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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和法国的经济发展

时间:2023-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在我们已经梳理了英格兰和法国精英斗争和阶级斗争的过程及后果,我们可以具体分析这对两国农业生产的影响,以及在分配农村土地和劳动力生产成果上的影响。他最为全面地估计了英格兰农业生产效率的变化,并把作物产量变化和土壤类型、圈地以及家庭耕种和使用工薪劳工联系起来。通过复核地权和圈地运动占据自耕农土地的新所有者们很少自己花钱做必要的投资。
英格兰和法国的经济发展_不由自主的资产阶级:近代早期欧洲的精英斗争与经济转型

现在我们已经梳理了英格兰和法国精英斗争和阶级斗争的过程及后果,我们可以具体分析这对两国农业生产的影响,以及在分配农村土地和劳动力生产成果上的影响。与土地权利分配变化同时发生的,是13到18世纪遍及西北欧的农业革命,它使得作物产量翻了一番。

农民们使用了一系列新技术,包括改良的种子、新作物和更加有效率的轮作、更好的家畜品种以及饲养更多的家禽和家畜(这提供了更多畜力,进一步提高了作物产量)、对排水和灌溉系统的投资等来尽力提高生产效率。改良种子的知识迅速散布开来,人们也很快就可以弄到新种子,每一次创新都在几十年之间为西北欧农民所熟知[39]。新技术使得作物产量迅猛增长,范围如此之广的进步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40]。英格兰小麦的亩产量从13世纪到15世纪的10蒲式耳[41]成倍增长到18世纪的20蒲式耳(Allen 1992,p. 131)[42]。在19世纪初期,法国东北部、爱尔兰、尼德兰和比利时的农民也实现了亩产最低20蒲式耳(Allen 1992,p. 131;Hoffman 1996,pp. 132-42,p. 161)。

在英格兰,新作物和轮作的知识以及将集约的家畜养殖与农耕结合的技术都很普及;在法国和其他与英格兰一样取得亩产增长的国家里,这些知识技术也随处可见[43]。从1500年到1800年的三个世纪里,欧洲西北部的大多数地区与世界其他地区不同,农业生产效率翻了一番。

我们该如何解释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土壤和土地类型上发生的农业革命呢?人口模型不能帮助我们,因为与黑死病过后的人口恢复和漫长的16世纪的快速增长同时发生的,既有欧洲南部和东部的农业生产停滞,也有欧洲西北部的农业革命[44]。一个或数个国家的土壤类型和中世纪土地制度的差异无法解释整个次大陆上都发生的大规模生产效率增长[45]。土地类型对农业资本家和自耕农都很重要,为了在其耕作的特殊生态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改进亩产量,他们据此挑选某些新技术而不会使用另外一些。

欧洲西北部地区主要的差异在于:是否有农民、有多少农民采用了改良技术。在农民投资于改良的地区,亩产量翻了一番;在农民们不采纳改良的地方,产量停滞不前。需要回答的问题——且英法之间的地区比较没有回答的——是:(1)为什么在西北欧农民普遍把劳动和资本投入于新农业技术,使得产量翻番;而在欧洲其他地方,如西班牙和意大利,新技术本也可以显著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而那里的农民却没有采纳新技术?[46](2)谁在生产效率提高中获得了好处?我要在本章剩下的部分回答这两个问题。

只要欧洲农民确保控制土地,并能保证控制自己的劳动和雇佣劳动力的地方,新技术在几十年之内必能得到应用。有保障的土地权利是第一个必要先决条件,因为土地所有者或者租用者只有确定自己能在足够长的时期里从提高的生产效率里收获足够多的利益的时候,才会觉得把钱花在新作物、更大规模地饲养家畜和家禽或者更好的排水系统上是值得的,才会愿意在技术改良上投资。只有手握不可驳回的长期租约的土地所有者和佃户才能有这些的预期,才会做出长远规划并投资于技术改良。

