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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的基础

时间:2023-03-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宗族的细胞是家庭。对于这一点,学术界的研究目前还不够充分。这一数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宗族结构中的旁系变量,并导致宗族整体行为特征的改变。应当明确指出一点,中国传统的宗族在规模上可以达到相当大的程度。直系无子自不必说,宗族的世系传递将告中断;即使是兄弟减少,按照传统宗族与家庭关系“三条件”之三,经过若干世代以后,也必然会导致宗族结构因旁系世
宗族的基础_中国宗族史研究入门

班固在《白虎通义》中的名言值得再引:

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

可见宗族的细胞是家庭。家与家根据某种需要联结成“族”,此即“族”的基本形成路径。同时,“家”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才能联结为族,班固所说“百家”固然为虚数,但一家或少数几家之难以成族,亦为明显不过的事实。与数量相比,家与家之间的关系性质更具结构性意义,《尔雅·释亲》所说“父之党为宗族”,突出了一个“父”字,“父系”是“族”的构成原理。在“父系”世系框架内的各“家”所联结成的“族”,就是“宗族”。

总之,在一定的条件下,宗族与家庭在结构上可以体现为整体与组成整体的各部分之间的关系〔1〕。此条件是指:

(一)组成宗族的各家庭单位必须是父家长制家庭;

(二)各父家长之间必须具有父系世系联系;

(三)这种父系世系联系必须包括若干世代的直系和旁系关系,且世代数量亦有传统的规定(即在本人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的五世直系,同父兄弟、同祖兄弟、同曾祖兄弟、同高祖兄弟的旁系范围内)。

满足或大体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并以某种规模聚居在一起构成生活共同体的家庭,在适当的外在氛围内就有可能形成宗族,或宗族的分支——房。中国传统宗族内部的基本结构,约略如此。

那么,在宗族与家庭的相互关系中,哪一方处于主导地位?根据以上思路,能够对宗族基本结构的形态特征发生决定性影响的,显然是家庭。而宗族之所谓“转型”问题,除了外在制度环境的强制约束以外,从根本上说来,则是由家庭结构的演变引起的。对于这一点,学术界的研究目前还不够充分。

首先应在上述三个条件的框架内,确定构成宗族基本单元的家庭究竟在哪些方面、在何种程度上发生了变化。

一般来说,三条件之一的“父家长制”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即便在现代社会,由于法律规定并一再强调男女平等,男女两性在广义的人权(即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上逐渐趋于平等,但这并非特指“家长”这一家内地位。由于宗族是一个父系世系组织,因此,作为三条件之首的“父家长制”的意思,主要是指根据丈夫—父亲的世系,而不是根据妻子—母亲的世系来确定家庭所有成员的世系归属。很明显,除了个别地区的个别民族以外,从古至今,中国社会习惯上都不承认世系上的双系归属;大部分中国人的世系归属,从来都是夫系—父系的。中国传统道德对于女性的“三从”约束:“未嫁从父,既婚从夫,夫死从子”,其中之“从”,不能仅释以“服从”,而应该是世系归属意义上的“依从”、“跟从”、“遵从”之谓。即便家庭中掌握实际权力的是夫人、太太,甚或贾母、凤姐、太后之类“女强人”,她们也不是世系意义上的“家长”,更不会或不能改变家庭成员的世系归属。现代城市家庭中有将子女之姓跟随母姓的现象,虽然只不过是“女权”思潮的一种反映,谈不上有多少深刻的意义,但毕竟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世系归属有可能发生的转移。然而,这主要是因为城市家庭本无构成宗族的可能,世系问题早已发生了相当程度的淡化;而在农村,人们对类似决定就慎重、严格得多,以致这类现象除了出现在赘婿场合,一般极为少见,基本上不具备普遍意义。

关于条件之二。组成宗族的家庭之家长间自然应该具有父系世系联系,否则即缺乏形成宗族的基本前提,充其量凑成一同姓的“拟制宗族”集团,而非实体性的宗族组织。这一点在现代似乎也无太大变化。真正成问题的,或许是条件之三,即“这种父系世系联系必须包括若干世代的直系和旁系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宗族视直系世系关系为当然的、不言而喻的条件;宗族伦理中,父子、祖孙关系也并非主要规范对象。只要观察传统的宗族结构就会发现,宗族结构的模型图式可以表现为一个近似的菱形“◇”:直系世系只是贯穿菱形的垂直中线,而围绕着垂直中线、构成整个菱形实体的,则是大量的旁系世系。如果没有旁系世系的拱围,单独的直系世系是不能构成宗族的。传统礼学对宗族直、旁系世系互相依存的关系有精深的理解,所谓“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2〕。在整个宗族的函数关系中,直系世系就相当于一个“常数”,而旁系世系则相当于一个“变数”。此变数的大小将影响到整个宗族的规模和结构特征。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宗族的规模和结构特征并非取决于直系,而在相当程度上是取决于旁系。其中对于宗族从传统类型转变为现代类型这一“转型”过程具有最主要、最直接意义的,可能就是兄弟及其兄弟家庭的数量。清代礼学家在讨论传统宗族伦理的要旨时,有所谓“宗道者,兄道也”的归纳〔3〕,正从一个方面指出了旁系的兄弟关系对宗族生存之道所具举足轻重的意义。

