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事业
(一)教育概况
20世纪60年代,福建省侨委在筹办各地的华侨农场时,就开始把学校建设纳入华侨农场基础建设计划之中。为了方便归侨子女入学,先后创办了东湖塘中心小学与宁德市华侨中学,同时还在各个管理区创办了幼儿园和初小校(只开办一、二年级)。各管理区的儿童从三岁起便能进入幼儿园,从七岁起便能进入中心校或分校学习,小学毕业后便能上华侨中学了,从而有效地普及了中小学教育。
东湖塘华侨农场对教育事业非常重视,全场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早在1984年,农场就制定了支持教育的第一项规定《奖教奖学实施办法》。按该规定,农场每年给予每个学龄儿童核销10元的学杂费;对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除了给予发放奖学金外,对其中的困难户还给予发放生活补助费。2005年,农场又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奖学办法》《大中专学生助学办法》等项规定,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各级侨联等社会团体亦加大了对华侨农场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他们圆了大学梦。
此外,每年的教师节,农场领导都要到各所学校慰问教师,并帮助学校办一些实事。农场还连续多年支持学校优秀教师、学生参加福建省侨办组织的学生夏令营活动和教师进京赴川进修培训活动。
1985年,宁德县(今蕉城区)开始实施普及小学教育规划,东湖塘中心小学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在此后的普及教育达标情况检查、验收中,华侨农场的“四率”(儿童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毕业班毕业率、适龄儿童升学率)均达到福建省一类标准,成为全县“四率”最高的单位之一。
1989年9月,华侨农场开始实施普及初级初等义务教育(即小学六年制义务教育);1993年12月25日,开始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九年义务教育);东湖塘华侨农场的教育事业开始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与此同时,东湖塘华侨农场的体育活动也十分出色,尤其是足球项目,成绩骄人。东湖塘中心小学足球队是宁德地区为数不多的小学生足球队之一,多次获得宁德地区小学生足球赛第一名的好成绩,曾代表宁德地区参加全省中小学足球赛,获得好各次。
1982年,东湖塘中心小学被命名为福建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1988年11月,华侨中学被命名为宁德地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同月,东湖塘中心小学被评为福建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随后,华侨中学亦相继被评为福建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达标先进单位。
据统计,仅1990年~2000年,东湖塘华侨农场籍归侨与归侨子女即有40多人(不含职业中专)考上大中专院校,其中,考上大专院校的有23人。2005年~2014年,共有65人考上大专院校。期间,农场共发放奖(助)学金共计80.79万元。
(二)学校教育
1.幼儿园及初小校
华侨农场的每个管理区都建立有幼儿园与初小校(农场自称“初小分校”)。年满3岁的归侨子女即可进入幼儿园就读,从一年级起,即进入分校学习,三年级起便进入中心校就读。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各种因素,导致农场幼儿园与初小校生源逐步萎缩,原来的学校布局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农场及时出台对策,逐步“关、停、并、转”了各个幼儿园和初小校。教师相应调整,学生则允许就近择校入学。幼儿园则采用“几个管区联合办一园”的办法,继续存在。
2.东湖塘中心小学
位于大门山的东湖塘中心小学系1965年9月开办,俗称东湖塘小学。现学校占地面积6626平方米,建筑面积2419平方米。学校开办第一年,设有五个年级教学班。第二年复设初中教学班。
2002年,因原校舍损毁与道路建设,校舍迁至逸涛小区。
2005年8月,新校舍建成,东湖塘中心小学更名宁德市华侨小学,教师学生全部转入市华侨小学。
3.华侨中学
1973年,宁德县(今蕉城区)教育局对全县小学附设初中班进行整顿并重新命名,东湖塘中心小学与附设初中部分离,初中班成为单列编制单位,被命名为宁德县(今蕉城区)第七中学(简称“宁七中”),此前亦一度称“东湖塘农业中学”。校址位于大门山管理区内。学校占地面积14489平方米,建筑面积4054平方米,是人均占地面积超过标准面积的20%以上的少数几个学校之一。
1980年起,华侨中学学制改为六年一贯制(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1984年,经福建省侨办批准,宁德县第七中学改称宁德县华侨中学。
1991年,华侨中学设立职高部,开设第一个职业教育专业——园艺专业。随后,又开办了乡村干部培训、预备役培训、电子电器专业等多个专业和培训班。
1995年,华侨中学职高部因故停办。随后,由于归侨师资(华侨中学的教师与小学的教师都是来自归侨移民与回国求学的侨生,改革开放后大部分迁往港澳地区定居,两校归侨教师数量逐年下降,至2000年,华侨中学仅剩1名归侨教师,东湖塘中心小学仅剩4名归侨、侨眷教师)与生源的进一步萎缩,至2000年,华侨中学停办,校园改作宁德蕉城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
(三)在职教育
华侨农场平时十分重视干部职工的在职教育工作,曾分期分批选派党员干部到市(地)委党校开办的大专班学习深造,并选送职工中具有高、初中学历者至福建省侨办组织和开办的电大班和职高班学习,对取得自考学历和技术职称资格者,一律给予奖励。这些举措使目前农场干部职工中具备大专学历和中高级职称的比例分别达到了5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