积极的劳动者是第二个必要先决条件。因为新技术很复杂,它们必须由积极的劳动者使用才能提高产量回报投资。家庭农业生产最理想,工薪劳工也有足够的积极性。提供劳役的农奴或者佃户缺乏工作积极性,也就不能体现更复杂的新技术的优势[47]

英格兰

在解散修道院之后的那个世纪里,英格兰大多数郡县的庄园,无论是农耕区还是畜牧区,都具备了农业革命的必要条件。收回教士管辖权、削弱王室司法权力,以及最重要的,抵制和解散庄园法庭,都使得土地出租人(地主和乡绅)和耕种人(在册业权人和自由业权人)畅通无阻地使用之前属于庄园的土地。

艾伦(Allen 1992)认为自由业权人和在册业权人(他和许多历史学家将其称为自耕农)是英格兰农业最根本的创新者和改良者。他最为全面地估计了英格兰农业生产效率的变化,并把作物产量变化和土壤类型、圈地以及家庭耕种和使用工薪劳工联系起来。他发现“自耕农[在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的小麦产量已经达到了19世纪圈地和资本主义农场的水平,大麦产量也达到了后者的一半”(p. 208)。无论以何标准来看,17世纪的自耕农的生产效率和对自己农庄的资本投入都和之后几个世纪大农场所有者和商业出租土地者没有区别。亚伦发现“佃户投入的资本和地主投入都一样多,多达每亩每年3到4英镑”(p. 191)。亚伦重新分析了阿瑟·杨(Arthur Young)的数据并有如下发现。

首先,每亩投入的资本随着农场规模扩大而递减[例如,小农场的资本投入大于大农场]。第二,当资金作为资本投入的测量标准时,农耕农场比畜牧农场资本更为密集。这是因为资金包括预支的薪酬,与畜牧农场相比,农耕农场所需的劳动力更加密集……第三,当资本成本或者牲畜密度作为资本的测量标准的时候,畜牧农场每亩所需投资大于农耕农场……值得注意的是杨格的数据恰反驳了他所相信的大规模农场比小规模农场资本更加密集的说法。(Allen 1992,p. 195)[48]

比起16和17世纪的自耕农农场,18和19世纪的大农场投资过低的可能性更高。自耕农在复核地权和圈地运动之前支付稳定地租,因而有钱投资在农业改良上,“只要农业只是简单的循环。但是到了18世纪圈地之后,耕地变成了牧场,而且农场规模扩大,而商业成功的农民日益减少,他们需要尽快增加他们的投资”(Allen 1992,p. 199)。

通过复核地权和圈地运动占据自耕农土地的新所有者们很少自己花钱做必要的投资。牧区内部的耕地转向草场,在半农耕地区采用轮作制度以及在全农耕地区挖掘灌溉系统都更可能发生在圈地完成的地区,而在敞田制度下不太可能。但是,作物产量翻番早于圈地运动,而且敞田制度下和圈地之后都可以达到这样的产量。艾伦总结道,“平均而言,敞田制度下已完成了圈地制度技术进步的86%。圈地制度在提高产量方面起到的作用很小”(1992,pp. 134-35)。有长期租约的佃户以及遗存下来的在册业权人和自由业权人推动了圈地农场的技术改良,而拥有圈地农场和作为政治力量推动圈地运动的地主们并没起到什么作用。

虽然圈地运动没有显著提高英格兰的农业产出,但是圈地、人口增长以及关税保护造成的食品价格上涨共同抬高了地租,让土地所有者们扩大了在国民财富中拥有的份额。1400-1800年,生产效率翻番并没有降低食品价格,从而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相反,食品价格从1450年到1550年增加了15%,之后保持该水平直到1750年,从1750年到1800年再涨25%到30%,这都要归因于土地集中和保护性政策。“食品价格上涨尤其让穷人苦不堪言,因为食品占他们收入的比重要大于富人”(Allen 1992,p. 284)。

