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现象是纷繁复杂和变动不居的,社会学在研究社会现象时形成了几个独特的基本视角,为我们深入了解和把握社会学的学科性质提供了必要的参照和前提。它们凝聚了社会学思想史上不同社会思想家的智慧结晶,同时也造成社会学不同流派间的理论分野。每一种视角都有自己的一整套概念、命题。所谓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样一些基本视角中形成的对社会学研究对象和领域的基本看法。
1.“结构+过程”视角
所谓结构,是指构成一个整体事物的各组成部分的统称;过程,是指事物运动和变迁的次序与经过。自孔德把社会学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以来,在考察社会和社会现象时,分别从结构和过程两方面着眼,成为社会学研究的传统视角。社会学的结构研究是对社会作横剖面的共时态考察,看社会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这些部分之间的位置和关系是怎样的,它们对维系整个社会系统起到何种作用;过程研究是对社会的运行、发展和变迁作历时态的考察,研究社会运行和发展及其动力的一般性问题。无论是结构研究还是过程研究,两者的共同目的是为了探讨人类的社会生活何以成为可能的问题。
例如,家庭是一个结构层面的社会现象,它既是社会的一个构成性要素,还作为一种制度、一种规范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行为。社会学家对家庭的研究,既要进行结构分析,考察它对群体、组织乃至整体社会的构成作用,又要对它进行功能分析,把家庭当作一种社会制度考察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在通常情况下,家庭通过对成员行为的规范作用有助于社会或社会某个局部领域的维系和巩固;而在个别情况下,家庭功能失调会危及社会或其中某个局部领域的秩序和稳定。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社会过程和变迁问题发生关系。
2.“整体+个体”视角
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永恒主题。社会与个人以什么方式相互作用,以及社会怎样塑造个人,个人又是怎样创造、维系和改变社会,这是历代社会思想家一直关注的课题,并由此形成了社会唯实论与社会唯名论两种社会学理论观点。
社会唯实论者认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但众多个体组成社会后便产生了一种超越个体总和的性质,社会整体高于个体,社会性质、社会制度、社会规范决定个体行为。个人的主观意识、行为、态度和价值观念都是社会环境的产物。一切社会事实,诸如语言、道德、宗教、习俗、风尚、思维范畴,都不是纯粹的个体活动所能产生的,而是集体活动的产物。社会现象不能还原为生理或个体心理现象,必须用社会事实而不能用个体生理或心理过程去解释社会。代表人物有斯宾塞、涂尔干等。
社会唯名论者认为,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存在,所谓社会现象只是不同个人之间互动的结果,个人行为、人的社会行动是社会学研究的最基本单位,确切地说,社会学是关于人的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动机、意愿)的科学。代表人物有韦伯等。
3.“均衡+冲突”视角
有些社会学家认为,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均衡与秩序是社会运行的常态和本质特征。当社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干扰或系统内部发生变化时,原有的均衡被打破,社会系统内部实行调整以达到新的均衡。社会学的研究目的就在于从功能着眼找出社会内部秩序失衡的原因,以求保持社会秩序和均衡发展。有些社会学家则认为,社会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处在冲突状态,社会秩序是各部分冲突的产物,社会永远处于一种由人们行动的冲突所造成的脆弱的均衡之中。强调社会的均衡或秩序是一部分人使用权力对另一部分人强制的结果。为此,主张把人际互动、群体互动中的冲突和权力视为社会学研究的重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