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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失控与士人群体价值观的转移

时间:2023-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还有一直以来所谓的夷夏之辨等对士人价值观念的影响。这种主客体的换位,对于士人价值观念的考验也非同一般。同时,明清时期的山东,战事纷繁。明清易代之际,随着清兵南下,山东也遭受了重大破坏。期间,山东各地还出现了社会激化所引起的冲突事件层出不穷。(二)明清鼎革之际士人价值观念的转移在明清社会转型时期,面对忠孝礼义的严峻考验,不同阶层的士人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
社会失控与士人群体价值观的转移_空间转换与士人 价值观念的塑造 ———明清时期山东士人群体考察

社会失控,指的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的冲突所引起的社会动荡,及其所引起的社会秩序的混乱与无序。在此过程中,由于核心价值观念的丧失,使得社会各阶层的向心力在不断下降。就明清时期的山东社会来说,其失控的表现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的失控、权力的失控、文化的失控等方面。其中,最核心的则是权力的失控。面对无序的社会,对于兼济天下的士人来说,他们往往凭借自身的信念进行有效的重组。因此,一个社会处于失控的边缘时,正直忠诚之士作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其身上所爆发出来的责任感,体现了士人群体与国家和社会的紧密相连。

(一)权力的失控

纵观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更替的规律,我们可以发现,旧的王朝推翻和新的王朝建立的时候,往往是社会严重的失控时期,也是众多仁人志士做出艰难选择的时刻。他们由于各自的价值理念与人生理想而不同,在行动上也会表现出迥然不同的人生轨迹。对于明清时期的山东士人来说,有两个关键性的历史时刻,那就是元明易代和明清交替。此刻,他们的价值观念受到的挑战是要在取义成仁、苟且偷生还是改变气节侍奉新主之间加以选择。同时,还有一直以来所谓的夷夏之辨等对士人价值观念的影响。对于元明而言,是汉民族推翻蒙元势力的结果;而明清又是满汉之间较量的结果。这种主客体的换位,对于士人价值观念的考验也非同一般。

同时,明清时期的山东,战事纷繁。明初的靖难之役,山东成为主要战场。明清易代之际,随着清兵南下,山东也遭受了重大破坏。期间,山东各地还出现了社会激化所引起的冲突事件层出不穷。永乐十八年唐赛儿起义、天启二年徐鸿儒起义、明末李自成占领山东、清初谢迁起义、乾隆三十九年(1774)临清王伦之变、道光十七年潍县有马纲之变、光绪二十六年德兵占领沙窝殉难者数百万人等重大事件。明清山东地方社会所发生的系列动乱,也使得士人价值观在家乡同样接受洗礼。明清新城王氏世家兼书香门第,其高、曾、祖、父辈考中进士做官的有二十六人,同辈兄弟间有六人。明末清初,新城王氏主要多次遭受劫难,1631年的辽丁哗变,给鲁东一些士人及其家族带来了沉痛的记忆。因承平日久,突变使得登、莱等地百姓不知所措,王象晋在《悼兵变》中就形象地表达了这种措手不及的感受,“忽报兵焚惨无家,可奈何路遥千虑。”[1]青州也因孔有德兵变实行戒严[2]。东莱赵氏家族也积极抵抗,八世士端、士瑞、士达、士适、士迈、士嘉、士彭、士周,九世震生,均因抵抗孔叛有功授予官衔。其中,赵士喆“夜见中丞徐公,义气激发,为草间贼书备陈守事。杨将军御蕃闻其名,进而受教,与机密,属笔札,请得而兄事之。文潛曰‘居危难中生死共之,小劳所不辞’。大将军有揖客甚善兄事,安敢也,由是名益重。”[3]