“[农业]劳动力和资本的所有者也没有得到好处。”牲畜和工具真实的租用价格——亚伦把它当做土地之外的农耕资本收益的最好指标——从1450年到1825年“在很小的范围内上下波动”(Allen 1992,p. 285)。农业劳动力的真实工资从1450年到1600年几乎下降了50%[49],在之后的两个世纪里小幅回升,到了1825年仍然比1450年低三分之一(p. 286)。因此,食品消费者、农业改良的投资者、出租者和在土地上工作的劳工们都没有从英格兰的农业革命中受益。

工资下降一部分是因为紧密团结的郡县精英建立了制度,保护自己的地产不受教士和君主的侵犯,并镇压农民反抗和控制没有土地的劳动者。每个郡最有权力的土地所有者可以让在生存底线挣扎的劳工为自己工作,把人工成本降低到市场水平之下。而这些劳工都是依赖济贫税(支持穷人的税金)为生的。

1549年农民暴动浪潮之后的立法强调了救济作为控制手段的作用。世俗议员凭借华威(Warwick)政府的支持,把救济的慈善基金和对农民的权威从教会移交给了治安法官(Kelly 1977,p. 165)。济贫法是世俗地主努力削弱教会控制和保护农民企图的一部分。从1556年开始,治安法官们有权在各个教区任命穷人的监管者,他们有权评估并征缴强制的济贫税(Emimison 1931,pp. 102-16;Hampson 1934,pp. 1-12;Leonard 1965,pp. 57-58)。在16世纪的最后几十年里,议会隔三差五提高济贫税,因为依靠救济度日的无地农民数量成倍增长(leonard 1965,pp. 67-72)。最终在1597年,治安法官获准在全国范围内评估和摊派济贫税。这一立法使得治安法官进一步扮演了郡县政府的角色,并强迫农民仍有很强地权、因而流浪人口较少的教区,来补贴那些因废止租约造成大量失地农民的教区(Hampson 1934;pp. 13-16;Leonard 1965,p. 76)。

议会在1495-1610年通过的13次济贫法给了治安法官广泛的权力,来管制和惩罚流浪乞讨人员。任何“无主的人”(包括妇女和儿童)一旦被认定为流浪乞讨者,即可受到监禁,或强制在劳教所(workhouse)工作、处以罚金,或被鞭打(Beier 1985,pp. 8-13)。在1556年的法律规定下,治安法官有权力限制农民流动,使得失地农民可以回到自己的原籍(Hampson 1934,pp. 1-12)。治安法官极少动用权力把流浪人员不远千里送回原籍;更多的时候他们强迫失地者定居并远离圈地庄园主导的教区(Beier 1969,pp. 172-73;Slack 1974,pp. 360-79)。济贫法赋予治安法官的权力就是过去教士阶层的权力,它被议会进一步强化作为治安法官权威的基础,来为贫困救济提供资金并管制各郡的失地农民。

治安法官和他们任命的穷人监管者把限制农民流动当做自己的首要任务(Beier 1985;Willcox 1946,pp. 240-47)。经历过圈地运动的村庄和教区变得“封闭”,人口变少而且没有长期定居的劳动力。穷人被限制在“开放”村庄,以阻止他们侵入完成圈地的土地。土地分成开放和封闭区域,整个教区被圈起来的地方没有贫困居民,那里的地主只交很少的济贫税。开放村庄支付了最多的济贫税救济失地劳工,而这些失地劳工在封闭的庄园里以极低的工资工作(Yelling 1977,pp. 214-32)。17世纪的济贫法委员会委员利用全国性的济贫税来评估自由业权占多数的教区,这些教区里极少有农民失去地权。全国性的税收增加了富裕农民的负担,而圈地农庄的所有者避免了税率的上涨,因为他们多为有权势的郡县政客,以治安法官的身份控制着济贫税的评估过程(Hampson 1934,p. 221;Leonard 1965,p. 167)。

