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边疆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分为两个主流。一是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这个过程主要是比较先进的满族文化对其他民族的影响;二是中原汉族文化的交流和影响,这个过程主要是中原汉族文化对满族的影响以及通过满族对其他东北民族的影响。前者是在满族兴起的时期,后者是在清朝初期,甚至贯穿了整个清朝时期。首先是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赫哲等民族地区满文的传入和兴起,在这些地区出现了大量以教授满文为主的私塾。满族文化的传入和普及,在一定程度上使其他民族形成了知识阶层,从而对他们社会文化的提高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其次,满族建立清前朝以后,全面吸纳中原汉族的文化,不仅使满族迅速崛起,也由于他对东北地区的统治政策(例如,把其他民族编入八旗),客观促进了东北其他民族向中原汉族文化的学习和吸收。当时,满族翻译了大量中原地区的文学经典书藉,而在东北其他民族中也出现了许多“说书人”,他们多以满文“手抄本”为范本直接口译的形式,流传在该地区,几乎每个较大的村落都有这样的“说书人”。他们“每到东北漫长的冬季夜间,男女老少都聚集在说书人家里,或者房舍大一些的人家,主动请说书人到家里为大家说书。屋内的三面炕上几乎都坐满了人,听书唱至‘七星甩尾时’才散去。这成为当时东北民族民间文化时尚。”[1]目前在黑龙江省一个达斡尔族自治县图书馆还保留了从民间搜集的这种满文手抄本多达几百册。包括春秋、战国、说唐、赵匡胤、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西游记、水浒传、西厢记等等。其后,在东北的一些民族中又出现了以满文、蒙文书写氏族家谱的人,他们借用其他民族的文字书写本民族的历史传说、民间故事等口头文学。对于这些民族历史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东北地区早期民族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处于原始狩猎文化时代,他们主要以石器为工具,剥离兽皮,割取兽肉。狩猎方式主要以矛和弓箭石簇为武器,在东北一些地区发掘的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中,就曾经出土了鲜卑、契丹民族早期使用的桦木弓箭和桦树皮制作的箭囊。他们的服饰主要是加工兽皮,采用比骨头还要坚硬的落叶松枝心木磨制“木针”缝制皮衣。后来,随着与其他民族的频繁接触和交流,特别是与中原汉民族的密切往来,铁器开始不断传入东北地区,使东北民族从“铜石并用的文化”历史时期进入到“铁器文化”时代。使得东北民族原始狩猎生产方式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而生产工具的改进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劳动产品的增加,同时引起了社会结构的变化。
东北地区民族的生活方式也受他们的生产方式影响,长期处于原始公社时期。他们以血缘关系组成家庭公社“乌力楞”(即“户”之意),一般由5个到6个,最多10个家庭构成一个“乌力楞”。它是原始狩猎生产、生活的最基本单位,他们过着共同参加狩猎生产,按家平均分配劳动产品的生活。“乌力楞”的首领由全体成员宫廷选举产生。集体狩猎时由首领负责组织生产和分配劳动产品。
任何精神文化、民俗文化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同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与社会结构形式相互适应的。在漫长的原始社会时期,东北地区民族主要从事鱼猎、狩猎、采集和游牧生活,这其间他们共同创造了东北地区富有特色的“草原游牧文化”、“原始森林文化”、“渔猎文化”和“农牧文化”。东北地区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平衡的特征。