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佛罗伦萨政治体制的经济局限

佛罗伦萨政治体制的经济局限

时间:2023-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佛罗伦萨政治体结构内部精英斗争和阶级斗争相互作用的分析,为解释佛罗伦萨经济增长的根源和局限铺平了道路。13至14世纪的佛罗伦萨人是在封建欧洲的夹缝中营利的。在十三世纪,佛罗伦萨人已运用其从政治上获得的对英格兰羊毛出口的垄断权,来吸引法国和弗拉芒的熟练织工迁往佛罗伦萨,并由此支配奢侈毛料织物的市场。一系列偶然事件使得佛罗伦萨制衣商人垄断了欧洲奢侈服饰市场。
佛罗伦萨政治体制的经济局限_不由自主的资产阶级:近代早期欧洲的精英斗争与经济转型

对佛罗伦萨政治体结构内部精英斗争和阶级斗争相互作用的分析,为解释佛罗伦萨经济增长的根源和局限铺平了道路。对佛罗伦萨的城市自治、新精英的崛起以及城内主要产业(服饰和银行业)的繁荣而言,有利的外部条件是必要的。然而,那些条件同样出现于其他欧洲城市近郊,却并未产生出相似的经济发展。而且,佛罗伦萨在其产业崛起以及那些产业在16世纪不可逆转的衰落时,面临着相同的外部条件。在16世纪,佛罗伦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从理性经济行动中获利的可持续性机会,而偏好通过公职和土地持有的方式来赚钱——这与乡村贵族的做法相似,其地位正是佛罗伦萨早先的商人所竭力效仿的。

13至14世纪的佛罗伦萨人是在封建欧洲的夹缝中营利的。他们的商业活动,尤其是复式记账法的发展(deRoover 1963;Cohen 1980),是韦伯所谓“技术理性”的缩影。然而,理性经济活动在那几个世纪的大部分欧洲地区实际上并不存在,对它有利的条件仅仅部分地和间歇性地出现于佛罗伦萨银行家和制衣商人身上。

由于对佛罗伦萨的有利外部条件,该城的银行家和商人与大多数其他欧洲城市中的同类相比,都在更长时间里享受了更大程度上的繁荣。在那些因素中,首先是意大利北部列强长期处于僵持局面,这给佛罗伦萨人以参与至教廷、国王、毛料和丝绸供应商,以及遍及欧洲的主顾的商业安排之中的自由,却不必对某一国王或贵族(他们统治了大部分城市并迅速支配了一度短暂自治的香槟城市和日耳曼,这些在本章开头已考察过)让渡其自治权及其大部分利润。

第二个“有利的”因素是佛罗伦萨的军事虚弱,这使其商人无法按威尼斯人或热那亚人的方式支配地中海贸易。佛罗伦萨人无力从其本城或某一列强同盟征召一支强大军队,这迫使他们进入看似利润微薄的毛料和丝绸贸易,并讨好教皇换得生意,而其他意大利城市则蔑视这位教皇,他们无视教皇的外交政策,开辟了更有利可图的地中海商路。13世纪佛罗伦萨走上的不同产业道路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被证明比地中海贸易更为持久,后者在15世纪遭土耳其军事力量破坏,并最终因16世纪大西洋贸易的兴起而黯然失色。与此同时,毛料、丝绸及银行业却兴旺发达,虽然增长是在佛罗伦萨公国之外。本章的剩余部分首先关注毛料、丝绸、银行业这几个佛罗伦萨特色产业衰落,资本和人力继而转移到博彩业、公职和土地上的原因。

佛罗伦萨毛料和丝绸产业的兴衰

羊毛和丝绸产业是最可能产生经济取向的资本主义的部门,也提供了最为持久的动力(Weber 1978,p. 165),如果这还算不上理性经济行为的话(pp. 69-74)。在十三世纪,佛罗伦萨人已运用其从政治上获得的对英格兰羊毛出口的垄断权,来吸引法国和弗拉芒的熟练织工迁往佛罗伦萨,并由此支配奢侈毛料织物的市场。然而,1342年英格兰国王对巴尔迪和佩鲁齐家族的贷款拖欠还款,佛罗伦萨人索取英格兰王室收入和公职作为债务偿付的努力又告失败,这使佛罗伦萨与英格兰的联盟宣告破裂。英格兰国王终止了对佛罗伦萨的羊毛出口,转而授予其他地方以求取新的贷款并限制出口以刺激国内制衣产业(Fryde and Fryde 1965,pp. 461-63)。佛罗伦萨寻求其他毛料来源却受土耳其力量在东地中海崛起的限制(Luzzato 1961,pp. 137-141)。佛罗伦萨奢侈毛料织物产品从1330年的8万匹(p. 106)衰落至1378年的2.5万匹(Lopez and Miskimin 1962,p. 419)。

一旦丧失对英格兰羊毛的源于政治的垄断,佛罗伦萨商人继而寻求改变行会工作规则并削减工资,以期在低价服饰(以他们仍能获得的廉价羊毛和棉花制成)市场上进行经济竞争(Luzzato 1961,pp. 159-61;Mazzaoui 1981,p. 70,pp. 121-24)。低级行会成员在1342年联合封建巨头支持布里涅的沃尔特就职,以作为对其收入威胁的反抗(Brucker 1962,p. 7)。如我前面所讨论的,城市显贵通过下列措施得以在次年重返权位:弥合其内部分歧、对地位较低行会成员作出临时的政治性和持续的经济性让步,以赢得他们支持推翻沃尔特及其封建巨头同盟。佛罗伦萨羊毛商人无法完成从垄断奢侈品到竞争性折扣产品的转变,原因是他们在佛罗伦萨政治体中所处的位置(这在起初曾赋予他们英格兰羊毛的特许权并开创了其产业)受到敌对的封建巨头的威胁,而要战胜这些对手则有赖于商人和其他城市显贵设法收买广大行会成员,或至少使其保持中立[55]

你可以追随韦伯,将制衣商为了社会威望和公共职务的权力而牺牲(通过一个与较低级行会成员的联盟)潜在经济优势(在低价服装市场)描绘为政治取向的资本主义。然而,这种说法意味着,这些商人能采取一种经济的而非政治取向的不同选择。制衣商是否别有选择的说法十分可疑。即使商人们在政治上屈从于沃尔特及寡头们以寻求其政权的支持来镇压行会权益,这样一个联盟能否压倒剩余显贵和行会成员的街头力量也很难说。更不必说寡头们也不一定会接受这样一笔交易。非商人阶层的寡头们及其政权从培植一个有竞争力的低价制衣产业中获利是不确定的,但来自行会反叛的威胁则是实实在在的。

到底是政治还是经济取向的问题,由于以下这一事实而更加模糊不清:卡里马拉的许多制衣商人在多重生意范围内要么是通过个人投资,要么是通过家族血缘和联姻的纽带,来彼此联结的(Goldthwaite 1968,p. 236)。制衣商人及其宗族也是银行和船运的投资者、谷物和其他日用品的贸易商、官员和教士(Becker 1959;1967,pp. 89-96;Abulafia 1981)。

制衣商人无法与其他显贵断绝关系,为了毛料和棉制品的新生产模式而牺牲银行家、贸易商和政府官员的利益,因为制衣商人自己(及其整个家族)就是银行家、商人和政府官员[56]。卡里马拉的制衣商人在一个扩展的家族、合资企业和政治联盟体系中被深深嵌入14世纪中叶的佛罗伦萨,这严重限制了他们在政治或经济上的机会,不管他们的理性程度或心理取向如何。一系列偶然事件使得佛罗伦萨制衣商人垄断了欧洲奢侈服饰市场。而当另一串偶然事件破坏了他们的垄断地位,商人们仍处于一个政治联盟和合伙企业的网络之中,这迫使他们牺牲某一产业的机会来维持政治统治,确保他们自己的、他们家族的以及他们联盟的利益,以便达到利润最大化。

熟练织工和其他工匠群集佛罗伦萨,以及佛罗伦萨银行家通过他们与教廷的联盟对欧洲贸易网络的持续支配,为一个新的丝绸奢侈品行业在14世纪末的发展创造了条件(Luzzato 1961,p. 142)。由于其高超的技艺和高品质的丝线,佛罗伦萨人在随后两个世纪中支配了欧洲丝绸市场(Mazzaoui 1981,pp. 132-33)。这一奢侈品贸易带来的高利润盈余使佛罗伦萨的丝绸商人得以聘请高薪的熟练行会工人,这也是顺应了富裕的买主们对产品品质的要求。通过鼓励意大利各地的土地领主提升其地产中用于蚕桑生产的份额,佛罗伦萨丝绸商人克服了曾在毛料贸易中困扰其祖辈的供应问题(Aymard 1982,p. 152)[57]

正如14世纪的毛料产业一样,佛罗伦萨的丝绸产业在17世纪也步入衰退,虽然原因不尽相同[58]。毛料危机起于供应这一头,而丝绸遭遇的挑战却出在另一头的需求。在17世纪的危机中突出的一点是:贵族购买昂贵丝织品的能力在长期持续的萧条中下降。佛罗伦萨商人无法在其城邦内生产廉价的丝织品,因为他们继续受限于行会规则(Mazzaoui 1981,pp. 138-51;Cipolla 1974;Sella 1974)。再一次,商人们弱势的政治地位预先阻止了他们将对市场需求的理解转化成有效的理性经济行为。美第奇家族是如此有力地支配了佛罗伦萨政治,以至于他们可以对商人们的求助置之不理;但美第奇仍然害怕削减丝绸工人薪资会引发行会民众及工薪平民起事(Litchfield 1986,pp.233-44)。在美第奇统治下,非行会的丝织品被一律禁止,即便是其控制下的乡村地区也是如此(Belfanti 1993,pp.266-67)[59]

自17世纪起,欧洲纺织工业的成长局限于低品质的法国产丝绸、英格兰和荷兰产毛料(Mazzei 1979,p. 202)[60]。几乎所有意大利行会工人和大部分乡村意大利人都被排除于那些纺织生产的领域之外。然而,一些意大利银行家和商人在给外国早期工业提供资金和销售其产品方面相当活跃。绝大多数意大利政体中阻碍非行会生产的结构性因素,并未阻止意大利投资者在其故乡之外寻求利润最大化[61]

17世纪在外国纺织生产和贸易中活动的意大利人,在两个关键方面不同于其前辈。首先,这些意大利人通常并不持有此前世纪中卡里马拉精英那些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最富裕的佛罗伦萨人——美第奇家族及其贵族化的盟友——将他们的资本投入到土地、公债、公职和奢侈品生产,他们从中获利并得到最大回报(Litchfield 1986,pp. 206-13)[62]。那些投资于外国纺织品生产的佛罗伦萨人,正是那些政治上较弱、被排除于佛罗伦萨最有利可图的投资之外的人。被排除于家乡投资机会之外,使这些佛罗伦萨商人更易于去海外开创17世纪的第二个决定性转变。由于民族国家变得愈益强大,它们对外国人施加了越来越多的限制。一些佛罗伦萨人(例如那些定居于克拉科夫的)对此的反应是“娶当地资产阶级的女儿,取得公民身份,甚至获得了公职”(Mazzei 1979,p. 205)。佛罗伦萨制衣商人当然是利润导向的;不过,他们从事理性经济行为,只是在他们离开原来的城邦,并经常是通过取得法国、西班牙、那不勒斯或波兰公民身份方式的时候(Litchfield 1986,p. 41;see also Luzzato 1961,p. 161)。