崇祯十五年(1642)壬午冬十二月,大清兵至济南新城陷。渔洋叔父与玫、与朋及朋子士熊、士雅遇难,从兄士和妻张氏自缢死。徐掖母及家族十余人亦殉难。崇祯十六年(1643)癸未,济南郡县连被兵祸,新城不守。阖府依外家邹平张氏,避兵长白山之鲁泉。崇祯十七年甲申,三月十八日,李自成义军攻占北京,崇祯帝自缢。渔洋伯父与胤闻变,四月二十六日同夫人于氏、子士和自尽殉明。渔洋随祖、父避地长白山之柳庵[4]。顺治三年(1646)十三岁,高苑人谢迁聚众攻占新城、长山、淄川,公随祖、父避兵邹平张氏。直到顺治四年(1647),才随亲自邹平归里[5]。面对甲申之变所带来的满目疮痍、亲人离散等社会现实,窎桥王氏银台公情不自禁地写下了《甲申变后客居都门感怀纪事》,表达自己对国破家亡的感伤与忧愁:

经乱园林异,茫然如更生。野花飞古署,樯燕宿空城,梦远江湖阔。愁深关塞平。家书空数纸,未悉旅人情。旧壘焚烧尽,犹夷更卜居。庭藏瓶裹稻,床散箧中书。境变苍云异,歌残白雪虚。山阳合纵目,寂寞泪沾裾。夕后轻阴聚,幽怀独掩门。抱琴萝径步。共客草庭言,落叶飞空舍。秋霞望故园。孤灯相忆处。遥算几人存。弥望南园路,青青草欲平,雀雛习舞惯。花片落几轻,暑雨经时歇,秋风隔夜生。登高聊一望,寂寞旅人情。近秋霞渐巧,遇署热还生。小酌蘋花落,高林红叶声。霜飞楮子绿,雨过蕊苔红。但遣杯中物,千秋何处名。病复复经秋,支离独上楼。云横逐水落,天远带烟浮。砧杵寒明月,葭芦维去舟。风尘西不断,浑水尚平流[6]

生在乱世,使得许多踌躇满志的士人怀才不遇,一腔忠君报国之志不知抛向何地?莱阳姜埰,因弹劾权贵被廷杖,严刑拷打几死。其父在崇祯十五年清军攻陷莱阳城后殉烈,埰之兄嫂、弟媳等均以身殉节[7]。家庭因兵火交锋,生活陷入困顿状态。埰与弟垓以遗民身份南渡,流寓苏州,终此一生。东莱赵士喆关心世务,综观明末天下内外交讧、民力疲竭,慨然流涕,上疏陈利弊,“自伤世受国恩,无尺寸可以自効,而国事日非……”极陈当事利病,大略谓:“朝士龌龊,疾入膏肓,不可医。宜扫地更新,效昔人马上治,破资格以作士气,除加派以固民心。”[8]不仅具有有匡王济世之志,他还坚持民族大义,可谓守道真儒。甲申闻变入学宫,“倡义发丧哭尽哀,伪使者且至。若所谓守令,若所谓防御,踵相继。众迫于威,郊迎庭谒日不暇也。文潜坚闭面壁,若罔闻知者。”后携儿子高隐松椒山,虽然身归于隐,但心依然系明朝,“山居无事,间尝与数子尚论古今。至逊国诸臣,若滅若没,每叹恨至废寝食,乃取史侍书致身录,程太史从亡随笔,反复详核。著建文年谱,所载君臣离琐状。每一对之,泣数行下也。”[9]由此可见,“仁”与忠孝观念作为传统士人价值观念的核心,不同时期他们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反复比较之后,再加以选择和认同,这就是士人价值观念的转移。

(二)明清鼎革之际士人价值观念的转移

在明清社会转型时期,面对忠孝礼义的严峻考验,不同阶层的士人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有的为了生存积极入仕;有的则放弃高官厚禄,归隐山林。对于士人而言,这是理想与现实的艰难抉择时刻。在此,忠君爱国的观念涵盖了更多的内容,他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多样化的趋势。

