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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枪的节奏

时间:2023-03-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打猎要严格遵守“三规”:规定的季节、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物种。不过有两位美国摩门教徒中国人可能比较熟悉,他们分别是前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和上次败选给奥巴马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养育子女被摩门教徒视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鲁比的一个女婿小陈是中美混血儿,他十一岁就从中国台湾移居美国,也是美国为数不多的华裔摩门教徒之一。说到家庭,可能部分中国人对摩门教家庭最大的印象就是“一夫多妻”制度。
玩枪的节奏_地道美国 : 玩枪的牛仔,神秘的摩门教,失落的印第安世界

摩门教、牛仔和枪

对武器和狩猎的迷恋,应该是男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我在美国最喜欢的活动就是玩枪和打猎。美国打猎要严格遵守“三规”:规定的季节、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物种。不然,轻则罚款,重则坐牢。美国的法律震慑力很强,几乎没人敢以身试法。

10月属于美国的狩猎季,在这个时节,只要在美国驾车线路不太常规,多走走小路和乡下,就随时随地可以看到和打猎相关的活动。我第一次看见带血的猎物是在华盛顿州中部,当时开车路过一片民居,居然看见有户人家在解剖一头鹿,我马上停车,问主人能否进去参观一下,主人欣然应允。

后来才知道他们也是第一次见中国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双方噼里啪啦神侃了一个多小时,话题基本围绕猎物和枪支。而我看着那被猎杀的大型动物,在脑海中浮现的,却是几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在森林或草原上奔走,为妻儿追寻猎物的场景:或群攻巨兽,或独射狐兔,血腥中充满阳刚潇洒之气。说白了,人的祖先原本也是丛林中的狩猎者,只是大都市的生活让人远离了这种本能,只能在斗酒观球时才挥洒一下男儿豪情。

当然,狩猎在美国也算一种比较奢侈的活动,猎物是相对免费的,但狩猎设备可不便宜,且有这份闲情逸致去打猎的人,至少也得中产以上。幸好,我将去当地拜访这样的人物。

一、人多势众的摩门教

来到答应带我们去打猎的爱达荷州的一个朋友家,得到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坏消息是最近出来打猎的人太多,他们连着出去几次都没有收获,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再出去碰运气了,去了也白搭;好消息是他们家的私人领地足够大,可以放开手脚玩枪。

他们家是典型的摩门教中产阶层家庭。摩门教在美国也只能算是少数教派,大多数中国人也许对摩门教不太了解,少部分中国人对摩门教虽然略有所知,但以负面印象居多,比如源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和其他一些文学作品的误解,以及早期部分媒体的负面报道。

不过有两位美国摩门教徒中国人可能比较熟悉,他们分别是前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和上次败选给奥巴马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至于其教义特色,我也无须多说,因为他们已将其融入生活细节中,接下来我会多有涉及。

美国大城市治安相对较差,但小城镇的治安好得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这里的House基本没有围墙,最多也就象征性地筑一道篱笆以作为和邻居家领地的分界,美国西部人尤其大大咧咧,甚至没有随手关门的习惯。有时候拜访一个朋友,如果他不在家,就会打电话告诉客人:门开着呢,你先进屋吧。

一进门就是他们家的客厅,一架钢琴放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可想而知,这户人家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以前就听说摩门教重视教育,看来此言不虚。那架钢琴是施坦威牌,源自德国,是传说中的“钢琴之王”。连著名音乐家麦斯特·奥特·鲁宾斯坦(Measto Arthur Rubinstein)都对它赞不绝口:“施坦威就是施坦威,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与之相仿。”

美国有很多这样的房子,从正面看以为只有一层,其实还有一层处于半地下室状态,要到后院才可以看见。他们家的楼下还有一个客厅,其实也是约翰的游戏厅,美国貌似X-BOX比较流行,几乎家家都有,索尼PS的普及率稍低。一楼除一个客厅外,还有一个游乐室,里面的台球桌的尺寸非常小,大约只有正常尺寸的一半,旁边还放着一架比较古老的风琴。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顿中餐,一来是讨好一下主人家,二来也是为自己解馋。在美国,我经常做的中国菜是青椒炒虾、番茄炒蛋、蒜蓉西兰花,取材方便又便于烹饪。在国内这些只能算稀松平常的小菜,不过哄哄老外显然已经绰绰有余了。

第一次在摩门教徒家庭吃饭,让我见识了他们虔诚的宗教信仰,吃饭之前他们必须祷告,祷告词的内容非常质朴,无非就是感谢上帝保佑、赐予食物之类,中间还提到要上帝保佑我们这些中国朋友一路平安,挺让人感动的。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没有酒,也没有其他饮料,”开饭之前女主人鲁比特意向我们解释,“根据我们的教义,信徒不能饮酒、抽烟、喝咖啡、茶及其他能够上瘾的食物,所以餐桌上的杯子里装的都是纯水和冰块。”

为保持纯洁,摩门教徒一般只和教友结婚,不能有任何婚外性关系,同性恋也被视为罪恶。养育子女被摩门教徒视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鲁比的一个女婿小陈是中美混血儿,他十一岁就从中国台湾移居美国,也是美国为数不多的华裔摩门教徒之一。他正在读大学,却已经结婚生子。

晚餐很热闹,气氛热烈,大家对远道而来的中国客人似乎都很感兴趣。

鲁比对女婿小陈说:“家里难得来中国客人,你可得抓住机会多练练口语了,再不练就退化啦。”

“我尽量,我尽量,”小陈憨厚地笑着对我说,“我现在的中文已经很不好了,请你多教教我。”虽说是要练口语,但这句话他还是用英文说的。

“你习惯美国的生活吗?”我试着用中文问他简单的问题。

“差不多完全习惯了,”小陈语速不快,但发音还是不错的,“就是觉得美国吃的东西不是很好,比台湾差很多,所以我偶尔回台湾,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吃台湾的小吃。我上个月刚从台湾回来。”

“哦,”我开玩笑地说,“怪不得你看起来比你家人都要胖呢,看来台湾伙食确实不错啊。”

“哪里,哪里。”小陈有点不好意思。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

“大学一年级的时候。”

“是吗?这么早?”虽然对摩门教徒早婚的事情略有所知,但我还是有点吃惊他们结婚这么早。

“还好啦,”小陈用比较蹩脚的中文继续说,“我们这里很多人都在大学结婚,然后一边读书,一边工作,一边养小孩。”

“哇!”我不禁惊叹,“你们真厉害啊,能同时做这么多事情!我们读大学的时候,都还很不懂事呢。”

“嗯,习惯就好了,在犹他州盐湖城附近,这算很正常的事情。”小陈切换成英语,顿时流利了许多,“我们认为家庭是最重要的,有了小孩就必须负起责任,必须勤劳!”