为教廷和皇家融资:从银行业到公职

佛罗伦萨银行家在理性经济行为的技术方面绝对是创新者。当佛罗伦萨人因其虚弱的军事地位而被排挤出最有利可图的地中海商路之外时,他们曾转向利润不那么丰厚的羊毛制品贸易,并建立起一个前所未有的遍及欧洲的分支机构网络。这一网络使佛罗伦萨人积累了必要的技术手段来充任教廷的银行家。而他们无力在地中海商路争霸这一点,又避免了与教廷之间潜在的地缘政治冲突。佛罗伦萨人发展起大量促进贸易和在其分支机构之间转账的技术(deRoover 1963,pp. 77-107;Goldthwaite 1980,p. 47):这是他们对投资和交易所需的理性技术所作出的伟大贡献[63]

不过,还是要记住,佛罗伦萨人变成创新者是不由自主的。他们是把教廷金融业和大陆交易作为一个次优选择开始从事这些业务的,因为他们被排斥于更有利可图的、被威尼斯人和热那亚人主宰的长途商路之外。13-14世纪的佛罗伦萨银行家从最初的小规模投资开始,最终赚得巨额的意外之财。但当教皇和专制君主决定将银行特许权转让给新的同盟,或当从银行家那里借贷巨款的政府自身破产时,银行家们也面临突然破产的风险。

在其全盛时期(1340年之前的半个世纪),对教廷、英格兰和西西里王室的金融业务是至此为止佛罗伦萨(也许在整个欧洲都是)利润最丰厚的风险投资。1330年代毛料商人平均回报率是资本的12%,银行储户能收到6%—10%的利息[64],而对教廷和君主们的外国放贷和外汇兑换服务能有高达33%的利润。从1300年直到1330年代和1340年代各银行崩溃时为止,佩鲁齐、巴尔迪和阿尔贝蒂(Alberti)各银行的投资人每年赚取了15%—20%的回报(Renouard 1949,pp. 141-42)。

巴尔迪和佩鲁齐接纳了许多合伙人,并寻求吸收更多储户,以聚集英格兰和西西里王室想要借贷的巨额资本。在1318年,巴尔迪家族的资本和储蓄账目上有875 638弗罗林。几乎所有这些资金,以及佩鲁齐银行的基金,都被借贷给了英格兰和西西里国王(Renouard 1949,p. 124)。银行合伙人获得了超高回报,因为他们是用储户的钱作为杠杆举债经营。反之,当英格兰国王拖欠还款,这些银行合伙人事实上就一无所有了。1335年,佩鲁齐银行的投资者在清算时只收到自己投入资本的15.5%(Renouard 1949,p. 144)。英格兰国王在1342年更大范围拖欠的还款拖垮了巴尔迪银行。巴尔迪家族丧失了至少594 176弗罗林贷款和未付利息,而大部分这些钱都是储户的存款,由此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不仅是那些商人纷纷破产,还导致大量制衣商人无法继续从这些银行家那儿赊账购买英格兰羊毛。连城市公社政府也被迫在1345年对其债务部分地暂缓付款,因为破产浪潮引发了税收收入的下降(Cipolla 1982,pp. 7-12)。

当美第奇家族壮大起来并控制了教廷之后,佛罗伦萨银行业在15世纪重新焕发生机。美第奇银行相比起巴尔迪和佩鲁齐等前辈而言,在组织上更像一个政治实体而不那么像一个商业企业。美第奇实际上没有合伙人或储户,而是自行提供了其银行几乎所有的有限资本。在1420年,这一银行的资本仅为27 570弗罗林(deRoover 1963,p. 50)。1451年,其资本为72 000弗罗林,“54 000弗罗林来自美第奇自己的资本”(Goldthwaite 1987,p. 16)。

控制权以及多数股权都是父子相承的,从1397年乔万尼·迪·比奇开始,延续至其子科西莫·迪·美第奇、其孙皮耶罗以及其重孙洛伦佐(1492年洛伦佐去世两年后,当美第奇被从佛罗伦萨流放时,在洛伦佐之子皮耶罗掌控之下的该银行被迫关闭)。仅有少数堂表亲戚介入这一银行业务——或者作为投资人,或者作为雇员(Goldthwaite 1987,pp. 7-13)。

美第奇银行仅靠其家族族长的一点资金作为资本就能繁荣一时,原因在于其企业利润主要来自对教廷财政的直接控制,而不是仅仅作为教廷的债权人。德鲁弗(deRoover 1963)提供了美第奇银行从1397年到1451年[65]的资本和盈利状况的数据。这些数据已在表3-4中予以总结。

表3-4 美第奇银行利润与教廷(1397-1494年)[66]

资料来源:所有数据根据德鲁弗(de Roover 1963)书中数据计算。

在美第奇银行最初的四十年间(1397-1435年),55%到65%的利润来自罗马支行。投入该分行的资本回报每年接近并继而超过了100%。来自所有其他分行的利润合计回报只在17%到20%。即使是那些利润,相比起常规的“15世纪15%的商业利率”(deRoover 1963,p. 121),或1435-1451年间美第奇对毛料和丝绸生产12%的投资回报率来说,也是相当可观的[67]

美第奇从罗马分部所获的不同寻常的回报,相比起巴尔迪和佩鲁齐垮台前所享受到的意外之财更纯然是政治性的。与早先的佛罗伦萨金融家们不同,美第奇不必冒险投入大量资本并从经营其教廷同盟的金融来获取巨额利润。美第奇也不必创设并维持一个庞大的银行高级职员团队去经营教廷财政。1402年,美第奇银行雇用了17个职员,其薪水合计为1 053弗罗林,或相当于1397-1420年间年平均银行利润的17%(de Roover 1963,p. 44)。1460年,美第奇银行雇用了57位职员,其中供职于罗马教廷的仅有6人(p. 95)[68]

美第奇与教廷的业务不止从财政上,而且从组织上支撑了这个银行的其余部分。在15世纪前半叶,美第奇建立分行的城市从起初的3个扩展至10个,运用代表该行处理教廷财政的伙伴来将教廷利润投资于对君主的借贷和西欧各大城市的生意(de Roover 1963,pp. 53-76)。

美第奇银行随着该家族1494年被放逐出佛罗伦萨而告终。然而,几家分行在此前30年内就已因盈利不足而被关闭,而在其最后10年,该行作为一个整体一直在亏本。德鲁弗(de Roover 1963,pp. 358-75)把美第奇银行的衰落归结为以下两个因素的结合:(1)1464年科西莫死后接替他出任银行首脑的美第奇成员的无能与粗率;(2)15世纪末普遍萧条导致的盈利率下滑,这影响到了意大利绝大多数银行,尤其是佛罗伦萨帕齐银行——其崩溃引起了1478年的帕齐阴谋(Pazzi Conspiracy)[69]

德鲁弗所引证的因素无一能解释美第奇金融业的衰落。即使在15世纪末的诸种不利条件下,仅凭教廷特许权还是能确保银行的盈利率。1478年当教皇西克斯图斯四世(Pope Sixtus IV)转而反对美第奇及其佛罗伦萨政府时,美第奇失宠于教皇,罗马分行的资产亦遭扣押。美第奇最终恢复了其部分罗马资产,但这一分行自此再未盈利(Hale 1977,pp. 66-72;de Roover 1963,p. 221)[70]。美第奇积累的佛罗伦萨之外的财富来自教皇的眷顾。失宠于教皇意味着美第奇银行的末日。

然而,1513年随着卡蒂纳·乔万尼·德·美第奇被选为教皇利奥十世,美第奇恢复了他们与罗马的金融纽带[71]。在其任职教皇期间,美第奇部分地通过其姻亲和同盟菲利波·斯特罗齐(Filippo Strozzi)来行事,此人担任教皇的储蓄总管和佛罗伦萨执政团的存款人。斯特罗齐运用其对佛罗伦萨和罗马的主要金融机构的控制,变成意大利的首富。他的发财之道在于对教廷的所有金融交易收取佣金,并附带为教廷和佛罗伦萨的军用和民用活动提供给养(Bullard 1980,pp. 103-18)。

随着美第奇1530年重新掌权,他们利用对佛罗伦萨的控制为教廷的军事开支提供资金。由于掌握着佛罗伦萨和教廷双方的财政,斯特罗齐促进了资金的拆借。这样,16世纪期间,对佛罗伦萨经济和收支平衡而言,美第奇与罗马的联系变成一个负担而非好处(Bullard 1980,pp. 119-50)。

1534年,在美第奇教皇克列蒙特七世(Clement VII)死后,美第奇的政敌审计了斯特罗齐在罗马的账户,而新教皇保罗三世(Paul III)拒绝承认教廷对斯特罗齐的债务。斯特罗齐寻求与罗马的反美第奇势力结盟,以便重新控制教廷财政主管,并确保教会偿还贷款。1538年,斯特罗齐在佛罗伦萨遭到处决,以报复其对美第奇的背叛(Bullard 1980,pp. 151-78)。

斯特罗齐的生涯刻画出银行家对政治眷顾而非提升资本获利能力的依赖程度。斯特罗齐作为两个政治实体间的中间人大发横财。当他的美第奇保护人暂时丧失了对教廷的控制时,所危及的是他而非美第奇的投资。在16世纪,通过将斯特罗齐用作代理人而非重建其自己的银行,美第奇不必将自有资本暴露于意大利政治的动荡之下,却仍能从政治权力中获取经济上的好处。并且,是斯特罗齐而非美第奇的财富和生命,丧失在佛罗伦萨和保罗三世之下教廷之间的冷战中。

随着斯特罗齐的垮台,国际的和教廷的金融业务不再成为佛罗伦萨的巨大利润来源。随后数十年乃至数世纪内的教皇,将金融特许权分派给不同城市的银行家,以期与所有意大利宗派建立纽带,并从而达到一定程度的教会自主(Goldthwaite 1968,p. 238;Luzzato 1961,p. 144)[72]

热那亚是意大利城邦中除佛罗伦萨之外唯一一个处于垄断地位的银行业中心。其全盛期从1557年延续至1627年。和他们之前的佛罗伦萨人一样,热那亚人的成功有赖于两个条件:首先,是一个在西班牙和低地国家主要区域的分支网络(热那亚人创设以开拓在那些他们已进入的欧洲区域的贸易机会);其次,一个政治同盟(在热那亚的例子中是与卡斯蒂尔政府,后者需要将美洲白银兑换成金币以供养其在低地国家的军队)。这两个条件能盛行多久,热那亚银行家的繁荣发达就能持续多久,虽然他们被迫将其利润与其他意大利银行家瓜分,后者可以使用金币并愿意以此换取白银。一旦西班牙人丧失了对尼德兰的控制,热那亚作为一个金融中心就衰落了,而阿姆斯特丹(我将在第四章论述)一度成为新的欧洲金融中心(Braudel 1972,pp. 500-508;Bergier 1979)[73]

13-18世纪的欧洲银行业主要关心如何增加对统治者和教皇的借款,并服务于其财政机构。因此,政治影响远比技术更重要,甚至也比拥有多少资本重要。事实上,没有政治门路的银行家,如16世纪末和17世纪的佛罗伦萨人,往往是与有政治关系的银行家(如西班牙宫廷的热那亚人)一起投资的。佛罗伦萨人是当时的创新者,曾经建立分行体系以促进货币在欧洲流通,他们最初获得教皇和英格兰国王宠信的地位也是因为那些技术。而其他意大利人,以及此后来自欧洲各地的银行家都效仿了佛罗伦萨人的技术,并加上了他们自己的改良。