法律要求一个家庭最少拥有四亩地,这在封闭村庄得以实行,而在开放地区基本没有执行。地主们会把自己在开放地区拥有的狭小农舍租给穷人。治安法官们和穷人监管者的会议记录显示,地主们频繁获许把小于四亩的农舍租给他们的劳工们。此外,贫困救济主要用在补贴这类农舍的地租,也就是直接补贴给了地主。那些得到许可在小块土地上建农舍的地主,以及那些得到了佃户地租补贴的地主们通常都是治安法官、穷人监管者,或者是作为地方领袖的乡绅家族成员。(Barnes 1961,pp. 40-90;Fletcher 1968,p. 157;Oxley 1974,p. 107;Willcox 1946,pp. 256-57)。

发放贫困救济的官员们区别对待病人、老人和儿童——这些都是私人慈善的救助对象(Beier 1985,pp. 3-13以及文中其他各处;Oxley 1974,pp. 51-60,102-19)——和身体健全的穷人,济贫税募到的资金被用来承担这类穷人的安置工作。除了他们所租农舍的地租之外,健全穷人有时也得到现金或者食品(Oxley 1974,p. 107)。

由于救济金足够身体健全的穷人维生,雇用他们的雇主们只需要付很少的工资。因此,大多数纳税人补贴了雇用健全穷人的雇主们,这些雇主们得到的是几乎免费的劳动力(Oxley 1974,pp. 14-33,102-19)。结果就是雇主们激烈竞争雇用依靠救济的工人。获得农舍地租的那批富有而且有良好政治网络的地主们也同时获得了有补贴的劳动力(Leonard 1965,p. 167;Oxley 1974,p. 107)。

而农民大众支付了大部分济贫税,虽然比起过去的地租和什一税,济贫税的负担较轻[有一种估计认为济贫税金额是什一税的五分之一(Gibbons 1959,pp. 93-95)],但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济贫税的负担仍使小地产主雪上加霜,加速减少了小地产主的数量。各个郡县的贫困救济集中补贴给了一小撮地主的劳动力,这极大激励了这部分地主雇用有补贴的工薪劳动力,并扩大了自己商业农场的利润。自然,由贫困救济补贴的劳动力也驱使地主驱逐佃户并圈占土地,从而制造了更多的失地贫民。

从16世纪到18世纪,英格兰的地主们几乎攫取了农业生产的所有收益。去除了通货膨胀因素之后,每亩地租在1450-1550年略有下降,之后在1550-1600年翻了四倍——这是开始大规模复核地权、没收农民土地的几十年。1600-1825年,土地租金又翻了三倍(Allen 1992,p. 186)。

艾伦认为,圈地是为了占有自耕农已经付诸实践的农业创新成果。依据本章第一部分讨论的地主策略,我们还可以加上复核地权、抵制庄园法庭、攻击皇家和教会法庭司法权,这都是地主处心积虑企图掠夺自耕农更高生产力收益的策略。然而我们不能忘记,乡绅们采取这种种策略主要是为了抵御敌对精英的挑战。

但是,艾伦(Allen 1994)并没有意识到精英冲突持续限制着地主的行动,因此也就没有直接讨论地主策略的政治根源。但是,通过说明地主们实际上对英格兰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并无帮助,艾伦永远地打破了被他称作“农业本质主义(agrarian fundamentalism)”的错误。托利党和马克思主义者都是“农业本质主义者”,他们都坚信“圈地和大农场提高了生产效率……托利党还相信,大农场和圈地运动在保持并增加了农业雇佣劳动力的同时,还在更大程度上提高了生产力;其结果就是亩产和劳动生产效率都提高了[50]。反过来,马克思主义者坚持圈地制度减少了农业雇佣劳动力,因而提升了生产效率”(Allen 1994,p. 4)。艾伦认为,“英格兰历史上发生过两场农业革命——自耕农的和地主的”(p. 21)。自耕农的革命促进了生产效率的进步;地主的革命转移并集中了生产效率进步的成果。

