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欧洲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由于政府、企业和国民的密切合作,循环经济日益成熟,已发展成为德国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进程外,以“走向无废物堆积的未来”为目标,德国更为注重在全社会推进废弃物的处置。德国的循环经济严格意义上是一种“废弃物处理经济”。
德国废物管理政策的目标就是实现一种面向未来的、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其政策重心首先是资源保护,其次是尽可能有效地处理废物。德国当前的做法是使得废物经济管理贯穿于整个经济循环当中。这凸显了循环经济在德国废物管理政策当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欧盟成员国,德国除了执行欧盟有关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垃圾再利用的一些政策外,本国也采取了十分有力的措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1996年通过的《循环经济和垃圾处理法》为德国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该法律主要宗旨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保证垃圾得到最大程度再利用。根据该法律,生产和商品交易行业担负着保证循环经济发展的最重大责任。生产企业有义务不断发展和采用节省能源的生产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垃圾生产,尽最大可能实现垃圾再利用。该法律规定,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有分离垃圾的装置,废纸、玻璃、塑料以及金属等垃圾要分开放置,以保证它们得到最大程度的再利用。在通过法律明确了自己在维持循环经济发展所负责任的情况下,德国企业已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与自身休戚相关的部分。同时,各企业努力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因为这会极大提高企业的声誉。
为了监督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处理垃圾的情况,德国还设立了专门机构。生产企业必须要向监督机构证明其有足够的能力回收废旧产品,才会被允许进行生产和销售。产生垃圾的企业必须向监督部门报告生产的垃圾的种类、规模和处理措施等情况。每年排放2000吨以上具有较大危害性垃圾的生产企业有义务事先提交处理垃圾的方案,以便于有关部门监督。此外,德国各地都有提供垃圾再利用服务的公司。它们一方面向企业提供这方面的技术咨询,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垃圾处理系统,一方面为其提供垃圾回收或再利用的服务。
德国民众的循环经济意识也很强。居民区都有分类垃圾箱,大部分民众都能自觉地把不同的垃圾分类投放,从而大大保证了垃圾的再利用。如弗赖堡市采取了在所有宾馆、饭店和饮料商店实行限制使用一次性包装材料的措施,鼓励使用可以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在全市家庭推广实行了可回收垃圾的分离回收系统和生物垃圾桶,分别设立了绿桶(废纸)、黄袋(塑料、金属制品)、玻璃回收箱以及废弃物箱,分类定期回收。为减少生活垃圾,推广实行了生物垃圾回收处理系统,负责收集厨房内的生物垃圾,集中进行堆肥处理。对于不可回收的垃圾实行限量制度,超出限额的垃圾收取额外费用。此外,该市还在所有工厂企业中实施了减少垃圾生产量和垃圾回收制度。在推行了这些回收和减少垃圾生产的制度后,弗赖堡的垃圾产量大大减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