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有了“规矩”,不按“规矩”去办,也难成“方圆”。因此,制度建设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遵守规矩、制度,是否严守纪律。西柏坡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就是打倒国民党,解放全中国,因此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保证完成中心任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这一制度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从而在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大决战的关键时期,能够先后取得24次战役的胜利。特别是三大战役的胜利,为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可以说,党中央在西柏坡时期,是全国各地战事最多、人民解放军战绩最大、中国革命战争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也是组织性、纪律性最强的时期之一。
一、党的中心任务:战略大决战
中共中央之所以作出大决战的战略部署,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经过对当时国际国内形势和敌我双方力量对比的深刻分析之后作出的重大决定,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高超的军事指挥艺术。
(一)大决战前的国际形势
中国的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抗战不但改变了近代以来西方列强联手制华的不利国际环境,而且创造了与世界大国联手制日的有利国际格局。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战争中的两大军事同盟重新洗牌,昔日的六大资本主义强国已今非昔比,德、意、日三国战败投降,英、法两大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二战中大伤元气,这场战争唯一的受益者——美国,在二战中大发战争横财,一跃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的霸主。与此同时,苏联也成为当时能够和美国叫板的社会主义国家,美苏对立的格局基本形成,原为协调大国利益关系而设计的雅尔塔体系,演变成以美苏对峙为标志的国际“冷战”体系。同时,这种对立也表现在对华政策上,而美苏两国从各自战略利益出发制定的对华政策也严重影响着中国的政局。因此,国共两党在选择和平与战争的战略方针上,不得不考虑这一因素。这一国际背景注定了战后的远东格局,既有美苏争夺势力范围而进行的斗争,又有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在中国内部围绕国家政权而进行的角逐。国际因素使国共两党的分歧染上了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同时,由于美苏的对抗削弱了其干预中国局势的能力,也为国共两党一决雌雄提供了相对自由的空间。
1948年9月8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九月会议)上,毛泽东对国际形势作出了正确估计。他说:“英、美反动派确在准备战争,战争危险确实存在着。但以苏为首的民主力量,已超过反动力量(莫洛托夫、日丹诺夫都这样说了,我们党内有些同志,特别是中间派还看不清楚),而且还在继续发展,所以战争危险必须而且必能克服,其条件就是努力。时间如能争取十年到十五年,就必能制止战争。”[31]
另外,国际社会兴起的和平、民主、解放的力量,对中国人民的解放运动也是非常有利的,加之战前的大国此时多数在忙于战后自救,客观上也给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国际环境。
(二)大决战前的国内形势
日本投降后,中国人民渴望和平、呼吁和平。国民党当局迫于舆论压力,大耍假和谈真内战伎俩,最终导致全面内战爆发。经过一年的英勇作战,人民解放军先后打退了国民党军的全面进攻和重点进攻。到1947年6月,人民军队发展到195万人,而国民党军队的总兵力由战争开始时的430万人减少到373万人。随着国共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和整个战局的发展,中共中央适时调整战略,把战争引向国民党统治区域,迫使敌人转入战略防御。为此,中共中央作出周密部署:刘伯承、邓小平率领的晋冀鲁豫野战军千里挺进大别山,陈毅、粟裕指挥的华东野战军直挺苏鲁豫皖地区,陈赓、谢富治指挥的晋冀鲁豫野战军挺进到豫西。西北野战军出击榆林,迫使进攻陕北之敌北调;华东野战军东线兵团在胶东展开强大攻势,将进攻山东之敌牵向海边,从而形成了三军配合、两翼牵制的作战格局。这一作战格局的形成,标志着人民军队结束了长期以来在国内革命战争中所处的战略防御地位。正如毛泽东所言:“中国人民的革命战争,现在已经达到了一个转折点。这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已经打退了美国走狗蒋介石的数百万反动军队的进攻,并使自己转入了进攻。”“这是一个历史的转折点。这是蒋介石的二十年反革命统治由发展到消灭的转折点。这是一百多年以来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由发展到消灭的转折点。这是一个伟大的事变。”[32]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和参军参战的积极性,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的同时,在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土地会议的召开和土地制度改革运动在全国各解放区的开展,使解放区广大农民生产和参军参战的积极性大为高涨,这为人民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坚强保证。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二条战线斗争也取得了新进展。全面内战暴发后,国民党统治区的社会经济形势不断恶化。官僚资本控制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导致大批民族工商业濒于倒闭,饥民遍地,广大民众挣扎在饥饿和死亡线上。1947年5月,反饥饿反内战运动在全国兴起。一方面,爱国学生通过罢课、游行等方式参加斗争;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越来越拥护共产党的主张、倾向人民革命。特别是一些爱国民主人士遭国民党仇视和残酷迫害的事实,彻底打破了那些幻想走“中间路线”的民主人士和中间阶层的梦想。因此,“五一”劳动节口号发出后,很快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积极响应。他们纷纷发表宣言、通电和谈话,并接受共产党邀请奔赴解放区共商建国大计。事实表明,国民党彻底丧失了民心。