佛罗伦萨银行家们从未有过一个明确的政治或经济取向。相反,他们会采纳任何一种能对其资本产生最高回报的策略。至1530年代,佛罗伦萨人不再有机会作为外国政府的金融家获得意外横财。一些佛罗伦萨人继续卷入商业银行业务,但大多数越来越多地将其资本投入到家乡,投入到公债(该城邦的债券股份)、公职以及封建地产中。

资本的封建化:公债、公职、土地

由于奢侈纺织品市场的狭小和行会对生产廉价大众产品的限制,佛罗伦萨人在家乡投资商业受到阻碍。佛罗伦萨对教皇和国王影响力(以及教皇对国王和国家教会影响力)的长期衰落,特别是佛罗伦萨金融家和获得贷款的统治者们之间的破产纠纷,限制了佛罗伦萨人在城邦之外获得厚利的机会。不过,正当有经济和政治双重特性的国际业务受阻之时,佛罗伦萨在欧洲地缘政治中的地位逐渐稳定,而权力又发生了交接,显贵们现在获得了从城邦内部获取收入的机会。这些投资的大部分属于消极持有。所有者从公债、公职和土地获得收入——通过他们个人的或集体的政治力量与通过其资本投入一样多。

佛罗伦萨公债是仿照威尼斯公债“维齐奥”(Veechio)而来的。后者于1262年创设,曾是欧洲历史上第一种长期面向市场销售的国债,(Lane 1973,p. 150)。威尼斯、佛罗伦萨和其他意大利城邦的公债,对理性经济技术的发展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贡献,也是后来荷兰和英格兰可转让国债发展的前身。从1343年该国债通过佛罗伦萨的法人团体建立起,直到1737年落入哈布斯堡帝国之手,公债的所有者有权出售其股份。既然国家几乎从不试图偿还本金,公债投资人只能通过市场来收回其资本。公债的价值随着政府能否支付不断上升的利息费的能力变化而随之大为起伏。

国债持有者可以分成两个阶层。一个是拥有特权的小团体,不论什么党派上台控制城市公社他们都给予支持。1513年后,美第奇及其同盟组成一个特权集团,他们为军事和其他政府支出提供资金,作为回报,他们获得了公债,而其票面价值数倍于他们此前付出的数额(Mohlo 1971,pp. 136-37,180-12)。通过这种方式,这些投资人赚取了20%到40%的利息,而且“这些借款看来很快由强制征税得来的收入分期付款了。不仅如此,既然正是这些银行家被选为负责管理公共基金的委员会,他们的借款事实上是完全有保障的”(Goldthwaite 1987,p. 27)。这些公债投资人都是拥有政治特权的精英,他们是韦伯的“政治取向的资产阶级”的典型代表,他们从与政治打交道中大发横财:“(他们)投资于流动债务的机会……是时有时无和短暂的……简言之,在银行(或富裕投资者)利润最大化的策略中政府并不重要,然而有吸引力的银行家总是会发现不时有机会投资于国债”(Goldthwaite 1987,p. 27)。

第二个公债投资人的群体规模大得多,由政治上较弱的公民组成,他们是因为支付周期性的强制贷款以代替财产税而成为公债持有人的。由于公债从1345年的50万弗罗林扩张至1450年的800万弗罗林,公债份额遂变为富裕佛罗伦萨人资产的一个主要部分。至1380年,5 000名佛罗伦萨人(或成年人口的1/12)都投资于公债。公债股份被用于嫁妆,将有产阶级的再生产与这一城邦的地缘政治命运连结起来(Becker 1968a,pp. 152-59)。

在14世纪城邦尚能偿还利息的年代里,通过强制贷款购买的公债份额每年获利10%到15%,而商业企业利润年均8%到10%,土地则为5%到7%(Molho 1971,p. 65;Jones 1966,pp. 413-29)。公债较高的回报弥补了其较大的风险和周期性的利息暂停偿付(Molho 1971,pp. 66-73)。

公债的大量增长反映出佛罗伦萨城邦无法以正常的收入来应对超常的军费开支,或甚至无法用和平时期的预算盈余来偿付战争债务。战争引发的、永久性的债务是几乎所有其他意大利城邦的特征,事实上也是中世纪及其后时代里几乎所有国家的特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佛罗伦萨强制贷款的持有者都希望继续持有因强制借款而发行给他们的公债,而富裕的佛罗伦萨人则想投资于自愿购买的公债,以便用作嫁妆等。

三个主要因素促成了财富流向公债、公职和土地等消极投资。首先是投资于制衣和银行业低落的回报和增高的风险。如上所述,佛罗伦萨人在他们的城邦内获取制造业利润、对外投资银行业的前景越来越黯淡。其次是佛罗伦萨在寡头政治及其后美第奇治下的政治稳定,这使得政治内部人从投机公债中获得大量好处,也增加了统治精英从公职中获取的收入。

有助于公债吸引力的第三个因素是美第奇相对谨慎的外交政策。特别是在其1530年重返权位后,美第奇认识到在欧洲地缘政治中城邦的有限角色,并使其政府与教廷和其他欧洲列强的关系稳定下来,这使得军费开支有所缩减(Spini 1979;Diaz 1978,pp. 96-97)。结果公债偿还变得更有保障了(Goldthwaite 1987,p. 24),而公债和土地一起变成富裕公民最钟爱的投资方式(Litchfield 1986,pp. 203-32)。佛罗伦萨发动战争的减少及因而带来的超常军费开支的缩减反映在公债水平上。已从1345年的50万弗罗林扩增至1450年的800万弗罗林的公债,以一个十分缓慢的速度提升至1737年的1 400万斯库迪(scudi),相当于1 300万弗罗林——这一年,佛罗伦萨被并入哈布斯堡帝国(Litchfield 1986,pp. xiii,103)[74]

公债是显贵对佛罗伦萨城邦统治的制度性的化身。公债的利息费用以乡村和城市消费者的税收来偿还(Litchfield 1986,pp. 99-100),而不由新的公债来提供资金。公债并不是一个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75],相反,城市公社的债务为了应对超常战争开支而周期性地突然增长(Becker 1968a,pp. 151-200;Mohlo 1971)。由于15-17世纪显贵和美第奇在佛罗伦萨统治的政治稳定性,公债成了一个理性的、越来越常规化的经济投资方式。

在美第奇建立起对佛罗伦萨的统治之后,从公职中获益和从公债中获益一样,变得愈发安全和可预见。在14世纪及更早的世纪中,派系斗争的获胜者一直运用他们对佛罗伦萨政府的控制自肥,并使其支持者得到了好处。从公职中获得利益,长期来看是笔横财,既无法预见也无法常规化。

在美第奇统治下,许多官员事实上变贪腐了。官员们可以提名其继任者。既然国家并不征收费用以作为对这一权益的回报,官员们便将职位出售给继任者以牟利。美第奇通过创设有利可图的公职来奖赏其支持者,其盟友就能随后保有或出售职位来赚钱(Litchfield 1986,pp. 177-81)。通过允许在职者实施规则并收取其官俸之外的费用,公职的价值和价格提高了。正如前面所讨论的,由美第奇同盟充任的高级公职的收入在1551年至1736年间提高了240%到260%之多(pp. 194,358-61)。

出任公职仍是瓜分利益的一种政治形式,把消费大众和农民纳税人的收入转移给佛罗伦萨的统治精英,而新的公职则是美第奇的政治支持者所获的意外横财[76]。对公职的购买者和继承人来说,政府职位是一个经济上理性的、有资本稳定回报的投资,因为公职的所有权可以转让给继承人或出售。从公职方面所获收入的增长,因政治原因受美第奇承认,这与最初授予的官职一样是一笔横财。

16-17世纪,土地变成佛罗伦萨显贵和其他城邦的精英(尤其是威尼斯人)最钟爱的投资(Woolf 1968)。据里奇菲尔德(Litchfield 1968)计算,佛罗伦萨城市人持有的农业土地价值从1534年到1695年间增长了165%,并在此后趋于平稳(p. 219)。在乡村中及其上由佛罗伦萨人持有的土地越来越集中于少数富裕家族之手,而以牺牲社会地位更低的佛罗伦萨人为代价——他们因为收入下滑、生活开支和嫁妆费用高企而被迫将他们小块的土地卖给了最富有的显贵们(pp. 215-32)。

佛罗伦萨人和其他意大利商人是出于政治、社会和经济综合原因而购买土地的。佛罗伦萨显贵购买了美第奇公爵新近建立的采邑;来自意大利其他地方的富裕平民则购买了更多的封地并受封贵族爵位,这是那些由米兰公爵、那不勒斯王国和各种更小的政治实体所创设的(Litchfield 1986,pp. 35-36)。在这些重新贵族化的意大利城邦,这类头衔给其购买者带来社会声望,并保证了政治特权。

意大利的谷物价格从1500年起涨了三倍,直到1620年代才稳定下来(Abel 1980,pp. 304-5),这刺激了其后数十年欧洲土地价值和地租上扬(Abel 1980,pp. 128-30,147-53,161-64;Litchfield 1986,p. 225)。因而,对16世纪及17世纪初的所有买主而言,土地看上去成了一个很好的投资项目,并对随后数十年里那些仍手握流动资金准备投资的最富裕家庭来说也相对便宜。

由于美第奇家族及其显贵盟友在乡村购买土地(Diaz 1978,pp. 101-2),美第奇公爵以城市消费者为代价,调整了佛罗伦萨的税收政策,以便对土地领主更为有利。从14世纪起,佛罗伦萨通过对贵族和教士的土地征收重税来剥削征服领土(Epstein 1991;Becker 1966)。到1400年代初,乡村贡献了佛罗伦萨平常收入的一半(Becker 1968b,p. 130)[77]。不过,佛罗伦萨于1534年冻结了土地估价,直到1830年代才予以修订。而16世纪的高通胀使得乡村的土地税收负担减少至一个微不足道的程度(Litchfield 1986,pp. 215-16)。至1550年,从佛罗伦萨本城外的领土中获得的直接税收降至政府年正常收入的20%。1730年代升至正常收入的27%,因为增加了对比萨和皮斯托亚等被征服城镇的税收;而从乡村得来的土地税收继续下跌。收入缺口则由落到城市和农村消费者头上的间接税来填补(Litchfield 1986,pp. 99-100)。

从14世纪中期到1737年美第奇公国终结,政府的粮食政策相对稳定。在这些世纪里,城市公社和公国政府对农产品实施价格控制,并强制其附属领地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在佛罗伦萨出售食品(Herlihy 1967,pp. 156-60;Litchfield 1986,pp. 244-61)。尽管有这样的控制,托斯卡纳从1570年代到1650年代的食品价格仍在上涨,欧洲其他各地也是一样(Litchfield 1986,p. 247;Abel 1980,pp. 117,150,158)。

土地从农村贵族转入佛罗伦萨商人之手,以及随后土地所有权集中到最富有的、由显贵转变而来的贵族手中,这些转变对农业生产的组织仅有很小的影响。而土地价值的上升、16世纪和17世纪初数十年日用品价格高企也未能刺激农业上的技术革新和资本投资。研究佛罗伦萨乡村以及意大利农村一般情况的历史学家,所描绘的从中世纪晚期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农村生活景象,都很少有什么变化[78]

9-16世纪,土地和领主权在精英之间快速而频繁地转移。与此同时,土地领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只在某些方面发生了改变,但仍维持在封建结构的范围之内。回想一下,9-14世纪,君王、教皇、贵族和教士曾把他们的领地分封出去,以期招募和奖赏政治盟友。当土地领主权和地区性的政治权力转移到非贵族精英之手,并且随着那些精英统治的城市公社征服了乡村,11-13世纪期间遍及托斯卡纳和意大利北部、中部许多地区的封建领主的权力就被削弱了。在他们的封地之内,农奴的义务和农民的劳役被变成了现金形式的租金,领地用于出租,而一些小庄园的领主现在既不能保证享有也无法实行上级领主曾经享有的司法权(Jones 1966,pp. 402-9;1968,pp. 205-14)。

