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能源研究计划制定经历了新一届德国政府能源气候政策调整过程后,最终确定:保持向“可再生能源时代”过渡的前进方向,加快“核能退出”的速度,平稳实现向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复合型能源结构”转型,依靠有竞争力的能源价格和高度繁荣的经济发展,把德国建设成为全球能源效率最高和环境最友好的经济体之一。
(一)应对未来能源发展面临的挑战
德国政府对未来全球能源形势的总体判断是:按照现有数据和对未来发展预测,人类当前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将无法保障未来全球能源供应安全和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1.未来全球对能源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1950年,世界年能源消耗量约100艾焦耳(1EJ,艾焦耳=1018J,焦耳)。到2008年,该数字已经翻了5倍,达到了513艾焦耳。全球人口增长和世界经济发展是造成能源消费量上升的根本原因:全球人口总量从1950年约25亿增长到2010年的近70亿。国际能源署(IEA)预测,按此趋势2050年世界年能源消耗将有可能突破900艾焦耳。这样巨大的能源消费量,按照人类现有的能源开发利用模式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2.以化石能源为主的消费结构没有根本性转变 目前,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仍占据着全球约80%的初级能源消费。尽管近年来,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石汕、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仍继续在世界能源市场扩大了主导地位。全球经济繁荣建立在巨额化石能源消费的基础上。国际能源署统计,1950~2010年,全球煤炭消费量增长了近200%,原油消费量增长了近700%,而原来仅占很小比例的天然气消费量则激增了近1300%。
3.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任务艰巨 现有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利用技术必然会带来二氧化碳排放,增加全球温室效应。近几十十年来,全球能源消费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速度惊人:从1950年的年均约50亿吨增加到现在的年均约310亿吨。国际能源署预测,205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将翻一番。这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需求形成了鲜明对比,未来大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任务十分艰巨。
(二)落实《能源规划纲要》发展目标
2010年9月,德国政府发布了《能源规划纲要》。该规划纲要以“服务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与繁荣”为核心,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复合型能源结构”为目标,以“系统集成、技术开放和市场导向”为方‘向,设定了德国到2050年能源发展的定量化指标:一是与1990年同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80%~95%;二是与2008年同比,减少初级能源消费50%;三是与2008年同比,减少电力消耗25%;四是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消费量比例提升至60%,占电力总消费量比例提升至80%等。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德国政府对该规划纲要的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但其既定的向可再生能源时代过渡的各项定量化发展指标并没有改变。这些雄心勃勃的发展指标充分体现了德国政府力求未来40年内在能源系统实现根本性变革的决心。围绕国家能源系统变革这一发展目标,德国政府将在其执行过程中不断调整能源气候政策。
《能源规划纲要》需要在未来40年时间中逐步实施,而规划纲要所设定发展目标的实现还要依靠研发创新。现实表明,沿用现有的能源利用技术和生产消费模式将无法确保未来世界能源可持续供应,必须通过研究、发展和市场示范等系列工作实现理念创新和技术创新。能源研究政策是《能源规划纲要》的重要战略组成要素,德国政府制定实施第六能源研究计划就是要服务于《能源规划纲要》发展目标的贯彻落实。德国政府表示:该研究计划的核心任务是贯彻德国政府能源研究政策,协调各部门研究计划项目,实现《能源规划纲要》发展目标,以应对未米能源领域面临的巨大挑战。
(三)支撑“退出核能”能源转型政策
德国政府在《能源规划纲要》中明确给出了德国向可再生能源时代迈进的时间进度表。规划纲要原计划将核能作为德国向可再生能源时代迈进过程中重要“过渡性技术”,利用核电运营盈利为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推广提供支持。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泄露事故引发的难以想象灾难,迫使德国政府重新考虑核电作用,重新评估核能风险,并最终做出了“退出核能”能源转型决策。2011年6月6日,德国政府批准了在2022年前关闭国内所有17座核电站的议案。2011年6月30日,德国联邦议会正式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德国也由此成为第一个放弃核能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
德国核电占国内年总发电量的22.6%,是现有电网重要基础性负载,核电发电成本比现有燃煤发电和天然气发电低1/4,具有不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等优点。德国“退出核能”能源转型政策将对其国内电力生产、电力供应和电网稳定等方面带来直接影响,将对其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及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带来巨大的挑战。为了贯彻“退出核能”能源转型政策,确保在“退出核能”后能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可行和环境友好”的能源供应,德国政府发布了《未来能源之路:安全、廉价和环境友好》“能源转型”政策要点,提出了包括:进一步修订《能源经济法》等法律法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制定实施《第六能源研究计划》等29条配套措施。因此,此次出台的《第六能源研究计划》是德国政府“退出核能”能源转型政策中支持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创新的重要内容。德国政府也希望通过新一期能源研究计划实施,促进能源技术领域理念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向安全经济的可再生能源时代迈进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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