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加快了经济结构转型和社会转型过程,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打破了单位体制,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附于单位的“单位人”开始向“社会人”转变。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方面,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人”被迫离开原来的单位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新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大量社会成员进入新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或工作。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上海从1977年开始落实各项政策,大批下放干部和知青返城,支边职工退休返沪。特别是在1977—1979年的3年间,七八十万的知青集中返城,给上海的社会经济带来极大的压力。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必须解决返城知青的就业问题,上海各级政府千方百计开辟就业渠道,除一部分知青按照“顶替”政策进入国有或集体单位外[13],大部分知青由所在街道提供就业安置。面对就业岗位不足的状况,各街道千方百计、各显神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诸如破墙开店、临时搭建等成一时之风气。这也意味着为解决严峻的知青就业问题,地方政府被迫打开“单位”围墙,使经济活动走出围墙面向甚至走上马路。由此,马路有了经济性公共活动空间的意义,出现了许多马路市场、马路菜场等,上海豫园福民街小商品市场、华亭路服装市场成为其中的典型,名扬海内外。1984年9月,为鼓励和引导非公有经济成分健康发展,增加回沪知青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的就业门路,由徐汇区工商局投资,上海第一个个体服装市场在上海徐汇区相对僻静的华亭路上开张。开张之初,华亭路的摊位总共只有50来个,但声势很大。华亭路的服装主要是仿造日本和我国港台地区的最新时装款式,小老板们或者到福建石狮和广州进货,或者自选面料、自行设计,这些漂亮的“新式时髦服装”,对于当时的年轻人来说具有无法抵挡的诱惑力。一时间,“华亭路的服装样子就是漂亮”的说法不胫而走,华亭路名声大震,这条窄窄的马路引领着20世纪80至90年代上海滩的服饰时尚潮流。华亭路上每天都人潮涌动,人声鼎沸,讨价还价之声不绝于耳,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时髦人士也慕名而来。直到2000年1月,为了还路于民,华亭路服装市场开始整体搬迁,华亭路带着它特殊的地位和盛名结束了与众不同的繁华。
20世纪80年代后,面对全国经济格局变化和城市功能转变的宏观背景,上海具有传统优势的工业体系遭到了强有力的挑战,出现了严重的衰退,1979—1989年,上海工业的平均增长速度为7.2%,是1949年以来最低的10年;这一时期上海工业的增长速度低于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1987年和1988年甚至低于全国平均速度10个百分点以上,上海工业被迫进行适应性调整。[14]1985年,国务院批准上海经济发展战略汇报提纲,提出对上海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的要求:改造传统工业,开拓新兴工业,发展第三产业。1992年,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优先发展第三产业,积极调整第二产业,稳定提高第一产业。上海按照中央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方针,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上海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优化第二产业,加快发展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的产业。传统的制造业,如纺织、化工、机械、冶金等行业被压缩,这些行业中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转岗和失业问题十分突出。1991—1997年,上海下岗待工人员达到130多万人,其中通过各种途径转岗再就业者为100多万人,未得到安置、仍处于下岗待工和失业状态的还有30多万人。[15]在此情况下,上海专门出台政策鼓励下岗职工自谋出路、自主经营,大力发展城市个体、私营企业及个人创业,引导和促进普通服务性行业的发展。同时,积极推广非正规就业,上海全市非正规劳动组织达1.7万多个,从业人员20多万人,其中70%为下岗人员。[16]非正规就业者主要从事的是低资金、低技能的零售业、餐饮业、维修业等,其就业的场地很大一部分是借助道路,而且人流越是密集的道路,越是得到青睐。
自2010年开始,上海把解决就业问题的重点集中到“4050”群体。所谓“4050”指的是女性40岁以上和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和失业者,其中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较低,是就业市场的弱势群体。上海由政府出面成立公益性组织,提供就业岗位,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适合“4050”群体的就业岗位往往也是借助道路的优势,如在人行道上开设书报亭、牛奶亭、福利彩票亭等。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人群也把赚钱的希望寄托在道路上。在20世纪90年代,上海街头流动着一道独特的“风景”,成千上万辆装饰各异、五彩缤纷的机动三轮车在上海的大街小巷穿梭,非常忙碌地做着载客载物的生意。据上海市公安局统计,截至1999年春节,上海共有机动三轮车约4万辆,可以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约1万辆,车主就是残疾人(包括外地残疾人),主要是残疾人代步使用。第二类是加装动力装置并涂有黄色标志的三轮车,约0.2万辆,车主是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主要是公安部门为解决他们的就业而允许其营业。第三类是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约2.7万辆,车主主要是外来流动人员;在这些无牌无证的机动三轮车中,既有加动力装置的三轮车,也有许多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这些车主并不是残疾人,而是利用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从事无证的经营性活动。[17]此外,为了能够安置残疾人就业,政府部门网开一面,允许残疾人在街面上摆放如修鞋、配钥匙等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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