佛罗伦萨和其他城邦在乡村限制大小领主权利,并把这些特权挪为己用。城市公社禁止领主们提高佃农的租金,而这点租金也因12-13世纪的通胀而变得微不足道(Jones 1968,pp. 205-14)。但大多数农民并未从城市公社对土地领主的控制中获益。主要的受益者是城市商人——他们本身或者是封地的“承租人”,或者是农民土地的实际控制人,当农民业主无法偿付他们的借款时控制了土地。

商人(之后被贵族化)土地领主极少在他们的土地产业上建立商业农场。相反,他们将自己的产业(经常是小块农庄零碎拼凑而成,与其他土地领主的产业掺杂在一起)分割成“波德里”(poderi),让农户来耕种,采用分成制。只有一小部分农户从中世纪开始就是其农庄的实际所有人,更经常的是,农民通过租赁“波德里”来扩展土地,因为他们自己的土地太小而无法支撑一个家庭。最贫苦的农民没有他们自己的土地,或只有很少或没有权利使用“波德里”,就在土地领主或富农的农庄上作为拿工资的劳动力工作(Jones 1968,pp. 227-37)[79]

土地领主们大多满足于征收并销售他们那一份所得,但既不干预生产过程也不在土地改良方面投入资金。革新和投资的缺乏主要是出于四个原因。首先,佛罗伦萨土地领主是不在地地主。他们“很难经常巡视其产业,除了在夏末乡居生活的那几周,或当幼子被迫回到乡村,寻求一个临时栖身之所的时候”(Litchfield 1986,p. 224)。相反,佛罗伦萨的土地领主在城里度过他们的大部分时光,倾向于从事他们远为重要和更有利可图的城市政治和商业事务。既然土地领主被牵制在别处,他们就无法将其必要的注意力用于保证其资本投入有效地使用了。土地领主的确雇用了称之为“法托里”(fattori)的地产代理人,为显贵收取租金和农作物份额(p. 222)。没有证据表明“法托里”有技能或必要的动力自己成为托斯卡纳农庄有效的“从事改良”的管理者。土地领主本可试图将“法托里”的薪水提高到足以提供这种动机的程度,但这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又要耗费大量的成本[80]

其次,“农业投资是佛罗伦萨商业活动的一个特殊部分。农村的地产使得佛罗伦萨人的投资组合多元化:农业的利润较低但却更安全”(Emigh 1997,p. 433;也见Litchfield 1986,pp. 215-36;Dowd 1961,pp. 158-59;Woolf 1968)。17世纪,土地业主的收益率是3%到5%(Romano 1964,p. 43)。但这经常是“政治”的回报而非现金投资。许多佛罗伦萨人最初是从他们的政治庇护人那儿得到土地的,或作为其城市军事征服的战利品获得,正如其他城邦的显贵一样。此后的买主将土地和刚刚恢复或新近创设的贵族头衔一起视为获取政治权力和社会威望的源泉,而不是看作一种高产出的投资。

第三,城市政府对土地领主实施的限制使得绝大部分改良土地的投资变得不经济。价格控制和强制出售,以及到境外大量购买粮食,压低了乡村食物销售的回报。事实上,对土地投资的主要形式——新土地的清理而非现有土地的改良——主要出现在16世纪和17世纪初,正值食物和土地价格不寻常的上涨时期(Litchfield 1986,pp. 255-56;McArdle 1978)。清理土地所需的大部分“投资”是劳动力,而农民免费提供劳动力,作为在他们清理过的荒地上作佃农耕种的权利的回报(McArdle 1978;Aymard 1982,pp. 158-60)。

最后,分成制度是短期合同(经常是一年),土地领主和佃农双方也没有激励改良土地。当一半或更多产出进入佃农的口袋而非土地领主那里时,土地领主不会投资改良以提高产出。佃农不会投入资本和劳力以改良土地,因为他们仅持有短期租约。此外,几乎没有农民能积累成为商业农场主所必要的资本,而非农民的投资者也不愿意投资于土地租约和土地改良,像17世纪及其后几个世纪的英格兰商业农场主那样。再说,分成制下的农民时常陷入债务,“即使在年景好的时候,沉重的债务负担也使得分成制中的佃农无法进入市场,而只有地主才能进入。因而农民没有任何形式的资本积累,也没有生产工具”(Aymard 1982,p. 160)。

当时确有一些对新农作物的投资,最重要的是生产丝绸所需的桑树。但分成制再一次限制了投资回报,因此也没有太多激励。伦巴第(Lombardy)对新作物不同寻常的投资,正凸显出结构性因素抑制投资很难克服。伦巴第投资的主要激励是“伦巴第土地法”中的一个特别条款,规定“如果土地领主在地租合同到期时不能付清承租人在租约期间所投入的土地改良费用,他就必须将同一块土地以同样的租金再出租,直到上述补偿款付清为止。当那时的商人租赁教会的土地并投入相当多资金以提高产出,他们知道教会永远不会补偿他们。而在多次改良之后,他们将能以一个象征性的数目取得对这块土地的控制”(Cipolla quoted in Dowd 1961,p. 154)。这个不寻常的法律使得伦巴第投资者开始栽培桑树和其他新作物。伦巴第商业农场主为佛罗伦萨也向米兰的丝绸产业供应原料;而在没有运用改良投资以获得土地的法律机会的情况下,佛罗伦萨的商人—土地领主就很少有动机改良他们已经控制(和他们的伦巴第同类不一样)的土地(Dowd 1961;Litchfield 1986,McArdle 1978)。

即使是在伦巴第,“除去灌溉设施的改良外,技术变迁也并未发生”(Dowd 1961,p. 152)。只有当丝绸产业扩张,或消费奢侈品的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时,新作物的生产才起步或扩展。17世纪的萧条导致对农业投资的停止和新作物种植的削减。文艺复兴期间的分成佃农从新土地上获得的收益并未用于提高生活标准或投资,却用以扩大他们家庭的规模(Litchfield 1986,pp. 254-56)。

当土地控制权在精英之间通过政治方式不断转移时,意大利土地领主的收入有得有失。农民通过分成制度而非劳役制度受剥削。不过,任何一种制度都没有促进革新,也没有投资新的生产技术。对作为一个阶层的土地领主而言,土地的盈利取决于城乡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随人口因素而变化的本地和大陆的谷物价格。当佛罗伦萨、米兰、热那亚和其他城邦的统治精英把土地加入到它们的投资组合中,并运用封建头衔提高政治和社会地位时,政府的政策会以城市消费者为代价,在税收和市场待遇上优待他们[81]。土地反映并支持了显贵不断增长的消极经济取向,他们在政治上牢牢控制了公国,以便从公债、公职和农村产业中获益。从这些来源所获的收入随着家族和精英的政治权力而消长。

城邦再封建化的逻辑

我们现在能回答本章一开始所提出的问题了。为何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的大城市未能变成随后资本主义发展和国家形成的经济政治中心?为何城邦的精英在16世纪及随后数世纪被敌对精英所压倒,后者控制了广大农村领土并包围了其中的城市?

对这些问题的一个简短答案是:使城市精英获得政治自主和商业优势的一系列条件,也将他们锁定在那些制度安排之中,限制了他们之后的机会。列强竞争和封建精英(诸如国王、教皇、贵族和教士)之间的僵局,使得非贵族的城市精英挑拨他们之间相互斗争,并赢得一定程度的城市自主权。精英之间的僵局在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持续了很久,因而政治权力的转移也影响深远。到14世纪,城市寡头(在绝大多数意大利城市都不是贵族,威尼斯则是最明显的例外)从他们的君主和乡村贵族那里夺取了完全的自主权。随后,在此后的世纪中,城市寡头更进一步利用了贵族霸权的衰落,征服并剥削环绕他们城市的乡村地区。

列强之间的僵局并不仅仅开创了城市自主权;它也启动了政治权力下移的过程,因为精英门纷纷向下寻找政治盟友[82]。随着低级的精英以及最终是行会内部的特权阶层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权力,他们相互斗争以控制城市公社政府。这种主要发生在每个城邦内部的斗争,决定了每个城邦的政治机构、经济机会和对更深结构性变迁的限制。

在自治城市的“自由空气”中,商业繁荣发达。在意大利和其他欧洲自治城市的精英中,政治自我强化和国外冒险主义也兴盛起来。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市精英无法被清楚地分成落后的、政治取向的贵族和理性的、经济取向的资产阶级。我们在本章中一再看到阶级、精英、职业群体、家族和个人同时追求政治和经济来源的利益。这些文艺复兴时期的行动主体在追逐利益和权力的过程中都是丰富多样的。当毛料贸易、蚕桑栽培和生产、商业银行业务或金融投机给经济取向的资本主义提供机会时,没有人会受到政治取向的束缚。

佛罗伦萨人和其他城市精英受限于他们在夺取权力的斗争中建立起来的政治安排。意大利及欧洲列强之间的斗争为城市精英创造了机会,使之获得了政治上的自主权和经济上的机会,也促使佛罗伦萨的显贵和威尼斯、热那亚和米兰的显贵建立寡头政治,并随后将其政权和经济再封建化,作为保存权力和最大化财富的最佳方式。

在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城市中有效行动的机会,不同于那些16-17世纪英格兰和法国的乡村贵族可获的机会——后者将是下一章的主题。每当佛罗伦萨显贵获得对土地、公职、产业和市场的控制权,他们几乎总是通过创设新的制度来做到的,按韦伯的说法(1978,p. 164),这抑制了“在市场上不断买卖……(或将利润和其他资本再投资)到持续的商品生产中去”。相反,佛罗伦萨商人则力图保留行会限制、贸易垄断以及严格的、有限的和政治操纵的市场,这比纯粹的资本主义更有利可图。而文艺复兴时期经济落后和贫穷的欧洲本来也是有可能出现资本主义的。这同时也是因为富裕的佛罗伦萨人依靠政治权力来保存其财富及获取商业机会。因此,佛罗伦萨人作出了理性的选择,根据城市公社内的政治局势和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经济的状况,放弃了“真正的”资本主义,转而投资于受政治保护的公债、公职、地产和外国特许权。

在短期和中期内是理性的那些决定,对佛罗伦萨和其他意大利城市精英的经济和政治地位的长期后果却是破坏性的。本章所考察的精英斗争的动力解释了为何理性策略却有如此有害的后果。佛罗伦萨显贵受困于相互强化的金融和贸易网络,而这一网络依赖于教廷的眷顾和不断扩大的奢侈品市场。只要这些条件能保持,从这些受政治保护的事业中获取的利润就远高于其他可能的投资。结合从公职、土地和公债中所获的利益,佛罗伦萨特殊的制造业和贸易模式创造了大量财富,这证明寡头们和后来美第奇的贵族们有必要向行会让步,并支付不菲的成本赢得盟友,在国内外建立声望。

威尼斯、热那亚和其他意大利城邦的统治精英也作出了相似的理性决定。威尼斯和热那亚集中军事力量控制地中海商路,建设大规模航运产业,最大程度地利用了城邦精英面临的机会。那些城市的统治贵族和寡头不得不与其他精英和解,并至少与主要的行会达成阶级妥协,以调动资源,实行其地缘政治和商业策略。从这些妥协中产生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以及生产关系,限制了威尼斯和热那亚的统治者在随后的世纪中无法采用新的策略。对威尼斯贵族来说,他们也缺乏政治上腾挪的空间,到了17世纪威尼斯就下降到一个旅游城市的地步了。热那亚的政治和经济条件使得其统治者能够利用16世纪西班牙帝国主义和新大陆的白银所开创的不寻常机会。相似地,米兰在伦巴第对教会的胜利开创了对农业投资和革新的不同寻常的激励和机会。然而,只有在奢侈丝织品产业繁荣,并当西班牙国王需要将新大陆的白银转化为金币,支付其在低地国家的军队时,那些机会才能延续。

