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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体制变革

时间:2023-03-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70年2月,东湖塘华侨农场下放宁德县管理,成为宁德县革命委员会下辖的一个人民公社级别的农场。1985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国营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同时在海南省召开全国华侨农场工作会议。东湖塘华侨农场领导班子决心积极抢抓机遇,努力拼搏,改变落后局面。1997年,东湖塘华侨农场再度下放。
生产管理体制变革_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志

第二节 生产管理体制变革

1965年6月东湖塘华侨农场成立。

1970年2月,东湖塘华侨农场下放宁德县管理,成为宁德县革命委员会下辖的一个人民公社级别的农场。在“抓革命,促生产”精神的指导下,华侨农场革命委员会对原有的生产管理办法进行了“破旧立新”,把“定额包工制”改为农场与生产队之间核算新机制,大队分配实行固定工分制,具体为“工资总额与生产任务挂钩,成本包干,超产奖励工分,减产扣工分,成本结余可留用,超支自负”。

从建场到1978年,华侨农场主要种植稻谷、番薯、小麦,兼种棉花、黄麻、甘蔗,亦发展少量畜、禽、水产等养殖业,而以服务农业生产为主要生产任务的场办小企业,一直呈现亏损状况。

1978年5月,全省各地华侨农场同时收归福建省侨办主管。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福建省国营华侨农场、工厂交接会议纪要》,《纪要》明确指出:“借用东湖塘华侨农场的土地,必须在1978年夏收以后无条件归还华侨农场;‘文化大革命’期间划给周围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生产队耕作的土地,原则上应归还东湖塘华侨农场,要在夏收前处理好。”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仍有部分土地未能如数收归农场,而依规收回的大片土地为尔后安置1000多名越南归侨创造了必备的生产生活条件。

1982年,福建省侨办对各地的华侨农场、华侨工厂的生产、经营开展整顿。对场、厂领导班子成员,一律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进行调整;对场、厂职工,则重在进行劳动组织与劳动纪律的整顿;对生产、经营,则侧重强调推进生产承包责任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工作中心;同时,对经营管理进行大胆改革,允许农场职工以户为单位,组成责任户或联合责任组,即互助组或互助队,人均承包农田不得少于5亩,可以多承包且不封顶,但不可以转包或转租他人。

1983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福建省侨办责成各地华侨农场广泛推行以承包为中心的经营责任制,贯彻国家多收、企业多留、职工多得的原则。次年,全省华侨农场试行场长责任制,由场长全权负责华侨农场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

1985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国营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同时在海南省召开全国华侨农场工作会议。东湖塘华侨农场党政领导班子积极贯彻会议精神,马上着手调整内部经济结构,提出走贸、工、农综合经营道路,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新建立了一个种植柑橘的专业管理区——七星管理区。在生产管理机构方面相应地进行调整,增设农牧渔综合服务公司、工贸服务公司等两个经济实体。管理机构负责人由场长提名,党委讨论通过后由场长任命,干部实行任期制。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摸索出的一套农场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切实调动了全场员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使全场职工的年人均收入由1980年的454元增至1985年的735元。

为了扶持华侨农场的经济改革,中共中央和中共福建省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东湖塘华侨农场领导班子决心积极抢抓机遇,努力拼搏,改变落后局面。为了实现1987年在龙海县召开的全省华侨农场会议上福建省侨办提出的“东湖塘华侨农场要争取在1988年实现职工人均年收入达到1000元,并争取扭亏为盈”的奋斗目标,全场上下化压力为动力,积极推广新的优良品种,加快多种经营的步伐;扩大果树种植规模,上马花茶加工厂、饲料加工厂;并通过横向联营,合办闽东华侨针织厂。同时,农场还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采取农场借、农户用、农户还的形式,向承包户发放贴息贷款81万元,用于发展农、副业生产。

1988年,福建省侨办又与东湖塘华侨农场签订承包合同,实行以核定盈亏及递增基数的场长任期目标承包责任制,从而促进了农场的生产经营向良性发展。

1992年,农场出台新举措,即允许承包户长期使用承包土地,土地使用费按地块的位置、水源、肥力等因素划级,用实物交纳。生产工本费由承包户自行负责,尚在运转的公司、工厂、企业,实行集体承包,自负盈亏,限额上交,超利分成。机关和管理区缩减管理人员,并实行员工聘用制,按工作岗位、职务享受工资待遇,富余人员可以外出务工,参加承包或自谋出路。机关增设招商机构(招商科),参加境内外招商活动,首次出让五里亭百亩农地,由外商建立南洋工业小区。

“九五”计划期间,华侨农场围绕“增粮增收保供给,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线,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在做强做大农业生产的同时,加强横向经济联合,合资创办木材市场、水果市场;成功拍卖七星管理区的柑橘园所有权,落实谁种谁有政策;推广水稻新品种,种植香椿、绿竹等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经过努力,农场工农业总产值从1990年的351.83万元增至1995年的734.83万元,职工人均年收入由1602元增至4308元。

1997年,东湖塘华侨农场再度下放。由于领导体制再度变更,以及农场土地的陆续被收储与城市建设的日益拓展,导致农场的生产经营开始全面转型。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华侨农场的生产与管理模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根据宁德市政府的规定,农场土地除预留(500亩)和原宅基地外,其余全部统一收储,农场免征土地税。至此,农场职工基本退出农业生产。1999年起,大部分职工转岗,领取失地补贴。他们或到周边工厂打工,或利用尚未开发的土地种植一些水果与蔬菜以补贴生活费用。农场转变经营方式,通过购置优良地产,组建服务城市的职能公司,逐步参与到城市发展建设当中。农场职工的收入也从以农业收入为主,逐渐转为以务工和从事饮食业、服务业收入为主,其他收入为辅的格局。由于受文化、技能和适应能力等影响,华侨务工人员工资偏低,40~50岁的职工再就业偏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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