其一,具有气节之士价值观念非常清晰明朗,他们身上具有名节思潮的情结,往往采取归隐、拒仕等形式以示不忘明朝为本。明崇祯末年甲申之变,东莱赵氏士喆及其长子涛、次子翰等一门多隐,足见家族中价值观念的普遍效应。顺治元年,王象晋以“遗老闲居,自号明农隐士。阖门谢客,亲教诸孙,颇及声律之学。”[10]还有些士人选择书画、学仙问佛来加强自身的修养,莱阳城破,胶州法若真,居林下三十年,以书画自娱[11]。长山杨俊,“事科举业。因乱离不靖,功遂弛。后习风鑑,家燕闭户研究不怠。一日遇纯阳道祖授以仙术,遂于各处佳山水览无余。”[12]。孙琰龄,顺治二年(1645年)选拔贡元,“考授州同知,养亲不仕。”[13]其他还有一些士人则以养病不仕作为托辞。新城王與印,“甲申闻变,涕泣不食,投水、服冰片,屡求死不得。伺家人防护稍怠,与妻于氏、子士和同缢死……公殡日,士大夫重其义,冠盖云集。贼所置伪县令贾三俊,亦肩舆会葬,众逐之,砖石雨集,鼠窜去。”[14]

具有铁骨侠胆之士,则临危无惧,积极以武力或消极潜逃形式进行默默抵抗,以节义闻于世。宋琬,原籍莱阳,父应亨,吏部稽勳司,携家族徙临清,“崇祯十五年,大兵入山东,吏部与玟皆罢官家居。吏部捐千金建甕城于北面,与知县陈显济、邑人赵士骥及文等,率众拒守,火砲石矢并发。夜劫营,斫数十级,相蹂死者甚多,围解。明年二月,大兵復至,由城北隅梯而上。公率家僮巷战,杀伤颇多,项中刃被执,与文缚左右柱,嚼齿噀血喷涌,叫呼不绝口,俱被杀。陈显济、赵士骥皆死。”宋琬与姜垓结儿女姻亲,家国沧桑,两家同时迭遭变故。清兵破莱阳,垓之父姜瀉里率亲丁巷战,“刃中于臂被执去。大哭,亦被执去。夜举火焚营,大帅觉,臠之。”其家殉难者二十余人[15],明亡垓与埰兄弟二人以节义闻[16]。清吴三桂反,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高之騊不从,“化作道人装辗转山谷之间,十余年始归乡”[17]

忠君之士则将忠于君主、不事二主作为心中默守的信条,情系天下安危,行动上则以保卫社稷为其理念。甲申三月后,董学礼南下,济宁道王世英迎降,“史可法、路振飞勤王北上,振飞与董学礼兵遇,三战皆捷”,并缚济宁、兖州各地叛臣,“大势似可有为,史可法欲长驱直进,有劝以社稷无主,宜先择君以定南都。时马、阮已拥立福王,欲为小朝廷以图富贵。高家兵北来,沿途杀掠,无心勤王。已而孔和为刘泽清所害,谢太傅纳欸,路振飞去淮扬巡抚任,方议画河而守,已无及矣!”[18]之后,由于孔和被害,谢升、路振飞改变自身的志向而终止心不忘明的实践行为。此外,甲申之变后,刘鸿训之子刘孔和,专门纠集忠义之士三千余人,设坛祭奠庄烈帝,后闻福王立,率师南下,后依刘泽清被害[19]。其所作《伤心吟》云:“‘一日百痛哭,天地不我容。永随光景夜,愿先万物冬。酿愁为醇酒,铸忧为剑锋。味漓刃亦摧,忧愁无终穷。’又七古一篇甚长,有句云:‘长城锯齿空存图。’所虑深矣!”[20]充分表达了刘孔和在家国蒙难之时的忧患意识。此外,左懋第南渡后,以侍郎奉福王命来犒师通好,“诘之,以国孝、私孝对。初使大臣刚林与语,后睿亲王与辨难,责以六罪,终不屈。过大明门,痛哭尽节以死”,大节如文天祥。