精英斗争和阶级斗争的交互作用使得这两场革命得以实现。亨利八世宗教改革时期的精英斗争使得自耕农拥有稳定的土地权利(虽然这只是暂时的),以便他们投资于技术创新,亩产随之翻番。在之后的精英斗争中,乡绅巩固了权力,地主们开始了他们的革命,将土地从佃户手中攫取过来,并通过持续增加地租掠夺了生产效率提高所带来的收益,而为生产效率提高投入了金钱和汗水的却是自耕农。

地主尽力掌控已经增长的生产力的更大份额(通过权力和复核地权),但并没有降低生产效率。这就是英格兰和法国决定性的不同。在英格兰,地主们把收入从农民那里集中到自己手中,却并没有降低生产效率(虽然艾伦表明地主圈地后生产效率再没有增长)。在法国,封建领主的高压政策降低了法国自耕农的生产效率。

法国

在16到18世纪,跟英格兰相比,法国的农业生产效率总体而言增长缓慢。“法国农场的劳动生产效率在1500年到1800年间大概增长了27%,[而]英格兰……几乎是它的两倍……到18世纪末的时候,在英国只需要40个农民来养活100人。而法国则需要将近60人”(Hoffman 1996,pp. 136,139-40)。

法国总体上表现糟糕,但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之间也差异巨大。一些地区——例如诺曼底——基本上在1520-1785年就没有进步,而17世纪和18世纪西部和南方大多数地区农业产量还严重下降了(Hoffman 1996,p. 130)。“在巴黎盆地……农业生产效率的增长率以早期近代欧洲的水平而言是非常高的:在16世纪每年增长0.3到0.4,在18世纪晚期达到峰值每年有0.3或者更多的增长”(p. 133)。从1550年到1789年,在洛林或许还有其他东北部地区也出现了类似的长期增长。东北部16世纪的亩产低于巴黎盆地,在18世纪保持了比法国任何地区都高的生产效率长期增长,产量追上了北部主要农业地区(p. 130)。在这些法国领先的地区里,亩产和劳动力与投入农业资本的“全要素生产效率”跟英国最高产的郡县不相上下(pp. 140-42)。

由于法国各地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用人口周期模型来解释法国农业的这些变化就行不通了[51]。地区差异很重要,但其重要的原因并不是大多数法国地理学者所认为的那样。亚里斯·戈德斯通(Areas Goldstone 1988,p. 290的地图)把土地按质量分类,具有相近优质土壤的地区生产效率上升(巴黎盆地和洛林)、生产效率停滞(诺曼底)和绝对的下降(西北地区)等不同情况并存,而土壤最差的地方(东南部)却有着法国长期以来最高的生产效率增长。

如果人口和土壤类型解释不了旧制度下法国农业的不同命运,那么什么因素可以解释呢?控制土地和劳动力因素后,获得资本、市场和运输网络在法国的重要性跟在英国一样。农业市场和运输网络集中在巴黎,因为王室的政策把人口和财富聚集于首都,而且道路和运河出于战略原因也都从巴黎延伸出去。这样一来,王室政策就制造了一个需求中心,促进了巴黎盆地和其他与首都相连地区的农业创新和改良。

旧制度下,农业生产效率增长大部分发生在供应巴黎市场的农业区,其范围也不断扩大。当城市人口增长时,城市对于牲畜的需求也增长了,这反过来又刺激了农民投资人工牧场。农民们运送粮食到巴黎,再运回粪肥,粪肥又增加了粮食产量。随着巴黎人的数量和财富日益增长,他们需要更多更优质的谷物、葡萄酒和牲畜(Gruter 1977)。商人们组织起运输网络,降低了交易和运输的成本,进一步繁荣了巴黎的特需农产品市场。道路和运河从巴黎延伸开去,把巴黎盆地、诺曼底和东北部连接到首都市场中来,使得法国西部和南部进一步失去竞争优势(Hoffman 1996,pp. 170-84)[52]

