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解决争论、冲突和矛盾的方式,对话民主通过一种自然情感的方式重设民主机制,通过私人领域内的民主化来重建公共领域内的民主。至于能否达成共识并不重要,就算达成共识,也未必能解决政治范围内的分歧和冲突,反而,相互间的信任、沟通、宽容、理解才是对话民主理论的真正内涵所在。最关键的是,对话民主提出的真正目的,在于“识别当下潜在的民主化环境,并且能够设想民主与建立新的团结的联系”[73]。
对吉登斯而言,更关键的是,我们今天需要考虑在更大的秩序中实现现实的和潜在的民主化的可能性[74]。同以前相比,我们有更多的理由进行对话而非战争。如鲍曼希冀的那样,“但愿我们能抓住一个唯一的机会,同时,通过反复实验,我们将真正抓住它,一旦我们最终懂得,除了对话之外别无选择。”[75]无论是否与更正统的民主制度结合在一起,对话民主都成了遏制或暴力的首要手段。差别——不论是两性之间的差别、行为或人格上的差别,还是文化或族性差别——有可能成为敌意的中介,但是它也可以成为创造相互理解与同情的中介。这就是伽达默尔(Georg Gadamer)的“视界的融合”,它是一种良性的循环。“理解他人的观点需要更深刻的自我理解,后者相应推动了与他人的交往。”[76]所以,对话首先意味着自我认同,然后试图按照他者的语境去理解他者,与他者对话,承认他者。
对话民主把“承认的政治”而不是文化多元主义者的“认同政治”置于问题的中心,这一差别表明他并不是站在某个群体的立场表达集体性权利的诉求,而是自觉地站在对话者的立场或者更为广泛的社会立场考虑这一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承认的政治”这一命题不是特殊主义的,而是普遍主义的。把问题从“认同政治”转向“承认的政治”,其表面的逻辑非常简单:认同一词表达的是一个人对自己是谁,以及自己作为人的本质特征的理解;而“承认的政治”这一命题表明,我们的认同部分是由他人的承认构成的;如果得不到他人的承认,或者只是得到他人扭曲的承认,不仅会影响我们的认同,而且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建立在一种对话关系之上,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公正地提供对不同群体和个体的‘承认’,它就构成了一种压迫的形式。”[77]
在社会层面上,认同的形成只能通过公开的对话,而不是预先制定的社会条款。我们已经在两个层面上了解了承认话语:“首先,在私人领域,我们认识到认同和自我是在与有意义的他者持续的对话和斗争中形成的。其次,在公共领域,平等承认的政治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78]承认他人的本真性,等于是对他人的承认。我们总是建议来讨论一种即将来临的民主制度,而不去讨论将来在场的将来的民主制度。它要求对个体性无条件的尊重,同时,就如同要求尊重互不知名的个体之间可数的、可计算的、主体上的平等一样,还要求对于他人的无条件的相容性。对话民主充分考虑了他人,但问题在于他人是个最大的悖论:“他人一方面是每个人利益的限制,另一方面又是每个人生活全部意义的来源……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是权力和利益。”[79]尊重和接纳作为异己的他者,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突破,也蕴含着政治的开始。
吉登斯认为实现对话民主的前提是承认他者,对话民主的目的是通过承认他者达到一种团结的目的。他说,对话民主是完全新型的人类共处和社会团结的最终产品。“团结”,仅仅是黑格尔用“相互直观”概念来命名的主体间性关系的一个可能的名称。在霍耐特看来,“团结就是在它之前两种承认方式的综合,因为它与‘法律’共有的是普遍平等相待的认知观点,与‘爱情’共有的是情感依恋和关怀。”[80]社会团结需要一定的基础,霍耐特补充了自重的概念,“在这些变化了的条件下,经验到社会重视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种切实感觉到的信心,即个人的成就和能力将被其他社会成员承认,是‘有价值的’。我们可以意味深长地把这种实践的自我关系称之为‘自重’,与‘基本自信’‘自尊’范畴并列。在每一个体都有能力自重的程度上,我们才可以谈到社会团结。”[81]除此之外,团结还跟承认有关系,根据社会价值来得到承认的个体成就仍然极少与地位群体的类型化集体特性分离开来,结果只有作为一个整体的群体才能感到是社会受重视的。这种承认经验允许个体获得的实际自我关系就是一种群体自豪感或集体荣誉感。在这里,个体自我认识到自己乃是一个社会群体的成员,可以集体地完成事业,他们对社会群体的价值得到了其他成员的一致承认。在这些群体的内在关系中,互动形式正式获得了团结关系的性质,因为每个成员都认识到自己得到了其他成员同等程度的重视。这是因为在最初的亲近程度上,“团结”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因主体彼此对等重视而互相同情不同生活方式的互动关系。这一启发性的意见也说明了这么一个事实:到目前为止,“团结”还是初步地运用于在集体抵抗政治压迫的经验中出现的群体关系。这里,“是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实践目标的共识当即产生了主体间价值境域,每一个参与者在这一价值境域中学会在同等程度上承认他者的能力与特性的重要意义。”[82]
对话民主对他人本真性的承认,表示政治总是以其复杂的形态存在着:不仅有“他们”的维度,而且有“我们”的维度。墨菲表示,这种探讨的核心是意识到多元主义民主包含着一个悖论,因为它实现之时正是其解体之日。应把它设想为这样一种善,即只有当它作为一种无法达到的善时它才能成为善。因此,“这样的民主将始终是‘将来到’的民主,因为冲突和对抗同时是其完全实现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条件。”[83]这种想法不禁让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对话民主不要求达成共识,这是否是一种多元主义呢?它是否意味着放弃启蒙的抽象普遍主义,放弃一个社会总体的本质主义观念,放弃一个统一的主体的神话?下文我们将作进一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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