1948年上半年,国民党军队的总兵力进一步减少,只剩365万,可用于一线的兵力仅有174万,且士气低落,战斗力下降;人民解放军兵力则由战争初期的127万人发展到280万人,其中野战军149万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地分析了当时的战争形势,于1948年9月在西柏坡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抓住有利时机与国民党进行战略决战,并将首战选在东北战场的重大战略决策。由此拉开了大决战的序幕。
二、围绕中心任务制定完善党内各项规矩、制度
西柏坡时期,特别是三大战役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是军事斗争。为了取得三大战役的胜利,为了取得人民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为了纠正党和军队各级领导机关中依然存在的自由主义、地方主义、游击主义等风气,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三大战役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后,党的中心任务发生了转移,为此中国共产党也出台了相应的规矩、制度,以确保中心任务能够得以顺利完成。
(一)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
1948年1月7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指示要求从当年起,“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报告和请示,并且照过去规定,每月作一次战绩报告、损耗报告和实力报告外,从今年起,每两个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33]。指示对综合报告的内容、字数、写作方法、发报时间、上报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1948年2月25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中央关于注意总结城市工作经验的指示》中指出:“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对于自己攻占及管理的城市,似乎还没有作过一次认真的研究,亦没有将城市工作的比较完全的经验向中央作过反映。”同时在指示中严肃指出,“这种在重大问题上(不是小问题或技术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极端恶劣的习惯,在七大以后并未根绝,现在已相当严重地影响了党的工作的发展。”[34]
1948年3月25日,毛泽东代中央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对报告制度作了补充规定,明确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对于下级发出的一切有关政策及策略性质的指示及答复,不论是属于何项问题(军事,土改,财政,经济,整党,政权,外交,工青妇运,宣传,组织,文教,城工,肃反,打人杀人及对待中间人士等),不论是用电报发出的或用书面发出的,均须同时发给中央一份”;“下级向你们所作政策及策略性的报告,其内容重要者,亦须同时告知我们,文长者摘要电告或函告”;“每一个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均有单独向中央或中央主席随时反映情况及陈述意见的义务及权利。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给中央或中央主席的电报,各中央局分局前委的电台必须照发。此项请你们专函通知在当地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35]
1948年5月25日,中央发布了由毛泽东起草的《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党内指示,再次强调:“必须坚决地克服许多地方存在着的某些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即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级党委的政策和策略,执行他们自以为是的违背统一意志和统一纪律的极端有害的政策和策略;在工作繁忙的借口之下,采取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错误态度,将自己管理的地方,看成好像一个独立国。这种状态,给予革命利益的损害,极为巨大。各级党委必须对这一点进行反复讨论,认真克服这种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36]
1948年6月5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宣传工作中请示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包括八项内容。《规定》对宣传工作申明了纪律:“凡各级党委及其负责人,对于带有全国性或全党性的问题的言论,……均应事前将意见和理由报告中央批准,否则,不得发表。”“凡中央负责同志未经正式公布的著作,未经中央同意,各地不得擅自出版。中央负责同志已正式公布的著作,各地在编辑或翻译时,亦需事前将该著作目录报告中央批准。”[37]同时,对于新华社广播稿、各级党校和高级干部学校的政治教材均有专门的规定。这些规定对于保持全党高度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使宣传与党的方针政策一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一致起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1948年6月25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应向中央报告的事项》,具体规定税收政策等18项内容,必须在事先或事后报告中央。