小陈的话让我不禁想起上次去参观摩门教总部圣殿广场(Temple square)时,解说员反复强调的一句话:“No other success can compensate for failure in the home!(任何成功都不能弥补家庭的失败!)”——这句话是现代摩门教最响亮的口号,也代表了目前摩门教的核心价值。说到家庭,可能部分中国人对摩门教家庭最大的印象就是“一夫多妻”制度。但实际上,早在十九世纪末,在联邦政府的压力下,摩门教就已经宣告教会终止“一夫多妻制”婚姻。

我接着问小陈:“你们打算以后生几个小孩?十来个吗?”

“不,不会生这么多,最多三四个吧,”小陈语气很肯定地说,“我们年青一代不像老一辈人那么传统,现在很少有人生十来个了,我希望有更多自己的生活。”

和小陈聊熟了以后,我试着问些比较敏感的问题——钱的问题。

“我听说你们摩门教徒都比较有钱啊,”我对小陈说,“比如和奥巴马竞选的罗姆尼,他就很有钱呢,比奥巴马阔绰多了!”

“哈哈,你连他是摩门教徒都知道?据我所知,他一般自己很少提及这件事。”小陈笑道,“基本上你可以这么说,摩门教和摩门教徒在美国算比较富裕的一个团体,虽然我们也有穷人。”

“为什么你们比较富裕呢?我很好奇啊。”

“其实道理很简单,没有像外界说得那么玄乎,我们无非就是勤劳加上节俭。”

“是吗?你们家节俭吗?”我故作怀疑地笑道,“至少你们家的施坦威钢琴就很贵哦。”

“不是这个意思,”小陈接着说,“节俭并不是无原则的,我们对于教育、艺术、文化方面是非常舍得花钱的,但比较反对把钱花在一些没有必要的奢侈品上。”

“哦,原来是这样,我听说你们教会也是非常富有。”

“嗯,我们教会凝聚力比较强,我们有‘Tithing’(什一奉献)。”

“把你们收入的十分之一贡献给教会?”对我来说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我还是故作平静地问小陈。

“是的,”小陈似乎怕我误会,连忙接着解释,“是 supposed to (被建议)而不是required to(被要求),但多数人还是会自觉去做奉献的。”

小陈所说的“Tithing”,就是我以前听说过的 “什一税”,但从真正的摩门教徒口中得到证实,对我来说确实也是一个巨大的震撼。

我不禁联想,全世界一千多万摩门教徒,如果每个人贡献收入的10%,而且长时间积累,那将是一笔多么巨大的财富。怪不得摩门教的教堂,比如盐湖城的摩门教总部圣殿广场如此富丽堂皇,怪不得摩门教会有这么多地产,怪不得摩门教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得如此迅速,这一切应该离不开金钱和物质的推动,看来再伟大的信仰也需要物质条件为基础——这么说应该不至于亵渎神灵吧?请原谅,我只是一个俗人。

二、玩枪的节奏

摩门教最直观的特点就是“人多势众”,一个家庭少则三五个小孩,多则十几个。鲁比一共养育了十一个子女,惊人吧?其中十个都已经成年结婚,最小的约翰,二十岁不到。和中国传统的大家庭一样,老幺最得宠,约翰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打猎和冲浪,每年都要去夏威夷的姐姐家住几个月,就是为了冲浪。

刚吃完晚饭,约翰就拿枪出来给我看,第一次摸到沉甸甸的美帝真枪,俺的小心脏难掩激动。约翰对我说,这几把枪属于Rifle和Shotgun。

Rifle就是来复枪,“来复枪”翻译得真好,做到了“信、达、雅”的最高翻译境界,不仅发音相似,而且把来复枪的运作原理也解释清楚了,因为以前的来复枪每射击一次,都要将颗子弹用木槌敲到枪管里去,来来复复,装弹十分费时。Rifle英文本义是枪管中的膛线,可以认为凡是具有膛线的枪都可以称作来复枪。膛线可说是枪管的灵魂,膛线的目的在于赋予弹头旋转的能力,使弹头在出膛之后,仍能保持既定的方向。虽然在15世纪就有使用膛线的纪录,但是由于制造工艺的困难,要到19世纪才得以普及。

而Shotgun就是霰弹枪,是指无膛线(滑膛)并以发射霰弹为主的枪械。

约翰一招一式都非常熟练,相当有范儿,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有点菜鸟了。

“我已经连续好几天和朋友去郊外打猎,每天晚上都披星戴月、露宿猎场,但毫无收获。”约翰有点沮丧地对我说。

我安慰道:“打猎和钓鱼一样,在乎的是过程而非结果,对大多数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来讲,一生都无法体验在野外追逐猎物的乐趣,你小子应该知足常乐啦。”

“你说的话没错,过程也是一种乐趣。”约翰还是有点遗憾,并自我安慰地说,“可能今年出去打猎的人太多,把猎物给吓跑了。”

约翰和他们家里人在我看来过于大大咧咧了,在他们家几乎任何地方都可以见到枪,厨房、卧室,甚至汽车都是放枪的地方,很多枪连子弹都没有卸下,也许他们从不关心这一点吧?从表面上看,美帝似乎真的就是央视所说的那个枪支泛滥的国度。

业余菜鸟

美帝专业射手

枪当然首先是一种武器,一般中国人可能会认为,枪无非也就用来自我防卫、狩猎,或者杀人、犯罪。但事实上,美国治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糟糕,没那么多涉枪案件,打猎也不是任何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参与,持枪犯罪更加是极少数。

在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枪其实是一种娱乐工具,他们对枪的概念没有那么紧张和严肃。茶余饭后,哥几个提上几杆枪在后院打靶切磋一下,也是一种经典的美式娱乐方式,就好像在中国北方农村,几个大老爷们儿蹲在墙角一边抽旱烟一边吹牛那样稀松平常。

对我们来说,能玩在中国属于违禁物的枪械,是最大的乐趣和刺激;而对他们来说,“第一次玩枪的外国人脸上那种新鲜、刺激的表情”,也许更加值得“观赏”。

总之,只有亲身体验过真正的美式生活,你才可以理解枪在美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这是带瞄准镜的狙击枪,射程超远,用来射击大型动物,如鹿或麋鹿