其二,当上述士人在保持忠义和忠君之观念时,也有一些士人,开始选择依附新君主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清史稿·贰臣传》,共收录了明末清初在明清两朝为官的人物约120余人。其中山东籍的官员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1644年及以后先附李自成,后降清的文官:侍郎张若琪,刑部尚书张忻、翰林学士张端;二是在北京降于多尔衮的文官:翰林学士李若琳、户部侍郎王鳌永。三是在地方投诚,接受赦免,或顺治以后荐至北京的文官:兵部侍郎李化熙、兵部侍郎任濬、吏部尚书谢升、分守道丞黄图安、副都御史房可壮、翰林学士刘正宗。四是《续表》兵部侍郎谢启光、翰林学士孙之獬、国子监司业李鲁生、御史魏琯、刑部侍郎潘士良。五是南京陷落时及以后降清的明朝山东文官:吏部郎中刘应宾、工部尚书张凤翔[21]。其中,有些山东士人在明清易代之时,价值观念有些模糊。谢升于崇祯年间在德州老家闲居时,值国变,太保偕在籍御史赵继鼎等上疏李自成“肆逆淫暴,神人同愤”,推尊本朝,心不忘明[22]。但是,清朝建立之初,他则又被荐至京城做官,曾经的信誓旦旦已经不复存在。益都人孙承泽更是在明末清初短暂的时间内,三易其主。明崇祯时进士,官给事中;李自成攻克北京后,他又被任命为四川防御使;入清之后,其官至吏部左侍郎。孙氏在清廷任职十余年,虽屡在太常寺、大理寺、吏部、兵部频繁调转,加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使等虚衔,但一直未受清廷重用,政绩也不是十分凸显。因此,带着心灰意冷的心情,他于顺治十年辞职,结束了多舛的宦海生涯。自号退翁,吟诗赏画,以文会友,著书立说,选择了山林隐逸的生活,与时政彻底隔离。

其实,在《清史列传》中,所列贰臣仅仅是一些投诚的代表,面对荣华富贵和高官厚禄的诱惑,企图投奔清朝统治者的士人大有人在。王樛,顺治甲申以父殉难,荫銮仪卫指挥佥事,世袭。戊子,改入镶蓝旗。,世袭拜他喇布勒哈番。姜瓖叛,据大同。公督火器,西征有功,凯旋[23]。孙昇,“天启二年(1622)进士。大清定鼎,召为宗伯,礼部左侍郎。”[24]韩源,“崇祯元年(1628)刘若宰榜,授郾城知县,调固始,擢礼科给事中,崇祯十年回籍。顺治甲申,起礼科给事中,升吏科都给事中,太仆寺卿管通政使司右通政事。”[25]由上述史料可知,明末清初之际社会失控时期,面对深刻的社会剧变,士人往往比较迷惘,价值观也处于模糊与分裂的状态之中,常在出仕与拒仕之间徘徊。如本身淡泊名利的翟卓焱,却在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三月,“圣祖玄烨在畅春园宴请天下名士,征求治国方略,内廷供奉范宏偲以山林隐士推荐。”[26]总之,社会动荡失控的时期,一些有志之士愈加看重名节,不畏权威或强制,以清廉自守;而一些则由于自身价值观念的偏差或他者的荐举,重新走向另外一种人生旅途。

2.失控的资源。明清时期的山东,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更使动荡中的山东社会雪上加霜。明代新城,“成化癸巳、弘治壬子。大饥,人,相食。正德己巳,旱蝗灾,无禾。庚午,大饥。戊寅夏,大水漂屋。辛未,流贼突至,官民空城逃,屠掠甚惨。嘉靖丁亥三月,甘露降大司空毕亨墓。隆庆己巳夏秋蝗,秋大水。万历癸酉大旱。”[27]自然灾荒尚且不能解决,如果再无法完成国家规定的赋役,民生之艰可想而知了。于是,一些士人开始关注生民日常,通过他们的呼声或行动,借以增强社会的救助理念。户科给事中丁允元崇祯十年八月二十日上奏《养马议》指出当时社会状况令人十分忧虑,“……十室九空,而三四年来又复无岁不旱,无岁不蝗,即如旧年九年以至今年闰四月,四时亢旸,二麦失种,极苦之。野菜无所不食,极粗之树皮无所不刳,乡下里已岌岌乎有群起而抢夺者……”。[28]干旱、水涝、地震等是官方和普通百姓都无法掌控的自然现象。于是,面对生存的失控,一些热心人士或稍有经济条件的士人,本着弘济艰难的责任心,开始把眼光转向关注民生,行动上则以施药、施谷等方式救助社会,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核心理念——“仁”。当然,也有一些为富不仁者,对亟待解决的百姓生存危机冷漠置之。

