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通产业所有制结构变迁的阶段特征
纵观我国商业史,流通业所有制结构变迁大致经历了“所有制商业结构—公有制商业结构—混合所有制商业结构”三个发展过程,现正处于其发展的第三阶段(5)。新中国成立来,浙江流通业所有制结构变迁是一个分阶段逐步演进的过程,且已取得了巨大成就。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计划经济时期。从1949年至1957年,我国流通领域存在三种经济成分:即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以及个体私营商业。这个时期的商品流通比较活跃。从1958年至1977年的近20年时间里,受“左”倾错误的影响,终使流通领域成为国营商业的“一统天下”。这一时期,浙江流通业国营经济与集体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国营经济零售额与集体经济零售额分别由1952年的1.36亿元及1.73亿元上升到1977年的17.49亿元和21.72亿元,其比重分别由1952年的12.30%及15.64%上升到1977年的41.48%和51.52%,而个体及其他经济则分别由1952年的65.73%及6.33%下降到1977年的1.04%和5.95%(见图7-1)。
图7-1 改革开放前流通业各种所有制经济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在计划经济时期,浙江流通业同全国一样,实行的是一种高度集中的、分配式的、多环节的比较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商品流通渠道是一种“四级大流转”(即零售企业只能向三级批发站进货,三级批发站只能向二级批发站进货,二级批发站只能向一级批发站进货的流通模式)和“三固定”模式(即固定供应范围、固定供应对象、固定倒扣率)。这种以批发站和百货商店为主流的流通主体,实际上是隶属于各级政府的分配机关,其职能是按照政府的指令在居民中完成实物配给,其主要任务是“稳定物价”和“保障供给”,而不是满足消费、促进生产。
计划经济时期,流通领域公有制经济处于绝对主导地位,1961—1977年公有经济零售额占全社会比重平均达到95%。这种单一所有制结构,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它体制僵化、供求紧张、渠道单一、重生产、轻流通,无视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不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
第二阶段,1978—1997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路线,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步骤来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明确提出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共同发展,这为建立新的流通业所有制结构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改革开放之后,出于谋生和对致富的渴望,以温州为代表的一些地方城乡居民,开始了兴办个体和小型私营企业的活动。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缓解和消除商品短缺状况、发展市场关系、活跃地方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不过,就全省来说,这一阶段发展非国有经济主要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到了1990年,流通业公有制经济零售额占全社会比重为58.8%。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私营经济还受到很大限制。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的发表,“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党的十五大明确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作用,省委省政府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发出了《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通知》,全省各地掀起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高潮。
经过几年的发展,浙江流通业所有制结构得到了相应调整,打破了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相互促进、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流通新体制。这一期间,流通业公有经济比重由1978年的94.8%下降到1997年的25.9%,而非公有经济比重则由1978年的5.2%上升到1997年的74.1%(见图7-2)。这一时期,是浙江流通业快速发展的时期,流通业实现了所有制结构调整,扩大了市场机制的作用,解放了流通生产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
图7-2 1978—1997年流通业各种所有制经济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第三阶段,1998至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浙江流通业所有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形成了国有经济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重要主导作用,个私经济企业为主体、外资企业为补充的运行格局,流通企业的经营体制、经营业态和经营模式更好地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消费的要求。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诞生和发展,国有、集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大幅度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新的商贸流通业的主体。1998—2007年,非公有制经济商品零售额快速上升,个体经济零售额与其他经济零售额分别由1998年的0.19亿元和2.26亿元快速上升到2007年的4360.73亿元和1232.7亿元。个体经济零售额比重由1998年的56.08%迅速上升到2007年的70.18%,其他经济零售额比重变动不大,而国有及集体经济零售额比重则分别由1998年的11.95%和11.33%进一步下降到2007年的7.80%和2.19%(见图7-3)。与此同时,国有流通企业从业人员由1998年的44.60%下降到2007年的7.97%。(6)
图7-3 1998—2007年各种所有制经济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浙江在流通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各种所有制经济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国有经济商品零售额从1952年的1.36亿元,到改革开放的1978年增加至19.33亿元,2007年达到484.7亿元,年均增长11.06%;集体经济商品零售额从1952年的1.73亿元,到改革开放的1978年增加至25.08亿元,2007年达到135.87亿元,年均增长8.10%;个体经济商品零售额从1952年的7.27亿元,到改革开放的1978年减少至0.19亿元,2007年快速增加至4360.73亿元,年均增长12.10%;其他经济商品零售额从1952年的0.70亿元,到改革开放的1978年增加至2.26亿元,2007年达到1232.7亿元,年均增长14.28%,增长速度最快。(7)
新中国成立60年来,虽然在浙江流通业商品零售额中,公有制经济比例在逐渐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例在逐渐上升,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它们分别由1978年的44.41亿元和2.45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625.07亿元和5593.43亿元,非公有制经济更为活跃,发展速度更快。浙江流通业所有制结构不断变革的实践充分证明,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发挥各自的优越性,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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