三、牛仔一家人

此行最大的亮点就是朋友介绍的一个犹他州牧场,体验了一番真正的美国西部牛仔的生活,当然玩枪和打猎还是重点。

美国牛仔的出现与西班牙的殖民扩张不无关系。西班牙人在饲养和驯服牲畜方面很有一套,在16世纪的殖民过程中,他们将这一传统还带到墨西哥,后来又传到包括犹他州在内的美国西部,牛仔、骏马、长角牛、牧场勾勒出美国原始西部生活的主旋律。到了19世纪70年代,随着铁路的修建以及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牛仔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活动范围逐步缩小,社会角色也逐渐弱化。据统计,现在美国“农牧业”人口只占全美人口的2%,其中牧业就更少,即便在牧业人口中,真正的牛仔也是凤毛麟角。到了21世纪,原汁原味的牛仔几乎见不到了,现代化把牛仔送进了博物馆。

在当下的美国,要找一个偶尔周末去农场装样子的牛仔不难。但要在机械化泛滥的年代,找一个相对保持传统牛仔生活方式的美国人实在不容易,不过这么不容易的事情却被我完成了,只能说我人品爆发得正是时候。

先介绍老麦一家,他们家也是非常保守的摩门教徒,老公工作,老婆做家务,生了七八个小孩,五十几岁却已经有好几个孙子辈了。子女都去大城市了,夫妇俩在牧场过着传统的生活,给子女带小孩成了正业,这点不像美国的老人,反而和中国的爷爷奶奶有点像。

老麦是一家之主,就是传说中真正的西部牛仔!

老麦曾经对我说:“我这条牛仔裤上的洞可是真正磨出来的,不是装饰性的。”牛仔裤英文Jean,字面上没有牛仔的意思,可以说,世上本没有牛仔裤,正是老麦这样的人穿多了,才有了牛仔裤。牛仔对老麦来说是一种日复一日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消遣娱乐。

老麦住的地方,方圆五英里之内一共不到十户人家,所以严格意义上说,他们没有邻居,因为住得最近的也在几百米以外。本以为这么大的空间距离,他和他们的邻居应该都不认识,或者不大来往,没想到老麦告诉我,他和这些“邻居”都很熟悉,逢年过节还经常一起开Party。真的有点惭愧,我连我们小区里面同一幢楼的人都还不一定认识,见面能打个招呼都算是“熟人”了。

大城市很拥挤,人和人在空间上都非常靠近,可心理距离却很远。我们每天要说很多话,要见很多人,看上去很热闹,但有时内心的孤独也就我们各自能体会。老麦说,没事的时候,他们两口子骑着马带小孙女去牧场兜一圈,不用处理很多人际关系,生活非常简单。

老麦极其疼爱这个孙女,这小妞虽然三岁都不到,但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老麦把她抱上马后,她居然要老麦放手。

“危险!”没想到老麦真的把手放开,我紧张地对老麦说,“万一她掉下来怎么办?”

“没关系,”没想到老麦气定神闲地说,“让她自己学会管理风险。”“她连走路可都走不稳呢。”我还是不放心,劝老麦快把她抱下来。“我们牛仔都是先会骑马,后学会走路的。”老麦故意夸张地说。这美国牛仔爷爷可真是大心脏啊!

老麦非常骄傲地看着这个倔犟而又独立的小孙女,对我说:“这孩子骨子里就是一个Cow Girl!”

老麦的孙女从小在牧场长大,伴随她的不是水泥森林、拥挤的交通、都市的噪音,而是草垛、马、小猫、猎狗……

老麦的老婆丽莎虽然是一个家庭主妇,但是骑马、打猎也都会,目前对她来说最大的乐趣就是抚养孙子、孙女。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有小孩在的时候,就有事情做了,一天到晚都很充实。

老麦最小的儿子汤姆,正在读医科大学,非常用功,虽然正在读大学,却已经是两个女孩的爹爹了。汤姆这一代人的生活轨迹完全不同于老麦,他们生活在城市,只是偶然来探望一下父母。可以预见,老麦的牧场、马、猎狗,甚至老麦的牛仔生活方式都会随着他的老去而慢慢消逝,真是非常庆幸可以认识老麦,能有机会感受一下真正的美国西部牛仔生活。摩门教非常重视教育,不遗余力将教徒们培养成社会精英。摩门教自己还拥有多所大学:杨百翰大学(Brigham Young)、犹他州立大学和后期圣徒商学院。其中位于盐湖城附近的杨百翰大学不仅是全美最大的教会大学,而且其会计专业在全美排名前十。

老麦的儿媳在家排行老大,而老麦的儿子汤姆在家是老幺。我对老麦说,在中国一般父母会比较宠爱老幺。

我话音未落,老麦儿媳马上表情故作夸张地说:“你说得太对了,美国也是这样。”

“是吗?可能全世界都是这样的吧。”老麦呵呵一笑。

他们家的House不算豪华,是真正的西部牛仔住的那种,这House也已经有百年历史了,在西部也算个“文物”。建筑材料是典型的西部风格,实木加上就地取材的石头。

老麦还在院子里面建造了一个亭子一样的建筑。

“这是gazebo(亭子)吗?”我问老麦。

“你居然知道这么冷僻的词?”老麦有点意外,似乎也增加了对我的好感。现在想起来,大学里学的所有学科,还是英语最实用,那什么“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理念也应该“宏观调控”一下了。以前觉得一些生僻的英语单词背起来一点都没有用,但如果出国玩,偶尔能用到一些很专业的词,非常有助于和他人沟通。就好比如果在中国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居然能背几句唐诗,绝对让人刮目相看。

老麦家的小车库很别致,里面就停着一辆通用庞蒂亚克,一般用来打酱油。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经典的美式庞蒂亚克品牌已经被通用汽车淘汰,以后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大车库里面有两辆大皮卡,旧的那辆几乎被当作拖拉机使用,新的那辆用来运货、出远门和打猎。

皮卡在美国非常流行,但大多数都是显摆用的,而对于老麦,皮卡是真正的必需品,冬季美国西部经常下大雪,也只有这样的四驱大排量皮卡才可以在冰雪天里冲锋陷阵。老麦的车库里还有一个大型的汽油罐,他说,因为他们家住的地方偏僻,所以他买汽油一般都是批发,一次购买几千美元的。

他们家的小客厅,粗犷而不粗糙,老麦全家虽然是牛仔,衣着也不见得光鲜,但他们家却保持得非常干净和整洁。虽然House里面没有太多奢华的现代化装饰和设备,给人的感觉却是非常温馨、和谐。

