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权力概念虽然牵涉到行动者的特定目的与意图,但终究受制于行动者本身的资源,它本身并无涉及纯粹的局部利益与集体利益,“权力并不是必然和冲突联系在一起的,不论冲突是指利益的划分,还是指各方积极的斗争;而且权力也并不一定是压迫性的”[99]。在任何意义上,权力概念并非逻辑地意味着冲突的存在,权力与利益也没有逻辑上的关联,吉登斯反对这样的观点:权力必然是强制的,必然包含着冲突和利益斗争。吉登斯批判这种理论的理由很充分:如前所述,无论就转换能力还是支配能力而言,权力概念虽然牵涉到行动者的特定目的与意图,但终究还是受制于行动者本身的资源,它本身并无涉及纯粹的局部利益与集体利益。如果权力与局部利益的实现有关系,与集体利益更有关联的话,权力本身就充满了争议性,那么它无法为社会的整合起到应有的作用,也不能与社会规范相适应;再者,利益分配不能够在经验社会中被超越,如果权力本身内含冲突或利益的要素,那便与它本身作为互动的特性自相矛盾。
从已有的权力概念看,人类的政治生活,最基本的,就是“通过权力、统治和权威的形式或途径,建构起相互协调和相互牵制的社会关系网络而形成的共同体生活及其行动”[100]。但吉登斯将权力与冲突、抵抗、最大利益截然分开,撇清冲突论与利益论,坚持行动和权力间的基本联系,无非是想告诉我们,对权力的改造,并非只是政府的事情,而是与每一个人休戚相关,植根于每一个人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权力及其实施过程,是保障社会共同体协调运作的基本条件。问题在于“权力及其在指挥和服从关系中所体现的是权威性,是否只能采取暴力手段?是否存在暴力以外的其他手段?暴力手段和非暴力手段,在权力运作中的关系如何?”[101]为了更好地说明生活政治作为一种正在浮现的新政治模式,即政治以生活为源头的根据[102],吉登斯提出了“能动式权力”概念作为主要分析依据。
根据英文单词genetative power,“能动式权力”还可以翻译成“生成式”[103]权力,顾名思义,强调流动性和过程性。认为权力是生成式的,可以追溯到马基雅弗利。马基雅弗利将权力视成一种生成性力量,他说,“权力是内在社会动力的产物,它构成表达民众生活之基础。社会冲突是权力稳定的基础,也是城市扩张的逻辑”[104]。显然,他用这个概念强调,政治形态取决于民众的生生不息的流变之生活。通过将政治规定为“永恒的运动”,马基雅弗利首先宣布现代政治形态的诞生。这种形态,恰恰以其变易性为根本特征。古典政治哲学顽固地将生成摈弃于政治之外,而现代政治将生成活动纳入自己的核心,古典政治哲学视为“外部”的立法活动(与“外部”的斗争、属于阴暗的私人领域的“家政—经济”及与之相关的阶级斗争),均被纳入了现代政治的核心。现代政治要求将“外部”视为“内部”,“外部”成了政治的核心领域。现代政治的生成性就体现于此,它必然需要“外部”源源不断地向它提供生成的原料,事实上,“外部”就是它的资源。因此,政治可以说存在两个面相:一个面相是生成性的,一个面相是凝聚性的。前者包含的生成性原则被看作是后现代政治中的第一原则,政治之不确定性源于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流动,它关注作为政治之根本要素的流变、生成与消解,从本质上说,是对古代政治哲学的一种否定;后者使权力结构不断被重建与变异,因而是丧失其本体性质,关注作为政治之另一根本要素的凝聚、秩序、稳定与维持。[105]
与马基雅弗利不同,吉登斯用此定义强调权力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因此,我们把它翻译成“能动式权力”[106]。从转换能力的角度来看,权力是生成式的能力,“权力并非自由或解放的障碍,而恰恰是实现它们的手段。”[107]如果说以支配性资源为导向的等级式权力强调冲突与利益,那么能动式的权力以权威性资源为导向,强调权力的复杂性与自主性。能动式权力概念在理论上向我们揭示了等级式权力忽视或不能完满解决的问题,即解放政治所带来的种种难题。那么,能动式权力如何突破解放政治所面临的局限性?吉登斯的回答是,依靠行动者和由权威性资源而来的日常生活世界。对于这个概念,他没有给予明确说明,但结合他对权威性资源的分析,可将它的内涵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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