不可忽视的是,明中叶以来的资源失控,还表现在科举考试的录取资格、为官的途径等逐渐被一些有权有钱的少数人所垄断和瓜分,社会资源分配很难实现公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士人忠君报国的志向。在报国无门的情况下,他们万般无奈,转而开始选择远离科举、逃避世俗等方式,消极地度过一生。

3.权力的失控。无论是对于取代蒙元的明朝还是掌控明代的满清而言,他们共同的特性是属于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问题。因此,作为传统社会晚期的明清来说,他们对社会的控制和约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是,由于缺乏一个良性循环的控制机制,这种过度的约束,往往使得君主的权力出现失控的局面。而君主的权威逐渐被一些利欲熏心的小人和小集团所操控,社会资源成为他们随心所欲的一种工具,没有了法度、理性甚至公平,社会就会呈现出失控的状态。

首先,对于明中期以来的君主来说,他们不仅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而且他们身上还表现出来对群臣滥杀无辜等非理性的行为,多少制约了士大夫参政议政的决心与勇气,这也恰恰成为滋生小人玩弄权术、结党营私的土壤。如长山刘鸿训,淄川张至发,“两相国相去数十里,皆在崇祯五十三相中。功名不甚显,平生政绩卓越反在未相时。盖在阁日浅,明怀宗求治太急,用人多疑,时方纷扰,动多掣肘故也。刘公藏《玉海》一书,浩博无涯。又辑汉、魏以来古诗数十卷,琳琅溢目,多平生所未见。政事之余,博综如是,儒生专门穷年收採者,或未之及。张公与余家累世姻好,独未问其著作;惟《医验编》,念东先生谓与张太保华泉《悬袖便方》、新城王方伯《康宇便方》,皆仁人之用心。然则谓公继周延儒之后,以忮刻为衣钵者,殆未深知其人矣。”[29]

随着内阁和宦官权力的转移与各种利益的消长,士大夫的价值观念也在随之发生改变。一些士大夫不畏强权,敢于直言上疏,与严嵩、张居正等斗争。孙鑑,嘉靖八年(1529)进士,历官南京户部主事,敕授承德郎,以抗直忤,直指严嵩[30]。德平葛守礼忤严嵩,被罢尚书,安伸被魏党列为逆党之列。两广总制即墨郭琇,为御史,参劾不避权贵。最著者如“疏劾徐建菴、高江村、太傅明珠,疏载诸公本传。直声震天下。李森先,字琳枝,号艷石,平度州籍,掖县人。巡按下江,诛锄豪右,有海忠介之风。优人王紫稼、三遮和尚淫纵不法,皆立毙杖下,人称‘真御史’,为本朝第一。”[31]东莱赵燿,隆庆五年(1571)进士。由庶常擢御史抗疏劾江陵,有洗颈待戳语,忤旨归。后以兵部郎官至保定巡抚,上备倭十事,赠右副都御史。胤昌,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入为御史,“疏论首辅丁绍轼直声振一时,不减其父之劾江陵也”[32]。明末,一些士大夫还积极与阉党斗争。长山刘鸿训,“忤魏珰削籍,思陵诏入阁,首焚《三朝要典》,逐其党贾继春、霍维华等,天下大快,卒为阉党攻去。”临清周朝瑞,“于杨大洪论魏珰二十四大罪后,即上疏助之力攻,又救熊廷弼。于是,魏党怒甚,以忠愍、忠毅与杨公涟、左公光斗、魏公大中、顾公大章受熊廷弼贿,栲毙镇抚司狱,世所称‘六君子’也!”,新城王氏“司马公象乾、布政公象晋、考功公象春、巡抚公象恒,虽忤魏忠贤,不尽赫赫列名,有事可纪;独同知象復,魏党夜呼城门不为开,不拜珰祠,铁骨铮铮,以官微不得厕名诸录。”[33]青州钟羽正,“升工部尚书,为阉人攻去……在谏垣,多弹中官及部寺之不法者;升宪副,益持风节。红丸、移宫诸案,与群贤相应和,阉党恶之。”[34]由于明朝中后期以来,党派纷争,士人结党营私也成为当时普遍的一种社会风尚。山东士大夫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到了楚、浙、齐党派纷争之中,致使士大夫的价值观念不再以地域性作为标准,甚者把这种权力的争斗带到地域社会,如新城王氏与淄川韩氏在明中期以来,很少有联姻关系。清初以来,由于统治阶层的敏感与对权力的占有欲,山东士大夫在政治舞台上更是如履薄冰,唐梦赉、赵执信等因细事被罢官就是极其明显的论证。