老麦家的装饰含有很多牛仔的元素,比如墙上的马刺和马鞭。还记得NBA“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吗?就是那个马刺(Spur)。

四、牛仔很忙

老麦家的子女都住在外地,现在就他和他老婆在给儿子带孙女。美国啥都不缺,缺的就是劳力。冬季马上就要来了,我们帮老麦把扫雪用的铲子装配到他的大卡车上。本来这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情,但老麦的雪铲和他的老皮卡拖车不太配套,接驳的地方缝隙太小,费了好大劲才搞定。事后老麦感激不尽,对待我们也越发热情了。

其实去陌生的美国人家里玩,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美国人一般非常好客热情。但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短短的时间内要和主人建立起比较好的关系,并有一定的“化学反应”,你必须有比较好的英语能力,了解对方的生活方式、价值观,还必须具备各种各样的技能。

出于礼貌接待你与想带你一起玩确实是两码事儿。

他们家的马特别健壮,可不是用来当摆设用的,能干农活,能跑上百公里远的路,把猎物驮回家。那天天气有点冷,我们和老麦一起在马槽里装满饲料,然后打开闸门,瞬间这群健壮的家伙倾巢而出,群马争食,场面壮观,甚至可以隐约看见一股股热气从马的皮毛之间蒸腾出来,这场面,似乎让我联想到当年美国牛仔西部拓荒的激情岁月。

“你们既然来了牛仔家,总得骑骑马吧?”老麦指着他那些体格健壮的烈马对我说。

“它们脾气怎么样啊?”我对眼前这几匹“悍马”心存忌惮。

“别看它们这么雄壮,但脾气都很好的,”老麦看我有点犹豫,就鼓励我说,“你放心,很安全。”

我和同伴给老麦修卡车

老麦家的那群“悍马”

不过,没有想到的是居然没有马鞍,没有马鞍当然也就没有马蹬。

在我正寻思怎么上去才好的时候,老麦扎了一个马步对我说:

“来,踩我大腿上去!”

这让我真的有点受宠若惊,实在不敢,老麦不但年纪比我大,人家好歹也是牧场主,这可怎么使得,我再三推辞。不过老麦似乎不介意,在他的极力劝说之下,我踩着他的大腿,骑上了这匹体格健壮的烈马。

我在马背上故作镇定,笑容满面,实则“骑马难下”,吓死我了,找了一个借口赶紧下来。老麦啊老麦,您是牛仔,俺可是菜鸟,您太高估我了。

骑马我不擅长,但骑ATV(全地形车)可是我的拿手好戏!老麦家的ATV 是手动挡的,一共五挡,更加有驾驶的乐趣。

而老麦家又是完美的ATV场地,这里有溪流,有缓坡的山丘,有小灌木丛,有大片的草地,一切都是现成的,还有什么更加完美的场地呢?

老麦农场里的小溪真是太爽了,不太深,太深会淹没发动机,可能会抛锚;也不太浅,太浅就没有了征服的乐趣和成就感。

五、和牛仔唠嗑

老麦的热情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他似乎想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让我体验尽可能多的西部牛仔生活的细节。

“你知道‘姜文’吗?”老麦问我。

哇,原来老麦知道“姜文”,这更加出乎我的意料,看来老麦对中国还是有点了解的。

我马上接话:“是不是那个很有名气的导演?”

老麦眉毛微微一皱:“不是,他是很有名气的演员!”

“哦,要说是演员那也可以,‘姜文’也是一个演员嘛。”我心想。“来,跟我来,”老麦招手示意我跟他去,“我带你去看他的录影带。”看着满书架的录影带,瞬间,我脑门上垂下三条线,原来老麦说的是John Wayne(约翰·韦恩),早期著名的美国西部片明星。

John Wayne 的美式发音和“姜文”非常相似,敢情我俩前面一段都是鸡对鸭讲啊。

从这以后,我就有意了解了一些关于约翰·韦恩的背景知识,但凡遇到美国人,尤其是西部美国人,一有机会就提一下约翰·韦恩显摆一下,老美似乎也吃这一套,好像瞬间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

可以看得出来,老麦不仅每天过着真实的牛仔生活,他还爱西部牛仔片,以及一切和牛仔有关的文化,他从骨子里热爱这样的生活方式,对自己的价值观有着非常强的认同感,这应该是他活力的源泉之一。

老麦还给我在他们家的壁炉烤棉花糖。他家的火炉非常传统,铁制,以实木为燃料,不仅可以取暖,而且可以闻到原木燃烧时的那种香味。

“我经常去野外打猎,烤棉花糖是我非常喜欢吃的点心,”老麦一边烤一边对我说,“这棉花糖不好烤。靠火远烤不熟,靠太近呢,又容易融化,做到外焦里融才是最高境界。”

英语是国际语言,在美国很少遇到能说外语的白人。但老麦和他儿子却时不时会用西班牙语交流,爷儿俩还一起教老麦的孙女讲西班牙语。老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农民,爷儿俩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西班牙语,这点让我很好奇。

“你们是我在美国第一次遇到的能讲外语的白人。”我对老麦说。

“是吗?”老麦略带苦笑,“的确,美国人外语能力很差。”

“虽然我不会西班牙语,但听起来你们的西班牙语很流利,你们怎么学的?”

老麦解释道:“每一个成年摩门教徒,在18岁到22岁之间,也就是高中毕业之后到上大学之前,要义务地为教会传教两年,也就是所谓的‘传教士’。传教点虽然遍布世界,但是教徒自己不能挑地方,全由教会来指派,而且传教期间的所有衣食住行全是自费,教会只负责联系住宿并提供临时的交通工具。”

“我和汤姆都曾经去南美传教,所以才有机会学到西班牙语,”老麦非常骄傲地说,“我们教友的外语能力在全美国都是非常出色的!”

“原来如此,这不但让你们完成传教,而且还让你们有机会学习一门外语!出国才能学到最好的外语!”

“你说得很对!很多人不了解实情,以为我们义务为教会出国传教是很吃亏的事情,但他们不知道我们从中学到很多知识和技能,”老麦越说越得意,“外语能力就是其中之一。”

“我教你一句:Mi casa es su casa.”

“什么意思?”我问。

“意思是:我家就是你家!”老麦说,“这是一句很有用的话。”

“哦,我记住了,”我现学现卖地说,“Mi casa es su casa,欢迎你们以后随时来我中国的家玩。”

说完,大伙都会心一笑。

六、中美医疗相对论

老麦的儿子汤姆是医科生,有一次我们聊到中美医疗现状。

我(疑惑):我发现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在美国买抗生素比买大麻还麻烦!

