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者智能和才干上的差异,不是现代社会才出现的,而是自有了人类社会以后就客观存在着的。原始部落依照人的性别、年龄进行自然分工,男子狩猎,女子采集,这种男女工种上的差异显然是由其能力差异决定的。在人类历史上,三次有重大意义的社会大分工(即游牧业同农业的分离、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商人的出现)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离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劳动和劳动者队伍的分化,劳动者被区分为手工业者、牧民、工人、农民以及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等。劳动者队伍的分化,使劳动者技能、工种上的差异得以发展。
分工一方面是这种差别产生的结果,另一方面又促使这种差别一步步扩大。有分工就有协作,劳动者因分工被分化,又会因协作而联系起来,共同适应和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但它不可能抹煞劳动者在分工序列中智力、技能、工种、岗位等差别。
劳动者智能上的差异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社会发展所做贡献的不同,必然要在社会分工、社会评价、利益分配中体现出来。为了使这种体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了便于人才的培养、发现和管理,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对不同的专业岗位,就要建立一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序列,并在每一个序列中划定不同的规格(或等级)、如职务序列、学历序列、职称序列、技术等级序列、军衔制度、警衔制度等,对每个序列及其不同的规格都要拟定相应的标准、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专业化分工日益增强,岗位序列将越来越多,条件和职能的划分也将越来越细致、具体。与此同时,有权威的组织人事(人才)劳动部门将制定的一系列民主、科学的评价办法和细则,通过层层地考核、评议、评审手段,给不同的劳动者以职务、职称、称号,经过聘任使其各就其位,从事不同的工作,担当不同的职责,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这就是所谓人的规格化。
显然,人的规格化现象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没有分工,也就不会产生人的规格化问题。与此相联系,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人的规格化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那种落后的生产方式下,人的规格化尚处于萌芽时期,社会成员主要根据血统关系、地域关系、种族关系或少数权威者的意志来定规格,如封建等级世袭制度、君王册封臣民制度等。当时人的规格划分是终生定位,规格的升降没有多大科学性,一些偶然性因素有时却起到决定性作用。
人的规格化的成熟、完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发展起来以后的事情。19世纪末20世纪初,适应资产阶级寻求用最少的劳动时间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的需要,美国管理科学之父泰勒等学者开始进行工作时间的研究和操作标准化研究,并制定了某些重复性体力劳动操作的动作规范标准和劳动时间标准。与此同时,由于美国政府职能的扩大,使得文官管理愈来愈重要,几十万官员进行数以千计种类的工作,如不进行科学的分类管理,事情简直无法入手。适应社会发展对文官管理科学化、系统化的要求,美国各级政府先后建立起比较科学系统的文官管理制度,使社会成员在社会工作分工序列中有了明确的位置,每个社会成员对其工种、职务、责任有了明确的认识,人事管理有了科学的依据和程序。
人的规格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仍然存在并被广泛运用于生产管理和人事管理中。例如前苏联曾于1967年颁布了《职员职务名称表》,并制定了《职务评定手册》,这是苏联对社会成员进行规格化的一个缩影。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十分注意对劳动人事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如近些年广泛推行的岗位责任制也就是建立在人的规格划分基础上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其基本内容是在对一个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应有的权限,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人人有职、有责、有权。建立国家公务员制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公务员制的建立,各级公务人员的录用、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等,同样要以人的规格化为依据。
因此,人的规格化在现代社会宏观人事管理中,在促进宏观管理科学化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规格序列的划分会更多样化,而考核、评审、选拔、聘任的程序也将更规范化、科学化。人的规格化是对成年社会劳动者的智能和贡献所实施的一项区分并激励其成才的带导向性的一项工作,它是依据人的思想品德、智能、才干和贡献大小而进行的序列等级区分。并不是对人的基本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划分和界定。不是平等与不平等的问题,而是能力与可能贡献大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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