》用南唐江州守将胡则偷换永康县胡则,也许有着上述的背景(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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