例如,发展相对滞后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赫哲族等,长期从事放牧和渔猎生活,在他们的游牧生产方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曾经受到了蒙古草原传统的民俗与文化的影响。也接受过满族文化以及中原文化的洗礼。到了清朝中叶,大批戍边迁徙来的人们开始在这些地区定居,给他们带来了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方式和文化。这时,他们的农耕生产水平已经与周围民族相当,他们的内部社会结构也已经进入了封建社会历史时期,他们的民俗文化、哲学思想、宗教观念及道德价值观念等等,除了具有狩猎时代原始文化特征,也开始接受封建社会传统思想和文化,并且在多种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中,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草原文化”和“渔猎文化”现象。正是由于这些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与周围民族建立了亲如手足的联系,而且通过建立血缘联姻关系,实现多民族的融合与发展。在同一个地域从事着相同的生产劳动,共同接受满、蒙和汉族文化的影响,共同创造着具有地域特征的本民族文化历史。
满族文化的发展极其与其他民族的关系是东北地区多民族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典型代表。满族先民在新石器时代生产方式以渔猎、狩猎为主,同时已经有了农耕经济的萌芽。他们比较早地脱离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猎生活方式,在原始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就开始以群体形式定居。根据东北考古发现的大型半穴式居址可以得到佐证,而且这些地区正是当时肃慎、挹娄人生活的区域,同时也印证了学术界关于在东北地区,包括辽宁东北部到黑龙江流域的地区形成了一个大的满族共同体,在新石器时代这乃是通古斯部族的形成区域。[2]当时人们在穴式房屋中躲避严寒,而且在其中制作劳动生产工具。他们的生产工具以石器和骨器为主。另外,他们还开始应用储藏手段,在穴居遗址中发现了专用贮藏窖,窖中堆满了鱼骨和兽骨。说明满族先民在秋季渔猎时猎取了足够多的猎物,并储藏起来,以便度过东北地区漫长而寒冷的冬季。
到了上承肃慎、挹娄,下接女真、满州的靺鞨时期,其社会组织、经济生活已达到了新的水平。铁器的广泛应用,不仅使靺鞨的狩猎水平大大提高,也使其出现了农业经济、养畜业、采集业等等。特别是粟末靺鞨建立起渤海国政权后,他们与唐王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开始有了相当深广的交往。袭唐建制,受唐册封,全面学习唐文化。使他们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他们在农业方面所使用的工具,如铁桦、铁镰已达到当时的先进水平。手工业、贸易交换以及金属加工等综合性经济都有所发展。而且,这个时期,在宗教、民俗等文化方面他们与比邻的其他民族,如高句丽、蒙古族等都发生着相互交流和影响。
渤海被辽所灭后,被契丹人称为“女真”的黑水靺鞨部落逐渐强盛起来,他们不但最终灭了辽,还建立起金王朝政权。金朝疆域北至贝加尔湖、外兴安岭,西与蒙古交界,东北到颚霍次克海和日本海,南达淮河流域。女真族在继承、发展本民族古老传统文化以及融合、规范、调节其他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创造了丰富的具有特色的女真人物质、精神文化。特别是金朝国都南迁至中原地区以后,受到汉族文化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冲击和影响。女真人在经历激烈的社会变革同时,也产生了崭新的文化景象。这些显著的进步和发展,不仅反映在经济文化方面也表现在社会性质方面。这个时期他们已经从穴居向筑室而居转变,并且发明了火炕,火炕是12世纪前后所有女真房址的显著特征。