汤姆(笑):你为什么要买抗生素?生什么病了?(关切状)

我:这几天我喉咙痛,想去药店买些抗生素,没处方,都不卖给我,然后去急诊室,医生也拒绝开处方给我。

汤姆(让我张开嘴巴,给他看一下我的喉咙):你这症状吃什么抗生素,多喝水多休息就好了,医生当然不会开给你。在美国抗生素的监管非常严格,所有处方都要保存三年以上,没有医生敢贸然给病人开抗生素,滥用抗生素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吊销执照,所以都很谨慎!

我:那你们小孩如果发烧的话怎么办?医生会给开抗生素吗?

汤姆:发烧也不一定要用抗生素啊,据我所知,美国小孩很少使用抗生素。

我(无奈):中国可不一样,大多数小孩都挂过抗生素吊瓶,我们从小就对抗生素比较依赖,所以我一生病就想到吃抗生素。

汤姆:只能说你们中国的医生不负责任,怎么可以给小孩随便开抗生素呢?

我:确实如此,我们有点滥用抗生素,但也不能全怪医生,中国的情况比较复杂,说来话长。

汤姆:美国确实没有抗生素滥用的情况,但是美国也存在药物滥用,美国有16%的人曾经服用过可卡因,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吸食可卡因比例第二高的国家——新西兰。而且,美国的医药公司为了赚钱,总是推出五花八门的新药,药物广告几乎是铺天盖地、狂轰滥炸,美国大约有二分之一的人在服用处方药,这个比例在全世界都算偏高的。

汤姆:对了,我最近在做一个关于各国医疗体制比较的小课题,你说说看,你觉得美国的医疗还有什么和中国不一样的?

我:我发现你们美国诊断、化验、医药似乎是完全分开的,病人从预约看病,诊断化验,到再去配药,要花很多时间,而且需要开车跑很多路,有时候看病的过程中还需要和保险公司进行复杂的沟通,非常复杂。如果一个病人身患重病,这个复杂的过程真是一个难以承受的心理和生理上的折磨!

汤姆:是的,美国看个病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习惯了,中国有什么不同吗?

我:中国大多数情况下,诊断、化验、医药都在同一个医院完成,比较方便,时间也不长。

汤姆:这样的医院美国也有,但在小城市诊所比较多。

我:这几天,你们全国好像都非常关心奥巴马的全民医保计划呢(那几天正值美国大选,媒体都在讨论奥巴马的医改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就是普及全民医保)。

汤姆:是的,你也许不知道,美国是唯一一个没有全民医保的发达国家。所以,很多人都在抱怨这个问题,尤其是中下层劳动人民,医疗负担很沉重,你们中国的医疗费用贵吗?

我:比如说,现在中国大医院的医生挂号费,也可以说是诊疗费,只要大约一美元。

汤姆(惊讶状):一美元?这也太低了吧!

我:是啊,以前更低呢!在中国,你去理发店理个发也许都要十美元,但看个医生只要一美元,以挂号费来衡量,中国的医疗费用确实不高。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其实医生的价值是被低估的,这也是对医生的一种不尊重。

汤姆:那中国的医生一天看多少病人?

我:具体多少个我也不清楚,但估计至少四五十个以上吧。

汤姆:难道医生平均看一个病人只要十分钟,甚至更少?(再次惊讶)在我们看来,医生需要花很长时间去了解病人,和病人沟通才能诊断病情,而且更重要的是,医生还要花更多时间去安慰病人,这比诊断本身更重要!十分钟根本是很离谱的!

我:是啊,这是中国医疗的结构性矛盾之一,医疗资源匮乏,医生不可能花很多时间去安慰病人!医生不得不承担超高的工作强度,而病人也得不到应该有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这样就导致中国的医患关系非常紧张,医疗纠纷频发,你经常会听到一些荒唐的医疗纠纷,也常有病人报复医生,甚至杀害医生的情况。

汤姆(很惊讶):简直不可思议!不过美国也有一个问题,很多医生因为看过的病人太少,严重缺乏诊断经验。一边问诊,一边去翻医书的庸医也大有人在(苦笑),所以即便花再多时间去安慰病人,服务态度再好,治不了病也没用(再苦笑)。

我:中国医生即便一天看四五十个病人,收入也有限,不得不从其他途径获得额外的收入。

汤姆(很好奇):什么收入?

我:比如说医生可以从药商那里取得回扣,所以很多医生给病人开一些昂贵的药物和一些没有必要的药物,这样一来,虽然所谓的挂号费、诊疗费不高,但药费很高,患者负担也重,这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之一,患者普遍不信任医生。

汤姆:这在美国不可能发生,我们医和药是完全分离的,医生根本不能控制患者去什么地方买药,医生也无从获得所谓的回扣。不过,美国整体医疗费用还是偏高,这也是事实。

最后我和汤姆都认为:各个国家似乎都面临自己的医疗问题,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七、终于可以打猎了

“既然你要和我去打猎,那咱就先试试身手吧!”老麦拍了拍我肩膀说,“我家里家有几十支枪,你喜欢用什么类型?”

好在我已经有点经验了,所以装作老神在在地说:“一般的Rifle 、Shotgun 就可以了,我不讲究品牌。”讲这话的时候心有点虚,因为我只对军用枪械比较熟悉,但对美国的民用枪支并不十分了解。

老麦看我还知道一点点,眼神还是亮了一下。

早饭后,略作休息,老麦夫妇就扛着一堆“家伙”和孙女一起带我们去靶场。

我的神啊,这场面对我来说太新鲜了,而且有点震撼,在中国私人拥枪绝对会被列入打黑对象的,可这里却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男人、女人、枪和猎狗——牛仔的生活

老麦的狗叫Dragon(龙),Dragon是一只猎犬,已经12岁的它体力已经大不如前,但是看到老麦拿枪出来,以为老麦要带它去打猎,它就异常兴奋,似乎以前追捕猎物的场景瞬间激活了它潜藏在体内的食肉动物的本能。Dragon亦步亦趋地跟着老麦,但等了很久还没有出发的迹象,就懒洋洋地趴在那里,好像很失望的样子。

老麦家的弹药多得有点让我吃惊,目测他的弹药可以武装一个排的兵力,我又忍不住胡思乱想,这要是打起仗来,美国可到处都是训练有素的民兵啊。

“怎么啦?”老麦看我的表情有点小小的吃惊。

“你家的弹药真是太多了!”