既然如此,问题就可以归结到一点:如欲观察和分析现实社会中的宗族转型,就必须先了解家庭结构,特别是那些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着宗族组织的村落内的家庭结构;要了解这类家庭的生育情况,以及子女中的兄弟数量。这一数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宗族结构中的旁系变量,并导致宗族整体行为特征的改变。

应当明确指出一点,中国传统的宗族在规模上可以达到相当大的程度。但即使在那些拥有数千人口的大型宗族中,作为其构成单位的父家长制家庭,却并不一定是内部结构复杂的“联合家庭”(joint family)、“扩展家庭”(extended family)等大型家庭。虽然在理论上,这类大型家庭非常合乎礼学家的理想,然而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它们在现实社会中却很难长期地、普遍地生存。较常见的,是内部具有直系和旁系世系关系的若干个“主干家庭”(stem family)或核心家庭,经由一定的中间环节而联合成一定规模的宗族组织。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一个前提,即这些家庭必须是多子女家庭。至于这种多子女家庭在社会学上究竟属于主干家庭还是属于核心家庭,在这里并不重要。对于宗族来说,普遍存在多子女特别是多男儿家庭的最直接结果,就是提供了形成和扩大宗族组织所必需的旁系世系资源。

家庭小型化,特别是家庭中男儿的减少,以及与此相应的兄弟数量的减少,将对宗族的发展趋势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4〕。直系无子自不必说,宗族的世系传递将告中断;即使是兄弟减少,按照传统宗族与家庭关系“三条件”之三,经过若干世代以后,也必然会导致宗族结构因旁系世系资源的无以为继而出现自然的萎缩。其直接表现,一是使宗族内部不再出现新的分支;二是将使本人五服之内的宗亲逐渐减少。这无疑会使宗族变得有名无实,甚至开始走上消亡的道路。

家庭的小型化趋势将对宗族的结构演变产生重要影响。其基本逻辑或许是:家庭的小型化导致兄弟数量减少,兄弟数量减少的小型家庭,最终将形成在结构上缺少旁系世系的、因而向心力孱弱的宗族;而宗族文化所特有的对满足族群归属感的追求,又使得这些宗族一定会通过各种方式来弥补这一缺陷;其中重要的方式之一,就是向外寻求同姓宗族的横向联系。这时,“联宗”这种除了应对某一个或某一组祖先加以必不可少的认同以外,参与联宗的各宗族之间并不一定需要旁系世系联系的传统的联结方式,就有可能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既合乎宗族文化的理想、又安全随意的方式〔5〕。因此,联宗就成了宗族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之后最有可能选择的一种行为。它一方面使得每一个单独的、结构上出现严重缺陷的实体性宗族能够继续生存;另一方面,它又使得联宗之后形成的新的联合组织,能够超越公认的世系规则,转变为适度开放的、以适合现代社会运行机制为功能目标的一种特定类型的地缘组织。

我们以往对宗族“转型”问题的考虑,由于主要着眼于宗族所面临的外在制度环境的变化对它的制约,因而只是强调了它的被动性:“中国社会中传统宗族组织的发展历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应该说已经基本终结。在这之后存在的以及近年来重新恢复的宗族组织,无论是其结构还是功能,严格地说都已经不是旧宗族形态的简单重复和翻版,而应被看成是传统宗族转型过程中一个阶段的产物”〔6〕;但对这种“转型”之所以产生的内在基础即它的主体性所做的分析显然不够深入。现代宗族与传统宗族在功能上的一个重要区别,表现为它建立了一种与地域社会之间新型的、以互补共存为标志的关系;做到这一点是有其结构上的保证的。而如果我们在研究中忽略构成宗族的家庭所发生的形态变化,以及由这一变化导致的现代宗族内部的世系关系的变化,“转型”及其结构保证的问题将难以得到充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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