满族通过实行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如最典型的“八旗制度”,实现了东北民族大规模的民族融合。为了不至于使宗教信仰与广大的汉族庙堂信仰文化相去太远,他们重新规范民族宗教,放弃、淡化了传统的萨满教而改为尊崇佛教和儒学,使得满族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一次大规模的洗礼。
蒙古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游牧民族建立起的统一王朝。横跨欧亚大陆,版图面积超过一万平方公里。辽阔的国土,众多的民族,为中华文明的交流与融合,繁荣与发展提供了一个绝好的舞台。蒙古充分学习和吸纳一切先进民族的先进文化,使这个草原马背上的民族得以创造历史上的辉煌。
二、宗教信仰和民间习俗
契丹族是东胡族系鲜卑的一支。公元10世纪开始兴盛于东北草原,建立了国土辽阔的辽王朝(907~1125)。在辽朝统治的两个多世纪中,契丹族的民族文化在东北各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他们不但创造了契丹文字,还引进了佛教文化,在文学、书画、雕刻、音律、戏曲、建筑以及瓷器、印染等方面都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在当时的中华文明史上,形成了以辽文化、西夏文化和北宋文化三足鼎立的历史文化格局。而且,这三种文化都是经历了隋唐时代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形成的,同时又都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各自民族的文化的特征。像契丹文化就是以森林草原文化为依托的游牧狩猎文化,并且契丹文化存在着较大的地域性差异,北部文化远远落后于南部文化。从12世纪到17世纪,契丹人的后裔达斡尔人较好地保留和发展了契丹人的传统文化,在当时的东北民族中处于较先进的地位,特别是农业的开发、乡村格局的兴起和发展,不但促使了达斡尔族社会文化的渐进,也对与他相邻的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族的发展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
17世纪后,达斡尔族受清朝统治,并且参加了清朝八旗制度。开始与中原内地有了更加广泛的经济、文化甚至政治、军事上的交往。例如,达斡尔人随朝廷官兵连年各处征战,为了祈求生存,保佑平安,他们也开始祭拜关公像,还把关公像带回家乡,让家人也祭拜。后来,由于供不应求,当地的民间艺人也开始绘制关公白描像,使祭拜关公这一中原汉族传统习俗,迅速在东北民族中得到了广泛传播。有的村落甚至出现了建小龛庙供奉关公。
达斡尔人不论狩猎、捕鱼、伐木放排、采集,都要祭拜“白那查”山神。他们在进山的路口或山中的白桦树阳面上,用斧子凿出凹形面,再用笔勾勒出老人坐像。人们进山、出山都要跪拜。狩猎后要用野兽鲜血涂抹在“白那查”神像嘴上,并且奉献一些猎物,以求山神庇佑。而达斡尔人供奉的这种山神,其祭祀方法和造型上与赫哲族人的天神十分相似。反映出不同民族之间信仰文化的相互影响和交融。在这个时期,达斡尔族等东北民族的宗教信仰虽然仍以古老的萨满教为主体,但是中原的佛教、儒教文化,以及受沙俄人的入侵和传入的东正教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在他们祭祀的神中,除了传统的祖先神、自然神和动物神之外,也开始出现了“饲畜神”(达斡尔人称为“吉亚其神”)、“植物神”(鄂伦春人称为“楚克博如坎”)、“龙神“、“狐仙神”等中原地区所供奉的神祗。东北民族普遍崇拜狐仙,是因为狐仙文化的传入与他们相信的万物有灵,灵魂能够报复索命的心理相近,在东北民族的神画像中,很多都有卧式狐狸的形象。在当时东北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狐仙庙”。可是庙内住持仍然是全身萨满装束的萨满。反映出中原文化与东北民族文化的相互渗透与融合。
满族人有悠久的敬祖习俗,供奉祖先神位更是历史久远。早期满族人家祭祀祖先的“祖宗匣”内,祖先的神偶是用布条或皮条代表的,俗称“索”,到了后来,随着与中原地区的广泛交往,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才出现了祖先画像和族谱神书。如满族杨氏家族保留的《敬仪神书》,详细记载了历代祖先、萨满名字身世,以及祭祀礼仪程序等等。
