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点阐述生活政治的阿基米德点之二——行动的身体。半个世纪之前,身体研究成为政治哲学中的显学。为了厘清政治哲学视野中身体的特殊性质,我们采纳布莱恩·特纳总结的两类身体观[1]:一是对身体采用基础主义的观点,将身体理解成一个活生生的经验,比如,尼采、海德格尔、后现代哲学家[2]等。在认识论上,这种观点采取反建构主义观点——身体独立于那些表征它的话语形式。二是采用反基础主义的观点,将身体概念化为有关社会关系性质的话语,结构主义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在认识论上,此观点采取建构主义观点,身体被话语实践进行社会性地建构,从理念上被认为是一个象征系统、交流系统,很完善地奠定在人文和社会科学中,比如,福柯的生命政治关注身体如何被话语所生产。这两种观点主宰了当代政治哲学内身体讨论的大部分内容:反建构主义者把身体作为主动的力量,作为一种微观的力量参与到合法性的争夺之中,不停地向历史进犯;后者认为身体受到以制度、知识等形式出现的国家权力的压制,受到政治权力的管理、规训和控制。
那么,吉登斯的身体观究竟采取了何种立场,前者、后者还是超越两者的观点?他的身体观与其生活政治之间存有怎样的关联?他的身体政治观为当代政治哲学做出哪些贡献?身体包含的哪些政治问题未引起目前政治哲学同程度上的关注,它与政治哲学生活转向之间存有怎样的关系。吉登斯认为我们可以从关系中的身体即“身体间”来开辟新的政治哲学路径,为目前的政治困境提供解决方案,这样的思路是否可行?带着这些疑问,让我们先来考察他身体观的理论渊源,再来仔细解读其具体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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