巴黎刺激了某些地区的农业革新和农业投资,可是法国君主及其创立的纵向绝对主义延缓了农业在所有其他方面的发展。税赋、强取豪夺、战争时期的掠夺和没收反复从法国农民那里夺走了资金、牲畜和其他形式的农业投资。每一次这样的掠夺或者破坏都使得农业生产效率退步。“17世纪中期的掠夺”把富足的农民“企业家”变成“遭受饥荒的佃户”(Fitch 1978,pp. 204-05)。战争及其引发的国家财政危机“严重毁坏了农场经济,造成生产效率直线下降”(Hoffman 1996,p. 202)。从破坏中恢复过来需要几十年;接连发生的战争让法国17世纪末的生产能力低于17世纪初的水平。一些法国农业地区1789年时的境况还不如1500年(Dontenwill 1973;Fitch 1978;Hoffman 1996;Jacquart 1975)。

持续的精英斗争和纵向绝对主义造成的重复行政管辖使得旧制度下大多数农地从未私有化;而英格兰17世纪发生了私有化,一个所有者全权控制土地及其产出。君主分化精英并让税收官直接干涉农民生产,这对于那些企图推动圈地的人来说是不可逾越的障碍。

在整个旧制度时期,法国农民对土地的控制都很有限。没有一个精英群体享有对土地的垄断控制,从而有动力投资推动让亩产显著增长的农业改良。在法国圈地需要一个村落的全部土地所有者都乐意才行。法国的地主们从未能像英国的地主那样以多数票赢得允许圈地的立法。一个村庄里的任何土地所有者——只要他有充分的资源——都可以上诉阻止圈地。在法国,圈地只发生在极少数的村子里,要么是某个地主愿意支付其他小土地所有者一笔钱让他们同意圈地,另一种情况则是一个村庄的其他所有地主都穷得无法上诉阻止圈地(Hoffman 1996,pp. 33-34;Jacquart 1974;Neveux 1975;1980;Venard 1957,pp. 51-55)。

就算是一些地方的地主们能够取得同意,从小土地所有者那儿买地,或者强行进行圈地,农场的“规模扩展也不会增加亩产”(Hoffman 1996,p. 160)。“克服了圈地的政治障碍也不能增进生产效率”,因为圈地而得以进行的大规模水利工程能够增进“不足3%”的生产效率(p. 170)[53]

农场面积增长确实可以总体上提高生产效率,在17世纪和18世纪里增加了巴黎盆地总产出的1%,在诺曼底则增加了至多7%。“从操作上来说[生产效率提高]不是源于……资本投入[例如]排水系统、建筑或者土地改良”(Hoffman 1996,p. 149)。农场面积的大多数益处来自于畜力和工具使用方面的规模效益,以及提高了的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农民们认识到他们拥有一个大农场也好,从几个所有人那里租几块小且分散的土地也罢,都不影响上述效率(pp. 143-70)。

大多数投资于农业改良并促进农业创新的法国人都是小型商业和家庭农场的农民。旧制度下最富有的地区——与英格兰的相似地区一样——经历了一场“自耕农革命”。而法国与英国的不同在于:法国的农业改良并没有传播到离首都较远的地区,此外自耕农革命之后并没有兴起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农场。直到19世纪法国才有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农场,而英国取得这一发展较其早了200年。

精英斗争和纵向绝对主义导致法国的农业发展在整个旧制度时期受到地理上和社会性的限制。法国贵族和资产阶级地主们不像他们的英国同仁,他们在18世纪受到首都和省会的吸引从乡下搬走了。当地主们转而在城市追求官职或者宫廷生活的时候,他们几乎全都放弃了经营资本主义农场。经营资本主义农场需要持续的监管,因而也就不能兼顾更加有利可图、更有声望的官场和名利场[54]

