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入分配不均对实现共同富裕产生的不良影响
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又会反作用于生产。这里,分配的反作用,主要是通过收入差距表现出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下,收入差距的形成存在着许多原因,有政策上的,有资源上的。不管原因如何,我们始终认为,一定的合理的收入差距是对生产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因为在一个发展完善、运行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必然会存在着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产品,而这些产品的价格也必然由于其价值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我们一味地去追求分配上的公平,忽视这种合理的收入差距的话,那么就会出现市场上一些商品被抢购一空,而其他同种商品备受冷落的局面。这是因为,在同样的收入水平下,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习惯会随着周围的消费环境而改变,如果周围的社会成员也具备同样的消费能力,那么他们对于某种商品的需求则是相同的,对于某种其他商品的忽视也是相同的。而市场存在着滞后性,是不可能及时根据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偏好提供某种特定商品的。这样一些商品就会销售一空,一些商品就会出现库存积压的局面。这是不利于整个市场经济发展的。
我们认为只有保持消费结构的多样性,让消费群体对于市场上的每一种商品需求都是积极的,这样才可以让市场上所有的商品都可以找到合适的买家,从而促进商品和货币的流通。但是,如果贫富差距太大,也是不利于消费带动经济的发展。这其中包含着一定的经济学原理。凯恩斯在他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到了一个概念,那就是消费倾向。所谓消费倾向,顾名思义,就是指消费者收入中用来消费的那部分比例,也就是消费占收入的百分比。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收入水平较高的话,那么消费占收入的比重是较低的,也就是消费倾向比较低。而如果收入水平较低的话,则会较高。这意味着,如果社会上的大部分可支配收入被少数富人占据着,他们把持着大量的社会财富,那么对于他们而言,他们的消费能力对于他们的收入水平而言是比较低的,也就是说他们不会把收入的大部分用来消费。同样情况下,作为穷人而言,他们需要大量的商品来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甚至是需要更多的钱来满足自身的温饱。然而过于悬殊的贫富差距和不均的收入分配体系使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实现这一点。
因此,当一个社会的收入分配结构出现贫富差距悬殊的弊端的时候,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其通过消费带动经济发展的能力必然会大打折扣。所以,要想通过消费来刺激经济发展,最为合理的办法就是通过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让社会的全部财富公平效率地分配给社会上的全体成员,尤其是中间阶层的社会群体。借鉴别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出,凡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其收入分配的中间阶层往往是全社会成员的大多数。因此目前我们亟需改变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的不良局面,努力扩大中间阶层成员群体,这样整个社会的消费能力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一定的不利局面,首先是由于全球经济整体低迷的原因,使得我国出口商品的外部环境日益恶化。而我国又是制造业大国,“中国制造”已经是中国在全世界响当当的名号。但是由于国外经济环境恶劣,导致我国商品出口创汇能力逐年下降,南方一些制造业的中小企业几乎面临着倒闭和破产的局面。除此之外,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人基本工资水平的提高,劳动力资源的成本增加,国外一些跨国企业已经纷纷从国内撤资,去劳动力更为廉价的越南等国家投资建厂。在出口和投资都出现下滑的情况下,我们对于消费的依赖就变得越来越重。因此在十六大报告中,中央提出了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的决策,也显示了中央通过提高消费能力刺激经济发展的决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