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没有自身利益吗?
方工在《学习时报》上撰文,认为所谓党有利益说,在当前的社会和政治背景下,不具备政治上的合理性,也不符合社会实际情况,而且会形成误导,不利于党员正确理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亟须正本清源。
我对“党没有自身利益”论持异义,并坚决反对。
共产党作为政党,它有着明确的政治目标和政治纲领,也从来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党有不同的历史任务,不同的阶段性利益。党的历史表明,党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而奋斗,党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和人民大众的利益完全一致的。
说党没有自身利益,就是把党置于社会生活之外,成为超越阶级的政治集团,这样的团体是不存在的,也不具备客观合理性。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超越阶级、超越团体的组织是不存在的。所谓全民的、全社会的党其实都代表着某个阶级、社会团体的利益。中国共产党毫不掩饰自己的阶级特性,毫不掩饰自身的利益,这个利益就是中国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就是明确的党的自身利益的体现。
其实,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党的目标和利益。方工承认党员的个人利益而否定党的整体利益,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讲不通的。
方工说,国家建设时期时移势易,过去曾经有必要强调党的利益的客观需要已不存在。对党的利益问题的认识,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根据变化的客观现实作出观念上的调整。
上述言论更是莫名其妙,说“过去曾经有必要强调党的利益的客观需要”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党的利益的客观需要过去是有必要强调的,而现在这个客观需要已不存在了。为什么呢?只是因为“革命领袖在历史上确曾肯定过党的利益问题”,而革命领袖是反对不得的,反对了就等于把自己放在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因此只好说“对此应该历史地客观看待,作出全面准确的认识,不应绝对化地机械理解”。
以思想解放之名,否定共产党的阶级特性,把共产党的性质模糊化,还要把它作为“全党共识”,就是想把共产党变成全民的党,这是广大共产党员绝对不能同意的!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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