地主们如果想要保持不在地状态,就得想办法减少其庄园对监管工作的需求。不在地的地主们想出一系列策略来弥补监管的缺位,包括雇用经理人、把地租给大小佃户、分成制等,但这都减少了他们的收入,他们的地租所得少于英法两国那些管理自己庄园的地主。不在地主还试图雇用经理人来管理他们的产业。能干的庄园经理工资要求很高而且也很难找,并且所有庄园经理都很腐败。经理的工资、佣金和贪腐蚕食了很大一块庄园收入。

因此,地主们不太聘请经理,或者雇用技能较差也较便宜的事务员,把收据和报告寄到地主们城里的住所。地主们偶尔视察他们的庄园,收收地租或者种植自己那份土地,并且尽量确保佃户们没有洗劫他们的农场。当租户们消极怠工、失踪或者损毁财物的时候,地主不得不找新的佃户替代。

地主们当然想减少这类破坏性的损失。他们也希望减少歉收或者佃户破产的风险,以便维持城市生活的收入。要同时满足这两个迫切需要,最好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的庄园整个租给资本雄厚的农业资本家(参见表6-2)。

表6-2 法国地主各种策略的相对风险和成本

规模大、资金雄厚的农业资本家几乎省去了不在地地主的所有监管成本和风险。但是极少有佃户有资本预付大规模农场的地租,并且同时还买得起种子、工具、牲畜并支付工人工资,然后等待好几个月收获。这极少的富裕佃户得到了奖赏;地主们要求的地租每亩低于那些规模较小而且不可靠的佃户。这一经济上的理性决定(Hoffman 1996,pp. 49-69)让大佃户占了便宜,而拥有最多资源的农业资本家手中聚集起越来越多的土地。“那些拥有技术和资本的先决条件的农民……顺利地”将买来的地和租来的地连成一片,发展出规模大、效率高且利润丰厚的商业农场(p. 149)。

有钱的佃户能挑挑拣拣,租他们想要的土地。他们顺理成章地挑了位于通往巴黎的交通要道旁的高品质土地,这样他们就可以生产高价值的作物,把它们卖到唯一的消费者需求足够高的市场。因此,他们有理由投资于高地租和各种技术改良。

在巴黎附近优势地区的农业乍一看似乎跟英格兰类似,是一种三层的结构。地主把土地租给农业资本家,农业资本家再雇用工薪劳工。但是,英格兰的地主们住在自己的庄园里,因而能够监管租他们土地上的农民。英格兰地主注意到租户做出的改良,因此可以迅速地把增加的生产效率回报纳入到抬高的地租中。法国的地主们一年大多数时候不住在自己的庄园里,也就不能发现自己的土地上生产效率或者租户的利润变化。结果就是地租的增长滞后于生产效率的进步,通常落后几十年。地租倒是赶得上通货膨胀,因为通胀即便是不在当地也能较容易地发现[55]

不在地地主们情愿牺牲潜在的收入来省去监管的劳累和违约的风险,因此大佃户对他们特别有吸引力。这样的大佃户通常要求并得到了长期租约。在18世纪期间,大农场的租约长度从几年增长到十年或者更长(Dontenwill 1973,pp. 135-214;Meyer 1966,pp. 544-56,658-61;Morineau 1977;Neveux 1975,pp. 70-75)。

地主们通常愿意签署时间特别长的租约,如果立约租金特别高的话。资金雄厚的佃户有能力接受这样的条件,因此可以在租约有效的几十年间,从不断增长的生产效率和通货膨胀中获利。地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签署长租约。负债的贵族别无他法,只能预支未来的收入以应一时之需。控制土地却不拥有土地的教士们和世俗官员们有强烈的动机去制定长租约,这样就把其所在的机构和继任者未来的收入以立约租金的形式放进自己的荷包[56]

在佃户富裕而地主不在地的情况下,权力的对比改变了[57]。在东北和西北地区的一些地方,佃户有能力要求在旧有地租条款的基础上续约(Hoffman 1996,p. 53,113-14)。这类地区的佃户得到了生产效率增长和通货膨胀带来的全部收益,虽然在西北部生产效率增长极少,所以在这方面也没什么收益。