本章解释了为何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日耳曼和意大利城市中的行动主体所面临的机会是不同的。本章也说明了,地缘政治僵局和本地精英斗争是如何结合起来以界定和限制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理性经济行为的。而政治和经济行动主体所面对的特殊机会决定了权力、生产和交易的结构,这阻碍了资本和强制力的进一步结合,而城市也无法成为欧洲大陆政治整合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精英之间的政治僵局解释了为何城市没能领导欧洲;而进一步的发展为何会出现,并由先前落后的农村贵族主导,这也可用精英之间的斗争来解释,这将是下一章的主题。

[1] 在区分皮雷纳和韦伯对中世纪城市的描述上,霍尔顿(Holton,1986)的研究很有帮助。不过,霍尔顿认为他们的路径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并未区分皮雷纳和韦伯在他们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模型中有关城市居民的不同角色。

[2] 虽然布罗代尔和沃勒斯坦的理论洞察有许多共同点,但沃勒斯坦就其对资本主义的定义而言比布罗代尔更严谨。对沃勒斯坦来说,一个贸易城市并非真正的资本主义,或处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核心,除非它在形塑边缘地区生产和剥削的形式方面扮演了一个比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和低地国家城市更活跃的角色。而且,沃勒斯坦和阿布—卢格德(Abu-Lughod,1989;她研究1250-1350年的状况)考虑到在一个世界体系内多中心的可能性,而不像布罗代尔主张单一世界中心。因此,本章内我对布罗代尔的批评并不直接涉及沃勒斯坦的论点。我会在第四至六章构建我的论点时,再提及沃勒斯坦世界体系的局限性。

[3] 科恩(Cohen,1980)提出了一个相似的讨论,主张文艺复兴时期的罗马天主教徒,尤其是意大利城邦中的教徒,不管其财富以何方式挥霍,他们在追求利润时展现出了资本主义精神。霍尔顿(Holton,1983)批评科恩混淆了理性技术和理性经济行为,前者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确实践行过,而后者在佛罗伦萨和其他城邦付之阙如。

[4] 当然,有关哪个断裂最为重要这一问题是我与马克思和韦伯之间,以及马克思主义者和韦伯主义者之间差异的基础。

[5] 原书误将“中心”(centers)作“进入”(enters)。——译者注。

[6] 阿布—卢格德(Abu-Lughod,1989)提醒我们,欧洲商人不管怎样,与中东和亚洲的商人相比而言是十分谨慎的。她宝贵的综合工作认为西欧城市是13世纪世界贸易的八个子系统中其中之一的节点。她指出“东方的衰落”先于“西方的兴起”。阿布—卢格德的工作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她辨识为13世纪领先的城市中心的单位——香槟集市城镇、佛兰德的纺织和商业城镇以及意大利北部的大城市——随着伊斯兰及亚洲城市经济领导权的衰落而衰落了。

[7] 沃勒斯坦关于世界体系中的位置和边缘地区的内部政治之间的因果互动的有益讨论,不能轻易应用于核心国家领导权转移的问题上来。在这方面,沃勒斯坦关于英格兰和法国在16-18世纪崛起为核心国家的模型(见《现代世界体系》第1-3卷,吕丹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与布罗代尔对文艺复兴的那些讨论(1979)面临相似的困难。

[8] 韦伯最初在他关于中世纪贸易公司历史的论文(1889)中,通过将文艺复兴时期的商业组织与新教日耳曼(尤其是在英国)资本家建立的企业相比较,来寻求解释文艺复兴时期商人竞争优势为何丧失。在《经济与社会》中,韦伯将“政治取向的资本主义”界定为:一种通过政治支配、掠夺活动,及与政治团体的不寻常交易得到获利机会的取向([1921]1978,pp. 164-66,193-201;也见1961,pp. 246-47)。相比之下,经济取向的资本主义是“在市场上的持续买卖中得到获利可能性的取向……或也可以是在企业进行持续商品生产,利用资本会计制度,企图获利的取向”(1978,p. 164)。

经济取向的资本主义也包括“负责打理政治机构的财政”中获得的利润(Weber 1978,p. 165)。国债投资或从持续的、依赖国家保护的贸易和产业中获利,要求一个稳定的官僚化国家提供法律保护。因此,这些投资只有在清教官僚化国家催生理性(行为)之后才能盛行。在宗教改革之前,“无论在哪里,从政治活动中”获利“都是国家间相互竞逐权力的产物,或是争夺资本的产物,而资本始终是自由流动在国家之间的”(1978,p. 165)。

[9] 韦伯将宗教改革和新教伦理的发展看作官僚国家产生的必要前提条件,在时间上和因果关系上都在前,正如其对资本主义也是如此。在第六章我直接谈到韦伯的这一论点。为了回答本章中提出的问题,只需要确定经济行为的形式和社会关系的结构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政治制度。

柯林斯不仅在对文艺复兴的研究中,也在关于韦伯和他自己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完整模型中,驳斥了新教主义(protestantism)。在《韦伯最后的资本主义理论》中,柯林斯(Collins 1980,p. 934)声称在韦伯的《经济通史》中,“新教主义只是加强了导向理性资本主义的诸多因素链条中的最后一环。”因此,柯林斯把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城市视为资本主义发源地,特别是在14世纪民众起义后,“普世的和通过‘理性制定出来的’法律取代了旧显贵阶级基于个人权威的法律,而法律的制度化发展正有赖于此”(p. 939)。

在他论点的这一部分,柯林斯继承了韦伯的看法:西方城市通过把城市居民从封建束缚中解放出来而推动了理性。对韦伯来说,城市自由包含两个因素。首先是从被强加的对封建领主臣服的束缚和义务中解放。“城市公民……冲破了封建贵族统治的束缚;这是伟大的——事实上是革命性的——革新,正是这将中世纪西方城市与所有其他城市区别开来”(Weber 1978,p. 1239)。在封建欧洲军事和政治权力去中心化帝制中国统一的政治权力相反)的情况下,市民之所以能求取那一自由是因为城市团体能筹款组建它们自己的武装力量,以挑战或至少吓阻国王们的军队(pp. 1239,1260-62;Weber 1961,pp. 237-38)。

西方城市自由的第二个因素是缺乏“以巫术、图腾、祖先和种姓为基础的宗族组织,而这在亚洲阻碍了城市团体的发展和凝聚”(Weber 1978,p. 1243;see also 1961,p. 238)。在韦伯看来,宗教改革之前的基督教促进了理性,是因为基督教使得经济状况类似的市民结成了政治联盟,而不是分裂成不同的宗派。这样基督教给了中世纪欧洲资产阶级以渴望,而军事组织的封建基础给他们提供了手段,去实现他们的利益,这既非源于宗族的巫术概念,也非源于贵族的地位观念。

柯林斯认为(Collins 1980,p. 940),意大利城邦相对于英格兰的衰落,更多地可归因于民族国家在竞争中享有世界市场的有利条件,而非新教伦理催生的附带的资本主义热情。柯林斯相信这是韦伯《经济通史》中最主要的意思。我把这看作是柯林斯自己的模型而非韦伯的,并且我会在本章末尾来照此评价。

柯林斯对16世纪及随后数世纪欧洲经济行为转型中民族国家角色的认识,比起霍尔(Hall 1985)和齐洛特(Chirot 1985)的观点来说,是一个更纯熟、受韦伯启发的历史视角,后两人只是将本注中介绍的韦伯宣称的一般历史因素作为下述主张的基础:欧洲特殊发展过程的所有必要条件在中世纪早期就都已出现。霍尔和齐洛特好高骛远,超出了本书所关心的那些历史“细节”。因此,我在此显示的证据和论据无法用于评估其论点,除非他们自信满满的决定论能够用随后那些世纪中高度偶然、充满争议的结构变迁来证伪。

[10] 我把讨论韦伯术语的局限性作为理解第四章中国家形成的工具。

[11] 科伦德特(Kreidte 1983,也见Kreidte,Medick and Schlumbohm 1981)提供了对城市制造业衰落的分析,与梯利类似。科伦德特主张城邦是被以农村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击败了,后者运用民族国家广大的腹地来利用大量寻找副业机会的廉价劳动力。农村制造业压低价格与昂贵的行会制造业抢生意。虽然行会生产者技艺更熟练,但这只在奢侈品生产中才是个重要的优势,而奢侈品这一领域在16世纪欧洲整体经济扩张中变得不再重要。科伦德特的描述回避了一个问题:为何是民族国家而非城邦的网络夺取了对这样一个农村制造业的控制。许多更早的农村早期工业的企业家都是城邦的商人。要解释为何这些商人在16世纪转向民族国家以寻求保护(但在此之前曾作为城邦的公民兴旺发达),得联系城邦作为欧洲主导政治力量的整体衰落——这是无法通过早期工业化这一大标题来解释的。

[12] 当然,相似的主张也适用于对威尼斯、热那亚或安特卫普的深入研究,而非佛罗伦萨。在撰写本章之前,我最好能专注所有这四个城市的历史。由于时间和涉及本书整体规划的容量这两个限制,使我只能集中于一个城市。我确实试图,当然主要在一些扩展的注释中,展现意大利城邦是怎样及为何通常追随佛罗伦萨模式,并特别指出导致那些城市与佛罗伦萨道路分野的条件。我集中比较了威尼斯——在主要城市中,它与佛罗伦萨这个典型有着最显著的差别。研究其他城市的学者能最好地判断本章的结论对热那亚、威尼斯和安特卫普的历史究竟是公正的还是歪曲事实的。我希望历史学批评将进一步分清,哪些是我的疏忽和错误,哪些需要在本章和全书的一般结论之上增加一些限制条件。

[13] 阿姆斯特丹资本主义的局限将在第五章而非本章中讨论。16-17世纪的阿姆斯特丹更适合与它的竞争对手——英格兰、法国和西班牙的民族国家作对比,而非与本章中的文艺复兴时期城邦作对比。

[14] 罗素(Russell 1972)将13世纪欧洲和近东划分为22个区域。每一个区域由一系列不同等级的城市组成,中心有一个城市为首,从次级城市和腹地的商业及政治支配中获利。各区域因其城市化程度及随之而来的领先城市与整个区域的互动和从中获利的程度而各有不同。

斯金纳(Skinner 1977)关注了城市和定期市场的网络之间的关系,以考察城市中心对农村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影响。对罗兹曼(Rozman 1976)来说,“前现代社会可以根据发展的七个阶段来分类……[那]意味着,所有这些社会呈一个递进的序列,内部定居点之间商业和行政互动的复杂性不断提高”(p. 282)。

对欧洲城市发展的两部最近的杰出著作(Hohenberg and Lees 1985;Bairoch 1988)比较了欧洲不同区域的城市化程度、城市数量和城市水平及历时的不同,作为城市控制腹地财富和权力的衡量标准。

[15] 欧洲城市增长的第三个,也是最戏剧性的阶段出现于19世纪及20世纪上半叶(Bairoch 1988,p. 216)。

[16] 本段中城市化指标是对白洛奇和德维瑞斯(Bairoch 1988,p. 179 and De Vries 1984,pp. 30-36)所提出估算的粗略平均。德维瑞斯只计算人口超出1万居民的城市;而白洛奇是以5千为起点。这两项测算均与罗素对前十名城市在区域人口中占比的计算不同。由于这三项计算方法不同,我对后两个时期只采用比率而非百分比。