总之,明中叶以来,随着权力的失控,导致了士人的分裂。一些士人仍然固守达则兼济天下的价值理念,坚守正义,不惜以死上疏抗争。另外一些士大夫则通过一些莫须有的弹劾,获得升官的机会。

就明清山东地方社会而言,每次社会动荡之时,也是各地权力出现真空的时期。而此时也往往有些正义之士,主动担当了守护一方的社会责任。因此,对于一些受忠孝礼义熏陶之深的士人来说,无论居官还是居乡,他们的价值观念从未发生动摇,只是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他们行动上的侧重点有所倾斜而已。

4.知识的失控。对于传统社会的士人而言,他们学习四书五经,除了显亲扬名和维持生存之外。作为知识人,不同于其他社会阶层之处还在于他们担负着社会精神文化传播的义务。因此,一旦该群体无法在社会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唤醒社会的道德良知,那么将是知识群体和当时社会的悲哀。

明代中叶以来,由于科举的流弊与学风的疏滥,加之王氏心学的传播,使得知识逐渐处于失控的时期。官方也曾多次试图通过禁毁书院、禁止讲学等形式加强对士人的禁锢。但是,追求个性解放、向程朱理学挑战已成为当时士人的普遍价值取向。一些士人,逐渐逃脱科举和官场的藩篱,通过游览名山大川、吃喝玩乐等形式躲避战乱、绝尘远俗。于是,山东士人也因志趣、主张等,以结社形成进行重组。在明末复社的影响下,清初山东各地也出现了一些形式各异的会社。青州钟羽正始创讲学,“与邹公元标、冯公从吾,建书院讲孔孟之学,正士云集。”“吾淄韩氏为主盟,新城则三王倡首。西樵、礼吉主‘晓社’,渔洋举‘秋柳社’。此外,又有‘因社’。‘秋柳社’中著名者,如东武邱海石、清源柳公窿、任城杨圣宜。原立社之初,诗酒文讌,特讲学之变调。后乃学步效颦,陋习相踵;甚至学使纳贿,生员之外復取社生,无定额、不达部。乡间诩诩,滥膺冠带。会言路条陈禁止,其风乃息。否则,覆辙相寻,未有已也。”[35]

同时,明清文字狱的兴盛,使得山东士人以匡道济世作为自己的人生坐标。明万历至清初年间,葫芦医生翟良、半路术士翟珂等,脱离科举之业[36]。明末人称“山左第一大儒”的张尔岐,“欲倡正学于天下”,呕心沥血,钻研《仪礼》,用三十年时间完成《仪礼郑注句读》十七卷,力图运用《仪礼》中所包含的人伦纲常、典章制度等,力挽明末社会秩序的混乱。

此外,明代中期以后州县“土著人少而客居多”现象的出现,无疑给科举考试中的籍贯问题带来严峻的挑战。如山东临清,十九都是徽商占籍,给客居地的科举考试带来了一定冲击。德州卢扬曾,“抱孙先生从兄也,年长于诸弟。诸弟皆入泮,己犹未青其衿,忿甚。卢氏有籍德州卫,有籍历城,有应籍商,乃易名,三处投考。院试皆取。入学招覆,不敢到。是时,督学为黄崑圃先生,疑为随场之鎗手,查讯得实。原卷内号皆第一,乃取本卫案首。前辈破格怜才如是。”[37]

总之,明清时期的山东士人处于社会整体和山东失控的时期,当时的社会根本无法去维护士人的价值,更没有能力来帮助士人来构建他们的人生理想。因此,士人价值重构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必然经历失落与震荡、新旧更替的冲突。可是,士人群体价值观一旦确立,又会在社会上树立群体的共同利益需求、好恶美丑等。这种转移往往依据士人个体的情感、意志和欲望,决定了他们对某一些事情或一些人是接近还是排斥,呈现给我们的是士人鲜明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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