满族兴盛之后,在东北其他民族地区设立定期的集市贸易,用生产生活物品换取皮货、山货等特色物品。随着商品的广泛交流,汉族年俗中贴对联、年画、财神、门神等风俗也逐渐传入这些地区。于是东北其他民族慢慢接受了汉族这些文化习俗,逢年过节也开始贴对联、年画、财神、门神等。而且,汉族木版彩画的传入,也对东北民族传统的民间工艺美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三、神话传说与神灵观念
对祖先的神化与敬服。在东北的许多少数民族中,对于自己民族的祖先身份和来历都有着相似的传说。例如,公元2世纪中叶,鲜卑族首领檀石槐第一次统一鲜卑各部,建立庞大的鲜卑部落军事大联盟。关于檀石槐的身世传说,据说,他的父亲当年被匈奴人抓去征兵,他的母亲有一天走在万里晴空的草地上,突然天上巨雷轰鸣,惊天动地,当她抬头仰望天空的,恰巧一颗冰雹掉进嘴里,被她吞了下去,从此便有了身孕,后来就生下了檀石槐。夫余国的创造者,传说是索离国王的侍妾被日影照射后怀孕而生的;满族先祖布库里雍顺,据说是仙女佛库伦吃了神鸟衔来的红果后怀孕所生的。这些传说与汉高祖刘邦的身世传说颇为相似。传说他的母亲一次在湖边的土坡上睡觉,突然电闪雷鸣,天空有两条龙在交配,他的母亲也随之受孕,以后便生了邦。这些传说的共同特征:一是有母无父,反映了母系氏祖社会的后期的影响。二是神仙或神物所赐,是对祖先的神化,利用人们对上天的畏惧、尊崇和敬服心理,使其臣民对他们的祖先感到神圣不可侵犯,所有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他。这种神话传说的“同源性”,也能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东北民族和中原地区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萨满教常赋予火、山川、树木、日月星辰、雷电、云雾、冰雪、风雨、彩虹和某些动物以人格化的想象和神秘化的灵性,视为主宰自然和人间的神灵。特别是由祖先亡灵所形成的鬼神观念以及人间的各种疾病与死亡造成的恐惧,是萨满教神灵观念的核心。认为各种神灵同人类一样有意志、愿望和情欲,更有善恶之分,不能违拗、触犯。各类神灵具有不同的属性和功能,各主其事,各行一方,地位大体平等,极少统属,绝大多数尚无等级差别,也没有主宰一切的上帝
拜火。“托恩都里”(火神)神,认为火来源于天界,最神圣、洁净,也最亲切,能洗涤一切污秽、驱赶魔鬼、卜问休咎等,任何宗教仪礼都离不了火,各种祭品都要先献一点给火神。雅库特人认为只有用燧石取的火才是神圣纯洁的。阿尔泰人对火祈祷说:你是太阳和月亮的一部分。鄂温克人的新娘嫁到夫家第一件事是叩拜夫家的火,把自己主动介绍给夫家的火神。鄂伦春人称火神为“斡透巴如坎”,传说是个老太婆,谁得罪了她就点不着火,故禁用铁器或尖棍捅火,禁止往火里吐痰、泼水和倒污物;进餐或饮酒时,先往火里扔点酒肉敬奉火神。蒙古族人对火崇拜有加,把火比喻为养育人类的母亲,在萨满教祭火神中就有这样的祝词:“火以碎石为母,火以火镰为父,火的青烟冲入云天,火的热力穿透大地。向火热的火神母亲,敬献奶油和肥肉,祈求你给我们幸福和吉祥。”
在东北各民族中,火崇拜非常普遍和兴盛,火神是人们最为关心和敬畏的神灵之一。关于火神的神话传说也相当丰富。其中以满族的火神传说最有代表性,满族的火神拖亚拉哈是一位“普罗米修斯”式的盗天火女神。相传远古时,掌管天火的阿布卡恩都里神高卧于九天之上,因为他喜好酣睡,故北方天寒地冻,冰河覆盖,万物不生。拖亚拉哈原嫁与雷神为妻,后被风神掠走,欲与她繁衍子孙,播撒大地。拖亚拉哈见大地冰雪齐天,无法育子,便私自盗取阿布卡恩都里心中的神火下凡。拖亚拉哈担心神火熄灭,便把火种吞进肚里,她嫌行走太慢,便以手为足,四脚奔驰,天长日久,她被神火烧成虎目豹头、獾身人心、鹰爪猞猁尾的一只怪兽。她四爪踏火云,巨口喷烈焰,驱冰雪逐寒霜,为大地播撒了火种,为人间带来了光明与温暖。东北民族在自然崇拜时期,和其他原始民族一样,虽然颠倒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却也在这个阶段创造了丰富的民俗文化。祭拜火神就是东北早期狩猎民族共同的年俗文化之一。围绕火神崇拜,鄂伦春族有两则神话传说,火神形象由老婆婆变成红发老翁,分别代表了原始狩猎时代,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的火神形象。一则说,从前一位鄂伦春妇女不慎被火烫伤她一气之下,拔刀将火捅灭。