对德维瑞斯来说,每一“区域”精确的城市化比率可通过以下方式计算:将他在第30页(指De Vries原著的页数——译者)给出的整个城市人口除以他在第36页给出的总人口(在讨论意大利北部时,我把德维瑞斯所称的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数字合并了)。这和德维瑞斯计算的欧洲范围内的平均值类似,和白洛奇计算的中值也很接近。白洛奇和德维瑞斯按12世纪的国界将城市归入各国。当然,在1500年或1700年,边界已大为不同,而许多这些国家此时也已不复存在。

[17] 我主要考察基督教欧洲,以避免讨论那些主要基于欧洲之外的帝国和贸易体系的城市,诸如奥斯曼帝国和穆斯林西班牙。

[18] 科尔多瓦(Cordoba)及第二个时期的格拉纳达(Granada)是特殊的例子。当穆斯林世界的绝大部分处于欧洲之外时(穆斯林西班牙则在欧洲之内),它们成为了大城市。在遭到基督教西班牙人“再征服”之后,科尔多瓦和格拉纳达都经历了剧烈的、相当快速的人口衰落。在其哈里发政权于1031年崩溃之前,科尔多瓦全盛时期人口约为9 000人。在1236年遭再征服之后,该城逐渐丧失了它作为伊斯兰西班牙商业和政治中心的角色。至1300年,其人口跌至4 000到6 000人之间,最终到1500年稳定在3 000人左右。科尔多瓦在伊斯兰世界衰落之后,格拉纳达城受益匪浅,它在1236年后获得了对伊斯兰格拉纳达王国的残存部分的政治和商业控制。格拉纳达人口在1300年增至30 000人,在15世纪其全盛时也许有90 000人。在1492年的再征服之后,它急剧衰落。虽然在1500年仍以70 000人列为主要城市,格拉纳达的人口到1700年已降至35 000人(Russell 1972,pp. 181-84;Chandler 1987,pp. 129-31)。由于这两个城市都是作为伊斯兰世界的一部分获得声望,此处对其不予考虑,且在它们被基督教西班牙再度吞并后随着政治和商业意义的丧失而人口锐减,我在本章对它们不予深入考虑。

[19] 表3-2也不包括“被再征服的”城市科尔多瓦和格拉纳达。

[20] 1320年的排名采自罗素(Russell)给出的欧洲20个区域的人口数据。出于我已在文中提出的理由,我将格拉纳达和科尔多瓦从1320年和1500年的清单中去除,也并未将它们列入城市规模的排名中去。莫斯科在1320年一栏的数字实为1337年(即它成为俄国首都九年之后)。1320年的城市规模排名中,我加入了钱德勒(Chandler)列出的五个人口超过20 000的俄国城市。

[21] 一度独立的西西里的首都巴勒莫,在16世纪享有“快速的人口增长”,“对此似乎没有什么很好的理由”(Russell 1972,p. 55)。在一个仅有相对较小的工商业的较小政治单位的首都出现大量人口这一点上,不止罗素表示了困惑。对此,没有历史人口学家提出过什么解释。不管是什么原因,巴勒莫的增长并未加强威尼斯、佛罗伦萨或16世纪其他城邦的地理优势。

[22] 香槟集市是12-13世纪在勃艮第的香槟伯爵领地内轮流举行集市贸易的四个城镇(特鲁瓦、普罗万、拉尼、巴尔)的统称。每次集市一般延续数日至数周,每年不超过两次。当时这些城镇地处两条商路(意大利到佛兰德斯、德意志到西班牙)的交汇之处,且勃艮第相对于巴黎的法兰西国王保持一定的自主性,集市故而得以繁荣兴盛,13世纪后半叶达到极盛。但当法王势力渐渐渗入,随后英法百年战争的破坏,及海上新航路的兴起,一系列因素逐渐导致香槟集市城镇的衰落。今唯有特鲁瓦仍为较重要城市(法国奥布省省会),其余三个城镇均已衰落。——译者注。

[23] 本段及之前段落中的年代来自阿布—卢格德(Abu-Lughod 1989,pp. 51-134)和布罗代尔(Braudel 1982,pp. 96-174),后者提供了欧洲城市之间经济中心转移的最佳年代表。

[24] 人口数据为香槟集市城镇作为欧洲工商业中心的兴衰提供了最好的测度。奥布河畔巴尔(Bar-sur-aube)、拉尼(Lagny)没有现存的明确数据,但另两个集市城镇普罗万(Provins)和特鲁瓦(Troyes,它也是独立香槟的联合首都)的数据是明确的。在13世纪上半叶,这两个城市达到约20 000人的人口巅峰,跻身基督教欧洲前十五大城市之列(有一个基于普罗万的教堂数目的数据来源认为其13世纪的人口峰值为30 000人)。随着香槟地区臣属法国,而这两个城市丧失首府地位,增长停止了。特鲁瓦在此后数世纪里人口停滞在20 000人左右,而普罗万急剧衰落至1361年的3 000名居民(所有数据来自Chandler 1987,p. 160,p. 167)。

[25] Commune指中世纪欧洲法国和其他地区较低的行政单位,往往有自己的议会。可以是城镇,也可能包括乡村。Commune可以直接翻译成“市”,在这里翻译成“公社”。——译者注。

[26] 本段及下面三段的论据基于弗里德里克(Friedrichs 1981)和毛罗(Mauro 1990)的历史分析。

[27] 教皇与日耳曼皇帝之间的分裂在帕特纳的著作(Partner 1972,chap. 4)中有细致研究。

[28] 叙任权争夺(Investiture Contest)是中世纪的欧洲最著名的重大冲突事件,矛盾的双方是教会和世俗君主。在11和12世纪之际,数位教宗挑战和指责西欧君主所握有的对圣职的任命和授予权。又称“授职权之争”。——译者注。

[29] 本章的剩余部分(直到结论)集中分析了佛罗伦萨。如我前面所指出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我不能深入比较佛罗伦萨与其他意大利城市。

[30] 在叙任权斗争爆发后,欧洲各地出现大分裂,意大利有一部分人支持教皇,称圭尔夫派;而支持皇帝亨利四世者称吉贝林派。据意大利史学家路易吉·萨尔瓦托雷利《意大利简史——从史前到当代》一书,“1215年在托斯卡纳的佛罗伦萨第一次出现这两派——甚至可能佛罗伦萨首先使用这两个名字,它们始于贵族间的私仇”(中译本第168-169页)。斗争至1293年,旧贵族遭到严厉处罚,吉贝林派被完全排挤出政府。但此后又爆发新的斗争,一方是切尔基派(白党),包含贵族和吉贝林派残余;另一派是多纳蒂派(黑党),主要是大商业有产阶级和银行家。著名诗人但丁就是白党成员。——译者注。

[31] 怀特(White 1992,pp. 262-65)把“向下寻找盟友(以采取政治行动)”定义为:将等级较低的行动主体组织起来,创造政治行动的机会,而等级更高的行动主体如果不组织等级较低的群体,就无法采取这样的行动。

[32] 威尼斯的“穆达制度”(muda system)——到1330年代在该城邦内部占据支配地位并延续了两个世纪——在关键方面是在佛罗伦萨出现的那些企业制度的镜像。威尼斯国家控制了所有商人的大帆船(galley)和给定航线、航行日期,以及船货估价(McNeil 1974,pp. 60-64)。任何威尼斯公民都能在大帆船上租用空间,这使得任何商人或辛迪加都不可能垄断商路,或在某种商品市场上囤积居奇。其结果,所有威尼斯商人的商业成功都依赖于城邦的军事成功。在国家的保护和控制之下,威尼斯人既无必要也无机会创建与外国商人或政治力量之间的独立纽带,而那原本或许可以使威尼斯商人在他们国家的军事力量崩溃于爱琴海之后,像佛罗伦萨人那样继续维持下去。

麦克尼尔(Mcneil)在威尼斯和热那亚之间作了一个相似的对比。“有悖常理的是,热那亚城市公社持久的虚弱是一个长处:私人团体不得不在一个更持久的基础之上组织起来,并以更多资源投入到企业日常活动中,例如建造新船。因此,用私人资本来组织整个舰队是可行的;并且,私人舰队如果碰巧夺取了一块有利可图的领地的话,就可以宣告主权”,为其商业股东的利益服务(McNeil 1974,p. 58)。但是,虽然热那亚商业比威尼斯的穆达制度更私有化,它还是依赖于军事力量。热那亚的经济对威尼斯占上风是在1350-1355年和1378-1381年两次在战争中对威尼斯获胜之后(Lane 1973,pp. 174-96;Epstein 1996,pp. 230-42)。

一如威尼斯商人,热那亚商人也将其商业集中于受其军事控制的商路和港口。在军事上更强大的民族国家兴起之前,威尼斯和热那亚商人从其城市的军事实力中获利甚多。在城邦被更大的军事列强盖过之后,威尼斯和热那亚商人缺乏进入民族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组织的任何基础。佛罗伦萨人随即取得了对其威尼斯和热那亚竞争对手的商业优势,不曾想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又受困于他们自身制度中不同的僵化问题。

[33] 历史学家们持续地争论教皇们青睐佛罗伦萨银行家,究竟是因为其高超的金融技能,还是因为其对教皇在国际事务上的愚忠。也许要解决这个争论的出路在于,问问为何威尼斯、热那亚或其他意大利银行家没有或不能促使他们自己或他们的城市取采纳教皇们要求的外交政策。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致力于教皇的意愿就需要放弃对地中海霸权的争夺,这转而意味着至少一些商路的损失,而威尼斯人和热那亚人发现它们远比教皇的包税制更有利可图。由于佛罗伦萨人在支持教皇时并没有丧失地中海商路,银行家们在说服其他佛罗伦萨精英采用亲教皇路线时遇到的困难就较少。事实上,当反教皇宗派赢得佛罗伦萨政府的控制时,教廷随即撤回了对佛罗伦萨银行家的金融特许权,或者这些银行家们被迫离开该城并在别处从事其生意。金融损失在别处无法弥补,这导致反教皇政府不可避免地垮台,以及亲教皇政策在佛罗伦萨的回归(Trexler 1974提供了这一过程在佛罗伦萨的一个案例研究;Partner[1965,1968,1972]已汇编了佛罗伦萨—教廷关系最广泛综合的历史)。相比之下,亲教皇力量在热那亚和威尼斯屡屡被那两个城市的公民挫败,他们从掌控的商路中获得了巨大财富,往往与教会的意愿相左。莱恩(Lane 1973)描述了威尼斯人一再藐视教廷的法令,与教皇当时的敌人贸易、谈判并结盟。

[34] 威尼斯旧贵族的基础最终被1378至1381年间对抗热那亚和匈牙利的焦吉亚战争(War of Chioggia)所削弱,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战争期间强制购买的国债总计达财产估价的107%,而莱恩计算相当于实际价值的25%到30%。国债的价值1375年为票面值的92.5%,当1381年国家暂停利息偿付时暴跌至18%。强制购买最沉重的负担落在拥有土地的贵族头上,他们不得不卖掉财产以偿还债务,这导致不动产价值的崩溃与公债价格的衰退相伴进行。拥有未估价的商业财富(其多数在境外)的非贵族逃避了大部分税收,在国债和不动产崩溃中相对不受影响。随着对晋身贵族的新家族的承认,国家财政在1380年代重获生机。一旦威尼斯国家在财政和军事上稳定下来,政府和贵族便在整个15世纪期间再一次对新进入者关上了大门(Lane 1973,pp. 196-201,252-54)。