1948年7月26日,毛泽东发出了党内指示,重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命令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彻底消灭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正确态度,彻底纠正存在着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38]。
1948年8月14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起草致各野战军、各军区及各中央局、分局电,严厉批评了军内对于重大事项,“事前既不请示,事后又不报告,仍然将自己所指挥的野战兵团或军区机关部队看成好像一个独立国,对于中央发动党内反对这种无纪律状态的危险倾向,仍然没有认真检讨和反省这样一种现象,是还没有完全消灭的”。同时,指示各兵团及军区负责人:“在战争第三年内,我们将要求你们严格执行及时的和完备的报告制度,将这件事作为一种绝对不允许违反的指令。”并对报告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对于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内容,必须是有分析有结论的,而不是空洞无物的;必须是既说优点长处,又说缺点错误,而不是只说优点长处不说或少说缺点错误。”[39]
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九月会议”,会上毛泽东作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讲话,指出:“现在无纪律和无政府状态在党内已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从中央机关、中央代表机关,一直到各地,报喜不报忧,瞒上不瞒下,封锁消息。村有杀人之权。……这些状态必须改变。中央同志要以全力来做这件事,要在战争的第三年内,在全党全军克服无政府、无纪律状态。”[40]周恩来在会上对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任弼时在发言中强调了加强纪律性问题。这次大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对定期请示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了政治、军事、经济、文教宣传、党务等方面的中央、地方权限。比如,各项工作中哪些决定权属于中央,哪些属于地方,哪些可以自主决断,哪些必须事前向中央请示并得到中央批准才能实施,哪些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都作了明确规定,使其有章可循,而且还要求上述机关根据决议精神,具体规定区党委、省委、军党委以至县委和师旅团向上级请示与报告的制度。会后,中共中央向全党全军发出了“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号召。
1948年10月,毛泽东给当时的中央组织部长彭真写了一封信,信中指示:中央组织部应给各中央局组织部发一通知,规定请示报告制度,并不断催促。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同年11月,中央组织部制定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部门业务与报告请示制度的通知》,经中央五大书记圈阅后下发。此后,中央组织部下了很大力气抓这项工作并取得很大成效。
事实证明,建立和健全请示报告制度,不但加强了党的统一领导,全面地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而且使军队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进一步提高,对保证打败国民党,解放全中国起了重大作用。
(二)健全党委制度
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其中对健全党委制作了原则性的条文规定。1948年9月20日,毛泽东专门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毛泽东在决定中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近查有些(当然不是一切)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甚为浓厚。重要问题的解决,不是由党委会议做决定,而是由个人做决定,党委委员等于虚设。委员闹意见分歧的事亦无由解决,并且听任这些分歧长期地不加解决。党委委员间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实质上的一致。”规定:“今后从中央局至地委,从前委至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地委、旅委以下的党委亦应如此。高级领导机关的部(如宣传部、组织部)、委(例如工委、妇委、青委)、校(例如党校)、室(例如研究室),亦应有领导分子的集体会议。当然必须注意每次会议时间不可太长,会议次数不可太频繁,不可沉溺于细小问题的讨论,以免妨碍工作。”“在会议之前,对于复杂的和有分歧意见的重要问题,又须有个人商谈,使委员们有思想准备,以免会议决定流于形式或不能做出决定。”“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军队在作战时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置之权。”[41]通过这一制度,使党内出现的“自以为是”、“好为人师”、“老子天下第一”的独断专行的家长作风以及个人包办、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得到有效遏制,保证了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科学。
(三)建立和健全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规定:“在一切巩固的解放区,党的各级委员,必须遵照党章的规定,从现在起,定期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讨论中央的指示和各种工作,并选举和补选党的各级委员会”;“对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必须赋予党章所规定的一切权力,不许侵犯”;“党的下级组织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及代表会议的重要决议,必须呈报党的上级组织批准以后,方准执行”;“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必须将这些不同意见的争论(不论是在代表大会,或委员会,或代表会议上的争论),及时地、真实地向上级报告,其中重要的争论必须报告中央”;“各级党委会召集各级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必须有充分的准备……才能缩短开会的时间,获得完满的结果”;“健全党委制,是良好地实现全党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必须实行重要问题均经党委集体讨论和作出决定的制度,而不应当由个人决定重要问题”[42]。决议下达后,各巩固的解放区先后进行了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实践。
