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序列规格化是社会分工特别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离以后逐步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那种落后的生产方式下,社会成员主要根据血缘关系、地域关系、种族关系或少数权威者的意志来确定序列认定规格,人才的序列规格划分没有多大科学性,尚处于萌芽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化出现以后,随着对人才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人才的序列规格化才逐步成熟起来。
我国在1979年以前,人才序列规格工作被忽视,全体社会成员主要依照“干部”、“工人”、“农民”三种身份被区分为相应的三大社会身份序列。其中干部的分层是一个核心,干部级别垂直分层作为全社会的分层体系的主要部分,干部有一级干部,二级干部直到二十多级;工人有一级工、二级工到八级工;农民有贫下中农、富农、地主等,一般说来,前者的待遇优于后者即干部优于工人;工人优于农民,这种社会成员的序列主要是依据政治因素进行划分和认定的,是特定社会条件下的产物,不同于我们这里讲的人才序列规格化。它将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而消亡。1979年以后,随着社会改革的全面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阶级、阶层的变动,特别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全面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增加,构建符合国情的人才序列规格化模式逐步提到了人才学研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日程上来。一方面,以“身份制”为基准的社会分层体系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趋于淡化和解体。随着农村广泛深刻的变革和城镇企业组织制度变化以及人口流动的出现,“身份制”变得对人们来说不再那么重要了。另一方面,对人才的重视达到了空前的高度,经济建设要转到以提高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需要人才;企业要面向市场实现自主经营需要人才;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效率提高需要人才。人才因素已构成综合国力和经济竞争的焦点,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为了优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实现人才的科学管理,必然要求加强人才的序列规格化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人口和人才流动的出现,在原有干部、工人、农民三大社会身份序列逐步分化的前提下,我国目前已形成和正在形成四大人才序列,而每一个人才序列又被区分为高低不同的规格层次。
其一,管理人才序列。为了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的要求,我国正逐步形成了一个具有较强决断能力和组织能力,勤政廉洁的社会管理人才序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干部序列或公务员序列。这一大序列,又包括政治思想教育、人事干部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多个子系列。1996年,全国国家管理人才共有522.4万人,受过中等以上专业教育的占总人数的69.2%。管理人才或公务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法规正在制定和完善,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其二,学术人才序列,是指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知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由于该序列人才普遍依据学历、学术水平参与技术职称的评聘,所以可以统称为学术序列,该序列由教育、科研、工程技术、新闻出版法律等几十个门类的子序列构成,每一子系列的人才主要依据职称(有高级、中级、初级之分)区分为不同的规格。1996年我国专业技术人员2782.2万人,其中高级职称的151.6万人,中级职称773万人,初级职称1615.1万人,高、中、初级职称的比例为1∶5.1∶10.2。目前,我国已对各类人才的选拔、使用有了可以遵循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监督制度基本形成。
其三,企业家系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在出现一个熟悉商品经济规律,勇于竞争、善于管理和经营,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序列,虽然目前这一序列的人数不多(约445万人),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还不能完全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但作为市场经济大舞台上的真正主角,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塑造出这样一个人才序列。
其四,财产人才序列。据推算,目前我国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家庭为530万户。“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将形成一个财产系列。通常情况下,收入和财产是与个人能力、贡献相关的,虽然诸多因素使富翁们的财产与其能力不一定成正相关关系,但并不否认,多数富翁确实拥有真才实学,这些财产所有者也应作为人才来对待,中国的财产序列的形成和确认尚不规范,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在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中国崇尚“公有意识”,私有财产很多是隐形的,无法进行估计;二是中国的私人企业、私有财富的积累目前很多是在转轨时期,通过权力和政策缺口、信息便利以及某些不规范行为而取得的;三是在中国目前私人财富的多寡与人的能力与贡献并不是等价关系。由此带来财富与社会政治地位的不同位现象。尽管如此,一个允许并鼓励个人发家致富的市场经济社会必然要培育出一个财产方面的人才序列来。
对上述看法,需要做以下说明:(1)管理、学术、财产和企业家四大人才序列是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实际中概括出来的。由于我国社会结构尚处于调整之中,社会成员特别是人才队伍也处于分化、重组的过程之中,这种状况决定了人才的序列区分不可能是一种成熟的理论,提出的意图之一是抛砖引玉。(2)管理和企业家两大序列从表面看具有重叠,但二者区分的角度是不同的。管理人才是掌握一定政治权力,从事政治管理的,提出的依据是“权力”,所以管理人才序列也可称为权力人才序列。而企业家是从事经济管理的,拥有的是一定的经济管理权利,有别于政治管理。(3)财产人才序列提出的依据是“财产”。拥有一定数量以上财产者可以视为人才,其主要考虑是财产是和一个人的知识、能力和贡献往往是成正相关的。当然这也不排斥它们之间存在着不等价关系。如一个能力差、贡献小的人可以通过继承等手段得到巨额资产。但这不影响我们把大量拥有较多财产者视为人才。(4)管理、学术、财产和企业家四类人才的区分是理论上的,在实际生活中常常是交织的。但在一个时期,一个人从事的主要工作往往是有侧重的,若主要从事政治管理,就属于管理人才;若主要从事文教卫生等工作,则属于学术人才等。一个人既可以拥有较多的资产,又可以从事企业管理,他既属于财产人才,又属于企业家。但在现代社会,财产拥有者往往是通过聘用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经理人员来管理企业的,财产人才和企业家的分离是一种趋势。即使如此,也避免不了财产人才和企业家身份上的交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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