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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稻为例

时间:2023-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合考虑自然气候、资源禀赋、地形地貌、生产水平等因素,结合此次农户调查情况,本章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5省划为长江中下游区。此次农户调查长江中下游区水稻种植户有效问卷为723份,其中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样本数量分别为194户、292户、78户、99户、60户。因此,总体上可以判断,长江中下游区水稻生产存在显著的规模报酬递增现象。
以水稻为例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综合考虑自然气候、资源禀赋、地形地貌、生产水平等因素,结合此次农户调查情况,本章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5省划为长江中下游区。此次农户调查长江中下游区水稻种植户有效问卷为723份,其中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样本数量分别为194户、292户、78户、99户、60户。

水稻种植在样本农户粮食生产中占据主体地位,水稻播种面积约占粮食播种面积的82%,水稻生产纯收入约占粮食纯收入的87%。样本农户水稻种植面积平均为11.3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883元,其中江苏约为湖南的2.6倍,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为11.6亩,其中安徽约为湖南的2.8倍,耕地面积流转比例为31.6%,其中安徽约为湖南的4.9倍,平均成本利润率为104.7%(表11-8)。

表11-8 长江中下游区水稻种植户区域分布情况

注:种植业(包括水稻和其他粮食作物等)纯收入未扣除家庭用工折价;受复种指数因素影响,农户种植面积可能超过经营耕地面积

样本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水稻种植面积平均为11.3亩,其中,最低的为0.5亩,最高的为500亩。样本农户平均水稻单产为839.7斤/亩,亩均利润478.7元,亩均物质费用为390.3元,亩均雇工和土地转入费用为120.5元。从农户特征变量来看,样本农户户主平均年龄为51.7岁,户主年龄在50岁以上的农户占58.4%;样本农户户主受教育年限平均为6.7年,户主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户占88.1%,平均从事粮食生产的年限为38.3年(表11-9)。

表11-9 水稻经营模型中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特征

长江中下游区水稻种植户单产水平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大致呈现“先升后降”的“倒U”形变化趋向,当农户经营规模在100~150亩、150~200亩时,亩产分别达到1105斤、1127斤。亩均利润也大致呈现同样的变化趋势。当农户经营规模在50~100亩、100~150亩时,亩均利润分别达到732元、660元。与经营规模在20~50亩的农户相比,20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户亩产和亩均利润均要低,分别低67斤和71元。当农户经营规模达到50~100亩、100~150亩、150~200亩、200亩以上时,户均水稻种植利润分别达到49856元、73793元、93361元、157616元(表11-10)。按照长江中下游区受访农户户均4.4人,其中户均外出务工人员1.2人,户均务农人员3.2人计算,在家务农人员人均水稻种植利润分别为15580元、23060元、29175元、49255元。

表11-10 长江中下游区水稻适度规模经营的产出和利润比较

从长江中下游区农户水稻投入产出和生产利润模型的估计结果看,大部分变量显著;模型(Ⅰ)调整后的R2为0.9608,模型(Ⅱ)调整后的R2为0.8664,模型拟合效果较好。

从生产要素的作用来看,耕地的作用显著且对水稻产出的弹性最大,该估计结果与万广华、程恩江(1996),许庆等(2011),Nguyen et al.(1996)和Wan and Cheng(2001)采用农户调查数据研究所得出的结果相似,但差异在于,本章测算得出的土地产出弹性相对上述研究结果较低,为0.613。其原因可能在于: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尽管土地仍然是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但劳动和资本投入对水稻生产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劳动投入对水稻产出影响显著且弹性为正,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万广华、程恩江(1996)和许庆等(2011)的研究结果[3],但没有印证Lewis(1954)、Sen(1960)和Viner(1984)的研究结论,即劳动力的边际产出为零或为负。这一估算结果可能的原因,除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规模外出务工或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人口红利正在逐步消失的原因之外,由于水稻生产是劳动密集型的,其劳动用工一般比小麦和玉米多(陈吉元,1991),而水稻生产在农村劳动力最为繁忙的季节进行,劳动力需求的季节性决定了这一阶段农业剩余劳动力几乎不存在(庾德昌,1992)。农户特征变量户主生产经验(Exp i)在统计上并不显著。

表11-11 长江中下游区农户水稻投入产出和生产利润模型回归结果

续 表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规模虚拟变量划分为▋0(0~20亩)、▋1(20~50亩)、▋2(50~100亩)、▋3(100~150亩)、▋4(150~200亩)、▋5(200亩以上)6个组别,其中以▋0(0~20亩)为参照项

如果不考虑经营规模虚拟变量的影响,通过长江中下游区农户水稻投入产出模型(Ⅰ),经测算得到土地、劳动、物质资本、其他流动资本的产出弹性分别为0.6126、0.1515、0.1521、0.0975,规模报酬系数为1.0137。通过联合假设检验对规模报酬不变的原假设进行了Wald检验,其F统计量为105.636,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因此,总体上可以判断,长江中下游区水稻生产存在显著的规模报酬递增现象。也就是说,当土地、劳动、物质资本和其他流动资本各项生产要素的投入都增加1倍时,产出的增加大于1倍。与之相比,水稻种植成本利润率却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出现大幅下降的趋势。当农户经营规模在50~100亩时,水稻生产成本利润率最高为182.3%,而当经营规模扩大到100亩以上时,成本利润率大致下降到60%~80%左右。

基于长江中下游区水稻农户投入产出模型(Ⅰ)的估计结果显示,以农户经营面积0~20亩为参照项,经营规模在100~150亩的水稻种植户,其产出水平出现显著上升,其他经营规模在统计上不显著。生产利润模型(Ⅱ)的估计结果显示,经营规模在50~100亩的水稻种植户,其利润水平出现显著上升,其他经营规模在统计上不显著。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和技术条件下,权衡水稻种植产出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双重目标,统筹考量务农和务工收入关系,长江中下游区水稻种植的适度规模大致应在100亩左右,远远高于目前该地区11.6亩的户均经营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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