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马克思在分析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历史活动时所谈的第四方面,就是社会关系再生产。他认为第一个历史活动首先包含不可分割的三方面,即劳动、需要的满足和新的需要的产生以及人的自身再生产,“这样,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人的合作。……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的活动方式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的历史和人的历史一样长久,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呈现出‘历史’”[258]。因此,历史在一定意义上也表现为社会关系的发展史。
“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人的合作。”因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任何人类个体都不能离开社会而单独存在,因此“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社会性是人之为人的根本特性,这是人类高于动物的根本方面。也就是说,人类为了生存,为了生活,必然要联合起来,“社会,即联合起来的单个人”[259]。因此,社会不是乌合之众,不是一盘散沙,社会也不是独立于人之外的抽象主体,社会只是联合起来的人本身,人类正是赖于这种结合,才能最终高于自然、战胜自然并成长为人,这是人类真正的力量源泉。历史上一切关系,包括地缘的、血缘的、民族的、国家的、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文化的、宗教的、伦理的、法律的、家庭的、党派的、阶级的、财富的等各种关系,都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某种结合,每一种结合都成倍地放大了人类的个体力量,历史正由此而获得进步。
人与人之间必然要建立关系的原因,在于人的需要和利己本性。因为“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260]。与世隔绝的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任何人都处于一定的家庭和社会关系之中,由于每一种联合本质上都成倍地放大了个人的力量,因此,联合成为人类生命的必然。在生命活动过程中,人群“共同体本身作为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而出现”[261]。人们“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的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262]。除了工具、语言的创造,人类历史之所以有如此进步的真正原因就在于这种联合。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说:“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因此……真正的社会联系并不是由反思产生的,它是由于有了个人的需要和利己主义才出现的,也就是个人在积极实现其存在时的直接产物。”[263]
对于人类而言,“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264]。因此,只有人生活在关系中,并对关系倍加珍爱。
“个人的需要和利己主义”虽然是引起人们联合的原始动因,但是人们一旦联合起来,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本质上是个人与联合起来的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个人总是受联合起来的人的制约,因为社会是如此强大,他面对的可能是几十人、几万人,甚至几亿人的一种联合,这种联合越复杂,社会内部有机联系越紧密,这种情况越是如此。因而个人首先是被决定的。正像马克思所说:“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265]任何人都不能超越他的时代,并且他的能力、素质,是以其他人的发展为前提的,因而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仅如此,这种制约还由于个体生命的有限性,以及社会生命的持久性而进一步加强,因为社会并不因任何一个个体的消失而停止发展,相反,社会会因生产力、财富和文化的积累而更加强大。因此,停留于个体研究,忽视整个社会有机体的存在,忽视个人与整个有机体的真实关系,是近现代形而上学的根本原因。无论是近代感性主义哲学家,还是近代理性主义哲学家,无论是尼采、叔本华,还是海德格尔、萨特,他们虽然对人类的遭遇和处境都有深切体会,有的为此发出了哲人的惊天呼唤,但是他们都没有像马克思那样深入社会历史这一维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因而只能说他们发现了问题,但是却不能解决问题,原因就在于他们忽视了人的真实存在,不了解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了解人的解放最终是通过改造社会实现的。但是反过来,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把社会夸大为一种超然于人并且独立于人的外在实体,相反它恰恰因个体的活力而获得生命,“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离开了具体的个体就无所谓社会,因而“把社会当作一个单独的主体来考察,是对它作了不正确的考察,思辨式的考察”[266]。在这方面我们必须指出,阿尔都塞、普列汉诺夫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阿尔都塞的名言就是:“历史是无主体的过程”,如果有主体,那么这个主体不是人,而是社会结构。也就是说,社会是自我运动的,而不是人推动的,这样他就在人之外找到了一种非人为动因,使历史过程抽象起来。普列汉诺夫也认为“历史发展的原因在人之外”。这样,他们虽然注意到了社会运动的规律性和必然性,看到了社会运动不以任何个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但是却把它夸大为脱离所有人的过程,其结果必然导向主观主义。我国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哲学教科书虽然没有这样明说,但是同样把历史规律夸大为自然必然性,并且长期忽视对人的研究,因而其内在的理路是一样的,都是忽视了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哲学思考,因而没有在根基上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而作为它的主体出现的只是个人,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他们既再生产这种相互关系,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这是他们本身不停顿的运动过程,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本身。”[267]因而把社会看作脱离人的独立主体的观点是错误的。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社会的人,而社会则是人的社会,人的一切行为受社会制约,但是,社会本身则因人而获得活力,人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最根本力量,“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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