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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企业的建议和意见

时间:2023-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营企业迫切希望在政府牵头下开展“走出去”经验交流会,听取外事部门关于外事服务、资源共享、政策指导、安全保护的培训与介绍,与同类企业互通有无、分享经验,以新的机遇、新的发展,协力向世界展示“中国制造”的实力与风采。政府要做好信息平台,多组织“走出去”政策培训及宣传。
“走出去”企业的建议和意见_2015浙商发展报告:国家战略与社会责任

1.政府搭台创造更多的让国外厂家了解中国企业的机会,通过政府的平台及渠道加强国内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宣传,包括“请进来”和“走出去”;政府在政策上做扶植,在中国“走出去”建设、投资项目中增加国产化产品比例。

2.企业“走出去”的形式不仅仅在于境外投资,品牌扩展和销售网络的全球延伸都应该是企业实现“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影响力和实现发展的重要形式,对于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对政策、环境不熟悉的困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建立咨询平台和提供具体服务的窗口,帮助好的扶持政策落地,让更多受益的企业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为中国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提供助力。

3.客观上存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差别待遇问题,与国字头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更需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和支持,以便“走得好”“走得赢”。民营企业迫切希望在政府牵头下开展“走出去”经验交流会,听取外事部门关于外事服务、资源共享、政策指导、安全保护的培训与介绍,与同类企业互通有无、分享经验,以新的机遇、新的发展,协力向世界展示“中国制造”的实力与风采。

4.税收、外汇、融资等政策性支持,民企“走出去”涉及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障,都要被企业自身统筹考虑,建议设立行之有效的服务中心。希望政府全面做好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服务保障,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境外人员和资产安全。

5.关于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投资以及客观存在的国内外利息差等问题,政府应制定扶持政策,为企业降低投资风险,中资金融机构应针对国内“走出去”企业提供国内外融资的便利及统一授信支持。

6.希望驻外使馆在海外项目投资上,给予民营企业同等竞争待遇,支持民营企业海外投标、投资等。

7.政府进行专业培训,使企业可以更加熟悉相关内容;颁布实质性政策,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政府对企业的“无为而治”是基本道理,企业如何经营如何发展由“市场”说了算。政府要做好信息平台,多组织“走出去”政策培训及宣传。

8.不少企业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企业“走出去”补助资金的支持,对于“走出去”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融资支持,减轻信保取费等。

“走出去”企业反映的这些问题,有些属于普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需要改革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来解决;有些属于“走出去”企业面临的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这些需要政府机构、工商联和商会组织等积极发挥作用来解决;“走出去”企业的有些需求属于社会服务型的,这需要社会服务不断增进其便利化程度;有些关于财税资金方面的要求,从完善市场经济和更长远眼光来看,可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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