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不但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对于加强党的领导、统一全党思想、提高全党认识大有裨益。
(四)出台“六条规定”
三大战役胜利后,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中心即将发生大的转变。为了适应这一转变,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作出了六项规定:一、不作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并列。对于第六条毛泽东专门做了说明,他说:“如果并列起来一提,就似乎我们自己有了一切,似乎主人就是我,而请马、恩、列、斯来做陪客。我们请他们来不是做陪客的,而是做先生的,我们做学生。对科学的东西不能调皮,不能比国家的大小,不能因为保加利亚小,苏联也只有两万万人口,而我们国家大,一下就搞了四万万多人口,就应该占先。在这里,数量不等于质量。如果硬要比较,那么马克思的祖国,那里今天还没有革命,那又应当怎么看呢?”[43]因此,他强调,我们还是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分店好。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进京前定下的规矩。这一规矩,是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民主精神的高度凝结和概括,是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政治生活中的运用和发展,它对于健全党的政治生活,统一全党步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五)颁布“进城八条注意事项”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结束之后,中共中央开始着手准备由西柏坡迁往北平事宜。此时,中央机关一些工作人员出现了“革命胜利了,该享享清福了”的想法。为了防止“四种情绪”的出现和蔓延,保证中央机关顺利进城,中央机关进行了入城教育,对进城提出了八条注意事项:一是把党的艰苦朴素优良作风带进城市;二是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是不准进入民家和不准随便进入戏院等公共场所;四是绝对保守党中央机关的秘密;五是出门不准携带武器和机密文件;六是进城后3个月不准通讯、会客、访友和外出游览名胜古迹;七是不许贪污浪费,不被金钱美女收买利用,不被阿谀奉承迷了心;八是手不许乱动,嘴不许乱说,脚不许乱走。上述八条注意事项,对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战士对当时形势和党的政策主张的正确认识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除此之外,这一时期,中央、地方、军队还出台了一系列规矩、制度。比如,军委作战部制定的《军委一局作战室机要规则》,中央军委制定的《关于统一全军关防的规定》、《关于各级首长带衔公章的规定》等。这些规矩的制定强有力地推动了西柏坡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三、围绕中心任务加强组织纪律性
严格党的纪律,目的在于保证党在思想上的一致和行动上的统一。中国共产党历史表明,前进道路上取得的一切胜利,离不开制度的制定,更离不开制度的自觉遵守与执行。西柏坡时期,党取得三大战役胜利的有力保障就是铁的纪律。
(一)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增强纪律意识
制度是一切工作的保障。西柏坡时期,我党认识到,为了取得大决战的胜利,就必须首先增强全党同志的制度、规矩意识,强化党的纪律。因此,毛泽东不厌其烦地讲解为什么要制定规矩、制度以及不遵守规矩、制度的危害。他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中阐述了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详细分析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危害:“我们所以规定这项政策性的经常的综合的报告和请示的制度,是因为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仍然有一些(不是一切)中央局和分局的同志,不认识事先或事后向中央作报告并请求指示的必要和重要性,或仅仅作了一些技术性的报告和请示,以致中央不明了或者不充分明了他们重要的(不是次要的或技术性的)活动和政策的内容,因而发生了某些不可挽救的、或难以挽救的、或能够挽救但已受了损失的事情。而那些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中央局或分局,则避免了或减少了这样的损失。从今年起,全党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各中央局和分局是受中央委任、代表中央执行其所委托的任务的机关,必须同中央发生最密切的联系。各省委或区党委,同各中央局和分局也须密切联系。当此革命已进入新的高潮时期,加强此种联系,极为必要。”[44]
为了使全党进一步从理论上提高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性的认识,1948年4月21日,毛泽东明确要求全党同志要认真学习列宁的光辉著作《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第二章,并在此书封面上写道:“请同志们看此书的第二章,使同志们懂得必须消灭在我们工作中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45]之后,在各种场合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教育全党同志只有严格遵守纪律,才能保证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通过抓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违反后会有什么后果,从而逐渐树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营造一个“遵守制度光荣、违反制度可耻”的浓厚氛围,由外在压力转化为内在动力进而形成人人自觉遵守、执行党的规矩制度。
