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档案法律调整范围,是指档案法律法规可以直接作用和影响的对象、范围,是档案法律法规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法律规定以外的档案即非法定档案,不属于档案法律调整的范围。在档案工作方面,参与档案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由法定档案这一特定事物决定的。与档案法律调整法定档案的范围相适应,列入依法监管范围的是与法定档案直接相关的行为,而对非法定档案的保管、处置、利用等行为,则不在档案法律调整之列。
档案法律调整范围_档案法制与标准
档案法律调整范围,是指档案法律法规可以直接作用和影响的对象、范围,是档案法律法规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
(一)法定档案
这是档案法律法规调整、管理的基本对象。保障档案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是档案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档案法制建设的基本目标。但是,与一般的档案工作不同,档案法律规范以特定的档案为对象,这就是《档案法》明确规定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即法定档案。法律规定以外的档案即非法定档案,不属于档案法律调整的范围。
(二)与法定档案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
法律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参与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在档案工作方面,参与档案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由法定档案这一特定事物决定的。凡是与法定档案关联,包括与法定档案的形成、保管、利用以及行政管理活动等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都是档案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纳入档案法律调整的范围。
(三)与法定档案相关的行为
档案法律保护法定的档案,但对档案直接构成影响的是人们的各种行为,如保管、处置、利用、公布、馈赠、转让档案的行为等,只有加强对这些行为的监控,才能有效保护档案的安全。与档案法律调整法定档案的范围相适应,列入依法监管范围的是与法定档案直接相关的行为,而对非法定档案的保管、处置、利用等行为,则不在档案法律调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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