[35] 我发现布鲁克(Bruker,1977)和纳杰米(Najemy,1982)的研究最有助于理解从1250年代贵族霸权的终结到1400年寡头统治的最终建立这一时期。在本节和下一节中,我的论据是基于这两本著作,以及海德(Hyde 1973)、崔瑟勒(Trexler 1980)、马汀斯(Martines 1979)的著作,还有其他一些更为专门的专著。我为了特定的论点在参考文献中引用了这些作品。

[36] 布朗(Brown 1982,pp. 148-76)对贝克尔提出异议,声称最终大部分由城市消费者支付的盐税和关税(gebelles and duties)而非土地税,才是城市公社的“乡村”缴款的主要来源。不过,布朗的研究集中于15-16世纪,一个美第奇及其盟友已将其自身重建为贵族并攫取乡村地产的时代。这并未驳倒贝克尔的主张,后者认为1283至1400年期间城市显贵运用国家权力来榨干旧贵族。这与布朗发现两个世纪后,城市公社税收政策再度改变,以照顾新的显贵买主并不矛盾。这些显贵购买乡村地产,力图实现贵族化。

[37] 当然,这一陈述仅适用于世俗领主而非教士领主,后者仅因其教会公职而持有采邑。

[38] 马丁内斯(Martines 1979,pp. 111-16)追踪了流放在佛罗伦萨政治中的功用。伊格尔顿(Edgerton 1985)显示耻辱像(pittura infamante)的力量强迫叛徒和罪犯与城市公社政府达成和解,这一力量源于城市公社对其公民授予地位和身份的能力。在13世纪下半叶对贵族的这一制裁的扩大(Waley 1969,pp. 214-18)是贵族向城市公社屈服的标志。

[39] 我会稍后在本章“佛罗伦萨政体的经济局限”题下进一步讨论这一点,并引证这一论点的来源。

[40] 我对这五个方面的分析奠基于布鲁克(Brucker 1962和1977,pp. 39-44)两本著作中的描述。

[41] 1301年,瓦洛亚的查理及其军队进入佛罗伦萨扶植起亲教皇的黑圭尔夫派(Black Guelfs),屠杀了许多白圭尔夫派(White Guelfs)并将剩余者流放。查理继续挺进西西里,在那里被击败。随着查理的军事力量在托斯卡纳消失,白圭尔夫派再度获得对执政团(Signoria)的控制,转而流放了黑圭尔夫派敌人(Holmes 1986,pp. 163-85)。1313年,那不勒斯的罗伯特国王在选举执政团的场所策划了他被任为五年执政长官(Signore)的选举。然而罗伯特缺乏足够的军事力量来实施他自己和随从的政令,约束公社政府,也从未建立对佛罗伦萨的有效控制。1326年,为回应卢卡的暴君卡斯特拉卡尼迫近的军事进攻,执政团邀请罗伯特之子、卡拉布里亚的查理担任十年独裁者。1328年,卡斯特拉卡尼和查理均离世,选举政治乃重回佛罗伦萨。

[42] 佛罗伦萨从未举行执政团的直接选举。相反,法人团体(包括当时的执政团,圭尔夫派和各行会)会提名公民来“监督”。一个监事委员会随后投票批准或否决每个提名人。那些通过监事委员会的提名人,名字被放入袋中。每六个月,一个新的执政团会从袋中抽签产生。纳杰米(Najemy 1982)追踪了每个法人团体在提名执政团成员和监事委员会成员上的权重的变化。大体上,14世纪中在显贵和行会成员之间的斗争,要比非显贵行会成员和较低行会成员力图提名和审查执政团候选人的斗争要激烈。在130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行会在监督中扮演了微不足道的角色,甚至不起作用。只是在1343-1348年和1378-1382年间行会才有提名监督权。最后,在1382年,显贵发展出一种办法,在不让行会成员意识到自己被排斥的情况下,将行会在监督中的参与限制在一个微不足道的水平。显贵容许在事实上开放对监事的提名,然后,在他们所支配的监事委员会转而排挤大多数行会成员。由于监事委员会是秘密行事的,直到数年后所有候选人都被抽完之后,行会成员才知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被排斥在执政团任职之外。这一制度持续到美第奇霸权时代。

[43] 本段和接下来七段的描述基于纳杰米和布鲁克的论述(Najemy 1982,pp. 166-262和Brucker 1962,pp. 183-396)。

[44] 教皇格列高利十一世(法国人)在1370年冬即位后倾全力于世俗权力,认为这是教廷从法国的阿维尼翁迁回罗马的必要基础。教皇特使竭力扩大教廷对托斯卡纳的统治,激起当地城市反抗浪潮。教皇由此认为佛罗伦萨人怂恿结盟,煽动造反,下令对他们处以重罚,禁止其参加宗教活动,劝说所有教会朋友没收其财产,让其沦为奴隶。1376年,教皇派日内瓦枢机主教罗伯特开始作战。佛罗伦萨人为此设立一个专门的行政长官机构——八人团,被民众称之为“八圣人”。1378年八圣人战争宣告结束,佛罗伦萨支付20万弗罗林赔偿金。但当贵族强迫佛罗伦萨求和时引发民众起义。——译者注。

[45] 梳毛工起义是1378年夏在佛罗伦萨爆发的下层阶层起义。梳毛工(Ciompi)是这些人的代表,其实还包括卖菜、卖碗/罐的下层平民,他们没有行会组织和市民权。暴动当时还获得了无权的小行会中激进分子的支持。起义在数周后即告失败,因为下层平民发现政府无法满足其乌托邦愿望。8月31日起义被扑灭,刚组建的梳毛工行会宣告解散。这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手工工人起义”(见《佛罗伦萨史》李活译本序言)。这次起义也为美第奇家族在佛罗伦萨的统治铺平了道路。——译者注。

[46] 他们和其他许多研究佛罗伦萨的学者(尤其是 Mohlo 1968,Becker 1968b,Trexler 1980和Najemy 1982)达成了共识。布鲁克(Brucker 1977)重申了这一点,帕吉特和安瑟尔(Padgett and Ansell 1993,pp. 1295-96)与马丁内斯(Martines 1963,pp. 18-84)追溯了显贵是如何处罚任何从下层招募政治盟友的成员的。

[47] 当今美国的任期限制具有相似的效果,使得政府执行机构的官员、游说者和为选举提供资金的金主变得更有权力。

[48] 本章下一部分将会讨论行会对佛罗伦萨经济中制造部门的持久控制所带来的意义深远的后果。

[49] 这与前面所述的威尼斯贵族限制无头衔公民的财富的能力形成鲜明对照。

[50] 权力内圈的成员资格的确提供了运用内幕消息以获取在公债投资中获取横财的机会。不过,高级公职的临时在职者(并非寡头)也能接触到这类信息,并因而会迅速在显贵中传播开来。预测和操纵公债市场所需的关键经常来自对外交和军事事务而非佛罗伦萨内部政治的预先了解。首先得知这类外部消息的是国际银行中的合伙人(例如美第奇)而非嵌入本地网络的寡头。大笔现金储备对操纵市场是必要的,然而,这些储备主要掌控在银行业和制衣业大亨手中[Molho 1971提供了对美第奇夺权之前的几十年里公债情况的最佳讨论。格德斯维特(Goldthwaite 1987,p. 27)讨论了美第奇在1434年之前对公债的操纵]。

[51] 1447年,从佛罗伦萨的朋友转变为敌人的教皇尤金尼乌斯四世(Pope Eugenius IV)辞世,代之以亲美第奇的尼古拉斯五世(Nicholas V)。美第奇保持了对教廷持久的影响力(并常常是控制)长达两个世纪之久。美第奇在罗马的权力在其家族成员乔万尼1513年被选为教皇利奥十世及焦里奥1523年被选为克列蒙特七世时达到巅峰(Hale 1977)。

[52] 黑尔(Hale 1977,pp. 76-126)和史蒂芬斯(Stephens 1983)清晰地总结了在本段和下面两条注释中讨论的时期。特雷克斯勒(Trexler 1980,pp. 462-553)讨论了这一时期反抗美第奇和在非美第奇政府中民众动员的程度。

[53] 1494年,美第奇对一支入侵法国的军队的让步引发民众抵抗,当皮耶罗(洛伦佐之子)·德·美第奇率领他自己的武装团体威胁执政团的时候,起义达到最激烈程度。由于美第奇遭流放且其最亲密的盟友被排除于政府之外,寡头政治的宗派主义复活。宗派主义为大众动员创造了机会,在萨沃纳洛拉(Savonarola)实际统治期间达到巅峰,此人的宗教狂热导致他1498年遭处决。萨沃纳洛拉倡议的宪法修订仅暂时地容许非显贵的成员参与政府,直到非美第奇的寡头们重新联合并操纵了政府市政机构以重夺权力。这一寡头政治在索德里尼(Soderini)的领导下进一步联合起来。

当一个帝国领导的同盟击败教皇的法国盟友并攻陷罗马时,美第奇统治在1527年再度中断。又一次,一个短暂扩展的民主体制被非美第奇寡头政治所颠覆。

[54] 当法国遭受军事重创于1512年撤出意大利后,留下的权力真空被西班牙、威尼斯和卡蒂纳尔·乔万尼·德·美第奇(很快成为教皇利奥十世)为首的教廷所组成的同盟填补,美第奇家族遂重新夺权。

1527-1530年的共和插曲因美第奇教皇克列蒙特七世和皇帝查理七世之间重新结盟而突然中止。到了1530年,查理大帝已是意大利无可置疑的军事力量,能强制佛罗伦萨人永久结束共和并由一个世袭的美第奇公国(dukedom)取而代之。

[55] 在其他意大利城市中,行会对显贵从贵族手中夺取政权的努力十分关键,因而,它们在那些城邦中也维持了对生产的控制。热那亚、米兰和其他行会在那些国家直到17世纪末或18世纪一直阻止了农村或非行会服装制造业的建立(Belfanti 1993,pp. 255-60)。威尼斯又是个例外。由于联合的精英统治着的独立威尼斯共和国已能避免宗派斗争,精英无须向行会成员让步以换取其政治援助。其结果,威尼斯的行会相比起其他意大利城市中的那些行会,无力阻止工资削减,也无法阻止农村工业的建立(Lane 1973,pp. 104-9,312-21);贝尔凡蒂(Belfanti 1993)指出自1400年代起,处于威尼斯统治之下的布雷西亚和贝尔加摩山谷是农村早期工业的主要中心(pp. 260-64)。

[56] 泽特林和拉特克里夫(Zeitlin and Ratcliff 1988)发现在1960年代的智利,地主和工业、金融资本家之间有类似的联合,资本家家族通过控股公司、合资企业和互任董事(interlocking directorship)拥有和控制了这个国家大多数最大的银行、公司和地产,由相互联姻创造并维持了联合。泽特林总结道:“占主导地位的土地和资本因素以十分复杂的方式内在相连,如果还不是‘融合’的话,以致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再独立,也不再有独立的社会身份”(pp. 181-82)。