“不算多啊,”老麦不以为然地说,“我们邻居、朋友家里的弹药都比我多呢。”

敢情对美国西部的老百姓来说,子弹就像大米对于我们中国人一样,是生活的必需品。

其实枪这东西真漂亮,有着一种非常特殊的暴力美学,怪不得很多人收集枪械,亲眼所见和图片上看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在中国从官方喉舌到民间百姓对枪支,尤其是对美国的“枪支泛滥”一般是持负面、甚至严厉批评的态度。央视时不时对美国的枪击事件非常关心,上次康涅狄格州的校园枪击案甚至还上了央视的头条。

在美国我接触了很多拥有枪械的老百姓,自己也玩过很多枪,关于枪支必须说点什么,相对国内那些没有摸过枪、没有深入美国社会的“专家”,也许我更有发言权。

首先从远处说,美国是世界上极少数以“宪法”捍卫持枪权的国家。建国之初,美国建国先贤们就认为军队很有可能成为中央政府镇压人民的工具,从而危及自由,因此极有必要让人们拥有武器来制衡政府。1791年通过的《宪法第二条修正案》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持枪是“自然权利”,是为了人民可以在必要时持枪对抗暴虐的政府。“个人有带枪的权利”已经成为伴随美国宪法的一个根深蒂固的概念。拥有枪械自卫的权利,被视为美国精神的象征。

美国宪法非常简短,字里行间却闪耀着“自由和人权思想”的光芒。第二修正案没有写“赋予人们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写“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这两者天壤之别,前者像是政府对人民的恩赐,而后者是对“天赋人权”的一种捍卫。美国宪法确定后,几乎就没有改过,倒不是说美国宪法有多么完美,但相比修改具体法条的严重性,“开宪法修正的先例”更为可怕,美国人民对这点非常清醒!

仔细研读过美国宪法原文后,我对美国开国元勋更加佩服,同样是开国元勋,有些人打下江山后就能想到怎么制衡自己权力,而有些人就想着如何当皇帝当到死。

前面这几段说得有点文绉绉,其实说白话点也容易,那就是“甭管你是谁,只要侵犯老子的地盘,老子一枪崩了你再说!——这就是天赋人权!”

其次,从近处说,美国已经完成现代化,现在应该说也没有暴政的可能性。现在美国社会枪支开放的状况,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化现象就很难从功利的角度去解释或者批评。这和中国人喜欢放鞭炮、抽香烟没有本质的区别。我敢说,中国一年死于鞭炮和烟草的人绝对远超过美国死在枪口下的人。我更确信,中国一年鞭炮和烟草的销售额远超美国枪支的销售额。在美国,枪可以收藏,可以用来狩猎,甚至有事没事三五好友在后院打打靶,那是一种娱乐,也是一种腔调,更是一种祖祖辈辈相传的生活方式。相比之下,鞭炮和烟草更加没有实用性。

国内媒体喜欢把美国枪支开放说成“受利益集团绑架”,这也非常牵强和脱离实际。中国也有军工企业,不也没有见到中国民间军火泛滥吗?美国一年枪支才卖几亿美元,其中很多还是进口货,这数额在美国根本很难构成所谓的商业利益集团。

相比中国人难理解美国的枪支文化,其实美国人更加难以理解中国的“鞭炮和烟草文化”。放鞭炮花钱别说,逢年过节还弄得乌烟瘴气、污染环境。中国人结婚喝喜酒,要给来宾“敬烟”,在美国人看来这就更加不合常理,香烟又不是什么滋补品,敬人家香烟不是害人家吗?虽然社会上有很多人主张禁烟和禁止烟花爆竹,但说归说,要想彻底禁止,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吸烟在中国已经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现象了。

所以,从文化角度来说,美国人就是喜欢持枪,有悠久持枪的传统和深厚的文化背景,枪支是很多美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是一种习俗。枪虽然不一定是必需品,但也无可代替。还是那句老话说得好:存在便是合理。

在我眼里步枪比手枪更像枪,沉甸甸的金属质感,天然的木质纹路,端在手上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感觉。

扣动扳机后,你会感觉时空瞬间有点凝滞,火药在枪膛中的爆炸声和枪的后坐力,顺着枪托传到我的耳朵、手臂和腋窝,好像唤醒了藏在内心深处的本能。

开始射击之前,老麦展示了全套的动作,老枪手就是这么熟练和舒展,一招一式都让你感觉枪似乎是老麦身体的一部分,也是他生活的一部分。牛仔的祖先来西部拓荒,不仅要时时刻刻面对野兽的攻击,还得保护家人不受“坏人”的伤害。枪不是选择之一,而是唯一的选择!所以,只要去过美国西部,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美国西部民众拥枪比例比东部高得多,为什么无论发生多么悲惨的枪击案也无法撼动西部民众对拥枪的支持。

接着老麦就手把手指导了一下我,第一次来美国牧场我对什么都好奇,大约和老麦合影了20张以上的照片。

后来老麦取笑我说:“你要是再拍,我可要收费了!”

去美国的第一站是洛杉矶,洛杉矶的现代化程度在某种意义上还不如上海,也许是美国电影和美剧看多了,对洛杉矶的街景也没有太大的感觉,至于语言环境,学了这么多年英语,早就没有陌生感了。但是到了老麦的牧场,我才似乎能体会到刘姥姥进大观园时的心情,那确实是对什么都感到新鲜。

一切准备就绪,老麦在50米开外的地方贴了一张枪靶,我开始射击!以前也在靶场打过枪,但在靶场射击和在老麦的牧场,体验完全不一样。在射击场,顾客交钱,商家提供服务,一切都按照流程,有严格的空间和时间限制。而在老麦的牧场,天大地大,和朋友一起在如此开阔的美国西部,通过聊枪、玩枪,似乎可以短暂地融入美式牛仔生活。

果然名师出高徒,这五发打得不错,要知道,这可是五十米开外的距离啊,晚上应该有机会去跟班打猎了。老麦很细心,特意把这张靶撕下来,对我说:“给,留作纪念品吧。”对我这个远道而来的中国人来说,这确实一个最好的纪念品。

老麦的私人领地有几千亩,他说运气好打到鹿也不是难事,吃过晚饭先跟他出去踩踩点,走了一圈就发现,其实他的私人领地大部分处于原始状态,甚至还可以看到一些大型动物的尸骨。

