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国外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虽然都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等大致相同的社会形态,但同时又有着很大的差异性。中国是东方农业大国,社会经济几千年来都以农业为主,而西方发达国家则以工业、商业为主要特色。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决定了不同的社会制度体系。西方国家在工商业型经济的基础上产生了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而中国则在农业型经济的基础上产生了封建宗法制度,女性被束缚在宗族伦理、三纲五常中。古今中外女性在社会中都处在地位低下、附属的地位,这主要是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比如西方女性所普遍接受的基督教文化,《圣经·旧约·创世纪》中说耶和华神用男人身上的一条肋骨创造了女人和他做伴,所以女人是男人身体的一部分。而且人类之母夏娃因为偷吃禁果受到上帝要其承受怀胎十月的惩罚,并且丈夫是其主人,要顺从丈夫受丈夫的管辖。《新约·提摩太前书》中说,“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管辖男子……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由神圣的主耶稣基督宣告了女性的卑下屈从的地位,成为套在女性身上的精神枷锁。到了中世纪,基督教成为迎合统治阶级统治和父权制社会的权威,女性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要受到歧视,在各方面贬低女性,甚至认为女性乃劣等物种,女性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属品或衍生品。直到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才逐渐改善了女性被压迫、被歧视的地位。
跟外国相比,中华女性虽然没有背负着西方文化中夏娃的原罪,但是地位低下屈从附属的历史更为悠久,在中国早期文字商代甲骨文中,“女”字就是一个女子屈身下跪的形象。妇女的“妇”写成“婦”,就是说女子的主要活动就是在家里拿起扫帚扫地。而孔夫子的“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则把女子和小人并列。历经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阶级制定出宗法伦理,维护父权特权统治,摧残桎梏女性。向女性灌输奴性服从的礼教纲常,给她们套上精神枷锁,束缚女性的言行。使女性在传统社会伦理体系中屈从于父权文化权威,遭受性别压迫,成为父权社会的附庸,长期处于社会的最底层,被边缘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在构造阶级等级的同时确立了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并使这种思想和价值观根深蒂固。在中国存在的独特的文化现象,使得中国女性大多数并没有受到像西方女性所普遍接受的基督教的影响,她们所经历的历史命运和国外尤其是西方女性完全不同,中西方女性所处的自下而上的环境产生的差异很大。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伦理纲常的束缚下,致使中国缺乏女权主义思潮产生的先天土壤,不能出现像国外那样有广泛影响的、纯粹的、系统的女权主义思潮,也决定了中国女权主义一定是“欧风美雨”的舶来品。在国外女权主义传入中国之后,很大程度上也受到了传统中庸文化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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