[57] 米兰的丝绸产业在15-16世纪也从伦巴第桑树栽培的扩张中获益(Dowd 1961,p. 155)。

[58] 希波拉(Cipolla 1952)对意大利丝绸产业绝对衰落的描绘,受到古德曼(Goodman 1981)的挑战,后者发现“17世纪期间的产出相对平稳”(p. 423)。然而,平稳的生产事实上是衰落——特别是在一个价格下跌的时代。古德曼描绘的平稳景象被他下列细致的描述所驳倒:佛罗伦萨丝绸制造企业无法产出能支付从托斯卡纳农庄购买生丝所需的资本。其结果是,丝绸生产产业中新近贵族化的显贵所有者(以及银行家和商人,他们经常是同一个人或来自同一个家族)在大多数丝绸企业中变成高级合伙人(Goodman 1981,pp. 424-35)。在17世纪,奢侈丝绸产业中的主要利润在于桑树栽培环节,而非在生产或销售环节,与先前的几个世纪不同。

[59] 在17世纪的米兰及其伦巴第乡村,行会也同样支持一个单一统治家族上台,把商人排除出政治场域。这使得(行会内的)就业规则延续不变(Dowd 1961)。贝尔凡蒂(Belfanti 1993)显示,在其他意大利城市(如上所言,威尼斯是例外)中,对统治精英阻止农村制造业发展来说,行会是十分关键的。意大利早期工业出现在“特殊制度的飞地”(p. 259);也就是说,在教廷保护下、或与其他更大的政治实体若即若离且内部精英团结的小国。在这种主要是乡村的政治体中,行会通常很虚弱或不存在。小国的统治者有着教廷或皇家的支持以挑战国内的行会,且来自新的乡村工业的预期税收也超过了那些地处偏远、微不足道的城市商业的损失。

[60] 当然,在18世纪后半叶,这些工业遭到英国棉纺织业的冲击,这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从事大规模生产的行业。

[61] 佛罗伦萨生意人再一次采取了长期来看更有利可图的战略,因为他们被排斥于利润最丰厚的短期投资机会之外。由于军事力量相对虚弱,13世纪的佛罗伦萨人受阻于最有利可图的商路之外,只能从事毛料贸易和成为教廷的银行家。17世纪佛罗伦萨人没能倾其所有投入于政治上有利的生意,或旧有的丝绸贸易,因此有一定的资产和流动性,作出了看似是次优的选择投资于早期工业,而它随后在规模和利润率上超出了以往的制衣工业。

[62] 我在后面讨论17世纪的佛罗伦萨人时,会再讨论这种财富的集中和特定投资类型的原因。

[63] 当我在下一节考察公债(the monte)时,我讨论了意大利对理性经济技术的另一个贡献:市场化的政府债务的发明。

[64] 佛罗伦萨借款人被收取国内贷款的7%到15%的费用。

[65] 原书误作1351年,根据表3-4改正。——译者注。

[66] 美第奇及其合作者周期性地补充银行资本,此处资本回报是基于每一个时期开始时银行的资本。因此,1397-1420年期间是在银行1402年20 000弗罗林(其中4 000弗罗林投入罗马分行)的资本基础上计算的。在1420年,该行调整资本至27 570弗罗林(其中7 000弗罗林投入罗马分行),那些总计是用以计算1420-1435年间回报率的。在1441年该行再一次调整资本为44 000弗罗林。此后罗马银行不再有任何资本联系,故最后一个时期罗马分行的回报也无法算出。罗马分行的利润百分比只是据德鲁弗给出的美第奇银行利润而计算的。

[67] 毛料和丝绸的回报根据德鲁弗的著作(de Roover 1963,pp. 61,69)计算。德鲁弗(de Roover,1963)给出了1441年在两家毛料店和一家丝绸店14 981弗罗林的投资(不包括对信誉的投资),在从1435到1451年的16年内从那些生意中获利29 498弗罗林。我把16年的利润平均除以1441年的资本投资,以此计算回报率。

[68] 洛佩兹和米斯基明(Lopez and Miskimin 1962,p. 424)给出了1469年美第奇银行职员的数目为60人,相比起来1336年佩鲁齐银行为85人,而1341年阿奇阿尤利(Acciaivoli或Acciajuoli)银行为55人。

[69] 尤其在15-16世纪,教廷的银行业务利润下降,因为天主教会的什一税越来越被民族国家的教会和君主而非教皇及其直接任命者所得。我将在第四章中讨论教会的“民族国家化”。此处重要的是注意到这一点:当教皇失去对什一税的控制,教廷的银行家就失去了代表教廷来征收和持有什一税款项的利益。

[70] 美第奇有利可图的明矾生意也面临相似的命运。“作为那个时代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明矾仅次于盐和银而位列第三。它被用于玻璃和皮革工业中,且更重要的是,它还是纺织品制造业中对清洗毛料和固定衣物的着色都十分必要的。而且它供不应求。欧洲唯一的富矿就在教廷领土上……从1466年起,美第奇银行控制了明矾出口,并作为教廷特许权所有者销售之”(Hale 1977,p. 65)。美第奇通过其银行业和纺织品网络在整个西欧销售明矾。他们和教廷在西欧市场上排挤来自土耳其的矿产和天主教领地上的小矿产,以增加其利润。然而,当西克斯图斯四世将教廷特许权授予帕齐家族(the Pazzi)并随后授予非佛罗伦萨人,美第奇于1576年意外地丧失了这一特权(de Roover 1963,pp. 152-64;Goldthwaite 1987,p. 28)。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美第奇对提升教廷明矾矿的产量或使生产过程更有效率有何兴趣。

[71] 利奥于1521年逝世,随后是阿德里安六世(Adrian VI)的短暂任期,随着乔万尼·迪·比齐·德·美第奇作为教皇克列蒙特七世于1523-1534年间当政,美第奇在罗马重返权位。

[72] 威尼斯的银行家只接受来自商人的硬币储蓄及随后在境内外“代表[其]客户付款”。这种威尼斯的“直接转账银行”(giro-banks)极少贷款。这些银行受到威尼斯国家的严密监管,并于1587年被一家国有银行取而代之。私有的和国有的银行都被威尼斯国家用于筹措战争经费,银行信贷很快面临通胀。银行业在威尼斯并未成为私人财富的一个来源(Lane 1973,pp. 147,327-31及各处)。而热那亚银行与本地商业企业共兴衰,因为它们把几乎其所有资本都贷给了这些企业。“罗马或热那亚均未在[12或13]世纪中成为银行业的领导者”(Lopez 1979,p. 10及各处)。

[73] 热那亚到1528年建立了一个稳定的寡头政治的共和政体,这意味着1557年后飞黄腾达的银行家们已经是统治精英的一部分。热那亚的政治相对稳定,没有派系分裂或权力下放,不管是在银行业财富积累的几十年,还是热那亚人被荷兰银行家取代的时期(Martines 1979,pp. 66-72,94-102,130-32)。

[74] 1381年的财政危机对威尼斯幸存的有钱人家及当时大规模联合在一起的经济和政治精英集团的新成员都颇具教育意义。支配大议会(Great Council)的130个到150个家族、政府的上层机关、拥有大量财富并因而被强迫借贷的纳税人,进一步增强对城市居民和威尼斯控制下的大陆领土征收消费税,并通过和缓的外交政策来减少军费开支。由于威尼斯持续面对外国军事威胁,那些努力在15世纪只收到部分成效。然而,当威尼斯在16世纪变成一支相对不具威胁性的区域力量,对贵族持股人来说,公债变成了一笔养老金(Lane 1973,pp. 65,150,184-85,196-97,238,325-26,402,425-27讨论公债)。

威尼斯贵族对保护其从公债中所获收入的兴趣——即使以放弃对外征服的机会(那可是不确定的)为代价——堪与佛罗伦萨显贵把资金从积极投资向消极投资的转移相比拟。对威尼斯的贵族来说,控制其政体并预防政治权力的下放相比佛罗伦萨精英来说更是毋庸置疑的;不过,佛罗伦萨人发现自己要比威尼斯人更易于缩减代价高昂的对外战争。最终,要将公债转化为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的idle rich的稳定收入支撑,军事和政治上的稳定都是必要的。

[75] 指用新发行的公债来偿付旧的公债,通过不断引入新成员来维持整个系统,因此是不可持续的。——译者注。

[76] 在16世纪末的威尼斯,“超过200 000杜卡特以每年薪水被支付给[总计2 500-3 000人中的]700-1 000名贵族,这是纳税人对那个阶层收入的一大笔贡献”。非贵族的“土生公民”(citizens-by-birth)——1575年约有4 000男性成人——从事较低层次的国家工作,年薪50-200杜卡特,而贵族公职为年薪100-500杜卡特(最重要的公职则更高)。除公职薪水之外还有“不是罚金就是小费”以及公职合法收入之外的灰色收入(Lane 1973,p. 324及各处;也见Mousnier 1970,pp. 390-99)。

[77] 莫罗(Mohlo 1971,Chap. 3)认为重税和日用品价格控制逐渐削弱了乡村经济,妨碍乡村从1348年的黑死病中复苏。布朗(Brown 1982)认为佛罗伦萨并未剥削乡村;不过,她的数据和对税收政策的描绘却和贝克尔和莫罗的研究结果一致。

[78] 琼斯(Jones 1966;1968)、埃米奇(Emigh 1996;1997)、列奇菲尔德(Litchfield 1986)、麦克阿戴尔(McArdle 1978)、道得(Dowd 1961)、戴兹(Diaz 1978)、麦克内尔(McNeill 1974)、沃尔夫(Woolf 1968)和艾玛德(Aymard 1982)都抱有这一看法。本段及随后九个段落中的讨论便基于这些作者对意大利农业的讨论。

[79] 意大利的历史学家尚未挖掘档案,发展出我们在英格兰和法国看到的有关农民分层的细致研究。其结果是,这个有关农民土地所有制协议的讨论只能是模糊的,缺乏第六章中阶级形成分析的那种定量细节。

[80] 第六章考察了英格兰和法国对不在地地主监管的相似问题。

[81] 伍尔夫(Woolf 1968)将威尼斯看作这一转变的部分例外。他认为税收评估持续偏袒城市有产者超过乡村有产者,而在16-17世纪,城市消费者还以乡村农民和地主为代价获得补贴。由于其统治精英非同寻常的团结和持久,威尼斯在这方面也许是例外。即便当最富裕的贵族远离贸易并投资于风险和利润都较低的农村地产时,作为一个整体的精英仍部分地以其拥有土地的成员为代价,继续补贴城市及其贸易和军事远征。尽管如此,威尼斯贵族仍像他们的托斯卡纳和伦巴第同类一样对投资土地满怀热情(Burke 1974,pp. 106-8)。

[82] 对梯利及其观点相似的学者来说,城邦作为重要地缘政治实体的消亡,与封建领主的联合进程共始终——封建主们从一度松散地散布在巨大但虚弱的帝国之中,之后集中到民族—国家之内。即便是贫穷的农业民族—国家也比富裕但狭小的城邦更能占有强制力资源。在帝国和贵族之间的僵局终结、敌对的封建精英在国家之内联合起来的那些时候和地方,城市丧失了其比较优势并屈服于更大的国家。或者,如果它们维持了自己的独立,则得不到新近建立的民族国家内部的商业机会,从而丧失了商业上的优势。如我在本章开头所提到的,梯利的模型回避了问题的实质:为何乡村贵族被合并进君主统治的国家,而非扩张的城邦或资产阶级寡头统治的城市同盟。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见于我们对佛罗伦萨的分析——是:权力下放和向下寻找盟友创造了新的政治结构,使城市无法扩张到辽远的农村地区。

布罗代尔正确地拒绝了韦伯把前宗教改革的资产阶级视为没有完全理性经济行为能力的看法,但他不能解释为何意大利商人没有一直追求经济取向的资本主义。我们对精英斗争及其结构性后果的关注,使得我们能在本章解释佛罗伦萨资产阶级的行为,并对分析布罗代尔所描述的领先城市中的资产阶级的成功和失败,以及其时机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