老麦很动情地说:“如果天气不是很冷,也不下雨,我喜欢在晚饭后去牧场走一圈,一般一次走个把小时,走累了,我喜欢一个人坐在草地上冥想,望着头顶深邃的星空,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和远处传来的群狼的叫声,我似乎感觉那一刻是可以和上帝沟通的。”

美国中西部人烟稀少,没有什么工业,星空能见度非常高,用“璀璨”一词都不足以形容那么美丽的星空。

老麦的信仰非常虔诚,你也许不认同他所信仰的宗教,但你可以时刻感受到宗教对他的影响力,他的单纯和朴实让人印象深刻。我没有什么宗教信仰,但我对多数宗教都保持一种敬畏之心,对大自然对人也应该是如此,常怀一颗敬畏之心,尽量保持谦卑。浩瀚的宇宙中,人实在渺小,不管科技如何发展进步,总有一些事情不是人类可以解释的。

老麦和我们几个人埋伏到老麦的一个小仓库里“守屋待鹿”,能不能“守”到鹿,只能拼人品了,但运气不好,等了好久都没啥动静。

“我去别的地方碰碰运气,”可能是猎人的第六感来了,老麦说,“你们留下继续等待机会。”

他自己带上猎狗和枪,开着他的皮卡去远点的地方寻找机会。出了私人领地打猎,就必须向各州政府购买“打猎证”,外国人也可以购买,但时间匆忙没有来得及。况且,留在牧场还是有“守屋待鹿”的机会,兵分两路是最好的选择,所以我们这次也就没有跟去,下次来之前一定先去买好打猎证,多待几天,好好享受一下打猎的乐趣。

打猎和钓鱼一样,谁都不能保证每次都有收获,享受过程才是打猎的精髓,等待和追寻猎物过程中的期盼、失落、满足只有当事者才可以体会。

第二天早上,我睡了一个懒觉,刚吃完早饭,老麦已经满载而归了,真是神一样的男人。在美国西部,打猎是一种传统的生活方式,就像中国人用筷子吃饭那样理所当然。

在以前,尤其是西部拓荒时代,打猎首先是一种生产活动,其次才是娱乐,那时候美国经济还不怎么发达,如果能打到几头鹿 或 Elk(麋鹿,肉比鹿肉好吃,味道像牛肉),一家人冬季的荤菜就有着落了,所以那时候男人如果不会打猎,首先直接影响一家人的伙食标准,而且影响到男性魅力,连讨老婆都成问题,进而影响到传宗接代,兹事体大啊!

时过境迁,对现在美国人来说,打猎主要是一种娱乐和精神享受了,单纯算经济账,那现在打猎基本是要倒贴的。某些州一年的打猎证就要六七十美金,甭管你能不能打到猎物每年都得交。根据每个州的法律不同,针对某些猎物你还得去购买指标,甚至要去摇号(in lottery)等待配额。得到配额后,你打到一头麋鹿或黑熊之类配额动物,就要主动向州政府报告,并上缴一定费用。现在美国打猎都是动辄开V10、V8的皮卡或越野车,出去一晃就是一两天,汽油、弹药消耗都很大,还不一定都能打到猎物。

来美国的前几天,我还身处楼高车堵的大城市,还能看见一些娘娘腔的时尚达人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身边的人盯着手机,挂着QQ,刷着微博,逛着淘宝。现在却和美国牛仔混在一起,眼前横着一头血淋淋的鹿,这反差够大吧?这就是旅行的魅力,可以让人在短时间内,从完全不同的时空环境之间完成切换。

我们和老麦一起把猎物转移到老麦的草仓,然后把猎物悬挂在草仓的横梁上。我问老麦,为什么不切割以后存储到冰箱里?

老麦哈哈一笑道:“难道这里不如冰箱吗?入夜之后这里很冷,而且还透风,放几天之后,鹿肉就会自然风干,想吃的时候用刀子来割一块就行了。”

没想到老麦处理猎物的方式也是这么传统,用他的话说,他小时候就看爷爷这么处理猎物。这和中国江浙一带晒酱油肉倒有些相似,只是我们晒的是小块肉,而老麦是一整头几百斤重的鹿。

可以说生活环境和方式直接塑造了一个人的气质,甚至一个国家的气质。遥想当年大清入主中原初期,康熙、乾隆都喜欢打猎,年年去木兰围场,春围、秋狩都是朝廷的头等大事。康熙在他晚年,曾对自己的狩猎收获做过统计:“朕自幼至今已用鸟枪弓矢获虎一百五十三只,熊十二只,豹二十五只,猞二十只,麋鹿十四只,狼九十六只,野猪一百三十三口,哨获之鹿已数百,其余围场内随便射获诸兽不胜记矣。”

有这样彪悍的皇帝,国家能弱吗?所以相对来说,大清当政初期,还是有点威武阳气,也才有所谓的康乾盛世。但后期几个皇帝越来越衰,大清也越来越没用,暮气沉沉。

同样,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也决定了美国相对有进取心和侵略性的国家性格。我们姑且不去讨论这样的国家性格对其他国家的影响,但对于美国来说,从独立初期的十几个英属小殖民地,一步步扩张,蚕食得克萨斯、路易斯安那,鲸吞新墨西哥、加州,贯通北美东西海岸,购买原本属于俄罗斯的阿拉斯加,赢得两次世界大战,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这短短的两三百年不能说不辉煌。

八、听老麦说摩门教

老麦家的牛仔风格晚饭,样子朴实而用料厚道——这就像老麦家的为人风格。他们的牛肉煮得很烂,很适合我的口味,再用牛肉汤和牛肉末和胡萝卜、土豆一起烧,风格粗犷,花样少,分量大。屋外的温度已经降到摄氏零度左右,但屋内一伙人围在一起吃,气氛非常温暖。

按照摩门教的惯例,吃饭之前必须祷告,祷告词也照例包含对我们这些远方客人的祝福。

在老麦家的这顿饭吃了很久,大约一个半小时,大伙太专注于聊天,似乎都忘记在吃饭了。聊的内容就是对我来说有点神秘感的摩门教。

话匣子最先是由我打开的:“摩门教和基督教新教、天主教有什么区别呢?”碰到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终于可以面对一家虔诚的摩门教徒问出这个问题。

关于摩门教有很多负面的传言,比如一夫多妻制、异教徒、神秘的教规等等,在真正的摩门教徒面前当然不能提这些,但有机会听一听摩门教徒亲口介绍一下,那也是难得的机会,我还拿起笔来,一边听一边做笔记。

