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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经验

时间:2023-03-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德国水资源管理系列法律法规对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和保护的规定详尽到具体技术细节,充分体现了可操作性、实用性和长效性的特点。目前,德国世界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技术产品出口量位居世界第一,德国在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技术产业注册专利位居世界第二。水资源问题已经是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突出瓶颈,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德国在可持续水资源管理领域取得的经验值得参考借鉴。
德国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经验_析德国可持续发展

1.注重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 德国政府在《联邦水法》的基础上,以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理念为指导,又先后出台了《废水收费法》《联邦上壤保护法》《联邦自然保护法》《清洁剂和洗衣店法》《地下水条例》《饮用水条例》《供水管道条例》和《肥料条例》等系列专门法律法规。自《联邦水法》颁布至今已经做了7次大幅修订。德国水资源管理系列法律法规对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和保护的规定详尽到具体技术细节,充分体现了可操作性、实用性和长效性的特点。早在1998年,德国污水处理率已经达到99%。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明和具体。同时,德国政府还注重水资源可持续管理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实施,在联邦内政部专门设立了环保警察,对不达标废水、废气和废物排放,有毒化学制剂外泄等问题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污染源,立马采取有效措施将污染点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构建了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 为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德国政府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相继出台了减少工业对水资源污染的系列政策标准,如征收排污费和污水排放标准等。德国政府在制订相关政策措施的同时,注重结合有效的经济财政手段包括:提高自来水价格、收取污水排放费以及对私营污水处理企业减税等。以自来水价为例:2008年德国自来水价格平均约为1.91欧元/立方米,已经成为全球价格最贵的国家。借助水价这一有效杠杆,近年来德国各类用水量呈稳中有降的良好态势。再如根据《废水收费法》德国地方政府可以制定灵活有效的配套实施措施:当排污企业排放的污水浓度达到了规定的最低要求时可以减少或免于交费,而反之就要交纳较高的罚金;排污企业改善污水处理技术设备的资金,可以折算成排污费;排污费统一交纳到地方政府,费用被严格限制用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出等。

3.组建了分工明确的管理体制 德国的水资源行政管理体系分工较为明确,形成了联邦政府、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相互合作、互为补充的水资源可持续管理体制。在国家层面上由联邦环境部总体负责水资源管理相关事宜。在联邦法律框架下,各联邦州和市政府被赋予了较大的自主管理权,比如征收的排污收费归地方政府支配使用,这也调动了地方政府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德国很多公益机构和学会也参与到了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工作中,在其中发挥专家指导与社会监督作用。此外,德国还构建了有效的跨流域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如“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由莱茵河流域的瑞士、德国、法国、荷兰和卢森堡共同组成,共同对莱茵河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实施保护与管理。

4.注重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 德国不仅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污水排放进行严格治理,而且在形成水资源管理政策的过程中,注重通过制定各种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细则,大力鼓励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技术产业领域的公司企业从事和开展各类技术创新活动,注重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依靠技术创新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管理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发展,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生态共赢的发展道路。目前,德国世界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技术产品出口量位居世界第一,德国在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技术产业注册专利位居世界第二。在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和开发利用技术产业化领域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面对日益严峻的世界水资源危机,德国政府以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理念为指导,在促进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法律法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等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生态共赢的发展道路。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所面临的水资源形势更为严峻。水资源问题已经是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突出瓶颈,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德国在可持续水资源管理领域取得的经验值得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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