当天晚上,她在仙人柱内想重新点燃篝火,却发现怎么也点不着了,只好去邻居家借火种。半路上她见到一位老婆婆在树下哭泣。一只眼睛还流着血。她就问老婆婆怎么啦。老婆婆怒气冲冲地说:“还不是你往火堆里乱扎。把我的眼睛给扎坏了。”这位妇女恍然大悟,“原来是我触犯了火神奶奶。”她急忙跪拜赔罪,祈求宽恕。火神婆婆说:“念你勤劳,就宽恕你了,快回去点火吧。”妇女拜谢火神婆婆后,回去一点火就见火苗呼呼地着了起来。从此鄂伦春人一代代对火神婆婆更加崇拜起来。另一则火神传说:一家猎户,老两口和儿子,以狩猎为生。一次搬迁时,老两口收拾东西先走了,临行前告诉儿子将火埋好后再走。儿子按照父母的嘱咐把火熄灭,可他刚要走却发现火苗从火堆里又冒了出来,于是他又把火弄灭了。可是一会火苗又蹿了上来,他急了,说到:“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一边说一边用棍子捅,用猎刀扎,还往火堆里撒了一泡尿,这才悻悻地离去。老猎户搬迁到新居后,忽然想起还有重要东西没拿,一夜心神不安没有入睡。第二天一早就回到旧居,一看火还在着呢,火光中一位红发老人,哭得很伤心。老猎户急忙问到:“老人家,为什么这么伤心啊?”红发老人就把昨天儿子灭火过程说了一遍。老猎户一听顿时明白了。他急忙跪拜说:“火神爷爷,请恕罪。小儿年幼无知不懂事,我一定把您接到新居去,永远供奉您。”又向火神连连叩头。不一会,老人不见了,火也熄灭了。从此,老猎户不论搬迁到哪里都带着火种,虔诚地供奉着。一家人日子也开始过得越来越红火。
① 郑小云.鄂伦春风俗概览.黑龙江民族出版社,1997:98.
关于山神的传说,也是东北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与交流的结果。拜山神,对山的信仰与崇拜十分古老,在北方少数民族流传到后世的民间传说里,山往往是全人类和民族起源的基本构成因素。对山的信仰与崇拜同对祖先及其灵魂的信仰与崇拜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后世的山神信仰与崇拜。
山曾是氏族部落祖先的居所或起源地,并主宰各类禽兽。鄂伦春、鄂温克猎人认为禽兽属山神(白那恰)豢养,日常能猎获何种野兽和猎获多寡,全靠山神赐予。传说山神能变成老虎或老人,帮助猎人。它常游荡于山林,故入山行猎,禁绝喧哗,以免触犯山神;凡经老林、陡崖,要向山神祈求好运。山口大树常被削去树皮,绘成一幅形似人脸的山神像,以供过往猎人叩拜,敬烟献肉,并往其嘴上涂抹兽血和肉脂。
最典型的就是祭“敖包”。东北民族在祭敖包风俗中非常接近,反映了在原始狩猎时代,生产力低下,人们渴望通过外部力量来获取生存条件的一种期盼心理。祭敖包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祭拜山神为主;二是祭拜山中猛兽“白那查”老人;三是祭拜家庭狩猎神和保护神。
在东北各民族中,关于龙的传说明显是受到了中原汉族文化的影响。在清朝以前,东北早期民族中还没有龙的概念。随着满族统一东北地区后,中原传统文化开始大量传入东北地区后,各个民族才接受了龙文化的观念。这一点从龙的称谓上就能反映出来,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赫哲族都称龙为“穆都里”(或“穆都日”),而“穆都里”一词来源于满语,即“龙神”。在东北民族中,如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族等,最初的雨神、水神、河神分别称为“替迪博如坎”、“牧博如坎”、“穆都里汗博如坎”,后来才变成同义词“穆都里”。达斡尔、蒙古族称龙为“落恩”与汉族的发音接近。在关于龙的传说中,东北民族也具有相似性。下雨被解释为穆都里汉在洒水,传说“穆都里“全身长满鳞片,在每个鳞片中都盛满了水。这个龙神降雨的传说中,反映出东北民族对龙文化理解的粗浅以及想象和发挥。中原文化中龙是用嘴喷水降雨的。在龙的造型上也多为“鱼形龙”,呈长方形,口中有利齿,有鳍,尾部呈三角形或环形
① 郑小云.鄂伦春风俗概览.黑龙江民族出版社,1997:98.
东北的民间故事传说也同样鲜明的反映出地域文化特色以及与中原文化的交融和相互渗透影响。这其中既有东北民族民俗起源的传说故事,也包括了结合当地风土民情以及中原文化所产生的东北移民传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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