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教授调查发现,中国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自上个世纪90年代起不断滑落。北大农村学生所占比例从三成落至一成。资料也显示,城乡大学生比例分别是82.3%和17.7%。而在上个世纪80年代,高校里农村生源还占30%以上。2009年1月,新华社播发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的署名文章称,“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城乡教育机会的严重不平等。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让入学机会在区域、城乡、阶层之间分配更加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一是就学机会的公平。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扩大学校教育总体规模,使得学校教育的容量能够保证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进入相应阶段的学校学习;建立健全就学资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公民不至于因家庭经济原因而放弃就学或中途辍学,可以说是切实解决就学机会不公平问题的两个必要前提。[1]
二是就学优质学校机会的公平。我国实行的是9年义务教育制,但教育资源不均衡,长期存在的重点与非重点学校,教育条件和教育质量相差很大,导致了在基础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半公开存在,变成了家长之间社会关系和经济实力的较量,造成社会不公。对此,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教育资源的均衡化,平衡教育资源,一方面推进学校办学物质条件的标准化建设,尤其是花大气力从根本上彻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物质条件。另一方面着力,推进师资队伍的水平提升,科学实施校长及教师的校际定期业务交流与轮岗制度。
【注释】
[1]吴康宁:“教育机会公平的三个层次”,《中国教育报》2010年5月4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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