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同时期对“镇管社区”功能作用的要求不同,至今没有形成稳固的模式,其内涵也仍在发展变化,影响了人们对其概念内涵的准确把握。一些学者或课题组根据实践中的运用对其作了阐释,可以分为四类。[42]
一是最早的官方“镇管社区”解释。仅凭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最早对“镇管社区”下定义的政府文件的注释。2005年浦东新区《政府工作报告》名词解释中对其作了说明。“镇管社区”最早是针对浦东新区严桥镇分类管理社区而提出的一种介于传统的郊区体制与中心城区体制之间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它的基本特征是镇作为一级政府,对镇域内城市化程度不同的区域实施社区分类管理。它的主要优点是保留了镇作为一级政府的强大功能和社区居委会的精细化管理。[43]
二是从运行机制角度界定。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镇管社区”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沪社工委〔2012〕55号)提出“镇管社区”是“在不改变现行镇的行政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实行分片、直接管理相互结合,财政扶持、服务方式相互配套,共治、自治协同推进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努力促进郊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地区、大型居住社区的社区建设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从概念外延以及与街居体制比较角度界定。“镇管社区”是指由镇一级党委和政府直接管理社区,包括除建制村以外的整个区划范围,是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两种结构之间的中间状态,与传统的城市街居体制相比,存在管理方式差异性、居民构成多样性、群体文化差异性等特点。[44]
四是从功能作用角度界定。“镇管社区”模式是在浦东开发开放、农村向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以建制镇为社区管理主体的这一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的优势,整合各种资源,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社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同创共建、同管共治社区,以其体制机制、资源整合、精简高效、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诸多优势,在有效化解大规模开发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村向现代化城市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经济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45]
五是从管理方式的角度界定。“镇管社区”是在镇的现有行政架构下,对镇域内的城市化社区,采用与管理农村社区有差别的政策与行政手段,实施符合城市化管理与服务实际的行政管理方式,在行政管理架构、财政支持、服务手段等方面形成相互配套、协同推进的社区管理新机制。[46]类似的观点认为“镇管社区”是从社区发展和人口导入的实际出发,按照“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要求,将镇域内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管理网格,实行重心下移、做实社区,在社区层面整合各类资源,实施区域管理、方便服务群众的管理方式。[47]
社会治理理念下的基层社会,已经使得“镇管社区”超越了概念产生之初指“镇作为唯一主体管理城市化社区”的含义,更加强调镇的基本架构不变和在镇体制架构下的社区管理(社区治理),强调用城市社区管理方式、政府与社会合作、多元治理特别是自治与共治下的社区治理模式的构建。因此本文认为“镇管社区”是在现行镇的行政体制架构不变及不增设行政层级条件下,以城市社区治理理念、服务方式对镇域内部分或者全部区域实施分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自治与共治协同推进和基层社会管理扁平化的一种社区治理模式。它是转型过程中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的发展。这一模式还不完善,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改进、理论上进一步探讨,使之适应现代社区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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