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在汉语中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字眼,尽管早在我国古代儒家经典《左氏春秋》,即《左传》中就出现了“沟通”这两个字,但对“沟通”之科学含义的探讨和揭示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沟通”,作为人类社会交往的一种基本形式,从低级到高级,从野蛮到文明,从狭小走向开放,从局部走向全体……连接着你、我、他,连接着昨天、今天和明天。爱情、婚姻、家庭、朋友、事业、人生……生活的旋律,何时何处没有“沟通”的灵魂?“沟通”标志着人类走出低等动物群,没有“沟通”便没有人类社会,时间在“沟通”中奔跑,事业在“沟通”中发展,社会在“沟通”中前进……整个人类的社会生活都是通过“沟通”,依附于“沟通”而实现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著名传播学家威尔伯·施拉姆(Wilber Schramn)称“沟通(communication)是社会得以形成的工具”;社会学家C.科林(Charles Coughlin)说“沟通”是“人类关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机制,是一切智能的象征”;人类学家E.萨皮尔(Edward Sapir)强调:“每一种文化形式和每一社会行为的表现,都或明晰或含糊地涉及沟通。”
虽然我们似乎每天都在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从事着沟通活动,但是到底何为“沟通”呢?
在我国,“沟通”二字最早出现在著名的儒家经典《左传·哀公九年》中:“秋,吴城邗,沟通江淮。”“沟通”原指开沟而使两水相通,后泛指彼此相通[1]。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和思想观念的日益更新,“沟通”这种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已经愈来愈为人们所关注,不少人曾经或正在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运用不同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对人类社会的沟通活动进行探讨,给“沟通”这个古老的概念注入了全新的含义,使“沟通”的内在本质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科学的揭示。实际上,“沟通”研究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在美国尤其如此。在英文中,可与“沟通”对译的单词是communication,其含义十分丰富,据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F.丹斯(Frank Dance)教授统计,关于“communication”的定义多达126种,限于篇幅,在此我们只介绍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沟通”定义。霍本(Hoben)认为“communication是以言语交换思想或观念”,他强调的是作为信息载体的符号。安德森(Anderson,1959)认为,communication“是我们理解他人并进而使自己为他人所理解的过程”,他强调的是作为“沟通”活动之决定性因素的解码。米德(Mead, 1963)认为,“互动,甚至在生物性层次上,也是一种communication,否则,共同行动不能发生”,她强调的是互动关系和反馈的概念。巴伦德(Barnland,1964)认为,“communication产生于减少不确定性,有效地行动以及保护或强化自我的需求”,他强调的是作为“沟通”内容的信息,因为信息本身就是不确定性的减少或消除。贝雷尔森(Berelson)等人(1964)认为,communication“以符号……词语、图片、数字、图表等传递信息、思想、感情、技术等;这种传递行动或过程通常被称作communication”,他强调的是“沟通”的过程概念。阿依尔(Ayer,1955)认为,“我们的communication一词有时指涉被传输的内容,有时指涉传输手段,有时指涉整个传输过程”,他强调的是信息的传递与交换。鲁士奇(Ruesch,1957)认为communication“是把互不关联的现实世界的各部分联系起来的过程”,他强调的是联系的概念。戈德(Gode,1959)认为communication“是变独有为共有的过程”,他强调的是共有的概念,这实际是拉丁文communis(分享,共同)的派生义。《美国大学辞典》认为,communication“是传送军事讯息,命令等的手段和方法;如电话、电报、无线电信使等”,它所强调的是信息借以传递的媒体。纽科姆(Newcomb,1966)认为,“每一种communication行为都可被视作信息的传递……它们由自信源而至接受者的可辨识刺激所构成”,他所强调的是刺激概念和作为人际沟通主体的信源和信宿。此外,米勒(Miller,1966)还以目的性(意愿性)概念的角度对“沟通”的定义作了如下解释:“在大部分情况下,communication主要相关于这样的行为状态:传者以清醒的意愿,试图通过消息的传递来影响受传者的行为……”[2]
尽管上述诸种“沟通”的定义都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沟通”概念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特征,但是它们都无一例外地涉及沟通主体之间信息的传递和交流,它们对于我们准确地把握“沟通”概念的本质特征和科学地界定“沟通”概念的内在含义无疑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而且,尽管“沟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社会沟通、组织沟通和跨文化沟通,言语沟通与非言语沟通,直接沟通与间接沟通以及正式沟通与非正式沟通等不同的沟通类型划分,但其本质上都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即“人际沟通”。为此,基于上述各种关于communication的代表性定义并正确地运用现代信息科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我们不妨从信息学的角度将“人际沟通”定义为:发生在人与人之间借助于某种符号和媒体传递和交流信息并产生相应行为的一种社会活动,其本质在于信息的传递与交流。在此,人际沟通包括信息的传递和信息的交流两部分内容,成功的人际沟通,不仅要求人们必须准确、有效地传递信息,而且还要求沟通双方必须以传递信息为前提进行信息的交流,也就是说它不仅要求作为信源的发信方准确无误地发出信息,而且还要求作为信宿的收信方作出积极的反应,只有这样进行互动,才能实现有效的人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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