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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政府出台能源转型政策的背景

时间:2023-03-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3月由日本大地震所引发的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给德国政府近期的“亲核”能源政策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冲击。3月14日,德国政府宣布暂停先前通过的延长核电站运营期限计划,但此举却未能得到德国社会公众认可。迫于社会各界压力,德国政府组建了能源安个供应伦理委员会,为制订“审慎退出核能”能源政策提供咨询。6月6日,德国政府正式批准了退出核电议案。
德国政府出台能源转型政策的背景_析德国可持续发展

根据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10年德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14057PJ(1PJ=1015焦耳);从能源消费类型来看,石油约占33%,煤炭约占23%,天然气约占21%、核能约占11%、可再生能源约占9.6%。目前,德国能够实现白产的能源类型以褐煤和天然气为主。核能占德国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一直稳定在11%~13%,核电在平衡电力价格、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稳定电网基础负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世纪70年代石汕危机期间,德国政府还曾经有过大力发展核电的提议。时任德国联邦总理的施密特认为:到1985年,德国将需要超过100座核电站才能满足国内电力需求。然而实际发展并非如此,特别是1986年4月26日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之后,德国发展核电的能源政策遭遇到越来越大的阻力。施罗德总理执政时期,在绿党大力推动下德国政府于2001年12月通过了全面禁止核能的《有序结束利用核能进行行业性生产电能法》,该法案于2002年4月正式生效,规定在2024年前停止德国境内全部核电站的运营(当时共19座)。

近年来,为了应对来自全球气候变化、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等领域日益严峻的挑战,作为一种不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清洁能源”,核能又重新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美国政府在时隔30年之后,重新开始修建新的核反应堆;意大利政府在1987年停止使用核电之后,2009年又重新启动了核电发展计划,表示将来至少要修建4个核反应堆;瑞典政府也于2010年6月,解除了新建核电站的禁令。为了保持或扩大核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份额,很多西欧国家除了计划新建和重建核电站外,还纷纷采取了延长现有核电站运营期限的措施。在这样一种国际环境下,2009年德国新一届联邦政府在其《成长—教育—凝聚力》执政联盟协议中也明确表示:“直到可再生能源实现可靠应用之前,核能将是一种过渡技术。否则,将无法在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同时,稳定能源价格,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为此,我们准备在严格遵守德国和国际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延长德国核电站的运营期限。”2010年9月,德国政府发布了《能源规划纲要—致力于实现环境友好、安全可靠与经济可行的能源供应》(以下简称能源规划纲要),阐述了德国未来40年的能源政策总体走向,纲要指出“核能是一种过渡技术。在向可再生能源时代过渡的过程中,短期内延长现有核电站的运行期限,对于实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支撑经济发展和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能源政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10月,德国政府与国内核电企业达成协议,修改《核能法》并宣布德国境内现有核电站将平均延长约12年运营时间,核电运营企业也将为此缴纳巨额税费,其中部分将被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2011年3月由日本大地震所引发的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给德国政府近期的“亲核”能源政策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冲击。3月14日,德国政府宣布暂停先前通过的延长核电站运营期限计划,但此举却未能得到德国社会公众认可。福萨民意调显示:71%的德国公众认为联邦政府改变核能政策只是为了应对巴登—符腾堡州地方选举需要所采取的政治手段;而基民盟(CDU)的主体支持者赞成继续发展核电,他们对联邦政府的“退出核能”政策感到不满。为此,基民盟和自民党(FDP)执政联盟也首次在巴登—符腾堡州地方选举中遭遇了滑铁卢。迫于社会各界压力,德国政府组建了能源安个供应伦理委员会,为制订“审慎退出核能”能源政策提供咨询。4月11日,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发布了《退出核电对网络设施与能源供应安全影响评估》报告。5月底,德国执政联盟内部达成了一致,决定在2020年前分批关闭境内所有核电站。6月6日,德国政府正式批准了退出核电议案。2011年6月30日,德国联邦议会表决通过了此议案,德国也由此成为第一个放弃核能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同时,为了确保德国在“退出核能”后能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可行和环境友好”的能源供应,德国政府制定了新的《未来能源之路:安全、廉价和环境友好》“能源转型”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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