(二)以领导垂范为关键,发挥示范作用
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的示范力具有鲜明的引领、导向作用。西柏坡时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五大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一是自己动手不让他人代劳。西柏坡时期,毛泽东发给各地的电文稿、指示、评论、文章都是自己动手,从不让他人代劳,秘书只负责查找资料和誊稿。仅在三大战役时期,毛泽东为新华社撰写和修改的评论、述评、广播稿和消息等就有17篇。在毛泽东的带动下,全党形成了报告、文稿自己动手写,不让秘书代劳的良好风气。
二是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和建议。1947年底1948年初,中央决定派粟裕率华东野战军三个纵队渡江南进。为慎重起见,毛泽东专门致电征求粟裕意见。粟裕经过深思熟虑,致电中央并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即暂不渡江,先在中原打几个大的歼灭战。毛泽东看到粟裕的电报后,调粟裕到中央当面汇报、详陈其想法。1948年4月,在中央书记处城南庄扩大会议上,粟裕向中央做了当面汇报,与会同志一致同意粟裕的建议。毛泽东称赞粟裕是前线指挥员,更了解情况,要求对他的意见要好好研究。最后,中央采纳了粟裕的主张,调整渡江作战为中原作战。西柏坡时期,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在作出任何决策前,都要反复征求意见,尤其是在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比如,纠正土改中“左”的错误时,经常与邓小平、习仲勋、彭真、薄一波等交换意见;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成分的分析,吸收了张闻天《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主要思想。
西柏坡时期,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规矩、制度,坚守制度“底线”,不越“雷池”、不闯“红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领导的人格魅力和示范带动,产生了强大的“蝶变效应”。
(三)以科学方法为支撑,严守纪律底线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已经充分认识到,制度的执行,仅靠纪律意识和领导示范还不够,还要依靠科学的工作方法才能实现。因此,1949年3月,毛泽东总结了全党同志和自己长期领导工作的经验,提出了党委会的十二条工作方法: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互通情报”;不懂的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学会“弹钢琴”;要“抓紧”;胸中有“数”;“安民告示”;“精兵简政”;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力戒骄傲;划清两种界限。这十二条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解决了领导集体与领导者个人、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民主与集中、团结与斗争、中心工作与一般工作、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它对于广大干部提高领导水平、掌握领导艺术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明了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哪些是遵守纪律的、哪些是违反纪律的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以监督和问责为手段,狠抓落实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抓规矩、制度落实,以监督和问责为有力抓手,而且从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监督和问责做起。为此,中共中央于1948年7、8、9三个月对地方和军队各级党委执行中央指示的情况做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有些地方仍存在较严重的无纪律、无政府现象。为此,8月5日、14日、15日、22日、23日,中央又连续电示各地,系统地说明克服无纪律和无政府状态及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并对军队方面仍然存在的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现象提出了严肃批评。9月4日,中央又通报了军队各单位复电表示态度的情况,要求就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内军内开展斗争,召集党委会议,进行认真检讨,写出明确决议报告中央。特别是对林彪和东北局的批评,除一一批驳了林彪陈述的不向中央作报告的理由,称“这些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还敦促林彪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决定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经过多次严厉批评,林彪改正了错误,按时按要求向中央上报东北局的综合报告。对林彪及东北局的处理,在党内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从而让人敬畏制度,使其不敢不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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