法国其他地方的地主只能跟资金较少、租地较小的佃户们合作,或者在完全不受巴黎影响的地区里地主们只能实行分成制。虽然小土地的地租和分成的收益都比大佃户所交的地租要高,但是这两个策略都有一定风险,可能降低地主的收入。参与分成制的大多数是贫困的农民,地主们必须给他们提供工具和种子。而对于小佃户,地主不需要预支的耕种成本。但是,小佃户在买完工具、种子和一些牲畜之后就基本不剩下什么钱了。一次歉收就能让小租户破产,使得他们无法缴纳地租。地主们在来年找到新佃户之前毫无收入。地主们有可能——也确实发生过——因小佃户年复一年地经营失败而颗粒无收。对于小佃户和分成耕作者,地主们还要实行更多的监管,无论是亲力亲为还是雇用经理人。

因为战争和过度征税,小佃户和分成耕作者几乎从没有遇到连续的好年景,让他们可以积累资本成为中型规模或者大规模的佃户。通常当小佃户从自己的农庄上盈利之时,地主就趁机重申他们的封建权利把这些利润收走。这种封建领主权力的反扑最大化了地主们的短期收益,牺牲了非常不确定的长期生产效率收益。在距离巴黎较远或者土壤贫瘠的地方,大小佃户持续改进生产和营销手段都无法带来什么回报,因此上述策略对这些地区的地主而言就显得尤为合理。

越来越多的法国农民失去土地或土地减少,在缴纳了税赋和其他支出之后已不足以养活一家人。到了1700年,四分之三的法国农村家庭不能靠自家农场养活自己。这些家庭靠手工业或打零工来补贴家用[58]。工薪劳工很少在地主经营的商业农场干活。因为雇用工薪劳工的监管成本最高,不在地地主基本上从不建立依靠工薪劳动力的农场。这些劳动力通常受雇于富裕的农民,因为他们会在现场监管劳动;此外工薪劳工也在乡村田舍庄园里工作。很多家庭租种小块土地来补充工薪收入。但是这样的租户总是经营失败,没有能力把时间和钱投资在农业改良上。

因此,不在地地主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和减少监管的策略,使得资本投入以及最成功的农业资本家的企业经营和农业知识进一步集中在法国的部分地区。小农场在利润丰厚的城市市场无法占有一席之地,较贫困和缺乏知识的农民无法改变现状。这么一来,由于不在地地主不肯投资,而少数有资本进行“农业革命”的大佃户又选择了特定区域,法国各地生态环境的细微差异就被放大了。

与巴黎市场相连的地区之所以没有出现完全的农业革命,主要是因为在16世纪和17世纪法国的纵向绝对主义。而纵向绝对主义本身也是被当时的精英斗争所形塑的(参见图6-1)。

图6-1 旧制度法国地区差异的解释模型

如我们在第四章里所讨论的那样,君主把纵向绝对主义当作应付多个精英的次优选择。纵向绝对主义用掠夺来的税收和卖官鬻爵的费用支付频繁的战争。纵向绝对主义设立了多重管辖权对土地进行重叠的控制,制造了侵占越来越多农业(和城市)剩余的官职。地主们离开土地,在他们争夺国家财富的同时,越来越多地呆在首都,在那里消费。法国君主出于军事理由,还建设了仅以巴黎为中心的较高效的交通网络。因此,在巴黎影响范围之内的地区有条件进行农业投资和创新。法国其他地区苦于战争、税收和投资撤走导致的资本流失。地主的缺位导致建立资本主义剥削和投资体系缺乏必要的人力资源。相反,地主们受其处境所迫创立了一个租地和分成体制,这进一步加重了纵向绝对主义的苦果,“进一步导致”了法国其他地区的落后[59]。旧制度时期的法国和英格兰的根本不同在于精英结构和政治体制。法国地主们从来没有形成控制土地、规范工薪劳动力的统一利益,而这种利益刺激了英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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