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才的序列规格化认定本身就包含着利益分配的层次性,因为不同序列规格的人才享受不同的职务、职称、待遇等,也就体现为获取物质和精神利益的差异。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定,晋升聘任制度,使人才的序列规格化工作尽快走上健康运转的轨道。
人才的序列规格化和利益分配_利益 精神 权力――三元协调驱动论
层次性及在人才成长上的导向作用人才以其真才实学和创造性劳动不断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其主要动力来源于对自身切身利益的追求,人才的序列规格化的基本依据是不同人才的学识深浅、能力高低和贡献大小的差别,这种差别必须要在人才的切身利益上体现出来,转化为利益差别,所以说,人才序列规格化以后的一个很现实而又最具吸引力的问题就是与此相关的利益分配的层次性。
人才的序列规格化认定本身就包含着利益分配的层次性,因为不同序列规格的人才享受不同的职务、职称、待遇等,也就体现为获取物质和精神利益的差异。所以说人才序列规格化的认定不只是一般的人才管理的问题,它还涉及到人才的切身利益分配问题。如果人才的序列规格认定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并能确保认定本身的科学性,人才的序列规格化和相应的利益分配的层次性,就会有利于产生积极的社会导向作用,它既能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并促使低层次人才不断向高级人才攀升,也有利于引导社会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促使社会后继人才层出不穷;反之,如果在人才规格认定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大量蔓延,就会损害后继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定,晋升聘任制度,使人才的序列规格化工作尽快走上健康运转的轨道。
(该文原发表于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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