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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支持力度

时间:2023-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在政府的支持下组建粮食合作社,既解决了农民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又保全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并获得基本的口粮、土地租金收益和国家扶持。可以将发展粮食合作社明确为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优先形式,鼓励各地予以适度引导。要加强对内部管理方面的培训,引导粮食合作社朝着规范的方向发展。增加建设用地是合作社发展仓储加工运输的必要条件。
加大支持力度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增多,一些地方农户要田要地现象明显增多,农村中涉及土地承包和流转的矛盾纠纷也明显增加。农民有恋土情节和观望心态,因此很大一部分人并不愿意放弃承包土地,在有各种农业补贴政策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如果在政府的支持下组建粮食合作社,既解决了农民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又保全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并获得基本的口粮、土地租金收益和国家扶持。

从各种新型经营主体的特征来看,尽管粮食合作社发动成立的过程比较复杂,但一旦成立并运转起来以后,稳定性非常强,是农民最愿意接受的经营形式。可以将发展粮食合作社明确为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优先形式,鼓励各地予以适度引导。24个样本社有14个合作社提到了需要政府进一步的支持,其中5个希望获得更好的市场信息服务,6个希望获得更好的市场销路,7个希望加强技术培训,9个希望获得贷款帮助,12个希望获得更多的财政支持,9个希望获得实物支持,12个希望获得更多的实物补贴。要加强对内部管理方面的培训,引导粮食合作社朝着规范的方向发展。鼓励各级政府将强农惠农的资金和支持项目优先向粮食合作社倾斜,例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理项目等。

增加建设用地是合作社发展仓储加工运输的必要条件。建造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视为设施农用地,并按规划办理相关手续。种粮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农机停放场(库、棚)等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用地,以及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可以按照农业用地管理,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种粮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等所需要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应重点支持。农村“四荒地”、废弃学校等土地的申报使用,可向种粮合作社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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