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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的伤口有什么症状

时间:2023-03-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当前养狗已成祸患导致狂犬病,破伤风等病症明显增多,卫生部特制定关于狂犬病防治《规范》,向全国发布,供全国医疗机构参照执行。处置原则为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医疗卫生机构在判定暴露级别并告知患者狂犬病的危害及应采取的措施后,应立即开展处置工作。《规范》提出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动物是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清洗和消毒处理。
犬撕咬伤的救治_儿童意外伤害救治指南

一、伤害特点

1.局部表现 狗咬儿童十分凶残,以儿童四肢远端为多见。因狗牙长而尖锐,可直观地看到伤口和伤痕。狗一旦咬住人后,身子屁股向后退缩,形成伤口撕裂,多见其伤口深,皮肤、肌肉撕裂、形状不规则,出血较多。如果伤及头部、面部、颈部后果更为严重。

2.全身表现 如伤口感染,可致寒战、高热、头痛、头晕、全身肌肉酸痛与食欲缺乏等。

3.精神方面 狗伤儿童不仅给儿童机体造成损伤,造成精神损伤也比较明显,部分儿童被吓惊呆、哭闹不止甚至抽搐或夜惊。有癫的小儿可致癫发作。

二、治疗方法

狗的牙齿和爪长而尖锐,肮脏,无论咬伤、撕、抓、舔伤均易污染创面而造成严重感染或传播其他疾病,如狂犬病、破伤风、气性坏疽等严重疾病,特别是狂犬病,至今尚无有效治疗方法和特效药物。针对当前养狗已成祸患导致狂犬病,破伤风等病症明显增多,卫生部特制定关于狂犬病防治《规范》,向全国发布,供全国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卫生部2006年10月16日发布的《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办法,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规范》包括暴露分级与处置原则、伤口处理、暴露后免疫、被动免疫制剂使用等几部分。

根据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规范》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以下3级,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原则:①级为接触喂养的动物或完好的皮肤被舔,其暴露程度为无。处理原则为:确认病史可靠,则无须处理。②级为暴露的皮肤被轻咬,或为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者擦伤,暴露程度为轻度。处置原则为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③级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破损皮肤被舔,黏膜被动物体液(或唾液)污染,暴露程度为严重。处置原则是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或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医疗卫生机构在判定暴露级别并告知患者狂犬病的危害及应采取的措施后,应立即开展处置工作。《规范》提出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动物是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清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只要伤口未愈合就应按以下步骤对伤口进行处理,如用肥皂或清水冲洗伤口至少15min,然后用2%~3%的碘仿或75%乙醇涂抹伤口。清洗或消毒后的伤口处理应遵循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也不要包扎。伤口较大或在面部影响面容时,确须缝合的,在做完清创消毒后,应先用动物或人源血清(即抗狂犬病免疫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做伤口周围浸润注射,数小时后(一般不低于2h)再缝合与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或分泌物的排出。也可做破伤风、抗气性坏疽血清、抗生素等的注射应用,用以控制狂犬病以外的其他感染。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原则上是越早越好。

采取对症处理,如镇静、止痛及抗感染治疗(以青霉素为最好,用前须做皮肤过敏试验)至少注射应用3~5d。如患儿精神伤害明显,应做心理治疗或请专业医师做心理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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