老麦沉思片刻,似乎在考虑如何才能简单地向我这个没有基督教背景的东方人解释这个问题。

“摩门教这个称呼并不非常恰当,正确的名称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简称后期圣徒(LDS)。简单地说,我们后期圣徒和其他基督教派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我们除了相信《圣经》外,也相信《摩尔门经》(《The Book of Mormon》);其次,我们相信先知(即教会会长)是存在的。”

“那第一位先知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我接着问。

“最早的先知是约瑟·斯密(Joseph Smith),大约两百年前斯密在小树林中做祷告后见到父与子(神和耶稣)显现的异象。后来,天使莫罗尼(Moroni)在同一晚向其显现三次,告诉他关于埋藏在克莫拉丘(Hill Cumorah)丘顶的记载着美洲大陆一千多年文明的金页片。4年后斯密获得金页片,开始翻译,并于1830年出版了《摩尔门经》。”

老麦所说的日期都可以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可见他是多么虔诚,老麦向我解说的时候,他们全家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就好像在听一位牧师传道。

“那后来后期圣徒是如何迁徙到西部的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接着问。

这次是由老麦的儿子汤姆回答的,说这一段的时候,他情绪稍有激动,眼睛里似乎泛着泪花,虽然我不信教,但我真被他们虔诚的信仰所震撼。

“《摩尔门经》的发行引来了当时其他众教会与暴徒的攻击,称其出自魔鬼之手,教会也因此得其贬义别名——摩门教,这也是‘摩门教’这个名字的由来。从那以后,后期圣徒就开始了悲壮的迁徙历程。教会和圣徒向当时的美国西部国界迁移,总部先后迁至俄亥俄州、密苏里州,然后迁至伊利诺伊州。教会在密苏里州时所受迫害尤盛,因听信摩门教作乱的通报,州长下达‘灭绝令’,用军队武力镇压并驱逐教会。逃至伊利诺伊州后,教会在5年内将沼泽地造就成当时繁盛一时的纳府城(Nauvoo),人口超过一万,仅次于州府芝加哥。但压迫也随之而来。1844年,暴徒们集结政府军威胁斯密去迦太基(Carthage)自首受审,否则将摧毁纳府。无奈,斯密自首,次日被判谋反罪,在狱中被暴徒枪杀,遇难时年仅38岁。”

说到这里,屋子里的气氛有点低落,我本以为斯密死后,情况应该有所好转,没想到老麦接着往下说道:

“斯密的死并未平息暴徒们的迫害。后任的先知杨百翰(Brigham Young)带领教会大规模朝西部落基山脉迁移,并离开美国进入墨西哥。1847年抵达盐湖流域。教会的大西迁涉及上万人,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运动之一,不计其数的信徒因饥寒交迫条件恶劣而牺牲在跋涉的路途中。”

“幸存走到盐湖谷的先驱者们在之后的一百多年里,开疆拓土,在沙漠中筑就了当今美国的盐湖城,并殖民开垦了闻名于世的‘摩门走廊’——美国大西部区域:加州、内华达州、爱达荷州、怀俄明州、科罗拉多州、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以及犹他州。”

“这么说,后期圣徒的迁徙历史就是美国西部的开发史啊!”我不禁感叹。

“是的,你可以这么认为。”老麦全家都非常赞同我的观点,这时谈话的气氛也比刚才好了一些。历经苦难的后期圣徒,最后终于在美国西部涅槃,这确实值得他们安慰而又自豪。

现在回想起来,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在遥远的美国犹他州牧场,屋外寒风刺骨,我和牛仔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听这个虔诚的摩门教家庭讲述他们的宗教故事,真是一段难以忘却的记忆。虽然我不信任何宗教,但我对大多数宗教保持着敬意和兴趣,我很愿意倾听来自任何宗教的观点,我从来不放过任何“被传教”的机会。当然,听不听是一回事,信不信又是另外一回事。

记得有一次游览马来西亚吉隆坡国家大清真寺,遇到一位来自印度的穆斯林传教士,她的英语很好,不厌其烦地向路过游客解释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大多数非穆斯林游客都很好奇地听上一会儿,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看一看,拍几张照片,新鲜过后,就选择离开。而我足足听了一个小时,弄清了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临走时,传教士似乎也被我的“虔诚”感动,还以为我真的要皈依伊斯兰教,特意给我一张名片,再三叮嘱我:“有什么问题尽管联系我,真主保佑你!”

在我看来,摩门教就是基督教的一个分支,只是摩门教看上去教规更加森严而已。另外,摩门教其实和伊斯兰教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也是一个很有趣的发现,主要有三点:

一、都相信先知的存在,伊斯兰教的先知是穆罕默德,摩门教的第一个先知是约瑟·斯密。而其他基督教分支,如天主教、新教、东正教等不接受所谓先知的存在。

二、摩门教早期也主张一夫多妻,只是后来迫于政府和社会的压力,才慢慢废除这个教规。

三、核心宗教场所不对外,保持神秘感,清真寺做礼拜的地方,非教徒不得入内,摩门教也一样,我去过盐湖城的摩门教总部圣殿广场 ,核心区域也是非教徒不得入内,而其他宗教,比如佛教、基督教新教、印度教的主要宗教场所是可以对非教徒开放的。

后记:冬天的牧场

我回国以后,老麦家还经常和我保持联系,时不时给我发点他们拍的照片,告诉我他们最近的状况。也许是现在中国人太忙了,每天都花很多时间去应酬、去应付对我们有用的人,每次收到他们的照片我都很高兴、很惊喜。人与人之间那种没有任何利益瓜葛的关系,总能让人感到格外地愉悦和舒服。圣诞节后,老麦说他们家牧场下雪了,全家老少都非常高兴。老麦骑着马在他那被大雪覆盖的牧场奔驰,看上去有点像仙境,我无缘无故地想到了《指环王》中的场景,无拘无束、跃马扬鞭——这应该就是这个牛仔家庭所追求的境界吧?

虽然我不在场,但我也可以想象主角仍然是那个性格非常独立的Cow Girl,眼镜、帽子、手套,小丫头看上去还是有点专业范儿的。小丫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口头禅就是“我要自己来!(I can do it by myself !)”老麦家有几座小山丘,从他们家的山坡上滑雪下来应该还是挺刺激的。

不过有一点我怎么也想不通,这么零下摄氏十来度的天气,他们家居然会让小孩在户外洗热水澡。换作中国人怎么也不敢这么做吧,但他们的小孩似乎也没有经常感冒,也很少打点滴,挺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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